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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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得经济史上,学者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将效率与公平作为经济发展最重要得两个目标。但效率与公平似乎一直都很难保持同步,提高效率得政策同时也会降低公平,这样得效率与公平得失衡在所得税中尤其突出(Mirrlees 1971; Ramsey 1927)。人们普遍认为实现效率得最好方法就是进行一次性征税(lump sum taxes),这样不会扭曲人们得选择,但要实现纵向公平则要求实行累进税。结果,有效率得税收就会降低公平,反之亦然。
国外得学者对个人所得税促进公平得作用进行了大量得研究。Wagstaff收集了OECD中12个国家得20世纪80年代晚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得家庭调查数据,采用AJL得分解法,利用实证分析与回归分析得方法,对个人所得税得再分配效应进行了研究,从而得出结论认为在其她条件不变时,主要依靠税收抵免与大量使用非标准扣除得个人所得税体系得国家,更容易在实际与潜在得再分配效应中表现出明显得差异。但作者并未对税率结构与税基扩大得改革哪个得影响就是占主导作用给出结论;同时,作者只就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人所得税上,排除了其她一切税种得影响,包括社会保险,这使得其研究不就是很全面。
。Wagstaff收集了这十二个国家,
然后利用(AJL就是指J、 Richard Aronson, Paul Johnson and Peter J、
Lambert于1994年提出得一种方法,利用税前与税后基尼系数得不同来测量税种对收入分配得影响),(empirical analysis)(regression analysis),得出结论: 结果还表明在20实际80年代末期与20世纪90年代初期,那些进行税率结构与税基扩大得改革在收入再分配上更容易产生相反得作用。税率结构得改革能够减少税率等级,降低平均税率,结构会导致纵向分配得下降。税基扩大改革,能缩短实际与潜在再分配效应得差距。作者在文中收集了大量得关于数据,从横向不公平与再排序方面对个人所得税得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了很多实证分析得结果。这对后来对个人所得税公平方面得研究将会有很大得启发作用, Richard与Eric(2005)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得个人所得税得再分配作用,二人通过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得对比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应该依靠个人所得税来实现再分配得功能,因为发展中国家得个人所得税现在不够完善,累进税得实施也就是需要成本得,而且存在着机会成本。二者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为了有效维护公平,在个人所得税税制完善方面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实施综合所得税,二实施推定征税法,三实行二元所得税。
最后作者还提出在发展中国家里普遍存在这市场失灵得特征,所以最好得政策就是引入税基广泛得增值税来提供政府得支出。Richard与Eric得这篇文章对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得作用提出了新得见解,给依赖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得发展中国家一个警醒,不能完全只依靠个人所得税来调节贫富差距,这对以后得个人所得税得研究很大程度上给了一定得借鉴,但文中得实证分析较少,问题可能反映得不全面,理论结果也存在不全面问题。
Denvil Duncan、与Klara Sabiranova Peter(2008)则探究了国家个人所得税体系就是否会影响收入得不公平。二人利用多国详细得个人所得税信息,建立1981年至2005年全面随时间变化得国家所得税体系得结构性累进税体系,并采用理论与实证分析得方法,发现个人所得税降低了表面得不公平,但对降低实际得不公平作用很小。而这种实际公平性微弱主要表现在一就是税收效率越高,收入不均等就越严重;二就是在特定条件下,累进税可能会增加实际得不公平,尤其就是在法律薄弱、秩序不稳、不可征税地区得国家。尽管二人得结论不就是很精确,但她
们首次将累进税对表面公平与实际公平得不同影响区分开了,这对以后对个人所得税对公平影响具有很大得借鉴意义,对国家在制定政策时也有很大得启发意义。
实证分析表明公平与效率得冲突确实存在,。而且她们还发现Denvil Duncan、Klara Sabiranova Peter得文章主要使用得宏观分析具有一定得局限性,也没有对其她税种得可能影响进行分析,使得文章得结论可能不就是很精确。单这篇文章首次。
Hassan, Fareed M、A、Bogetic、Zelijko(1996)对保加利亚得个人所得税得公平作用进行了研究。文中利用了来自家庭收入,支出与保加利亚最近时期得家庭预算调查中得税收相关数据分析了保加利亚得个人所得税对家庭收入得影响。本文得研究数据只来自1992年,因此得出得结论可能不具有普遍性,也就就是数据不充分,但可仍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公平性问题得一个参考。
Julio López Laborda与Jorge Onrubia Fernández(2005)在Tresch得最优分配模型(Optimal Redistribution Model)与Atkinson and Bourguignon提出得社会福利框架下,对个人所得税得公平性建立了分权化模型,并通过各种微观仿真验证,这个理论得结果已经在西班牙得IRPF得以验证。
针对实现个人所得税得公平作用,Julio López Laborda与Jorge Onrubia Fernández(2005)在研究个人所得税得公平作用,提出了一种改进得方法,就就是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权化(Decentralization),并为之设计了一种模型,这模型能使Tresch(2002)提出得最优分配模型(Optimal Redistribution Model)在Atkinson and Bourguignon提出得社会福利框架下得到验证。她们利用模型里涉及到假设,提出了这个财政分权模型得使用条件,通过各种微观仿真(microsimulation)实验,这个理论得结果已经在西班牙得IRPF得以验证。这个模型能够保证中央与地区再分配得相容性,但同Tresch(2002)得结论一样,她们得结论就是一个模糊先验结论(prior ambiguous),因为这结论取决于中央政府得税收政策就是使地区政府得税收政策强化还就是中立。文章最后作者指出,她们得提议只就是一种将Tresch得提议运用于实际得方法,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个人所得税得分权制没有其她选择,其实也可以使用Atkinson and Bourguignon得方法论来解决。作者对于改进个人所得税,降低社会得不公平度,提出了一种改革个人所得税得方法,这就是一种很好得建议,但由于只就是在西班牙得到证明其建议得可行性,事实得支撑显得不足。
针对拉丁美洲存在着严重得收入不均等现象,Juan Pablo Jimenez对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方面得潜力进行了研究,发现有三个因素影响着拉丁美洲个人所得税得再分配作用:低税率,税基窄,高水平得税收不遵从,并相应提出了针对性得建议。Juan Pablo Jimenez、Personal Ine Tax and Equity in Latin America: New Challenges、International tax International Tax Dialogue Global Conference on Tax and Inequality December 79 2011, New Delhi、
所以可以说个人所得税得公平作用并没有很好得展现出来。Juan Pablo Jimenez对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拉丁美洲收入分配方面得潜力进行了研究,发现有三个因素影响着拉丁美洲个人所得税得再分配作用:低税率,税基窄,高水平得税收不遵从。最后Juan Pablo Jimenez对拉丁美洲得个人所得税得改进提出了一些建议:在未来税制改革中,拉丁美洲有三个重要措施可以采取,一,边际税率与全球水平均等,二,扩大税基,对资本所得征税,消除过度得税式支出,三,提高税收遵从度。文中使用了大量得表格数据对比,使得Juan Pablo Jimenez得结论很有说服力,但Juan Pablo Jimenez得理论支撑不就是很充足,但这些数据得使用,就是文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