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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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征集与申报、备选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准备、项目谈判与生效等,适用本规程。

第二章项目征集与申报第三条财政部负责定期在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网站上发布贷款信息公告,包括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以下合称“贷款方”)对华提供贷款的规模、领域、条件等。

第四条财政部本着“顶层设计、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方向、贷款方政策和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发布贷款项目征集通知。

第五条根据贷款项目征集通知,省级财政部门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下发本地区项目征集通知。

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国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本地区的发展需求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统筹研究本地区利用贷款工作,指导贷款项目申报。

第六条拟借用贷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征集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件。

地方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同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逐级联合向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列入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请;并根据地方政府负有偿还或者担保的不同责任,对贷款债务进行分类,逐级出具还款承诺函(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和还款承诺函格式见附1和附2)。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直接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入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地区贷款备选项目的投入领域、贷款方式、绩效目标、融资安排、偿债机制和执行机构能力等进行评审;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外债指标监测等相关规定,进行债务风险审核(债务风险审核原则及要求见附4),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财政评审报告格式见附3)。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第一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来源和特点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来源:1.世界银行贷款(W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ADB)3.欧洲投资银行贷款(EIB)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IFAD)(日本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体情况: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借用世行、亚行、欧投行、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720亿美元。

从资金来源看,世界银行贷款占67%,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占31%,其他贷款占2%。

“十一五”期间,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169亿美元,其中世行贷款87.4亿美元,占52%;亚行贷款71.8亿美元,占42.5%;欧投和农发基金贷款约10亿美元,约占5.5%。

“十一五”期间贷款投向:农林水、交通、新能源及节能减排、城建环保、社发领域及其它。

区域分布: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都使用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改革开放初期,东部比例大。

2000年以后,中西部比例逐年增加。

“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贷款占贷款总额的85%左右。

三、世行贷款:从1981年,世界银行提供第一笔教育发展贷款,大学发展项目。

截止2010年,我国累计借用世行贷款约481亿美元。

目前,我国借用世行贷款主要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IBRD),被称为硬贷款,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人均收入低于6885美元的国家提供的偿还期较长的优惠贷款,用于减轻贫困、提供社会服务、环境保护、或经济增长等特定方向。

借款国一般是中等收入国家。

国际开发协会贷款(IDA)被称为软贷款,主要是长期的无息贷款。

目前,只有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1165美元的国家才有资格获得国际开发协会的援助(2010年7月1日公布)。

从1999年7月开始世界银行不再向中国提供贷款,我国从IDA毕业。

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或股本投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3.09•【文号】发改外资[2015]440号•【施行日期】2015.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金融活动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4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管理的改革思路,拟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管理程序,完善工作机制。

为稳步推进改革、做好工作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创新国外贷款管理思路为适应新形势下利用国外贷款的新要求,国外贷款管理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依法行政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项中心任务,依据“顶层设计、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整合国外贷款管理程序,充分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资源支持国家重点领域改革。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统筹国外贷款项目规划方式改革,积极研究取消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谈判请示、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改革措施,拟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并在相关法规中予以明确。

二、做好备选项目规划(一)加强顶层设计,改革规划方式。

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举措、改革试点任务和外方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确定国外贷款支持的重点改革任务、关键发展领域和创新要求等,通过“自上而下抓重点推改革,自下而上搞试点促落实”相结合的规划方式,更加系统地对重点领域提供支持。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拟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

浅谈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问题及建议浅谈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问题及建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以政府名义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所举借的,再由财政部门、转贷银行或其他转贷机构向地方或部门转贷的债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利用,有效地推动了农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培植地方财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相关问题和建议进行初浅的探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尽管有很多优点和优惠,但由于国际金融组织的有关规定是按国际惯例和发达国家经济模式制定的,与我国现有经济体制、经济政策有一定差异。

特别是我国现有管理水平与国际金融组织要求有差距,因此人们在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过程中往往不适应,影响使用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

项目从国家向国际金融组织申报到国际金融组织评估、筛选、准备、确认,至少要经过2至4年乃至更长。

项目单位申报时往往估计不足,以致项目正式生效时,市场环境又发生变化,失掉良好时机,导致原定计划难以实现。

尽管市场发生变化,原支持项目成立的条件已不存在,但项目单位仍只能执行贷款协议和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否则,就是违背贷款协议。

