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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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医务室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和文件条例。
(一)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椎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椎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瑞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性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膜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第二条建立学校疫情报告网,生病者或者其他发行疫情人员要及时报告校医务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疫情确诊并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第三条建立学校隔离室、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和999或转送至政府指定的专科医院就诊。
第二章医务室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全体师生员工的保健、医疗及身心健康,同时标志着医务人员的自身形象,制定制度如下:
第一条门诊医生应热情接待每位患者,诊治工作认真细致,态度和蔼、耐心。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条诊室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谈、乱扔杂物。
第三条门诊工作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开人情方、人情假,病人应配合治疗。
第四条对疑难病症,不能明确诊断者,可转合同医院诊治。诊
后凭转诊单报销医药费,转诊一次有效。
第五条每月门诊工作量由药房进行统计。将数字上报医务室主任。
第三章药房工作制度
第一条遵守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帐目。坚持执行药品出库入库登记(并具有药品合格证)、计价、入帐手续,做到帐实相符。
第二条严把质量关,做到库存药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保持药房清洁卫生。
第三条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清理,对变质过期药品及时处理。
第四条定期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保证临床基本用药种类的供应。进药后两人验收,无误后上帐、入库。
第五条认真按处方划价、取药,核实姓名、药名、剂量、用法、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发药,一旦出现差错由药房医务人员负责追回并登记。
第六条每月做好门诊工作量、职工、离退休、学生、医照人员处方、自费人员药费及处方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第四章处方管理制度
第一条处方书写应清楚规范,一般项目齐全,如姓名、性别、职工、离退、学生、个人编号、是否自费、签名、日期等。
第二条处方必须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第三条处方药品剂量应规范书写。剂量(如毫克、毫升、国际单位)、用法等,必须书写清楚。
第四条执行市卫生局及本校规定,一般处方三日量,慢性病一周量。必要时放宽至两周量,每个处方不超过5种药。
第五条处方有误或不符合规定或处方上有配伍禁忌,药剂人员应通知医生更改。
第六条将每天的处方按类别统计装订,医照人员处方单独存放。
第七条按处方的管理制度,一般处方应存放一年。
第五章治疗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消毒标准及消毒制度。每月检查有无过期物品,每天消毒液擦拭地面、桌面一次;每周有紫外线灯照射1—2小时,记录照射时间。每月擦拭紫外线灯管。
第二条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齐,严格按消毒制度进行无菌操作,无菌伤口与感染伤口必须分区换药,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严格隔离,处置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不得将病人再移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及时处理。
第三条换药室器械及换药所用物品均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每周采用高压灭菌消毒一次并注明消毒日期。
第六章注射室管理
第一条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每周紫外线消毒一次。
第二条医护人员工作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器械每周消毒一次,消毒液每周换一次。
第三条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第四条每日清洁治疗室,地面湿式清扫保持空气清洁,注射后的针头、针管严格执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定。
第五条各种注射应严格按医嘱执行(院外注射需有医院注射证明)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对须做过敏试验的药物,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及时进行处置。
第六条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每月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第七条无菌伤口与感染伤口必须分区换药。
第八条换药器械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第九条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严格隔离,处置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不得将病人再移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及时处理。
第七章医务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条由医务室主任、大夫、组成消毒隔离管理小组,负责消毒技术的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并接受市区疾控中心的监督。
第二条工作人员上班时着装整齐,无菌操作要戴口罩、帽子、手套。保持各诊室清洁卫生,每日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擦拭桌面、工作台、门把、窗台等。
第三条各诊室每周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3次,严格掌握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两周擦拭灯管一次,严格记录紫外线灯管累计照射使用时间,定时报废。
第四条医务室一切医疗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后,用统一标识的黄色塑料袋包装;一次性物品浸泡消毒后毁形包装,送到指定地点统一由医用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焚烧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一次性针管、试管、口杯等统一采购、监督和管理,严防劣质用品进入,用后各单位一律消毒浸泡后送统一地点,利器单独包装。二至五项指定专门大夫为负责人。
第六条浸泡消毒液必须高效。器械用2%的戊二醛消毒(镊子筒液面必须达到镊子的1/2到2/3以上),器械要打开关节全身浸入,其余物品消毒一律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浓度要准确。每周须更换消毒液一次,消毒容器每周消毒一次,由夜班大夫负责执行。
第七条治疗室、处置室必须做到:每周由值夜班大夫用紫外线灯照射1—2小时消毒。
1、无菌物品专柜放置,每周清查,柜内无过期物品。
2、每周更换镊子罐、碘酒、酒精瓶,用后洗净,消毒备用。对无抗菌能力的物品应24小时后重新灭菌。
3、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注射器针头用后集中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