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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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监测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冀工商字[2012]34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监测工作规定>的通
知》的通知
(冀工商字〔2012〕342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监测工作规定>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160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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