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题库: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合集下载

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积累:书证、物证

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积累:书证、物证

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积累:书证、物证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积累:书证、物证一、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但凡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

例如:在一起成心杀人的案件中发现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日记,其中记载了犯罪的全过程以及犯罪后的感想。

此时是以日记中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待证事实,该日记本为书证。

需要注意的是:1.虽然书证是以物质为载体的,但书证不属于特殊的物证,只能称之为实物类证据。

2.并非只要是白纸黑字反映思想且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就一定是书证。

例如,证人将自己所见的案发经过写成书面文件。

虽然也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作为证据,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证人证言。

二、物证是指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

例如:在一起成心杀人的案件中发现的一本沾满被害人血迹的日记本。

此时是以日记本本身的物质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该日记本为物证。

值得注意的是,物证和书证并非两种互相排挤的证据种类,例如在一起走私淫秽物品的案件中,侦查机关查获的大量淫秽书籍,该批淫秽书籍本身属于走私物品,可作为物证;同时书籍内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可以证明该物品为淫秽物品,可作为书证。

故在这样的案件中“书籍”既是书证,也是物证。

物证和书证的区分不能简单靠记忆种类去判断。

需要在理解的根底上结合题干,找出待证事实,看此时是以物品本身的物质属性、所处位置、外部特征还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反映的思想来证明待证事实。

“被遗留在现场的一本日记”属于书证还是物证也就有了答案。

行测法律常识

行测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法律常识问答(一)1.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有:(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如何确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3.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任期如何确定?委员长、国家主席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他们的任期都是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为5年。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任期5年。

4.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年满18周岁,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5.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公民有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民法调整的关系和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积累: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积累: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积累: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相对人金钱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其最终的法律效果
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行政征收的特征包括处分性、法定性、强制性、非对价性。

2.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依法强制获得公民、法
人财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或劳务,并给予其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征用的特征包括应急性、强制性、补偿性、非处分性和限制性、法定性。

3.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的区别
1.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法律关系的直接基础不同:
(1)行政征收多是基于法律、法规事先确定的缴纳义务而生;而行政征用
则多是为公共利益的临时需要而向国家有偿提供自己的财产和劳务,并非基于先
定的财产缴纳义务。

(2)行政征收多是缴纳义务人以上缴的费用为代价而换取资源资金等的使
用权和相关利益;行政征用则不存在相对人以提供财务或劳务而获取相应利益的
问题。

2.在最终法律效果上,行政征收表现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专归国家;而行
政征用则可能是财产使用权的暂时让渡也可能是在使用权效用发生过程中实现财
产所有权的转移。

3、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财产之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4、在补偿方面,宪法是否表达了征收和征用都必须给予补偿的意思尚存在争议。

但传统理解上的征收是国家强制无偿取得相对人的财产,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如果行政相对人获得多于一般的行政相对人的公益服务,则应支付一定费用),而征用则是必须予以补偿的。

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含答案

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含答案

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含答案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某省会城市欲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5公顷作为建设用地,依法有权批准的是。

A、、该市人大会B、该省人民政府C、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D、国务院2、某县人民政府以发展县域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其中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投资开发总公司建设来料加工园区。

下列对该批准行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①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②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③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④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A、①③④B、①C、①②③D、②③④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4、以下各项中属于徇私枉法罪主体的是A、检察院公诉人B、司法工作人员C、审判工作人员D、党务工作者5、下列保健食品广告用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是:A、某双岐软胶囊广告:快速治疗慢性腹泻,根除结肠炎B、某三七袋泡茶广告:坚持服用,治疗高血压、脂肪肝C、某螺旋藻片广告:增强免疫力,调理肠胃,调节血脂D、某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高效抗肿瘤,呵护肿瘤患者1、答案: 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解析: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国考行测法律常识试题:1.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农村宅基地B.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C.河流D.矿藏3.有一次在飞机起飞过程中乘客罗某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强行扣押其手机,罗不服,欲提起诉讼,被告方应为( )。

