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公告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
全事故发生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并教政字[2006]8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6.05.10
【实施日期】2006.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
(并教政字〔200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学校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究其原因,有客观环
境和治安形势的影响,也有主观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前提,纳入到学校的重要的议事日程。
当前,要着重强调学校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职责”的道理,要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力夯实学校。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7.28•【字号】并教政字[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并教政字〔2006〕1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太钢、西山教育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在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重要作用,太原市教育局将在继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把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德育有机渗透到各门课程和学校各项活动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园文化建设在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育人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展现校长教育理念、学校特色的重要平台,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体现,也是德育体系中亟待加强的重要方面。
中小学校园文化通过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人文和自然的校园环境等给学生以潜移默化而深刻的影响。
良好的校园文化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规范学生。
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面试公告
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面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面试公告根据《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结合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教师类岗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2021年太原市专项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教师类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0:15。
考生备课前30分(8:30)用人脸登录方式登录“智视云”、“智视通”网上视频面试系统,8:50至9:00必须进入待考页面等待开考。
9:20后,未进入到考试页面,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务必严格四、面试实施过程为保障面试顺利进行,本次面试分为3个阶段:系统下载安装、模拟试测、正式面试。
(一)系统下载安装2021年9月15日9:00—9月23日22:00“智视云”在线面试系统由电脑端“智视云”及移动端(手机或平板)“智视通”两部分构成,需同时下载两个客户端才可完成面试。
请点击链接:(https://.download.html#/download)下载软件,并按照操作手册正确安装和熟悉软件功能。
超过规定时间后,下载通道关闭。
系统下载安装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二)模拟试测自助试测:2021年9月17日9:00—22:00考生在试测时间内登录“智视云”、“智视通”进行模拟试测。
试测完毕请自行回看模拟面试视频及佐证视频,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佐证设备等软硬件能正常被“智视云”、“智视通”软件调用。
集中试测:2021年9月18日9:30—9:452021年9月22日9:30—9:45(须提前30分钟登录)集中试测每人每天可参加一次。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2.27•【字号】并教政字[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并教政字〔2007〕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西山教育处,经济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11.20会议精神,深化安全教育内容,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月。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预防各类事故和紧急状态的应急能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我市教育安全发展、率先发展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教育目的安全教育活动月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首位,把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震、用电、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自我救治、自我保护能力。
三、活动内容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第二部分是安全技能演练活动。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和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和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4.06.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和
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校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太原市教育局畅通中小学教师减负问题反映渠道,公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小程序和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邮箱。
凡是存在违反《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有关规定的事项,均可通过“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小程序和举报电话、邮箱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并提供佐证材料,相关责任部门将根据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
太原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附件1: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码上报
附件2:。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并教高成字[2006]3号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并教高成字[2006]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培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教成[2005]6号)的要求,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全市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试行)》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
本次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办学、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办学效益(详见《太原市民办培训学校督导评估标准》)。
二、督导评估时间2006年4月7日-----6月30日。
三、督导评估方式⑴学校自评(4月7日---4月17日),凡在我市范围内民办培训机构都要按照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准备相应的备查资料(文件、制度、文档资料等),写出自查报告,该报告于4月20日前上交学校审批部门。
⑵全市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成人院校组成若干督导评估组,对自评后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首先对办学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评估;然后每组按照民办培训学校上报自评报告顺序进行督导评估。
在对民办培训学校评估结束后,规范“教学点”,使其达到学校设置标准。
⑶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停止其教学活动,限期于6月30前完成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收回办学许可证。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技防工程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技防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2.06•【字号】并教政字[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技防工程的通知(并教政字〔2007〕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西山教育处,市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贯彻国务院“11.20”电话电视会议精神,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校园安全“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进一步引深“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改善当前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防范现状,有效提升全市中小学校治安管理水平,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公安局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平安校园”技防工程。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实施“平安校园”技防工程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太原市实施“平安校园”技防工程领导组。
组长:闫晓安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杜海生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荆俊杰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胡民中国网通山西省分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监成员:刘志中太原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吕仲秋太原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王继刚中国网通山西省分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经理刘凯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纪检员许来明太原市晨淏保安科技公司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原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要任务是制定“平安校园”技防工程实施计划,收集、掌握实施“平安校园”技防工程的情况。
主任:刘志中太原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吕仲秋太原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杨捷太原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王继刚中国网通山西省分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经理许来明太原市晨淏保安科技公司总经理李毓珠太原市晨淏保安科技公司党支部书记成员:常亮太原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王军民太原市晨淏保安科技公司技术部经理奇艳太原市晨淏保安科技公司市场部经理张建峰中国网通山西省分公司系统集成部副总经理赵军田中国网通山西省分公司二、“平安校园”技防工程主要内容1.监控范围内的影像资料服务系统:学校操场、楼门、楼道与校门口等公共场所实时监控并24小时录像,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影像资料可随时提取,有助于突发事件及时、准确、高效的处理。
