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操作事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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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生产操作事故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操作事故的管理,明确生产操作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职责分工,在生产操作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处理,确保生产有序进行、物流畅通,降低重复性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总部体系相关单位。
3 定义
3.1因生产过程中非标准化作业或生产管理不当而造成生产中断或物料损失、设备停机等事故称之为生产操作事故。
3.2生产操作事故按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或对连续生产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级:重大生产操作事故、严重生产操作事故和一般生产操作事故,分级标准详见《生产操作事故分级标准》。
4 管理职责
4.1公司领导依据生产操作事故对生产、质量、物流、设备造成的影响程度,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4.2制造管理部生产管制中心负责公司生产操作事故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本管理程序。制造管理部生产管制中心和生产管制室负责所属区域生产操作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并向领导汇报,参与严重生产操作事故、重大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跟踪验证,收集各责任部门完成的生产操作事故报告,编制重大和严重生产操作事故送审表报公司审批,定期通报公司生产操作事故报告。
4.3各生产厂、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生产操作事故,负责生产操作事故信息的收集并汇报,负责本部门生产操作事故的原因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负责完成生产操作事故报告的编制并上报,负责对生产操作事故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验证,执行公司领导的重要决策指示。
5 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
6 业务流程要求
6.1生产操作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应按公司《管制信息和管制指令、管制命令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按区域电话报制造管理部生产管制中心或生产管制室。
6.2制造管理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通知有关单位。
6.3(关键控制活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制定措施进
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
6.4(关键控制活动)责任部门必须对生产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对于重大、严重生产操作事故,制造管理部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6.5一般生产操作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事故责任单位完成和提交事故报告书,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送制造管理部。重大或严重生产操作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生产操作事故报告书,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送制造管理部。
6.6发生重大或严重生产操作事故,由制造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见,填写生产操作事故送审表报公司领导决策,根据公司对基层部门绩效考评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送审稿原稿由制造部负责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发生一般生产操作事故,责任部门自行处理,但对事故的责任分析、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必须落实到位。
6.7各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生产操作事故的纠正措施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在验证完成后的10天内将验证结果报制造管理部;制造管理部对重大和严重生产操作事故的纠正措施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6.8各生产厂、部必须完善本单位的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并指定管理者。当发生重大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纳入相应制度考核。设备系统、能源系统、电厂、化工公司、信息系统、运输系统的生产操作事故一般情况下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但对生产影响符合“生产操作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则按本程序执行。
附件:
生产操作事故管理业务流程图
重大或严重生产操作事故送审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