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协同放行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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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协同放行运行规程

(试行)

一、目的

为落实《民航局减少航空器关舱门后地面长时间等待有关问题的措施》(局发明电〔2012〕3126号)和《规范运行秩序、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的若干措施》(民航发〔2012〕100号)的指示,按照民航局有关“各地区管理局牵头,以地区空管局为依托,建立本辖区航班运行协同决策机制,加快推进运行协同决策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实施协同决策。”要求,西南空管局利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西南空管局航班监视及流量预测系统》中“成都机场协同放行——起飞排序”的功能(下简称为“系统”)为有阶段、有秩序的做好成都地区空管、航空公司、机场及油料等相关运行保障单位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离港航班正常放行之工作,减少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在关舱门后在地面长时间等待的情况。特制定本运行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每日离港航班之协同放行的工作,以及为应对因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造成的航班大面积延误后转入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所指对象为各个驻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参与协同放行的航班运行保障单位。

三、名词定义

为便于协同放行参与单位理解系统中主要保障的时间节点,现进行如下定义说明:

1、申请时间(EOBT,Estimated Off-Block Time)

系统根据FPL、DLA、CHG、CNL报文以及空管的动态信息和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在本场运行时的常值参数自动推算出的预计撤轮挡时间。

2、预起时间(CTOT,Calculated Take Off Time)(预计起飞时间)

系统依据该航班的预推时间(COBT),综合考虑流量控制情况、机场跑道运行模式和尾流间隔等因素,所计算得到的该航班预计起飞时间,该时间相对申请时间(EOBT)提前90分钟滚动发布。

3、预关时间(TOBT,Target Off-Block Time)(预计关舱门时间)

指航空公司或机场根据自身执行航班的航空器的保障动态信息,所判断能够最早准备好的时刻,即:所有舱门关闭、廊桥撤掉、推车可用,收到空管放行许可后可立刻推出/开车的时间。

4、协关时间(HOBT,Harmonize Off-Block Time)(协调关舱门时间)

在预推时间(COBT)前50分钟(COBT-50min)形成协关时间(HOBT)。协关时间(HOBT)一旦发布不再变更,作为航

空公司和机场组织上客的最终参照时间。协关时间(HOBT)是航空公司最晚必须准备好时间,此时航班舱门已关闭、廊桥已撤离,可以立即推出。

5、实关时间(ARDT,Actual Ready Time)(实际准备完成时间)

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准备好推出开车或在获取放行许可后可以立刻滑出的时刻,满足所有舱门关闭,撤廊桥完成,推车就位,收到许可后可立刻推出/开车。

6、预推时间(COBT,Calculated Off-Block Time)(预计推出时间)

预推时间(COBT)指系统根据预关时间(TOBT)时间以及空管流量管制信息、航空器地面滑行的所需时间、航空器之间起飞的尾流间隔等推算所得的最佳预计推出时间,该时间相对申请时间(EOBT)提前90分钟滚动发布。各参与协同放行的保障单位应围绕该时间进行执行航班的航空器的实施保障工作。

预推时间(COBT)在系统收到航班的关舱门信息后,提前30分钟锁定,此时预推时间(COBT)不再变更。

7、实推时间(AOBT,Actual Off-Block Time)(实际推出时间)

即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实际推出时间。

8、实起时间(ATOT,Actual Take Off Time)(实际起飞时间)

即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实际起飞时间(ATOT),航班的实际起飞时间以DEP报文为准。

四、协同放行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

1、西南空管局

1)运管中心

(1)负责系统中申请时间(EOBT)、预起时间(COBT)、预关时间(TOBT)和预推时间(COBT)排序时隙数据审核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

(2)负责本场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关舱门后在地面长时间等待的监控与协调放行排序工作;

(3)负责使用系统里的交互功能在所限时间内受理航空公司、机场在预起时间(COBT>50 min)前提出的变更航班性质级别的请求,以及变更有关特殊航班性质及时放行的协调和确认工作。受理电话信息;

(4)负责本场遭遇航班大面积延误后,根据有关执行航班的航空器所属单位提供的相关报文实施恢复运行前的预起时间(COBT)排序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待定;

(5)负责在系统中录入和统计当日本场所有航班的执行率和界定产生航班不正常性质的工作。

2)管制中心

(1)负责在系统中录入确定本场跑道运行模式的工作;

(2)负责在系统中录入、修改和发布本场以及相关航路、目的地机场以及相关管制单位所发布的实时流量控制信息的工作;

(3)负责使用系统里的交互功能在所限时间内受理航空公

司、机场提出的预关时间(TOBT)修改申请和确认工作,不受理电话信息;

(4)负责受理系统等待池中所有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再次申请放行排序的工作;

(5)负责系统中所有执行航班的航空器所在停机位至使用跑道等待点处滑行时间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飞服中心

(1)负责为本场离港航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拍发所执行航班的航空器必备的FPL、DLA、CHG、CNL报文,系统则将根据所收到执行航班的航空器FPL、DLA、CHG报文完成系统的申请时间(EOBT)、预起时间(COBT)、预关时间(TOBT)和预推时间(COBT)排序时隙;

(2)负责本场离港航班申请时间(EOBT)同班机时刻表计划时间的校核工作,其所提供的初始申请时间(EOBT)必须是该航空器所执行航班的班机时刻表的计划时间,若与系统中预先生成的计划时间不相符合时,则必须向西南空管局运管中心进行预先电话报批;

(3)负责航务代理单位所有执行航班的航空器离港预关时间(TOBT)的修改和确认工作,或者应及时使用系统里的交互功能在所限时间内进行相应的信息交互工作。

2、航空公司

(1)负责按照有关电报拍发规定不晚于150分钟向空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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