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
2009年09月17日04:52凤凰网里【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
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就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为有计划地建设创造条件。
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试编了全国国民经济年度计划。
1952年,成立了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
同时,加强了对国营企业和基本建设的管理。
尽管如此,在既缺乏编制计划的经验,又无精确统计资料的当时,编制和实施全国性的经济计划难度很大。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1年开始编制到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历时4年,其间大的修改就有6次。
陈云具体主持了这项工作。
最后一次修改是在1955年4—5月,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并吸收各省(市)和中央各部的意见和参考苏联顾问的建议作了适当修改。
计划草案由原来的12.7万字减少到10.4万字左右。
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五”计划。
源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一五”计划是在实施两年半后才定案。
“一五”计划的制定充分体现了计划工作认真、细致、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注重宏观经济综合平衡的特点。
具体来看,这个计划有5个突出特点:
1.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以能源、原材料、机械工业等基础工业为主的重工业。
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中国先进分子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理所当然地被提为重要议事日程。
当时可供选择的战略有两种,一种是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的工业化道路,即先发展轻工业,待积累了大量资金后,再发展重工业;一种是苏联的办法,即优先发展重工业,在较短的时间里使国家迅速工业化,迎头赶上工业强国。
这两种战略各有利弊,经过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中共中央做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策。
这一选择是出于当时的国情。
旧中国能源、原材料和机械工业长期落后,以致在国际交往中受制于人;在被国际资本严密封锁的环境中,农业、轻工业也难以发展。
当时用于五年计划建设的有限财力,如果平均使用,百废待兴,可能一事无成。
没有基础工业,也不可能大量供应化肥、农业机械、柴油、水利工程设备;不可能大量修建铁路,供应机车、汽车、飞机、轮船、燃料和各种运输设备。
为了应对战争威胁,也需要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
这一切都决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结构充分反映了优先发展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工业化战略方针。
在投资总额中,工业的比重占第一位,共248.5亿元,占58.2%;在工业投资中,苏联帮助设计的主要是重工业的建设单位的投资占44.3%,加上直接配套的建设投资,则占51.5%。
2.从中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统筹兼顾。
具体体现在:
(1)反映了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计划编制和计划作用的特点。
它对于国营经济是直接计划、指令性计划,要求国营企业对于国家的计划必须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对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则是间接计划,即对个体经济通过合作的道路,对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并通过国家的价格政策和各种具体政策,对其起调节作用;对于集体经济则是指导性计划。
(2)在建设投资规模上,既考虑需要,又考虑可能。
“一五”计划开始编制时遇到一个很大的矛盾就是需要与可能的矛盾:计划安排的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的项目有近万个,基建投资占了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总支出的55.8%,规模很大。
针对这种情况,陈云指出:建设规模能否扩大,不单根据需要,还必须根据是否可能。
“一五”计划根据这一原则所安排的基本建设,尽管规模是巨大的,但大体上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力,符合中国当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从而进展比较顺利。
(3)在投资结构的安排方面,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兼顾其他。
在427.4亿元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各部门的分配比例为:工业占58.2%,农林水利占7.6%,运输邮电占19.2%,贸易银行和物资储备占3%,文化教育和卫生占7.2%,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占3.7%,其他占1.1%。
这样的投资结构突出了重工业与基础设施的地位,反映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经济发展和国内外环境的要求。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不仅要供应全国人民的口粮,而且要用农产品(爱股,行情,资讯)换取工业设备和建设器材所需的外汇,同时还为工业提供原料,农村经济发展更有利于扩大工业品的市场。
为了促使农业增产,“一五”计划一方面以占基本建设总支出7.5%的资金用于农业投资(如果加上水利投资、军垦费、农村救济费、黄河治理费、长期农贷等,则为15%);另一方面,国家在财力上尽可能支持农业合作化。
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之间的投资比例大体是1:9,轻工业比例较低。
这是考虑到,当时轻工业还有些基础,增产的潜力较大,而且若干轻工业产品不能大幅度增产,除了战后人民购买力较低,销路不畅外,主要原因是原料不足,影响设备利用率(1950年设备利用率,棉纺工业只达到60%,面粉35%,卷烟40%,火柴48%,毛纺不到30%,丝织35%,只有造纸和棉布超过了60%)。
在农业和重工业的投资不能大幅度增加时,即使增加轻工业部门的投资,提高其设备能力,也达不到增产的目的。
因此,轻重工业的这种投资比例在“一五”时期是合理的。
(4)在发展速度上主要考虑原有企业增产能力与农业发展水平,留有一定余地。
在最初试编五年计划概要时未经过严格的计算,对工业生产的发展速度要求过快,安排平均每年递增20%,其中国营工业平均年递增24%左右。
后来经过反复测算,在五年工业总产值中,靠原有企业生产的比重占70%,只有30%靠新建企业。
此后,在具体指标的计算上,计划安排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8.6%,其中工业产值每年递增14.7%,生产资料的生产每年递增17.8%。
执行结果,工业发展速度达到平均每年递增18%,其中生产资料的生产平均年递增25.4%。
农业的发展是保证工业发展和整个计划完成的基本条件。
对农业生产的增长,最初的草案也安排得比较高,要求平均每年递增7%,原因主要是对土改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及农村互助合作的有利条件估计过高,而对限制农业发展的许多不利条件估计不足。
后来在修改计划过程中,考虑到农业生产1953年、1954年连续两年都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的主要指标,又作了适当的调整。
最后确定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3%。
(5)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全国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的支出总额为766.4亿元。
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不曾有的。
在解决资金和人材问题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一五”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共为1354.9亿元,国外贷款为36.4亿元,外债仅占总收入的2.7%。
这个比例说明,主要依靠内部积累来取得经济建设所需资金。
1952年8月制定的《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任务》草案中,明确提出资金积累的4个主要来源:
①靠有计划地提高生产,降低成本,增加国营工商业的收入;②靠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商税;③在增加农业生产条件下,增加农业税收入;④适当节约行政费用的支出。
此外,国家还通过发行公债增加建设资金,从1954年到1957年共发行4次,实际发行额27.5亿元;同时,在城乡大力吸收储蓄存款,以补充建设资金的不足,1952年底城乡居民存款余额约为19亿元,到1957年底达到38亿元。