虽然国际金融组织允许中期调整,但由于项目管理工作跟不上,往往失去机会或临时凑数,造成更大损失。

二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程序控制苛刻,缺乏弹性。

如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际金融组织采购指南规定的程序,对项目物资、工程建设需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国际有限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等招标方式,以求在公平基础上选择最经济合适的物资,从而减少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效益。

这种规范化采购程序,中转环节多、费用高,如将不同乡镇、县、市、省采购计划统一到有关部委集中采购,由于品种规格繁多,只好对有些品种的规格作合并处理。

这样势必出现有些物资对某些地区不适用,造成部分物资闲置的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2007年9月24日)国务院有关部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各有关项目单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是用好资金、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项目,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二)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财政部或者经财政部授权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三)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向直接提款报账单位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四)指定账户,是指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我国有关规定开设的用于存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账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境内企业、机构、团体均可申请借用国外贷款。

第四条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国外贷款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五条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是项目对外开展工作的依据。

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未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项目用款单位不得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等国外贷款机构正式提出贷款申请。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编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据此制定、下达年度项目签约计划。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政府日元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商国务院财政部门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向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应当同时出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第八条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简要情况;(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三)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四)贷款金额及用途;(五)贷款偿还责任。

世行贷款目实施方案

世行贷款目实施方案

世行贷款目实施方案世界银行是一个国际性的金融机构,致力于减少全球贫困和促进经济发展。

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帮助其改善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和农业等领域。

本文将介绍世行贷款目实施方案,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首先,世行贷款的使用应当遵循世界银行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国需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并经过世行的评估和批准。

一旦贷款获得批准,借款国需要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按照世行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和监督。

其次,世行贷款的资金应当合理分配,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借款国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同时,借款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另外,世行贷款的实施需要注重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影响评估。

借款国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需要考虑项目的长期影响,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借款国需要建立有效的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最后,世行贷款的实施需要注重国际合作和经验分享。

借款国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借款国可以加强与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总之,世行贷款目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借款国和世界银行共同努力,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借款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世界银行需要加强对借款国的指导和支持,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希望本文提供的方案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推动世行贷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0.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10月11日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本办法所称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不以与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赠款。

第四条财政部作为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贷款、赠款的统一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贷款、赠款的使用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遵循中期财政规划,体现公共财政职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贷款、赠款的使用包括项目投融资、能力建设、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贷款、赠款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筹措、规模适度,分类管理、责权明晰,讲求绩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七条按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同,贷款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应当纳入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其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贷款是亚行对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性开发资金。目的是为了鼓 励各国政府和私人资本向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投资,对本地区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本地区国家的经 济合作和发展。
亚行贷款分为普通贷款和特种贷款。普通贷款(Ordinary Operation)主要用于帮助成员国提高其经济发 展水平,浮动利率,贷款期限为15-25年,普通贷款也称之为硬贷款。特种贷款(Special Operation)主要是 为贫困成员国提供的优惠贷款。这种贷款不收取利息,贷款期限为40年,也称为软贷款。我国未使用过亚行的特 种贷款。
贷款特点
(1)贷款条件优惠。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如国际开发协会,主要是对低收入的贫 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0年,只收0.75%的手续费。
(2)审查严格,手续繁多,从项目申请到获得贷款,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
贷款条件
①限于成员国。 ②用于工程项目。发放贷款的重点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如交通运输(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和公用事业(如电力、通讯、供水、排水等); 发展农村和农业建设项目以及教育、卫生事业项目等。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发放非项目贷款。 凡非项目贷款,借款国只能用于满足进口某项物资设备所需的外汇、支持生产或用于克服自然灾害后维持经 济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等。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③专款专用。并国际金融组织的监督:使用款项、工程进度、物资保管、工程管理 ④贷款期限和利率。 一般为数年,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分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和可变利率三种。
4.贷款采购可获得高品质的器材与设备。国际金融组织利用国际招标采购器材与设备,由于国际竞争的原因, 采购的物资品质较高,价格亦较低廉。
贷款程序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的借鉴摘要:探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特点,并与地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进行利弊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改进地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经验。

关键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具有贷款期限较长、项目监管严格、绩效评价高效等多方面优点,与之相比,我国财政投资项目具有立项简便、安排及时、调整灵活等优势。

