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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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2022年自考00244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2022 年自考 00244 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第一章 绪论
【名词解释】经济法学:是以经济祛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 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单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 【多选】从法学学科的一般分类来看,经济法学可以分为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大部分。 【多选】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其中,科学方法又可分为 一股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
【简答、论述】经济法在相邻关系中的地位。 通过说明经济法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等其他部门法之间的相邻关系,就可以揭示 经济法的价值和独立地位。 (1)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从总体上说,两者之间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中的相关 规范,是经济法规范确立的基础;经济法规范,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宗旨
【名词解释】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 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单选】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是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 【多选】经济法的宗旨的确立标准主要包括独特性标准、普遍性标准,包容性标准。 【多选、简答】经济法宗旨中的几个重要目标。 (1)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目标。 (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 (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 (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调制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才有权规定调控和规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在法律明确 授权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调控权法定”;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 (2)调制适度原则。即调控和规制行为必须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

第二章 经济法的定义和和调整对象

第二章  经济法的定义和和调整对象

2. 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学者对经济法的不 同定义
(1)经济法就是苏维埃社会主义的不同部门的、 在调整经济活动中起职能上的相互配合作用的规范 和制度的总和,不是苏联法律体系中的独立部门。
(2)经济法是规定领导经济活动和进行经济活动 的方法,调整社会主义组织及其所属内部单位之间 的经济关系,并运用各种不同的法律调整方法以保 证合理地进行社会主义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苏联法律体系中的独立部门。
②国家在对经济个体的内部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控,即国家对经济个体在进行 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活动中与其组织机构 和成员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控。
③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调控的客观必然性。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①市场秩序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在培育和发展市场 体系过程中,为了维护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而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必要干预 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民事立法之外制定和实施 经济法以对市场秩序进行调控,这可以说是当今 世界各国的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其 客观必然性。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全局和社会公 共利益出发,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 实行全局性的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 的关系。
5. 本书对经济法的定义 (1)定义的方法: ①从某法的调整对象出发,对其定义。这是一种 通常的定义方法。
②从某法的特有功能出发,对其定义。
③把某种法的调整对象和功能结合起来,对该法 进行定义。
本书采用第三种方法来给经济法定义。
(2)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
②经济法对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进行调整的客观 必然性。将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纳入经济法的调整 范围,几乎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总结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总结

本 章小 结
3、经济法的本质
社会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民族 性
4、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政府主导性和综 合性
实例分析
案情介绍:
1997年,东南亚爆发了金融危机。面对 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应对国际 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年8月动 用了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
实例分析
案情介绍:
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香港的 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 银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 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 集中在港元兑换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 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 面。
实例分析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强化金 融监管,香港政府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 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 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 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 五个机构。
大经济法说;
经济法规说; 企业法说; 国民经济运行法说; 宏观调控法说;
经济管理法说;(纵向关系说)
管理协作(调)说;(纵横统一说)
调整对象说:
(二)否定经济法独立地位 的学说
学科经济法说; (否定的经济法规说) 综合法律部门说;
经济行政法说。
二、经济法的概念
本教材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
4、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三、经济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或专业性 2、政策性 3、政府主导性 4、综合性
本 章小 结
1、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 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 作关系的法。

国际经济法学马工程重点

国际经济法学马工程重点

国际经济法学马工程重点第一章:1.经济法概念: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即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产生因素:〔1)经济因素:法律是经济关系的记载和表述。

经济法的产生有其经济因素.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人的社会关系核心是经济关系,人的社会矛盾集中于经济利益冲突。

这就决定了经济关系从来就是法律所要调整的重要对象,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经济利益的准贝测。

无论何种经济形式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则;经济形势不同,其法律规为保症好的阕凌体盗建敬味要缩放浏览器头办存在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它们构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决定性因素,只有立足、扎根市场经济,经济法才能安身立命。

〔2)政治因素:国家作为重要的政治因素,向来处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核心地位。

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形势下,国家权力、国家干预及其限制有所不同。

这些不同对法律有着直接响。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干预更具自觉性、自主性和有效性,当然也理应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确以和规范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履行其基本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依据。

(3)社会因素:法律历来被视为“善良公平之术”,“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宗旨和使命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实现社会主义,国家负有重要的经济社会职能,如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但国家要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必须有法可依、依法进行,实现法治化,这就要求制定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的重要构成要件。

