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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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的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客观衡量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业绩,提升员工的个人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的整体执行力,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2、绩效考核的原则

2.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2绩效分配向重点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的原则。

2.3绩效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

2.4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收入挂钩的原则。

2.5开放沟通、及时反馈原则。

3、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或衡量标准)

3.1本人的岗位职责。如:岗位素质标准、工作流程、工艺文件、操作说明等。

3.2当期的工作任务。如:日常工作、临时交办的工作、进度要求、执行效果等。

3.3职员岗位、机电维修工人岗位的职级标准。

3.4出勤率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4、绩效考核的适用对象

考核对象为公司范围内在岗普通职员和工人。

5、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重点是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5.1职员具体考核:

5.1.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创新改进;

5.1.2工作态度:纪律性、协调性、积极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1.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计划能力、开发能力、沟通能力、指导监督。

5.2辅助工人具体考核:

5.2.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任务、设备保养;

5.2.2工作态度:纪律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2.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5.3生产工人具体考核:

5.3.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数量、成本意识;

5.3.2工作态度:纪律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3.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6、绩效考核的方法

6.1各职能部门:部门领导考核所属职能管理、技术或业务人员。职能部门下属有正式编制管理单元的,职能部门领导一般考核到管理

单元的负责人;管理单元的其他人员,一般由该管理单元负责人进行考核。

6.2制造部及独立核算单位:部门领导考核其所属的职能人员、工段长以及其他由其直接管理的人员;工段长考核其所属的班组长及其他直接管理的人员;班组长考核其本班组的成员。

6.3子、分公司:逐级逐层考核,谁直接管理,谁来考核。

6.4各级考核结果需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7、月度绩效考核

7.1制定实施细则:各部门、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相关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就本单位员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逐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可参考附表1《普通职员月度绩效考评表》、《辅助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生产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2发放月度个人绩效工资:各单位依据本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在不突破本单位月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分配个人月度绩效工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的原则,坚持绩效分配向重点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适度拉开分配档次和分配额度,坚决杜绝平均分配。1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分五档,每档差额掌握在5%左右。

7.3汇总上报:每月月底前,股份公司本部各单位将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分配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7.4结果公布:各单位可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布员工的绩

效考核结果。

7.5建立绩效谈话制度:各单位领导应就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本人沟通,提出努力方向或改进建议。

8、年度绩效考核

8.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五个等级,分别是:特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8.2考核者每年必须给出每个被考核者明确的考核等级。

8.3年度绩效考核等级标准见附表2

8.4每年十二月底前,考核单位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当年的表现给出定性的考评等级,填写《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附表3)。

8.5考核单位领导评定优秀及特优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普通员工同类别(职员、辅助工人、生产工人)各自总数的20%以内。特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分管领导签字及提供数据所涉及的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8.6考评结束,《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按档案管理规范归档。

9、年度绩效考核的确认权限

9.1公司本部(不含制造部)员工绩效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的,由考核单位的上一级领导确认,特优和优秀两个档次由公司确认。

9.2分公司、子公司、制造部普通员工绩效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由各单位按规定办法自行确认;绩效考核为特优和优秀的,由股份公司确认。

9.3公司本部特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三人以内。分公司、子公司、制造部特优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未被确认特优、优秀的分别按优秀、合格认定。

10、绩效考核后,各单位考核人应当就考核结果有关问题与被考核人面谈沟通。

11、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年终效益奖发放、劳动合同签订、职级升降挂钩。具体挂钩办法见相关文件。

1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1:《普通职员月度绩效考评表》、《辅助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生产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

附表2:《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附表3:《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

附表2:

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等级名称基本标准条件

特优

在满足优秀条件的基础上,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为企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当年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技术岗位:主持完成公司重大科研项目,或对现有工艺、工艺流程

进行了重大改进,产生了深远影响或取得了重大效益,且技术成果处于行业

领先水平。

2、销售岗位:公司公认的营销专家,销售业绩本行业名列前茅。

3、管理岗位:主持完成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研究课题的策划、实施工

作,并获得公司级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4、生产岗位:生产制造单元先进班组中的核心骨干、技术革新项目领

头人,公认的专家级技术师傅。

优秀

在满足合格条件的基础上,能够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即发现了新问题,创造了新方法,取得了新成绩,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各领域超出了多

数人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合格

1、能够主动积极地履行本岗位的职责。

2、能够全面圆满地完成本岗位职责所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上级安排的其

他工作任务。

3、在职员岗位的员工,还应该达到本人所在职级要求的条件。

基本合格

基本上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任务,但履行职责履行的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任务完成得应付、勉强,不彻底。在职员岗位的,虽然也

能按本人职级要求去做,但做的不完善,常有些小的纰漏。

不合格

基本上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要求和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在职员岗位的员工,基本上达不到其所在职级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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