借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有益做法,能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可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地方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特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是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贷款期限较长。

贷款使用期限一般在20 年。

二是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

三是贷款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

从项目提出、选定、评估到项目实施一般需要 1 年半到 2 年时间。

四是项目管理严格,贷款手续严密。

从项目提出、准备开始直至贷款用完、项目建成,需要一个完整的周期。

五是贷款项目需要一定的国内配套资金。

一般情况下,贷款项目只提供所需的外汇资金,其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30%—50%,个别农林业项目可达70%,其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和借款单位负责配套。

六是贷款资金实行提款报账制。

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和采购,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由借款单位逐次申请提取贷款,经国际金融组织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供货商或承包商。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与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利弊分析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先进理念与经验主要有:一是重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每个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聘请咨询专家,为项目顺利实施和行业、机构的长远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项目规划论证严谨而全面,注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别关注环保、移民和社会评价工作以及公众参与。

三是综合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提高项目质量,如:财务管理中的提款报账制、基于计算机技术的项目信息化管理等。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贷款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贷款方或赠款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贷款赠款项目财务评估、编制贷款赠款资金使用计划和预决算,加强项目会计统计,规范项目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强化财务监督,防控债务风险。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中依法或协议规定确需政府偿还的部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其中:对于赠款方有指定用途的赠款,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相应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对于赠款方无指定用途的赠款,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规定,指导编写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对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与项目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监督;(二)组织开展对贷款项目的财政评审;(三)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贷款进行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贷款按照政府或有债务管理要求实施监管;(四)对赠款进行预算管理;(五)对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支付使用、成本费用支出、债务落实和偿还等实施管理和监督;(六)就贷款赠款项目实施相关财务管理事宜与贷款方或赠款方进行沟通与协调;(七)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贷款赠款项目进行的检查、审计等;(八)财政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浅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

浅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

2项 目实施阶段
设 计 院 进 行施 工 图 设计 及 招标 文 件技 术 规 范 的 准 备 ; 国 际 咨 询 公 司 将 提 供 服 务 ,审查 ( 制 ) 招标 文 件 ,培 训 ,合 同 编 管 理 。 项 目管 理 单 位 将 组 织 项 目的 招标 、 评标 、及 授 标 。在 项 目实施 阶 段 国际 金 融 组织 ( 世界银 行 )将 定期 进行项 目检 查 。项 目完 成 时 将 进 行 项 目验 收 及 关 闭 贷 款 帐 户 , 国际金融 组 织 ( 世界 银 行 )进 行检 查 , 最 后 要 完 成 项e nd hnol ogy nn I ovaton i Her d al
Q:
管 理 科 学
浅 谈 国际金 融 组 织 贷 款 项 目管 理 经验
赵 晖 ( 宁省城 乡建设规划 设计院 沈 阳 辽
1 0 6) 1 0 0
摘 要 :项 目的组 织管理是 动 员和组 织人 员参 与项 目建设 , 为完成 项 目目标 而共 同努 力的 管理行 为 为。它 包括 项 目人 员的 管理 ,项 目管理机构 的设置和 项 目管理 制度 的建立 等三个 方 面。然而 ,传统 的项 目管理 还存在 诸 多缺 陷 ,体 制和观念 以及技 术手段 等等 与国 际 惯 例 还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距 。 因此 , 入 现 代 的 嚼 目管 理 理 念 ,并 且 在 实 践 中 发 现 问题 ,逐 步 完 善 现 有 的 管理 模 式 是 项 目成 功 的 关 键 。 注 关键词 :项 目管理 国际金融 组织贷款 中图分类号 :C931. 2 文献 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 4 9 X( 0 9 0 ( ) 1 —01 7 —0 8 2 ) a一0 0 6 0 3 9

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前回收资金纳入还贷准备金管理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前回收资金纳入还贷准备金管理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前回收资金纳入还贷准备金管理的规定正文:---------------------------------------------------------------------------------------------------------------------------------------------------- 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前回收资金纳入还贷准备金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财政厅(局):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转贷过程中,为了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回收,加上考虑到世界银行加速还款的政策,各级转贷部门对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采取了提前回收的办法。