〔4)法律因素:法律发展史表明,法律部门的产生呈现这样的规律:一是客观上存在一种社会关系需要某种法律部门调整;二是这种社会关系应先有已有法律部门去调整,只有当它们不能或不宜调整时,才有必要产生新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的产生也是如比。

市场经济形成了一种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这种社会具有普遍性,内在地需要国家干预。

而已有的法律部门各有其定位和职能,它们不能或不宜对这种社会关予以调整,于是出现了“法律空白”,需要新兴的法律部门予以弥补。

经济法的概念与地位

经济法的概念与地位

3、经济法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存在两个方面的联系:经济法 及其发展规律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没有经济法 就没有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 的完善发展创造了条件。 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区别:二者各自有着不同的 内涵和外延,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法学属于法学 的范畴,而经济法属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而重 要的法律部门。不过,在我国初始使用的含义时, 这一语义使经济法在某些时候等同于经济法学。
高田植一的介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法律说指出, 日本的经济法是介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 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公法是体现和调整国家对 经济活动的干预的法,而私法是调整自由竞争的 法。经济法是规定企业在全部国民经济中占据何 等位置,国家对企业进行何种程度的领导、扶持 和监督,即国家对企业介入乃至干涉的法律,也 即调整所谓的纵向关系、上下关系的法律。
泽良雄的国家与市场互补说主张, 经济法是以国家之手代替市场无形之手, 以满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的法律, 或者经济法是为填补因市民法的调节作 用的局限所造成的法律空白状态而制定 的法律。
3、法国 克劳德· 克劳德·尚波为代表人物的企业法说,对德 国企业管理法说进行了延续和发展。该说认 为,经济法是当代大规模生产和分配技术所 造就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其标准和基本对 象就是企业,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实现企业 范围内的这些利益平衡。 费尔南·夏尔· 费尔南·夏尔·让泰为代表的国家干预经济 法说,认为经济法是为使公共权力机构对经 济采取积极行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的法与经济法 “经济的法”的观点将凡是与经济有关 的法统统称之为经济法。在此意义上理解的 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经济活动中的法律 问题。“经济的法”反映的是最初经济法一 词的含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广义上的经济 法。 “经济法”则是更多地从狭义的角度讲的, 这一语义被严格限定在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 特定范畴之内,即只有反映经济法本质属性, 且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才属于经济法的 范畴。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特征:统治阶级意志、普遍约束力、权利义务为内容、国家强制性、公开性。

三、法的分类1、公法与私法(了解)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掌握)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用条文形式制定并经公布施行的法。

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惯、判例等。

3、实体法和程序法(掌握)实体法:是以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

例如:民法、刑法。

程序法:是一保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保证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要的程序或手续为首要内容的法。

例如: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4、国内法和国际法(了解)民事诉讼法简介:1、当事人:原告人和被告人2、管辖:根据民诉法的划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移送管辖。

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

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3、诉讼的原则:严等原则、调解原则、辩论原则等。

4、民事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

回避制度:一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四、法的渊源(法的表现形式)纵向法表现形式——法律体系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私营企业(补充成分):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组成部分):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土地的利用权可以依法转让54、75、78、82宪法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指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法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2章 经济法的概念

第2章 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第一节经济法定义第二节经济法特征第一节经济法定义一、中外关于经济法的学说与流派经济法定义可谓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定义表述。

中外学者见仁见智,这里择要介绍有关经济法的一些学说。

(一)国外关于经济法的学说与流派1、德国德国经济法学说主要是在二战以前,是早期的经济法学说。

前述形成有方法论说、世界观说、集成说、对象说、机能说等多种经济法学说。

(1)方法论说。

代表人物有盖勒(Geiler)、威斯霍夫(Westhoff)。

认为经济法就是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换言之也就是一种用于法学研究的社会学方法而已。

(2)世界观说。

代表人物是赫德曼(Hedemann,《经济法基础》)。

认为法学研究应当注意时代精神,现代社会是以“经济性”为其时代精神,“经济性”就是现代法的特征,具有这种现代法特征、渗透着现代经济精神的法就是经济法。

同时,他指出,正如18世纪以“自然”为时代精神而导致自然法的兴旺一样,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经济法的发达。

