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首建集二公司发[2007]72号

关于转发《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首建集发[2007] 1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首建集发[2006]85号文件同时废止。附件: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首建集团二分公司办公室2007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25份

首建集发[2007]141号

关于颁发《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自下发之日起贯彻执行。

附:《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07年10月15日印发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 总则

1.0.1 为加强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等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特制定《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危险项目及场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0.2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1.0.3 在从事危险项目及在危险场所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建设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2 煤气安全防护管理

2.0.1 从事煤气设备(管网)施工、检修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方案,并达到熟知。

2.0.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工业煤气。

2.0.3 进入煤气区域施工、检修不得少于两人,要携带好CO检测仪,相互联系,相互监护。

2.0.4 严禁在煤气区域、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休息或睡觉。

2.0.5 煤气区域内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及隧道严禁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

2.0.6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煤气区域和接近煤气设备(管网)工作前,必须与生产单位和岗位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并制定相互的确认联保措施。

2.0.7 在煤气区域或进入设备内施工、检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规定:

CO浓度不超过24ppm可连续工作8小时;

CO浓度不超过40ppm可连续工作1小时;

CO浓度在80ppm可连续工作30分钟;

CO浓度在160ppm可连续工作15~20分钟;

每次工作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CO浓度在160ppm以上严禁不采取措施冒险进入其区域。

2.0.8 未经设备使用单位批准,严禁在煤气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挂起重工具,未经设备主管单位的批准严禁在管道支架的1.5米之内挖管沟。

2.0.9 严禁碰撞和敲击运行的煤气设备管网。

2.0.10 严禁在煤气设施附近搭设临时工棚、休息室、工具室和安装压力容器等。

2.0.11 严禁在煤气设备(管网)及支架上接电焊地线,敷设动力电缆、电线。

2.0.12 与岗位无关人员禁止动用煤气设备的各种阀门、仪器、仪表。

2.0.13 在煤气区域施工必须事先与区域主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制定好防范措施后方能开始施工。

2.0.14 未经主管单位批准,严禁在煤气设备、管网上施工。

2.0.15 承担检修的施工单位要提前三天将检修计划及安全措施抄送有害气体检查站,并办理煤气设备(管网)安全检修审核手续。

2.0.16 计划性的煤气设备(管网)检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有害气体危险工作申请书”,本单位(项目部)和安全部门同意后,有害气体检查站审批后方可施工。

2.0.17 从事煤气设备(管网)抽(卡)“盲板”作业时,施工单位要通知有关专业科室人员到场,共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0.18 临时性小修或抢修,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害气体检查站人员根据检修项目特点、现场检测情况,共同磋商制定安全措施,经双方签订“临时抢修安全操作证”后方可施工。

2.0.19 计划性带煤气的抽、卡“盲板”作业,严禁在夜间进行。突发性问题需夜间带气操作时,要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组织进行,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遇有雷、雨天气严禁带气操作施工。

2.0.20 施工、检修期间,要求生产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对正常的运行设备及进人的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检测,防止泄漏影响检修施工人员安全。

2.0.21 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部作业时,所用照明电压12V。

2.0.22 各单位使用的煤气检测仪,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使用管理规定和检查记录。使用煤气检测仪的项目部要对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23 煤气检测仪必须存放在防潮、防腐、通风、容易取到的部位,并设专柜存放。

2.0.24 各单位所使用的煤气检测仪,必须随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修复。

2.0.25 煤气检测仪按技术要求规定范围使用,使用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2.0.26 各单位在用的煤气检测仪必须每年标定一次。

2.0.27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迅速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同时通知附近医疗单位。在未查明事故原因或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严禁恢复施工。

2.0.28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进行现场救护,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0.29 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毒面具,严禁无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抢救。

2.0.30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职能科室、项目部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 临近铁路施工及铁路道口安全管理

3.0.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界内的铁路专用线及铁路道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3.0.2 各单位及职工,严禁在厂内铁路线路路堤护道边线外、路堑外和平地侧沟边线外1米以内,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