为规范提前回收资金的管理,现规定如下:1.提前回收资金是指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转贷过程中,由于转贷部门转贷给项目单位或下一级债务人的期限短于转贷部门归还给上一级转贷部门或国际金融组织的期限,因此,转贷部门按照转贷协议的规定回收的贷款资金将会停留一段时间后再用作归还给上级转贷部门或国际金融组织,这部分暂时闲置在转贷部门的资金称为提前回收资金。

2.提前回收资金只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资金运动过程中的一种形态,并没有改变其债务资金的性质,因此,对提前回收资金的管理应按照债务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

由于其使用范围同还贷准备金一致,因此,对提前回收资金应纳入还贷准备金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在保证按时足额归还上级转贷部门或国际金融组织的前提下,可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不得挪作它用。

3.由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转贷的,因此,提前回收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范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号)规定,对“由财政部门管理、按照有偿原则周转使用的财政资金”、“一律只收不贷”。

因此,提前回收资金原则上不能再用作项目投资的贷款,自发文之日起,一律只收不贷。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金融保险)外国政府贷款概况关于下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关于利用国外贷款有关情况的介绍一、外国政府贷款概况(一)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基本情况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

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的有关规定,政府贷款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非盈利项目,若用于工业等盈利性项目,则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万特别提款权。

贷款额在200万特别提款权以上或赠与成分在80%以下的项目,则由贷款国提交OECD审核。

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始于1979年,先后同日本、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瑞典、科威特、荷兰、芬兰、丹麦、挪威、瑞士、比利时、韩国、以色列、俄罗斯、卢森堡、波兰及北欧投资银行、北欧发展基金、法国开发署共25个国家及机构建立了政府(双边)贷款关系。

目前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卢森堡和北欧发展基金等六个国家和组织已经停止向我国提供政府贷款。

1979-2000年.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不包括日本政府贷款,下同)累计签约额183.72亿美元。

其中德国、法国、西班牙分别以39.4亿美元、24.5亿美元和21.8亿美元位居前三位。

截至2000年底,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总计执行1746个项目,其中建成项目1654个,在建项目92个。

从投向领域看,交通占27%、能源占17%、原材料占14%、城市基础设施占10.3%、轻纺占9.4%、环保及其他占22.3%。

从地区分布看,68%投向中西部地区,其中47.6%投向中部地区,20.4%投向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占32%。

外国政府贷款一般有纯软贷款和混合贷款、特种贷款、促进性贷款四种方式,其中混合贷款为主要方式。

随着国际经济形式的变化和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纯软贷款的比例将会逐渐下降。

(二)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1.属主权外债,强调贷款的偿还。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首先是一种外债,是我国政府对外借用的一种债务。

浅析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浅析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

浅析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一、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转贷简介(一)定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

其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外国政府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财政部可以将贷款转贷给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等使用。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将转贷的贷款拨付给下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也可以将转贷的贷款逐级转贷给下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地方政府进行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主管部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

其中财政部门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扎口管理部门,发改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的征集、申报和审批等,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外债和外币相关的管理工作,人民银行负责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业务的管理。

1.财政部门财政部是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贷款的统一管理工作。

具体由国际财金合作司负责。

地方财政部门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工作。

2.发改部门国家发改委负责会同财政部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

具体由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地方发改部门负责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的征集、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报送贷款申请书及配套文件等。

3.外汇管理部门地方外汇管理局负责办理转贷款集中登记手续、外债转贷款账户的管理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3.08.11
•【文号】财国合〔2023〕22号
•【施行日期】2023.08.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国合〔2023〕2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我部研究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23年8月11日。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相关法规1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费收取和使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相关法规1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费收取和使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相关法规1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费收取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相关法规 -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费收取和使用在国际金融组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FIs)中,世界银行(World Bank)作为最大的国际开发机构之一,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赠款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费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为确保有效使用这些资金,世界银行制定了相关法规以规范贷款项目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

1. 贷款项目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与标准贷款项目管理费是指世界银行向借款国收取的一项费用,旨在覆盖项目评估、监督、评估和支持等管理成本。

世界银行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性等因素确定贷款项目管理费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收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实际支出成本收取,二是按贷款金额的百分比收取。

世界银行要求借款国在贷款协议中同意支付相关管理费。

2. 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完结三个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筛选、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等工作,贷款项目管理费可用于这些预备阶段的费用支出。

