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14•【字号】定市水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水)务局: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甘水河湖〔2019〕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我市农村河湖管理,制定了《定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定西市水务局2019年2月14日附件定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我市农村河湖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18〕27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的治水思路,通过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着力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洪水沟道农村段,尤其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以及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的水库沟渠、山塘等全面查缺补漏。
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
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2019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落实河长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河长湖长制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河长湖长制,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总湖长(以下统称“总河长”),在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设立河长、湖长、库长、站长(以下统称“河长”),由其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或者责任区的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制度。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是河长湖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长湖长制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河长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河长湖长制实施。
第六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其工作职责,配备工作人员。
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河长湖长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协助本级总河长、河长处理日常工作。
河长制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河长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和宣传培训;(二)协调跨行政区域河湖的河长湖长制工作;(三)完成本级总河长、河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的分办、督办工作;(四)对本级总河长、河长在河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时查处;(五)对下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工作指导;(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落实河长湖长制工作的责任人。
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涌现,但是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乡镇河湖管理方面的“四乱”现象,即乱占乱建、乱排污、乱采沙、乱养殖。
这些问题给当地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难题。
因此,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实施。
一、“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乡村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但各类“乱象”问题也不断涌现。
具体来说,乡镇河湖管理方面的“乱占乱建、乱排污、乱采沙、乱养殖”现象已经成为了一项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给当地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难题。
因此,为了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工作,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优化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对“乱象”进行清理和整治。
二、“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1.基本思路要实现河湖清理整治,就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具体来说,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措施,包括:(1)强化管理,完善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2)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河湖监管机制,开展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宣传,全面推广河长制工作,在广大群众中树立环保、绿色发展的理念。
2.具体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需要在“清四乱”专项行动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下:(1)对“乱占乱建”现象进行整治,建立健全乡镇管辖下的水域河流网络,对非法建设和占地现象实行集中整治;(2)对“乱排污”现象进行整治,控制各类企业和个人的环境污染,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增强污染的预防和管理制度;(3)对“乱采沙”现象进行整治,建立科学的采砂管理制度,控制采砂数量,保护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安全。
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第一篇: 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xx]3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象政发[20xx]178号)及县委办《关于印发象山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茅洋、森林茅洋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乡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
20xx年—20xx年。
四、“河长”的设置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
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乡镇级河道。
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
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一)各级河长职责1、一级河长。
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4月23日兰州市水务局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019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深入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营造优美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精致兰州,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过程变成践行“为民利民惠民”创建理念的过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转化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的过程,为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积极解决关系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激发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坚持建立和完善条块结合、常态创建、长效管理的创建工作机制,充分展现水利行业新内容、构建新蓝图,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全市水务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文明建设。
2024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部分河湖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以及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为了加强对河湖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2024年开始实施了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是指在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通过设立河湖长的机制,推动河湖管理责任的明确和加强,以保护河湖的生态环境。
2024年,我们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河湖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以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1.加大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河湖长制作为一项新的管理制度,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我们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河湖长制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河湖长制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他们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