坚持自力更生,并不排斥接受友好国家的援助。
在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封锁和禁运的困难条件下,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援助对中国的经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一五”计划时期新建、改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从选择厂址、供应设备、指导建筑安装和开工运转,一直到新产品、供给新产品的技术资料以及培训技术人员、接受留学生和实习生等多方面,苏东国家都给予了具体帮助。
对于苏联和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各项援助、贷款,包括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用来购买军事装备、物资的贷款在内,中国从1955年开始用大量出口矿产品和农产品来偿还,到60年代初全部还清。
以156项工程为核心的工业基本建设
中国大规模工业化的起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其标志就是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以“156项”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建设。
它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石与里程碑。
1953-1957年,新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
在遭受全球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封锁、禁运的环境下,新中国通过等价交换的外贸方式,接受了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援助。
建设了以“156项”为核心的近千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以“156项”为核心、以900余个大中型项目(限额以上项目)为重点的工业建设,使中国大地上史无前例地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雏形。
从1950年第一个项目开
始建设,到1969年“156项”实际实施的150项全部建成,历时19年。
其中建设的高潮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至1957年底,“156项工程”中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已按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增的工业生产能力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以钢铁工业为例,仅1956年新增加的炼钢能力就达142.2万吨,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炼钢能力(最高年产量为1943年的92.37万吨)。
发展速度也超过了历史上的资本主义国家。
中国钢产量从1952年的135万吨提高到1957年的535万吨,只花了5年时间;而美国钢产量从1880年的127万吨提高到1892年的501万吨花了12年时间;英国由1880年的131万吨提高到1903年的511万吨,经过了23年时间;法国从1897年的134万吨提高到1923年的530万吨,则经过了26年的时间。
这就是说,“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5年所走过的路程相当于美国12年、英国23年、法国26年所走过的路程。
工业生产能力的巨大增长,为我国工业进一步高速度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
“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近千个工业建设项目,也初步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旧中国工业设施的70%集中在沿海一带,有限的内地工业也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
占全国土地面积1/3的大西北,1949年工业产值仅占全国的2%弱,近百年来始终没有工业基点。
微弱的工业过于集中于东部沿海一隅,不仅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也极为不利。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第一个五个计划期间,中国政府把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和其他限额以上项目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摆在了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内地。
考虑到资源等因素,将钢铁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选在矿产资源丰富及能源供应充足的中西部地区;将机械加工企业,布局在原材料生产基地附近。
在投入施工的150个项目中,其中民用企业106个,除50个布置在东北地区外,其余绝大多数布在中西部地区,即中部地区29个,西部地区21个;44个国防企业,除部分造船厂摆在海边外,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有35个。
150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96.1亿元,其中东北占实际投资额的44.3%,其余资金大部分都投到了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占32.9%;西部地区占20%。
106项民用企业在西部地区建设的21个项目中,能源项目有:铜川王石凹立井、西安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酃县热电站、兰州热电站、成都热电站、重庆电站、个旧电站;有色金属项目有:云南锡业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石油化工企业有:兰州炼油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氮肥厂;机械制造企业有:兰州石油机械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窗容器厂等。
由于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还需要安排配套项目,因此,“一五”时期对西部地区形成第一次大规模投资,极大地改变了西部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156项”等重点建设项目也为中国工程设计、技术、施工人员和产业工人的成长创造了条件。
“156项”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经历了苏联援助和自主建设两个阶段。
整个50年代属第一个阶段,工程是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建设的。
1960年7月16日,苏联政府突然照会中国政府,决定自1960年7月28日到9月1日撤走全部在华苏联专家,单方面撕毁了对华援助合同。
这使“156项”进入自主建设阶段。
截至1960年底,“156项”已建成133项,还有17项正在建设中。
我国人民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攻克了建设过程中碰到的一个个技术难题,成功地完成了剩余项目的建设工作。
“156项”建成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为中国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其所生产的能源、原材料、机械设备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全国各地;其所培养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成了一批又一批新工业基地的种子和骨干,他们使中国工业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集中财力、物力扩大工业规模,这些企业将全部利润上缴国家,固定资产折旧率很低、更新很慢,当它们把相当于国家投资十几倍、数十倍的利润上缴国家的同时,却没有权利与能力更新改造自己,以至迅速地衰老了。
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下,对经济体制认识上的僵化,使我国于1956年、1965年和20世纪70年代多次与改革机遇失之交臂。
以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五、六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考验,需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的机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企业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其中大部分经过改制、重组、转产、调整结构等艰难跋涉而重新崛起。
随着工业化建设的进展,至“一五”时期结束的1957年,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明显反映在产业结构与社会劳动者的行业构成。
在“一五”计划执行过程中,曾出现过两次经济建设的“冒进”,但都得到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