项目实施阶段包括项目监督、评估和技术援助等工作,贷款项目管理费可用于这些实施阶段的费用支出。

项目完结阶段包括项目评估和结算等工作,贷款项目管理费还可用于这些完结阶段的费用支出。

3. 贷款项目管理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要求世界银行强调贷款项目管理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借款国需要确保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且所有费用都经过合理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世界银行定期对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并要求借款国与其合作进行内部审计。

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应该及时向世界银行报告,并对外公开。

4. 贷款项目管理费的效率和效益评估世界银行要求借款国对贷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进行效果评估,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7.03•【文号】财政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正文财政部令第38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00六年七月三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以及赠款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财政部负责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是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

第四条贷款、赠款的使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体现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五条贷款的筹借、使用、偿还应当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债务可持续性和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第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贷款,是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三)外国政府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北欧投资银行等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四)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不以与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赠款。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财政部对贷款、赠款实行统一管理,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研究确定贷款、赠款的管理原则,制定基本规章制度;(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拟定贷款规划;(三)统筹开展贷款、赠款的对外工作,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进行磋商谈判并签订法律文件;(四)负责贷款、赠款的转贷、转赠、资金使用、偿还、统计、监测等;(五)对贷款、赠款活动进行政策指导、协调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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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体情况(2)
“十一五”期间贷款投向 农林水 交通 新能源及节能减排 城建环保 社发领域及其他
社发等 3% 农林水 16%
城建环保 32%
交通 37% 能源 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体情况(3)
区域分布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都使用过国 际金融组织贷款。 改革开放初期,东部比例大。2000年以后,中西部比 例逐年增加。 “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贷款 占贷款总额的85%左右。
项目使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截至2007年贷款额近9亿美 元。 2007年,我国与欧洲投资银行开始了专项贷款合作: 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
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2)
贷款条件
贷款币种可选择欧元或美元,贷款年利率为6个月EURIBOR+0.67%或 LIBOR+0.83%的利差

世行贷款(2)
国际开发协会(IDA)
贷款被称为软贷款,主要是长期的无息贷款。目前,只有人均国
民总收入低于1165美元的国家才有资格获得国际开发协会的援助 (2010年7月1日公布)。从1999年 7月开始世界银行不再向中国 提供软贷款,我国从IDA毕业。
国际金融公司
主要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或股本投入。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9)
5、社发及其他
职业教育 农民工培训 城乡社保一体化
扶贫
贷款规划管理(10)
项目申报时间
世行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底 亚行 每年7月至8月底 欧洲投资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贷款等其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按通知要求上报
贷款规划管理(11)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风电、中小型水电、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地热利用、沼气 回收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 热电联产 工业节能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 改造、输配电系统节能改造等 建筑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8)
4、城建环保
城市交通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湖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遗产地基础设施 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等 *棕地
第一节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来源和总体情况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来源
一、世界银行贷款(WB)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 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ADB) 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EIB)
四、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IFAD)
(日本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
亚行贷款(2)
贷款品种
项目贷款 行业贷款 多批次(MFF) 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等 灾后重建紧急贷款
技术援助赠款
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1)
欧洲投资银行成立于l958年,为欧盟成员国所有,是一
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多边金融机构,总部设在卢森堡。
我国自1995年开始借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首都机场等
国内
1、计划性要强 2、内外程序相配合、衔接 3、严格、合规审批 4、及时成立项目办,配备合适人员
项目前期准备(4)
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程序
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用款单位须向所在
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 批 报告,直接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世行贷款(3)
硬贷款何时毕业
世行标准:人均国民收入, 2009年6885美元; 2008年,6725美 元;2007年,6465美元。
根据世行的数据,我国2009年人均国民收入为3620美元,2008 年2940美元,2007年2380美元。
“十二五”期间能够保持稳定。
世行贷款(4)
贷款条件:
世行贷款为单一货币美元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含宽限期)可达
贷款期最长25年(含5年宽限期)
无承诺费、先征费等
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3)
贷款领域:
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提高能效、节能减排等领域。
主要包括风电、光伏发电、中小型水电、地热利用、 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回收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热 电联产、电力及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
林业
30年,平均还款期限不超过18年。其中宽限期为5到17年半。
贷款利率以6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础,外加根据世
行综合筹资成本等因素每半年调整一次的浮动利差。7月1日前为 LIBOR+0.02%。对已提取但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世行按每半年浮 动一次的美元单一货币浮动利差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国际农发基金贷款(2)
配套资金要求
项目所在县承担国内配套资金的比例不得超过1/3,其余部分由省/
市承担
贷款偿还责任
贷款项目由所在省/市/县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贫困县不承担还款责

