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最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一)发展程序:

1、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经过党员、群众(代表)的“两推”,票数均超过应到人数半数后,再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3、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确定后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和《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表格由党支部统一保管;

5、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6、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7、入党积极分子每满一年未被列为发展对象的需要进行一次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合格率均达到应到人数50%以上的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否则,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入档材料及规范格式:

1、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

2、个人入党申请书;

3、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见附表3);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薄》;

5、《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

6、“两推”时的原始票(见附表4);

7、“两推”情况报告单(见附表5);

8、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9、公示(见附件6);

10、党(工)委或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中推荐;

2、公示时间一般在“两推”和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的,经支委会研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预备党员阶段

(一)发展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

2、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⑴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个人政治历史问题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等;⑶乡镇(办)计生办出具的本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的证明;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4、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预审内容包括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情况等。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5、召开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预备党员的决议;

6、区委组员办工作人员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7、基层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批;

8、以党(工)委或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员活动。

(二)入档材料及规范格式:

1、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

2、发展对象公示存根(见附件7);

3、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见附表9);

4、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决议的会议记录、原始票(举手表决时不需存档)、表决情况报告单(见附表10);

5、表决现场拍摄图片或影像资料;

6、《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预备党员发展监督管理薄》,党工委研究审批会议记录,组织党员宣誓的图片或影像资料,基层党(工)委组织相关培训学习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积极分子的培养时间在一年以上;

2、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时间要在召开支部大会前7-15天进行,公示期7天;

3、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

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的,经支委会研究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4、党(工)委派人参加纳新支部大会做好监督指导;

5、因故请假党员要有书面假条,支部书记要在支部大会上对未到会党员情况及原因作出说明并做好记录;

6、经区委组织部谈话通过后,基层党(工)委须在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一)发展程序:

1、预备期满,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表决;

4、党支部将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上报党(工)委;

5、党(工)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二)入档材料及规范格式:

1、本人书面转正申请;

2、支部大会表决时的会议记录、原始票(举手表决时不需存档)、表决情况报告单(见附表10)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存入档;

3、公示(见附件8)。

(三)注意事项:

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或转正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延期转正。

附:1、党员发展流程图

2、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4、“两推”原始票

5、“两推”情况报告单

6、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

7、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公示格式

8、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格式

9、发展党员政审证明材料

10、表决情况报告单

附表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