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8.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通过2019年太原市娄烦县、阳曲县、清徐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抽取面试顺序签
1.时间:2019年8月15日下午3:00
2.地点:太原市财政金融学校西校区(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19号)
3.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
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现场抽取面试顺序签。
超过抽签时间3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
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顺序签。
面试人员自带教材(教材版本详见附件2)。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附件:1.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2019年太原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
太原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2018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1、具有本市户籍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3、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具有本市小学学籍、但户籍不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5、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要求,原则上各民办初中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
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初中招生统一管理,确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018年,全市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1、全市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8年度招生计划。
2、依据各民办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全市小学毕业生生源总量,由各民办初中学校审批机关统筹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信息。
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和跨区域招生。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各民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6.23•【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晋教学〔2019〕6号)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强化政治意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
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要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是中小学招生入学和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录取未参加网上报名、未参加中考或未在网上填报志愿、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考生。
否则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中小学招收借读生,必须符合《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借读的政策规定,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违规突破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违规突破范围招生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生学籍注册手续。
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太原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招聘计划,决定开展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为太原开放大学等56个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304名。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19年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教师资格范围1.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2.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3.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太原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教师资格时间2019年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3日8:00至5月23日18:00。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
各县(市、区)认定工作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结束。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太原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办发〔2023〕7号)精神,促进学校体育美育特色发展,加快“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新局面建设,提升学生体育美育素养,构建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和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现将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学生运动与审美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为目标,促进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以体载德”“以体育美”“以体促劳”“以体筑智”“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育人观念和要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总量控制、招生规范、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获批学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特长生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学校1.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校园排球特色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3.体育、艺术工作开展较好且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学校;4.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特色办学的学校;5.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艺术特长生基本需要的学校。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凡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在我站参加测试的社会考生,均可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5月12日下午2:30—4:30
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代领时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考生准考证。
领取地点:太原市广播电视大学四层招生办公室(漪汾桥西,太原电视台南与太原教育电视台同楼)公交车:831、865、6路等。
特别说明:凡在太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的考生,可同时办理补证登记,递交相关材料(网上打印成绩单和补证申请),并关注6月份领证通知,领取证书。
太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信息,将在“太原市语委办”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联系电话:************、42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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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章程(第三批)制定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2007年上半年,尚未将章程提交我局审核的学校(以下简称“各学校”)要把章程的制定和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完成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章程制定和审核基本情况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的重要抓手,同时是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因此,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了动员会,举办了辅导讲座,印发了辅导资料。
在此基础上,先后于2005年、2006年组织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有关法律、教育专家,集中对两批共计117所直属学校的章程进行了审核。
截至目前,章程已审学校数占学校总数的87%;至今仍未将章程上报我局审核的有18所,占学校总数的13%,拟在2007年上半年将这18所学校的章程全部审核完毕。
二、审核时间和要求(一)审核时间2007年8月15日--8月30日(二)学校须报送的有关材料1.学校提请审核报告;2.教代会通过章程的决议;3.学校章程(草案)一式两份(要求正文为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首页加盖学校公章)。
各学校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报送地点: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4223692;联系人:李树学。
(三)工作要求各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新设立的学校)务必把章程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制定章程,并及时上报审核。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并教党字[2007]1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7.01.18【实施日期】2007.0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教党字〔2007〕1号)市直属学校(单位):《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教育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二00七年一月十八日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对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达到客观评价干部,科学指导工作,促进教育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局管领导班子和局管领导干部。