赫德曼称自己的学说为“世界观理论”,实则他主要是提出了经济法研究的一种方法。

(3)集成说。

代表人物是努斯鲍姆(Nussbaum,《德国新经济法》)。

认为经济法是一个集合的概念,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汇集综合。

他通过对德国一战时期(战前、战中、战后)出现的新法现象进行研究,认为凡以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为目的的规范的总体就是经济法。

而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法律和以个人生活为对象的法律则不属于经济法集合。

(4)对象说。

包括有两种学说:一是组织经济法说。

代表人物是哥特施密特(Goldschmidt,《帝国经济法》)。

认为经济法是“组织经济固有的法”。

所谓“组织经济”,是指为改进生产而被规制了的交易经济和共同经济,也就是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等市场支配或垄断形式的经济现象,其具有组织化特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独立地位。

调整这种“组织经济”特有的法就是经济法。

二是企业管理法说。

自考新版经济法概论笔记(法学类)第二章

自考新版经济法概论笔记(法学类)第二章

第⼆章经济法本体论 ⼀、经济法概念: 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法: (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推进学派形成 (2)提炼⽅法:“属+种差” 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 (1)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 (2)从市场失灵的⾓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 宏观调控法的产⽣: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的产⽣: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 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 (1)有助于理解如下⼏个⽅⾯的问题: 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国家利益。

(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

⼆、经济法的特征: 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

2、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和规制性: A、经济性: 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使主体⾏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

b.表现: ⅰ、经济法⾼速的⽬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市场运⾏效率 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 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ⅳ、经济法运⽤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段 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 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标和⼿段⽅⾯,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相结合的特性。

第二章 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 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的兴起一、概念溯源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中首先提出和使用了这一概念。

摩莱里在该部法典中设计了一个符合“自然”和“理性”的制度以及保证实现该制度的“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

在《自然法典》第四编的“分配法或经济法”中,摩莱里力图从分配领域上确立公有制的社会经济生活原则。

摩莱里所提出来的“经济法”,并不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科学概念,而仅仅是一种对于未来的主观构想。

2、1843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在他的《公有法典》中,对“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专章论述。

其主张实行公有制,认为未来社会结构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公社”,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按比例的平等或相称的平等,“经济法”就是用来建造公社的一种指导思想,建立理想社会中公平分配财富的原则和方法。

德萨米的“经济法”概念包括的内容比摩莱里的更广,涉及各种经济法律制度,且其经济法律思想里,已经有某些唯物主义的成分。

但仍是依托空想社会主义为背景3、1865年,法国小资产阶级激进派蒲鲁东在他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进一步作了阐述,认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其认为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

蒲鲁东指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他对经济法的揭示,已经模糊地触及经济法概念的一些本质属性。

4、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明确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德国魏玛共和国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加强对重要物资的控制,颁布了大量国家干预、调节经济的法规,有些法规直接以“经济法”命名,如《煤炭经济法》(1919年)、《钾盐经济法》(1919年)等。

赫德曼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从而从深层次上揭示了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第一章《绪论》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第二章《经济法本体论》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进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本钱,增加整体收益,而使主体行为和结构更为’经济’的特性。

经济法的规制性:是指调整的目标和手腕方面,经济法具有的把经济的鼓励、增进与消极取得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调制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别离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和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

经济法体系: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经济法体系:一般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第三章《经济法价值论》内在客观功用价值:简称内在价值,是经济法内含的,在客观上具有的功用。

外在主观评判价值:简称外在价值,是外部主体在对经济法公用的预期、认知、反馈、交流中说形成的主观评判和价值追求。

1.经济法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整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2.经济法的大体原则: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大体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

调制适度原则:调制行为必需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还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大体权利。

第四章《经济法规范论》4.经济法主体: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5.权义结构:指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派与组合。

它是各类法律研究中都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

6.经济法主体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利,是必需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7.经济法主体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必然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必然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经济法学类读书笔记摘抄(3篇)

经济法学类读书笔记摘抄(3篇)

第1篇引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和问题。

以下是我阅读《经济法学》一书的一些笔记摘抄,旨在梳理和总结其中的核心观点和理论。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摘抄一:“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行使权力和公民、法人等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摘抄二:“经济法具有以下特征: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调整手段的多样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法律规范的综合性。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摘抄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经济主体之间,以及这些主体与国家之间,因经济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摘抄四:“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

其中,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三章经济法主体摘抄五:“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根据经济法主体的性质,可以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摘抄六:“国家机关作为经济法主体,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它们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承担着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第四章经济法律行为摘抄七:“经济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为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依据经济法律规范所进行的法律行为。