2.完善河湖长制的组织机制河湖长制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工作,需要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我们将完善和落实河湖长制的组织机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权责,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3.加强河湖水资源的管理河湖水资源是我们的重要生态资源,需要加强管理和保护。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河湖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机制,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的监管水平。
同时,还将推动建立河湖水资源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河湖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是河湖长制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将加强对河湖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水环境问题。
同时,还将加大排污口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确保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5.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河湖生态保护是保护我国水资源的重要工作。
我们将加大对河湖生态保护的投入,加强对湿地、鱼类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同时,还将推动建立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
6.强化河湖长制的监督机制为保证河湖长制的顺利推进,我们将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的监督机制。
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力度,定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出色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办信息〔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19〕5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信息化短板,着力支撑强监管,做好2019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实用、安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通过深化水利业务需求分析、落实水利网络安全任务细化实化方案、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着力补信息化短板;通过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
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利网信顶层设计1.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
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工作,为推进水利业务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切实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奠定基础。
2.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工作。
编制完成《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印发《关于推进智慧水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开展流域区域智慧水利试点和水利业务智能应用成果案例推广工作。
2019年河湖长制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
河曲县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自评报告一、河湖概况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33条,分别是黄河河曲段59.5公里;总干渠河曲段44.7公里;总排干河曲段84公里;干渠分干渠9条482.1公里;干沟6条163.5公里;分干沟15条201.7公里;列入县级“湖长制”管理的湖泊22个面积28275亩。
列入乡级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共157条,分别是支渠89条487.9公里,支沟68条495.8公里。
二、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我评价(一)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情况2019年我县河长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截至目前,县级、乡级、村级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覆盖,进一步明确了总河长、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及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全县各级河长190名,其中县级河长30名(2019年县委出台制定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将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设为县级河湖长)、乡镇级50名、村级河长110名,全县所有河道、沟道河长名单都已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县、乡河长办公室全面建立,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全面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确保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有人管、有场地、有制度、有方案、有落实、有考核、有奖罚。
分级分段河长设立到位,河长信息公示公告及时,公示牌安装更新到位,全面完成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自查评估得分5分。
(二)河湖长履职情况2019年各级河湖长实现履职常态化。
2019年以来,我县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县河长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的通知》各级河长按照流程积极巡河履职,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
各级河湖长按时开展巡河工作,深入一线排查河道问题,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及河道两岸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并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截至10月中旬县级河长巡河269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598人次。
发现乱堆、乱占等“四乱”问题共计91处,其中乱堆83处,乱占8处,截止当月已全部销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6•【字号】桂政办发〔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江河湖库空间管控边界,提升管护成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重要性江河湖库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对于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明确江河湖库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的任务要求。
近年来,我区各地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积极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有的地方仍存在重视不够、进度滞后等问题。
一些江河湖库管理边界不清、土地权属不明,侵占、破坏江河湖库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我区江河湖库生态空间管控。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区江河湖库管理水平。
二、明确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目标要求(一)基本原则。
——依法划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
——统筹协调。
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统筹协调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具体工作。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的划定要统筹好与生态保护红线、防洪规划治导线、城市蓝线、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范围等各类保护地边界的衔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办河湖〔2019〕267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2019〕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管理结构:为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让河湖造福人民,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12月27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每个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的重要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河长湖长的光荣使命。
2018年年底前,全国江河湖泊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河长湖长体系全面形成,实现了河长制湖长制“有名”。
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写一篇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1000字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我很荣幸向大家汇报我单位去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情况。
2019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一年。
我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的步伐。
一、基本情况去年,该单位共有河流和湖泊管辖面积共计1000多平方公里。
根据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出了完备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