A.治安人员B.乘务员C.该航空公司D.机长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深圳市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增设行政许可B.公安部有权设定行政许可C.广州市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D.国务院可以发布决定设定对原油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这一行政许可5.某市劳动部门发现某玩具厂使用一批不满15周岁的学徒工。

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国考行测法律常识试题答案:1.答案: C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刑法基本常识

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刑法基本常识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刑法基本常识(1)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基本知识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1、概念: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分类:刑法典、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各称颁布的、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附属刑法(是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地方刑法。

适用反动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刑法的性质与任务:1、性质:①阶级性;②规定犯罪及法律后果的法律;③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相当广泛;④最为严厉的强制方法;⑤具有补充性;⑥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

2、任务: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②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④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法的制定与修改:1、制定: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施行。

1997年3月通过,1997年10月1日施行。

2、修改:①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公务员考试网四、刑法的体系与解释:1、体系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或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2、解释:按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分为三类)、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按方法分为: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公务员考试网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行测常识汇总大全

行测常识汇总大全

行测常识汇总大全一、政治常识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党的基本路线2.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党的领导体制4.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6.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7.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8.公务员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9.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民主专政11.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12.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13.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14.政府权力和行政监察机制15.政治伦理和反腐倡廉二、经济常识1.中国的经济体制和宏观调控2.国民经济的主要指标和经济结构3.市场经济和价格机制4.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源管理5.经济周期和经济增长6.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7.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8.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关系9.区域经济和城市化进程10.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11.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12.能源和资源保护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14.进出口贸易和外商投资三、法律常识1.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律体系2.宪法和法律法规3.刑法和刑事诉讼法4.民法和民事诉讼法5.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6.经济法和商法7.知识产权法和合同法8.婚姻法和家庭法9.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10.土地法和房地产法11.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12.食品药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司法制度和法官律师工作制度14.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四、文化常识1.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2.世界的历史和文化3.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4.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5.中国的文艺和文学艺术6.世界的文艺和文学艺术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建设8.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和文化品质9.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传播10.体育文化和健康教育11.人文地理和旅游资源1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建设五、地理常识1.中国的地理位置和边境、领海2.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3.中国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4.中国的经济区域开发和城市化5.世界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6.世界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7.世界的经济区域开发和城市化8.边界贸易和口岸通关9.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工作10.落地生根和科技创新11.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12.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

行测——常识国际法

行测——常识国际法

第三章测试题一、单项选择1、国家的根本属性是()。

A、君主B、主权C、管辖权D、政权组织2、在甲、乙、丙三国的下列关系中,不可能引起国家承认的是()。

A、甲国政府被乙国政府武装推翻B、甲国分裂成乙国和丙国C、甲国脱离乙国独立D、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丙国3、甲国是永久中立国,根据应承受的权利和义务,甲国不得缔结的条约是()。

A、经济贸易协定B、双边投资协定C、军事同盟条约D、引渡条约4、以下各项中,只能针对本国人行使的是()。

A、属地管辖B、属人管辖C、保护性管辖D、普遍性管辖5、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进行的管辖被称为(A)。

A、保护性管辖B、国籍管辖C、领域管辖D、普遍性管辖6、对于依靠外国势力建立起来的傀儡政府,其他国家应当()。

A、给予承认B、延迟承认C、视情况决定是否承认D、拒绝承认7、在一个国际组织解体的情况下,()。

A、与该组织职能类似的其他国际组织必须继承B、并不必然导致其职能自动转移C、将其职能转移给联合国安理会D、具有类似职能的国际组织必须拒绝继承8、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定、协议。

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承认()。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9、国家财产继承的标准是(A)。

A、被转属的财产与领土的关系B、国家财产随领土转移C、领土实际生存原则D、有效统治原则10、外国国家的司法豁免权是国家()。

A、独立权的例外B、平等权的例外C、自卫权的例外D、管辖权的例外二、多项选择1、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因为它们有()。