对工作调整不够3个月的局管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等级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方向、精神面貌,贯彻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驾驭全局、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处理利益关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05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05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2.24•【字号】并教督字[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05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并教督字[200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考核工作的要求,从2003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三年对县级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进行了考核。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晋教督[2005]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今年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这次考核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02]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04]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教育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师资队伍建设、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督导考核细则。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05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太原市县(市、区)级政府教育责任考核领导组,具体组织进行考核。
领导组组长:赵庆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考核办主任)领导组副组长:李毓玲(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建平(市委考核办副主任)郭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太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周永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联系电话:4030923、2020569。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确定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重点建设专业名单的通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确定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重点建设专业名单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6.27•【字号】并教职字[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确定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重点建设专业名单的通报(并教职字〔2006〕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3]50号)的精神,按照市教育局有关申报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重点专业的安排部署,在对申报资料初审的基础上,专家小组于6月上旬深入到五所申报学校,从专业优势、办学实力和发展潜力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了我市职业学校第二批八个重点建设专业(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被确定为重点建设专业的职业学校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认真研究学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不断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改善专业基础设施设备,努力为重点专业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市教育局将对市级重点专业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检,对进展不大、效益不高的重点专业将给予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红牌撤销的处罚。
同时,我局将统筹规划,积极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整体专业办学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附件: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八个重点建设专业名单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太原市职业学校第二批重点建设专业名单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财会专业烹饪专业太原市商贸经济职业中专学校食品生物工艺专业工艺美术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太原市财贸学校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太原市第八职业中学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应用太原市大众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及外设维修专业。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示范专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示范专业评估认定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教高成字[2006]2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6.02.27
【实施日期】2006.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示范专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并教高成字〔2006〕2号)
市属各高职高专院校:
自2004年我局下发《关于加强市属高校专业建设和试点专业改革工作的通知》(并教高成字 [2004] 7号文)以来,市属各高职高专院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普遍加强了专业建设。
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聘请省内专家进行评审,市局先后分两批确定了15个市级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
经过两年左右的持续努力,多数试点专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有的已初步建成了在我市高职高专院校中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品牌专业。
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是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是高职高专院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关键,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举措。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
型,发挥品牌专业在我市高职高专教育中的示范、导向作用,我局拟从今年5月开始,开展市级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的评估认定工作,争取用3-5年的时间建成一批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在我市高职高专教育中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市级示范专业,以带动全市高职高专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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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审核,下列首批民办普通学校符合办学要求,特此公告。
序号
学校名称
地址
校长
办学层次
办学许可证号
1
太原市五育中学
太原市青年路216号
章家谦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10
2
山西省知达实验学校
21
山西共青中学
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1号
马秀兰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241
22
太原树人中学
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南街2号
丁更生
高中
114010030000251
23
太原惠中外语学校
太原市北大街145号
王书梅
高中、
114010030000270
24
太原关心下一代中学
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街63号
太原金世纪外国语学校
太原市朝阳街251号
王今
初中
114010040000420
36
太原市晋源区树人学校
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南三巷13号
贾伍奎
初中、小学
114010040000430
37
太原市尖草坪区鲁艺学校
尖草坪区大同路149号
林天长
初中
114010040000450
38
太原市尽泽中学
太原市马道坡街43号
阮英英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91
10
汾潇中学
太原市小店区先锋街9号
马晓亮
高中
114010030000100
11
梗阳中学
山西省清徐县育英路22号
乔玉智
高中
114010030000131
12
太原师爱中学
太原市府西街67号
贾凝谦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141
13
华英中学校
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希望西街22号
114010030000370
32
山西现代双语学校
太原市龙堡街2号
杨占明
高中、初中、小学
114010030000381
33
太原维刚实验学校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123号
王友林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390
34
太原和一中学
太原市杏花岭区涧河东街北巷3号
高谦旺
初中
114010040000400
35
114010030000050
6
文华中学
太原市长治路199号
张奠石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61
7
太原市东晨中学
太原市马道坡街43号
张玉庆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70
8
钢华中学
太原市杏花岭区尖草坪街53号
贾建敏
高中
114010030000081
9
太原市双塔中学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二马路8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神堂沟村
张福元
高中
114010030000330
29
太原杏岭实验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凯旋路10号
田秀忠
高中、初中、小学
114010030000340
30
山西新兴实验中学
太原市太榆路汇通北路409号
许进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350
31
山西通宝育杰学校
太原市许坦西街48号
詹文玲
高中、初中、小学
路瑞生
高中
114010030000150
14
太原科林中学
太原市千峰北路28号
王其顺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160
15
太原新民中学
太原市旱西门街44号
韩桂贞
初中
114010040000170
16
太原南海中学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37号
郭歧山
初中
114010040000180
17
太原三立中学
迎泽区桥东街292号
太原市坞城路71号
林书文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20
3
太原外国语凤凰双语学校
太原市漪汾苑流碧园12号
杨凤英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31
4
太原市同心外国语学校
太原市解放北路258号
牛秉义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041
5
太原成才中学
太原市迎泽区后铁匠巷13号
林彦琪
高中、初中
王月亭
初中
114010040000191
18
师苑中学
太原市双塔东街葡萄园7号
刘克文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201
19
山西长安综合高级中学校
山西省太原市金刚里南一巷3号
吴秦兰
高中
114010030000210
20
山西大众学校
太原市和平南路小井峪街前进西区9号
刘栓实
高中、初中、小学
114010030000220
李洪锦
高中
114010030000280
25
太原新兴中学
太原市尖草坪区西渠路160号
李俊平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290
26
金河中学
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西大街
乔本树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311
27
太原科技中学
太原市王村南街66号
巩富华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320
28
山西民贤高级中学
李宏权
初中
114010040000460
39
太原市风帆学校
太原市柏杨树北街73号
陈光禄
初中
114010040000470
40
太原杏花中学
五一路281号
郑秀兰
初中
114010040000481பைடு நூலகம்
41
太原志达中学
太原市坞城路669号
许传海
高中、初中
114010030000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