二、工作进展在去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我们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改善水源安全质量,提高水环境质量,增强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具体工作如下:1.巡查监管利用全年时间完成了河长、湖长巡查监管工作,发现了多个问题,并及时处理整改,确保水环境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环保督察对整个水源环境实行了严格监管与督察,对水污染问题进行了实时处理,对那些饱受严重污染的区域实行严厉的治理,有效保护了水质环境。
3.联合执法根据河长、湖长联合执法的规定,该单位充分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综合化的执法工作,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和治理,确保管护水源环境工作得以有效展开。
4.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文化活动等方式,加强了对河长制、湖长制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和积极性。
三、取得成绩1.治理效果显著经过一年的努力,水源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治理,水质等控制指标达到了标准,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群众满意度提高针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河流和水域进行治理后,群众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等方面的投诉也减少了很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赏。
3.社会评价良好河长制、湖长制的全面推行也取得了社会舆论的高度评价,为水源环境保护定义了新的标准,成为水资源保护中的一大亮点。
四、存在问题1.针对一些通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普及到每一个河流、湖泊的问题。
2.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强化河湖监管保护河湖生态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落实
2019.10中国水利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四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殷切要求,四川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有力有序推进河湖管护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对落实河湖长制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把全省所有湖泊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把重要的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等水域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省委书记彭清华、省长尹力共同担任省级总河长,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并开展巡河。
全省近6000条河流、136个天然湖泊、8000余座水库及其骨干渠道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10万余个,由7万余人担任,实现了各类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
全省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44万余次,查找河湖问题46万余个,落实整改40余万个。
二、打破行政界限,建立联动机制全域共治四川省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注重跨省市流域统筹协同、联防共治,与云南省协商制定了《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由两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南广河沿线5地(四川省高县、筠连县、珙县、翠屏区,云南省威信县)建立河长联盟;两省政府、省河长制办公室多次召开泸沽湖共同保护治理工作会,省级湖长开展以水质保护为主题的联合巡湖。
与重庆市签署川渝两地《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内江市、资阳市、重庆荣昌县互签跨区域的大清流河管理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乡镇之间签订了河长制工作共治共管协议;川渝两省市围绕长江、渠江、嘉陵江、涪江(琼江)共同治理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协调交流座谈会,涪江川渝省级河长开展涪江(琼江)联合巡河,对个别水质达标不稳定的断面查找病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涪江琼江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文〔2019〕25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文〔2019〕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和《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德市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关系、动员社会力量,合力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的组织、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本行政区域内的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统筹推进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市、县、乡三级设立双河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
跨行政区域的重点流域,应由上一级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河长,流域所在市、县、乡应按行政区域分段设立河长。
市、县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工作和相应水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下一级河长履行职责。
乡级河长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所辖水域的治理和管理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县、乡三级应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
市、县两级河长办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成员单位由发改、工信、卫健、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
水利局长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汇报
水利局长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汇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 我现将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四年, 也是我区从推行到深入, 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四年。
今年来, 我们紧紧围绕“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工作目标, 在疫情大防控、全民大防汛的情况下, 坚持巡河督查和整改问题, 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主要做到了“五化”。
1、河湖管理实行了网格化。
按照市河委会“六化”管理要求, 我们适时调整, 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河湖长组织机构, 全区河湖全XX实了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和警长、保洁员, 构建了“河长+警长、乡镇办事员+河湖保洁员”的“两长两员”管理体系。
并且区河长办编制印发了《全区河湖管理网络图册》, 对全区江、河、湖、库实行了网格化动态管理。
2、阵地建设实行了标准化。
区、镇两级河长办进一步加强了阵地建设, 在人员力量上落实了“一办两员”, 在管理机制上健全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绩效评估办法等“六项”制度, 钉挂了河湖管理网络图、水系分布图, 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一库一档, 全面实行制度化管理、索图作战。
3、河长巡河逐步实行规范化。
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验收销号问题”的巡河工作机制, 克服年初疫情防控和汛期抗洪困难, 坚持落实“三个一”巡河制度、APP打卡制度、区级河长“五有”巡河标准和镇、村级河长“七有”巡河标准, 按期巡河, 做到巡河次数不减少, 巡河标准不降低, 确保三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
1至8月份, 16名区级河长共巡河128次, 55名镇级河长巡河1320次, 79名村级河长巡河2528次, 通过三级河长巡河, 发现河湖问题610起, 河长办下发问题督办清单45份, 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河长制实施方案六大任务及成效
河长制重点任务及成效一、河长制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
加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
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河湖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
对生态良好的河湖,着力强化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城市河湖水系,实施水系连通,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加强滹沱河、**湖、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卫-南运河等河湖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相应机制。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2名,区级河长7名,乡级总河长18名,乡级河长51名,村级河长112名,在区内24条主要河流及109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26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6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2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