A、在一定范围内缔结条约的能力B、在一定范围内参与国际关系的能力C、主权D、直接提起诉讼的能力E、要求赔偿的能力2、根据国际实践,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

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

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

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中,法律常识是重点考点,也是必考考点之一。

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1.民法的基本原则(1)同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等价有偿原则。

(4)公平原则。

(5)诚实信誉原则。

(6)遵遵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2.自然人的民事行动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动能力分为三类:完全行动能力、限制行动能力、无行动能力。

(1)完全行动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动获得民事权益和承当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动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动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动能力人。

(2)限制行动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动能力或不完全行动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包括: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动的精神病人。

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动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动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动获得民事权益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成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动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动的精神病人。

3.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益能力和民事行动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考点汇总在行测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法律知识涉及面广,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下面为大家汇总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考点。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以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纳税等义务。

3、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二、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对物的完全支配权。

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4、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5、婚姻家庭,如结婚的条件、夫妻财产制度、离婚的相关规定等。

6、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三、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1、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2、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3、故意犯罪的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4、刑罚的种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一、政治常识1.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 重要会议及其决议- 党的重要理论和政策2. 国家机构和法律体系- 国家机构的组织结构- 宪法和主要法律的基本原则3. 时事政治- 国内外重要政治事件- 国家政策的变动和解读二、经济常识1. 基本经济概念- 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 经济指标的含义和计算方法2. 中国经济概况-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主要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3. 国际贸易与金融- 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和组织- 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三、历史常识1. 中国历史- 各个朝代的更迭和重要事件- 历史人物和文化遗产2. 世界历史- 世界历史的重要时期和事件- 国际关系的发展四、地理常识1. 中国地理- 地形、地貌和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和人口分布2. 世界地理-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位置 - 重要的地理现象和环境保护五、科技常识1. 科学技术发展史- 历史上的重大科技发明- 当代科技的发展趋势2. 基础科学知识- 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科学概念 - 科学实验和研究方法3. 高新技术及其应用- 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 - 科技伦理和科技政策六、社会文化常识1. 中国文化- 传统文学艺术- 传统节日和习俗2. 世界文化-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特点- 世界文化遗产3. 社会问题-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七、法律常识1. 宪法和行政法-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行政法规和行政诉讼法2. 刑法和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常见罪名-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法3. 其他法律知识- 经济法、劳动法、环保法等- 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八、行测考试技巧1. 时间管理- 如何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快速阅读和答题技巧2. 答题策略- 选择题的解题方法- 判断题和简答题的答题技巧3. 心理准备- 考试焦虑的应对策略- 保持良好心态的方法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的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应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时事政治进行更新和调整。

行测常识知识点总结

行测常识知识点总结

行测常识知识点总结一、政治常识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党的组织体系和党的作用;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4.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5.国家的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根本制度;6.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经济常识1.经济发展的基本概念和规律;2.经济体制的;3.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4.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运行机制;5.人民币的基本知识;6.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合作;7.设计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方法和手段;8.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法律常识1.法律的任务和作用;2.宪法的主要内容;3.刑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4.民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5.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6.宪法、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和常识;7.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特点。

四、科学文化常识1.科学的定义、特点和方法;2.科学发展观;3.自然科学的研究内容、方法和基本规律;4.文化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精神;6.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交流、合作;7.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科技文化创新。

五、社会常识1.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原则;5.公民权益保护;6.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地理常识1.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中国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3.中国的主要山脉、河流、湖泊、草原和沙漠;4.世界的主要大陆、洋和海峡;5.世界著名的山脉、河流和湖泊;6.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特点。

七、历史常识1.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2.中国古代的主要王朝和历史;3.近代以来中国的近代史;4.世界古代文明的发展和主要历史事件;5.世界近代史的发展;6.世界两次世界大战的起因和结果。

八、环境保护与安全常识1.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2.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和治理;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4.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5.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一、宪法与法律知识1.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如依法治国、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权益等。