”摘抄八:“经济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章经济法律责任摘抄九:“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摘抄十:“经济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行政制裁;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刑事处罚。

《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经济法学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引言1.1 课程概述介绍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重要性。

解释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意义。

1.2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简述经济法学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趋势。

介绍我国经济法学的起源和发展现状。

1.3 学习目标与方法明确本课程的学习目标和内容体系。

介绍学习经济法学的方法和技巧。

第二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1 经济法的定义与特征阐述经济法的概念和内涵。

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区别和联系。

2.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市场经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国家干预原则等。

分析这些原则在经济法中的具体体现和作用。

2.3 经济法的主体与客体明确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讲解经济法的客体,如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竞争关系等。

第三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3.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分析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竞争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等。

阐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和规律。

3.2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介绍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如规范方法、强制方法、协调方法等。

分析这些方法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的应用和效果。

3.3 经济法的效力范围讲解经济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分析经济法效力范围的具体规定和实践中的问题。

第四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4.1 经济法的制定介绍经济法的制定过程、程序和主体。

分析经济法制定中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

4.2 经济法的实施阐述经济法的实施机制和实施手段。

讲解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和解释。

4.3 经济法的监督与保障介绍经济法的监督机制,如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

分析经济法保障措施的作用和实施效果。

第五章:经济法的主要制度5.1 市场主体制度讲解市场主体的资格、条件和登记管理。

分析市场主体在经济法中的权利和义务。

5.2 市场竞争制度介绍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

分析市场竞争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5.3 经济合同制度阐述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概念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二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概念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02
规划调控 关系
03
产业调控 关系
04
05
投资调控 关系
06
储备调控 关系
07
价格调控 关系
08
涉外调控 关系
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1.1 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再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政府 对经济的管理主要是制定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对经济活动提供监督和服务。这些活 动的开展必将涉及一系列的经济关系,诸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各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宏观计划和市场运行之间的关系,政府 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宏观经济总量、结构、比例关系等。CHAPTERFra bibliotekTWO
第2章
经济法的 调整对象和概念
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有明确的、独立的调整 对象。要理解经济法的含义,确立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 独立地位,首先应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自1979年以来,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直在研究、探 讨,目前达成的共识是:经济法调整两大社会关系,一是国家 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产生的宏观调控关系,二是国 家在规范市场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市场规制关系。
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1.1 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或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涉及现实社 会中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 其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几类宏观调控关系:
财税调控 关系
01
金融调控 关系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 是规制市场行为的法律制度。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性
.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 4、责任内容的惩罚性
二、经济法实施的特点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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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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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着重介绍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 理,回答市场规制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章是总论阐述 理论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的具体化,也是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共性理论问题的提炼,连接经济法总论和宏观调控法律制 度。
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 法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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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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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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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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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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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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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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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宗旨的内涵与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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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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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宗旨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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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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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经济法概论 李侠 精讲班 第2章

自考  经济法概论  李侠  精讲班  第2章

经济法概论主讲老师:李侠第二章经济法本体论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是重点章节,是整个经济法理论的基础。

重点考察的知识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构成。

考察题型为单选、多选、名词、简答、论述.考核知识点: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地位四、经济法的体系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概念的研究价值提炼方法(一)概念的研究价值1、节约交流成本。

2、增进理论自足。

3、推进学派形成。

(二)概念的提炼方法依据定义公式,探寻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二)调整对象的进一步具体化1、宏观调控关系:财税关系、金融关系、计划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消费者保护关系。

三、经济法的定义及其提炼价值(一)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对经济法概念的提炼意义:1.由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是作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因而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这是它与传统部门法的重大不同;2.经济法的宗旨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是运用法律化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手段来进行调整,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和规制性。

3.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4.经济法不仅调整一般的经济关系,而且还要调整日益重要的体制关系,从而不仅关乎个体私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

典型例题:1 .经济法是调整现代国家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A.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B.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C.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D.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经济管理关系B.宏观调控关系C.微观调控关D.市场交易关系E.市场规制关系第二节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现象,是表征经济法本质特点的概括性标志。

经济法练习题

经济法练习题

经济法练习题经济法学练习题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一)填空1.“经济法”一词,最初是由空想共产主义著名代表人物提出来的。