2019年,总河长共巡河7次,区级河长共巡河14人次,业主湖长巡湖7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1514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四是有序推进基础工作。
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
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五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
2019年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区检察院和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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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2019年是**确定的工作落实年。
为着力解决河湖长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现就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落实**决策部署,坚持河长主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以“四乱”(哪四乱)整治、蓄水补水、水环境改善为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实化推进举措,压实各级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
二、目标要求
——河湖“四乱”整治方面:全面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完成河道砂坑整治修复任务;彻底清理河湖垃圾;全面整治围垦河湖、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全面清理侵占河湖库房地产开发项目。
——河湖蓄水补水方面:完成条河道主槽整治和砂坑扩挖,大幅提高雨洪存蓄能力;扩大河湖补水范围,对条河道实施生态补水,补水总量达到亿立方米以上,具备补源条件的一、二级河流不断流。
——水环境改善方面:工业废水和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设区市主城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全市城市分流制排水管网比例提高到 %以上。
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达到个。
全市纳污坑塘治理完成率达到 %。
全市地表水I-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 %以上,力争达到 %,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 %以内,入海河流消灭劣V类。
三、重点任务
(一)河湖采砂整治。
着眼建立河湖采砂有效管控机制,统筹考虑河湖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改善,分级重新编制采砂与整治规划,严格规范采砂行为,凡未编制规划的,一律不得办理采砂许可。
4月份开始,全省集中开展河道采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暂停所有河道采砂作业,市、县政府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改,9月底全部到位;水利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飓风行动”,集中利用7个月时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非法采砂黑恶势力,从严从重打击“保护伞”。
各市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采砂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由采砂地县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主体: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监督指导部门: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二)河湖违建治理。
县市区分级负责,重新复核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行洪排沥河道管理范围。
对涉河湖乱占乱建问
题,特别是违法侵占河湖库房地产项目,依法依规坚决清理整治,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和刚性约束,严格涉水规划、土地、项目审批,坚决遏制违法侵占河湖管理范围的行为。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监督指导部门: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河湖垃圾清理。
持续开展河湖垃圾清理,坚决杜绝就地掩埋、垃圾搬家等虚假整改行为,年底前彻底清除河道内的垃圾、固体废弃物、尾矿渣等,保证河道整洁畅通。
沿河村庄全面推广“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布设转运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转运站),配置收运车,实现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覆盖。
乡村两级建立河道垃圾常态化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向河湖倾倒垃级的行为。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监督指导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河湖水污染防治。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决取缔入河湖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
对依法依规设置的排污口,结合水功能区划和纳污总量要求优化布局、完善规范化建设并加强监管。
实现工业废水和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大力推进老旧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长度公里以上。
集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剩余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照主要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磷)达到地表IV类水的标准进行提标改造。
深入开展河湖库淀污染状况排查整治,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湖大湖心断面达到Ⅲ类标准。
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年内新完成村庄个,建成台(套)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 以上。
对全省纳污坑塘整治进行“回头看”和再排查,做好验收、销号等收尾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监督指导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五)河湖蓄水补水。
对滹沱河河道,进行河道清淤扩挖和砂坑治理,提高行洪能力和蓄水能力,充分利用废弃砖场、取土坑和非基本农田的低洼地,清理整治为蓄水坑塘,充分存蓄利用汛期雨洪资源补充地下水。
积极争取增加引江水量,加大引黄调水规模,统筹调度引江水、引黄水、水库蓄水,继续实施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河道补水,年内新增条河道实施生态补水。
通过多渠道、多水源补水,确保白洋淀水位保持在6.5〜7.0米。
(责任主体: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监督指导部门:市水利局)。
(六)河湖信息化建设。
推进河湖信息监控网络建设,年内先期在滹沱河开展监控系统建设试点,通过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形成集河湖管理、雨洪水监控、节点水利工程监管的网络。
完善
提升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构建GPS+互联网+河长巡河APP+PC端管理系统,对全省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巡河过程有记录、问题整改有跟踪,倒逼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省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
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担当,建立和实行省级抓总、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6方面重点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指导部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
省级河长办加大工作协调督办力度,有关责任部门强化工作跟进指导,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县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目标任务,推进河湖长制具体落实落地。
(二)压实河湖长责任。
研究制定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分级细化具体职责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以县乡村河长湖长履职情况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一线、到实地发现和解决问题,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实行河长湖长巡查逐级报告制度,村级河长每周向乡级河长报告1次,乡级河长每两周向县级河长办报告1次,县级河长每月向市级河长办报告1次,省河长办对河湖长履职情况每月通报。
(三)严格考核奖惩。
认真开展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科学量
化实化考核指标,公开公正严密组织。
组织本市各级河长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十百千优秀河长” (10名县级河长、100名乡级河长、1000名村级河长)评比活动,在市内主要媒体宣传优秀河长先进事迹,强化正向激励。
严肃河湖长工作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对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警示监督。
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件,通过**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建立河湖长制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民间河长、志愿者开展巡河巡湖,在省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平合开通“河湖随手拍”功能,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9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19年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