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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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作者:天一
来源:《月读》2018年第12期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人,清初名臣,《清史稿》卷二七七有专传。顺治十八年(1661),四十五岁的于成龙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等职。在他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廉洁勤谨的政风和卓越的政绩,赢得了百姓的爱戴,被康熙帝誉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他义不辞难、匡扶天下的责任情怀,为民作主、诚心实政的为官态度,清正廉洁、正以率下的人格风范,以及清俭的家风,至今仍值得我们珍视和借鉴。
清康熙帝赞誉他是“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乾隆帝数次遣官祭奠他的祠堂,并御书“清风是式”四个字。清代著名思想家戴震在追述他的生平时则说道:“清严忠直,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归于廉慎。”他就是于成龙。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于成龙的先祖于渊,曾任知县,政绩卓著。于氏家族在当地也算大户,但到了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时,家境已大不如从前。于成龙出生后不久,母亲就病逝了,父亲继娶了李氏。李氏视于成龙如同己出,一家人关系融洽。
于成龙少有大志,在耕读生活中受着正规的儒家教育,目的当然是走科举入仕这条路。明崇祯十二年(1639),二十三岁的于成龙到太原参加乡试。当时的考官公然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便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由,放弃做官的机会,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来堡村。在家乡时,于成龙已有小的声名。原来,明末盗贼蜂拥而起,乡里居民欲修筑堡寨以作防卫,而堡寨所在的地方正位于于成龙家的祖坟附近。一个算命先生认为这将对于家的风水不利,于成龙听后却笑着回答:若能保千家万户的平安,独对我家不利,那就是利多而害轻,所以应当修筑。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于成龙思考问题能从大局着眼,关心的是百姓利益。这与其后来的从政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五年后(1644),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崇祯皇帝自缢于煤山(今景山),明朝灭亡,不久,清军入关,建立了清朝统治。
清顺治四年(1647)至顺治八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但科举又落榜了。此后,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到了于成龙身上,为了养家,他整日奔忙,再无时间学习应考了。
顺治十八年(1661),四十五岁的于成龙终于迎来了做官的机会。由于急需人才,朝廷规定前朝落选的举子可以不经过科考而进京掣签为官。这实际上是清朝笼络明朝士人的一个方法,被安排抽签的多是不好的职位—不仅俸禄低,而且地方偏远,难于治理。于成龙抽到的是广西柳州府罗城县知县。罗城县属于边荒之地,山险水恶,瘴疠甚多。北方人到这里,大多水土不服。特别是罗城县民风彪悍,当地人身带刀枪,械斗成风。第一任县令被土司杀死,第二任县令逃亡,之后一直无人接任。于成龙不顾家人和亲朋的反对,决定到罗城赴任。临行前,他对朋友说:“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由于缺少盘缠,他还典卖了些家当,带着5名仆人启程了。
据记载,当时的罗城没有城郭,城内居民不过数家,满目荒凉,甚至没有官衙。最初于成龙一行只能寄居在关帝庙里,把床安放在塑像后面,以院内积土当作几案,旁边挖坑做饭,炊具也只有一锅一盆。没过多久,两个仆从就遇瘴病而死;另有两个仆从见此情形,也偷偷逃走了。在给友人的信中,于成龙写道:“万里唯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于成龙以坚定的意志,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治理罗城县的事业上。由于罗城社会秩序不安定,于成龙采取了“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建立保甲制,严惩案犯,打击盗贼,规定“盗有犯者立斩之,悬其首于竿”,于是盗贼皆不敢作案。他又让乡民练兵,在全县搞联防,以应对邻盗的侵犯。与此同时,于成龙还招募流民开垦荒地,借给百姓耕牛和种子,以恢复农业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了解农事,奖勤罚惰。农闲时,他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新迁入的人家,他亲自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当地人见于成龙工作劳苦而生活清苦,便给他送来一些油盐,于成龙则回绝说:“我一人在此生活,用不了这么多东西,你们应该拿回家孝敬你们的父母。”