2. 经济法一词传入中国的时间甚早。

在的一些法律文本、法学著作中已有对经济立法、经济法规的记述。

但对于经济法概念的认可和阐述,则是以后的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首先使用“经济法”一词,1980年教授首次在公开刊物上阐述经济法的含义,并于次年出版一书,从而启动了我国经济法的立法、经济法概念的研究和经济法学形成的进程。

3.在中赋予“经济法”一词以新的含义,首次将经济法概念与国家经济立法联系起来,将当时德国有关世界经济的各种法律法规,统称为“经济法”。

4.肯定经济法是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初步形成于,至以后在法学界已主导地位,由于对经济法概念理解的不同,又分为、、等几种不同的观点。

5.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规制关系,是在依法规制中形成的一种,具体包括和。

6.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

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与。

前者是指;后者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的企业和个人。

7.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或。

8. 经济法以为根本特征。

(二)名词解释1.经济法2. 社会公共性3.国家协调论4. 政府干预论5. 国家调节论6. 《煤炭经济法》7. 莱特(三)辨析题1. 国家协调论与政府干预论(四)论述题1.试析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各种学说及主要内容。

2. 试析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填空1. 从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于的需要,逐渐制定了一些专门规制的单行法规。

,随着的增多以及的逐渐明晰化,终于使经济法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 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经济法的发展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

另一种模式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在它产生之初,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干预。

从一战之后的经济法,到二战前的经济法,并历经数十年的演变,终于发展为当代的“认可和规范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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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配套练习题一一一一()1、下列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说话错误的是。

A.经济法不等同于与经济有关的法律 B.经济法属于部门法的概念 C.经济法就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 D.商法是不同于经济法的法律部门()2、经济法是社会法,它以为最高准则。

A. 社会整体利益 B. 社会个体利益 C. 企业利益 D.政府利益()3、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各种经济关系 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4、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主旨思想,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A.行政权力本位B.社会责任本位C.个体权利本位D.企业利益本位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包括。

A.经济管理关系 B.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关系 C.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D. 自由的财产流转关系()2、同或协议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A. 政府采购合同 B. 指令性计划合同 C. 政府间的经济合作协议 D. 水电部与云南省政府关于合资兴建水电站的协议()3、经济法的特性包括。

A. 经济性或专业性 B. 政策性C. 综合性 D.政府主导性()4、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为。

A.综合、系统调整法 B.“企业利益本位”法 C.平衡协调法 D.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E.“社会责任法判断题()1、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公共经济管理关系,而非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

()2、“济管理法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民族性。

()4、经济法是“以私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5、在组织管理型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国家机关或必须执行国家政策的企业,在合同内容中需要体现国家的政策或意志。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配套练习题单选题()1、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在美国,同样存在“经济法”这个概念和部门;B.在中国,大多数法学家认为“经济法”已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C.在中国,经济法至今没有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D.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其调整对象与商法相同。

多选题()1、经济法与民法的不同点包括。

A. 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不同 B.调整对象不同 C. 调整的原则和手段不同 D.法律理念不同()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点包括。

A. 权利重心不同 B. 目的不同 C. 调整对象不同 D. 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存在差异()3、下列关于经济法的说话正确的是。

A.经济法部分规范是从传统的行政法部门中分离出来的 B.经济法以维护社会个体利益为己任 C.经济法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效益。

D. 以维护宏观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4、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共同点有A. 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或管理B.都有规范、控制和监督权力行使的法律 C.都将行政机关作为重要的主体之一 D.法律关系的主体完全相同()5、经济法的两个基本功能是。

A.实现国家的政治职能 B.实现国家的经济职能 C.协调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和平衡发展 D.保护社会个体的合法利益判断题()1、经济法和民法都是商品经济的普通法,共同调整经济关系,并相互吸收和补充,共同促进商品经济关系的和谐发展。

()2、经济法的权利重心为政治权利。

()3、政府机关既为经济法的重要主体之一,也为行政法的重要主体之一。

()4、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商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5、经济法的原则和商法的原则是一样的。

第四章判断题1、经济法以《宪法》和其他宪法性文件为渊源,主要是从中汲取有关经济法律制度的精神和某些零星规范。

2、我国法的渊源基本上都是制定法,经济法也不例外。

()3、经济法体系的“一体两翼”中的一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法律制度。

()4、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仅指国家意志直接参与或国家直接参与的经济活动。

5、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一项经济法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