3.公务员法律地位和行政职业道德的要求,如廉洁奉公、依法行政、服务公众等。

二、国家的组织结构与职能1.国家行政组织机构,如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等。

2.国家立法机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3.国家监察机构,如国家监察委员会等。

4.国家司法机构,如最高人民法院等。

三、经济学基本知识1.基本经济概念,如供求关系、市场经济等。

2.国民经济核算,如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等。

3.国民经济运行指标,如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就业水平等。

四、管理学基本知识1.组织管理的基本原理,如分工合作、权力与责任等。

2.领导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权威主义、民主主义等。

3.组织行为的基本概念,如个体行为、群体行为等。

五、社会学基本知识1.社会分层理论,如阶级结构、社会地位等。

2.社会变迁理论,如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变革等。

3.群体行为理论,如群体动力、群体思维等。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基本知识1.劳动法基本原则,如平等就业、合同保护等。

2.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人力资源管理,如用人原则、员工培训等。

七、科学文化基本常识1.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如科学思维、科学创新等。

2.文化传承与发展,如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多样性等。

以上只是行测常识考试中的一部分知识点,还有其他一些知识点也可能被考察到。

因此,在备考行测时,必须广泛阅读、整理知识点,并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复习。

通过多做题、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此外,平时也要多关注国家政策、时事新闻等,以增加对各个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最后,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备考行测常识考试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

行测常识知识点汇总一、法律常识1. 行政主体要“三有”,一有“权”(行政权力),二有“名”(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三有“责”(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2.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3. 公务员三标准: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4. 我国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5.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1 年。

6. 公务员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7. 公务员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二、政治常识1.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2. 中国梦的本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3. 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4. “两个一百年”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5.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6.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7. 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8.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公务员行测法律及常识

公务员行测法律及常识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

A.大会执行主席B.大会主席团C.国家主席D.委员长答案B.大会主席团2.甲因急于接着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而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A杀人中止B杀人未遂C杀人预备D不构成犯罪答案A杀人中止3..许多生物根基上群体生存的,下面最大的生物群体是:答案C.磷虾4依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撤消营业执照的处分。

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

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B.某区公安局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答案A.某区工商局5.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刻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那么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D、录音遗嘱答案C、公证遗嘱6世界时装中心之首是位于哪一个都市?A巴黎 B米兰 C 伦敦 D东京答案A巴黎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那么是〔〕A.民主集中制B.下级服从上级C.民主协商D.言论负责.答案C.民主协商8答案C.DNA是遗传信息的载体9答案10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不应回避的是:A.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B.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答案B.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证人由于其不可代替性,对其不适用回避的11我国哪位运发动第一次获得田径竞赛世界冠军?A邹振华 B 徐永久 C黄志红 D刘华金答案 B 徐永久12以下行为中,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卫法?的是〔〕。

A.幼儿园教师在给小孩们上课时吸烟B.父母轻视19周岁的女儿嫁给一外地人C.某营业性舞厅领班让17周岁的小明进进舞场D.由于家庭生活困难,老王不让自己10岁的亲小孩上学答案B.父母轻视19周岁的女儿嫁给一外地人[解析]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13答案:D【解析】题中甲是为了获得证据而对乙施以暴力,显然是成心而非过失,因此首先能够排除选项C。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知识练习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知识练习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知识练习题及答案【参考答案】1.【答案】C。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为C。

2.【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本题选择C项。

3.【答案】D。

解析: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但是纯获利性的行为是可以进行的。

4.【答案】C。

解析:ABD三项均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C项属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的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5.【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答案】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故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7.【答案】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故A项错误。

8.【答案】A。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0条规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9.【答案】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6条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测常识题库: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通过最新天津公务员大纲解读可以了解到,公务员考试行测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天津中公教育整理了天津公务员考试题库供考生备考学习。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

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有更多内容吗?我想看看天津公务员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与辅导专家提醒您,备考有计划,才能在公考大战中拔得头筹!天津公务员考试题库邀请您一同刷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