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
(K126+200∽K147+227.503)
北京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本工程项目施工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江罗高速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强基达标,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
1.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指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各项指标确保达到上级“安全标准工地”标准。安全目标如下:
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中毒事故;
2.安全施工原则
2.1.安全施工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有人管安全”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遵章守法,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给家庭、社会创造更多的安宁、和谐。
2.2.施工安全管理重点
临建及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设备多,设备的安全使用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施工用电是安全管理的另一项重点内容。
安全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上述内容狠抓落实,同时不能放松和忽视其它事故易发点的监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3.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3.1.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GB/T28000-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及业主的监督检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安全保证体系详见图3-1-1。
3.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项目经理为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副经理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安质部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监察和日常工作。
施工现场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设专职安检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安全组织机构详见图3-1-1。
图3-1-1安全组织机构
图3-2-1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3.3.安全生产职责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项目经理
⑴对项目所管辖的安全生产负组织直接领导责任。
⑵具体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制度、细则、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为工人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场长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障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并需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作业,确保安全。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负责轻伤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对本级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反方针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和施工规范。贯彻实施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在分管单位和部门有效进行。
负责安全管理有关的技术工作,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场检查,仲裁施工中安全管理有关争议,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分析会。
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科学技术数据。
安质部
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行业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培训,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汇编、管理和归纳。定期召开专业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动态,研究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导所属单位安全工作。
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负责收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实施的信息,参加有关危险源及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工作,负责危险源清单的管理。
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的组织活动。配合教育、劳资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施工工段安全检查员:协助段领导制定、审查、修订本段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佩戴标志跟班作业,随时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对危及施工安全的苗头要能及时发现和立即采取措施。
班组安全员: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积极向领导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4.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本施工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的安全专项规定,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制度,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执行交通部相关安全规则。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场部,安质部必须在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规定的内容,电话快报上级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基本情况书面报上级部门。上报其它有关部门的时间按有关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