二二二二、、、、多项选择题多项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的渊源有()。

A.宪法 B.法律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律规范 E.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发布的规章和命令。

2、按照经济关系及其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大致可以分为()。

A.经济法主体法 B. 市场规制法 C.宏观调控法 D.商业交易法3、由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家意志出发,作为经济法的企业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A.合伙企业法B.个人独资企业法C.特殊企业法律制度 D.国有企业法律制度E.公有主体联合投资经营的法律制度4、经济法体系下的经济组织法主要是指()。

A.特殊企业法律制度 B.中央银行法 C.经济性行业组织法 D.一般商事企业法律制度5、经济活动法包括()。

A.经济合同法律制度 B.商事合同法律制度 C.竞争法律制度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E.反垄断法律制度6.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A.平衡协调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D.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E.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第五章济法律关系一、单项选择题1.经济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是一种()。

A.组织关系 B.经济关系 C.利益关系 D.意志关系2.经济法最为主要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公民个人D.个体工商户3.享有经济职权的经济法主体是()。

A.公司股东会 B.企业组织 C.事业单位D.国家机关4.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

A.资格 B.责任 C.行为 D.利益5.凡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物,在经济法学中即称为()。

A.法律规定 B.法律行为 C.法律活动 D.法律事实二、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主体种类有()。

A.国家机关 B.特殊企业 C.商事公司 D.公民个人2.以下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 B.商业银行向央行提交存款准备金从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C.甲企业冒用乙企业的产品商标从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D. 甲企业协议收购乙企业的合同关系3.以下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A.企业内部管理行为 B.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行为 C.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D.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缴付存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行为4、以下主体哪些属于经济活动主体?( ) A.国家机关 B.各类商事企业 C.个体经营者 D.公民个人5、以下哪些属于经济管理主体?()A.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 B.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C.特殊企业 D.经特殊授权的其他组织6、依经济法主体制度而成立的主体包括()A.特殊企业和公司 B.商事公司 C.政府机关 D.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7、以下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A.经济管理法律关系 B.经济竞争法律关系 C.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 D.自由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原理单选题()1、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根源是()。

A.政府失灵 B.垄断 C.不正当竞争 D.市场失灵多选题()1、市场规制法调整的对象包括( ). A. 市场交易关系 B.市场竞争关系 C. 自由的财产流转关系 D.市场监管关系()2、市场规则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哪些规则? A.市场准入规则B.市场退出规则 C.市场交易规则 D.市场竞争规则( ) 3、以下哪些是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A.尊重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依法适度管理的原则 B.积极干预的原则 C. 统一规则。

分级监管的原则 D.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E.保护弱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4、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组成部分包括()。

A.市场竞争法 B.公司企业法 C.产品质量法 D.价格法判断题()1、经济法的“一体两翼”是指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

()2、市场交易规则主要是由经济法来制定,而市场竞争规则主要是由民商法来制定。

第八章-1 反不正当竞争法单项选择题::::1.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是()。

A国内贸易部B技术监督局C工商行政管理局D物价局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A 3000 B 5000 C 7000 D 100003.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的搭售行为是侵害了购买者的()权。

A自主选择B知悉真情C维护尊严D依法求偿4.商业秘密的两大特征是()。

A新颖性和保密性B商业性和秘密性C创造性和专有性D实用性和专有性5.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

A回扣B让利C折扣D佣金6.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B 公用企业C专卖企业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7.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

A 采用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B虚假宣传行为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D诋毁商誉行为8.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的金额不得超过()元。

A3000 B5000 C10000 D500009.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出示检查证件B应出示检查证件C可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出示检查证件10.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A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B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C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D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11.《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指()。

A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B某些经济组织C公民个人D各种法人多项选择题::::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E诚实信用原则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经营者可以是()。

A从事生产的法人B从事销售的个人C从事营利性服务的个人D从事商品服务的个人E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加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A以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B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行为C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行为D降价排挤行为E通谋投标行为4.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主要表现有()。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B 违背交易相对的人的意愿提出附加的不合理条件 C 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的经营活动D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E分割统一市场,进行部门封锁5.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有()。

A谎称有奖进行有奖销售B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进行有奖销售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D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品为5000元的实物E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6.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情形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销售鲜活商品B季节性降价C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D处理积压商品E转产处理销售商品7.监督检查部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享有的职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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