在于成龙的治理下,三年之后,罗城县摆脱了混乱的局面,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后来说:“我一生得力,在令罗城。”应该说,罗城是于成龙仕途的起点,他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朝廷和百姓的肯定。
康熙六年(1667),因治理罗城有功,于成龙被举荐为广西省唯一的“卓异”(清朝吏部定期考核官员,一般文官每三年、武官每五年考核一次,政绩突出、才能卓越者称“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离开罗城时,当地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哭而还”。
四川合州在当时也是一个比较贫瘠的地方。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人口衰减,但徭役赋役依然很重,百姓生活困苦。这对新知州于成龙而言,是一个大考验。他到任后,立即对旧有的弊政和积习进行改革。按惯例,知州到任后,知府会下帖要求合州送鱼,但于成龙坚决拒绝。在治理方面,他以招抚百姓为第一要务,首先严禁官吏勒索百姓,然后向上级汇报民间疾苦,将百姓的徭役负担废除了十余件,同时他要求合州下属各县注意为新依附的百姓解决居住和垦
荒中遇到的困难,并亲自为他们规划田舍,申明三年后起科。不到两年时间,合州人口骤增,荒芜的土地得到了开垦,百姓生活日益改善。
因政绩突出,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又被升为湖广黄冈同知,驻扎在岐亭。岐亭这个地方山高林密,有好几伙盗贼出没,大白天的就敢外出劫掠。由于盗贼十分强悍且狡猾,又以报复为能事,所以查办起来十分棘手。官府若立了盗案,上司就要求限期侦破,如果到期未能完成,便会遭到斥责和惩处,黄冈的地方官为了保住自己的官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对百姓的报案置之不理。这样一来,盗贼就更肆无忌惮了,百姓则是苦不堪言,无处申冤。于成龙到任后,立即着手缉拿盗贼。
为了摸清盗贼的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来龙去脉,于成龙采取“微服出行”的方法,有时甚至装扮成乞丐,到盗贼的住处,与他们生活一段时间,从而将盗贼的一举一动摸得一清二楚。据说,他还特意在衣服内缝制了一个布袋,用来放盗贼的名单。在掌握充足的证据后,他便采取行动,将盗贼绳之以法。从此,岐亭的社会秩序逐渐稳定,百姓对于成龙表示叹服。
于成龙在黄冈同知任上的举措,深得湖广巡抚张朝珍的赞赏,他举于成龙为“卓异”,这是于成龙第二次被举“卓异”。朝廷升任他为武昌知府,这一年是康熙十三年(1674)。
正在此时,“三藩之乱”爆发了。以吴三桂为首的叛军,攻势凌厉,一路北上。同时,他还派出许多湖北籍的部将,拿着封官的“札书”到湖北策反。当时,湖北的麻城、大冶、黄冈、黄安的盗贼,都“倚山结寨”响应吴三桂。麻城县曹家河人刘君孚,曾是于成龙的手下,也得到了吴三桂的“札书”,于是他联络附近的大盗,开始反叛。在这危急的时刻,巡抚张朝珍想到了于成龙,乃命他前去平叛。于成龙摸清事情原委后,决定采取“招抚”的方针。他发出“自首者免罪”的告示,反叛者纷纷投降,“来者日千计”。随后,他又带着两个随从闯进山寨,大喊:“我那个刘老仆呢?怎么不来见我!”刘君孚听后,赶忙“叩头受抚”,其众数千人皆降。一场叛乱,就这样被平定了。
张朝珍得知此事后,上奏朝廷,任命于成龙为黄州知府。此时,黄州也不安定,当地诸盗联合豪强造反,声势浩大。手下官员劝于成龙退保麻城,于成龙坚定地说:“黄州,七郡门户,我师屯荆、岳,转运取道于此。弃此不守,荆、岳且瓦解。”他着眼于大局,清醒地认识到黄州的重要性,于是决定组织乡勇与叛乱者一战。激战时,于成龙不仅亲临前线指挥,而且身先士卒,带头杀敌,最终将叛乱平定,擒获叛乱首领何士荣。对于那些主动放下武器投降的盗贼,于成龙则不记旧账,并将他们妥善安置。尽管战事紧急,但于成龙依然关心民众疾苦,严令禁止在正常赋税之外再行征收,禁止官员之间相互馈送,由此民心大安。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被擢升为江防道道员,操练水师。次年,又被擢升为福建按察使,主管全省的司法案件。至此,于成龙成为了一名省级大员。从四十五岁出仕为官,到六十二岁成为省级大员,这十七年间,于成龙做过知县、知州、知府、道員,难能可贵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