贷款项目安排
2010年12月,下发了国际农发基金贷款2010-2012年备选项目规划,安 排了3个项目。分别为2010年的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2011年的湖 南中西部地区农村综合发展项目,2012年的云南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贷款规划管理(2)
规划的批准与下发
世行、亚行规划由国家发改委提出,与财政部对外磋商后,联合报国务 院批准,并据此制定、下达年度项目签约计划。
贷款使用主体
境内企业、机构、团体均可申请借用国外贷款
项目申报主体
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 央管理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
12年到15年 (包括15年)
15年到18年 (包括18年)
利差
LIBOR +0.24%
LIBOR +0.34%
LIBOR +0.44%
LIBOR +0.60%
LIBOR +0.90%
LIBOR +1.25%
世行贷款(6)
贷款品种
部门(行业)贷款 可调整规划贷款 可追加贷款 中间金融机构转贷 灾后重建紧急贷款
1、项目建设必要性; 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构成、实施单位、工期等情况; 3、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 4、贷款金额及用途; 5、贷款偿还责任。
贷款规划管理(12)
项目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 2. 3.
项目材料要求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 材料要切中要点、简明、完整 注意与相关部门的衔接
第三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体情况(1)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借用世行、亚行、欧投行、 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720亿美元。 从资金来源看,世界银行贷款占67%,亚洲开发 银行贷款占31%,其 他贷款占2%。 “十一五”期间,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169亿 美元,其 中世行贷款87.4亿美元,占52%;亚行贷款 71.8亿美元,占42.5%;欧投和农发基金贷款约10亿 美元,约占5.5%。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贷款一处 2011年5月19日
1
第一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来源和特点 第二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管理 第三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管理
第一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来源和特点
贷款的性质
属国家主权外债,按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贷款规划管理(3)
筛选项目的原则
1 2 3 4
5
6 7 8
国家、地方规划中的地位 公益性 创新 偿还 配套资金落实 贷款额度 敏感性和复杂性 时间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4)
贷款支持的重点领域
1、农业(包括农、林、水); 2、交通; 3、能源; 4、城建环保; 5、社发及其他。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6)
2、交通
依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公路网、水运规划 干线铁路 干线公路(道路养护) 农村公路网建设 内河航道综合整治和港口深水航道拓宽疏浚 内河航运和航电枢纽 民航机场等 *综合交通枢纽、综合交通(多式联运)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7)
3、能源
传统能源、清洁能源(新能源)和节能减排
国际农发基金贷款(1)
贷款特点和条件
我国利用IFAD贷款从2010年起已由中度优惠贷款调整为普通贷款 贷款年利率相当于世界银行硬贷款浮动利率,贷款期15-18年,含
3年宽限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贷款支持区域和投向
贷款重点支持东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
生活条件的小型基础设施(如小水电、小型水利灌溉、村级道路、 农村饮水安全、环境卫生等)、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植树造林、 农业技术推广等 原则上不支持市场竞争性的农业生产、加工类项目
贷款规划管理—重点领域(5)
1

农业(包括农、林、水)
农产品安全、农村经济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农 村生态能源和环境治理、畜牧养殖、土壤改良; 生态林建设、林业产业化发展; 农村节水灌溉、引水工程、洼地除涝及防洪、病险水库治理、水 土保持、防沙治沙和土地荒漠化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 *渔政渔港建设
第二节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条件和特点
世行贷款(1)
从1981年,世界银行提供第一笔教育发展贷款,大 学发展项目。截至2010年,我国累计借用世行贷款约 481亿美元。 目前,我国借用世行贷款主要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 款(IBRD),被称为硬贷款,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人 均收入低于6885美元的国家提供的偿还期较长的优惠贷 款,用于减轻贫困、提供社会服务、环境保护、或经济 增长等特定方向。借款国一般是中等收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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