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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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宣贯方案
一、对《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认识
自2006年9月1日起,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开始施行。我公司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规定》,于2006年12月1日组织十部职工召开宣贯会。转达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北京召开的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条》)宣贯会会议精神,传达了集团公司的宣贯会要求。同时,我部针对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对在正在施工的输变电工程中认真贯彻《强条》的要求,组织广大十部职工、施工人员进行了学习,宣传,并要求严格按照新的条文执行。以下是我部对新条文的认识和进行的总结。
《强制性条文》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延伸和补充,不仅从技
术的角度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具备法律届性,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执法依据。随着近几年来新标
准的颁布和超龄标准的修订,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已经不全面,而且执行的工程中发现了存在系统性、完整性差,内容有粗有细,掌握的尺度不一致,整体上不够协调以及以偏概全等问题,我们发现,新条文在内容上纳入了新的技术要求,同时更加注重了实施的方便和不产生歧义,在结构编排上也作了适当的调整。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条例》规定,不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不执行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
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二、涉及规范的主要内容
与2000年版相比,2006年版扩充了大量的基础标准,增强了系统性和完整性,均衡
了内容,统一了尺度,达到了整体协调的效果。但是由于标准在不断滚动修编,2006年版强制性条文修编过程中和公布之时,有些标准乂有了新的版本。因此,在执行2006版强制性条文过程中,我们时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跟踪被摘录标准的新版本,并始终执行现行有效版本。始终执行现行有效版本是我们施工方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一项无条件的工作,更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
2006版中电气安装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涉及14个标准:其中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与验收规范》GBJ 147-1990第4.4.1
条验收时,应进行的检查。
五、SF6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本条文是断路器的气室内,SF6气体的数量和质量的基本要求。SF6气体水分含量是影响断路器灭弧性能的因素之一。
此标准已列入今年的修订计划,适用750kV及以下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1990
第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对本体、冷却装置、排油设施、变压器的有关部位接地、分接开关、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操作及联动试验都要检查。
此标准已列入今年的修订计划,适用750kV及以下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69-1992
第2.10.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届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本条文是
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2.4.9条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近年来安装机组容量越来越大,大型发电机到主变及高压厂用变的连接都采用了封闭母线,高压配电装置上采用管型母线,焊接质量和焊接技术都需要有更高的要求,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国外工程施工中也同样要求。
通过有针对性的考试,施焊人员才能在技术上真正掌握,质量上明确要求,以此来保证焊接质量。
第2.0.9条本条文要求手车柜安装时,检查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开关柜的五防装置是,具有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带地线合闸、防止带电挂接地、防止
误走错间隔、防止误拉合开关等五防措施。五防措施在实施中,往往在设计意图上是齐全的,但是由于设备制造质量低劣,调试不当等问题,使
机械闭锁不到位或动作不灵活,造成五防措施失效。
五防措施失效的问题,比较普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是一很大的隐患,为此列入强制性条文。要做到五防措施到位,因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审查设计是否合理。
2、选择产品业绩良好的厂家。
3、安装调试过程,严格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缺陷必须妥善消除,保证五防措施可靠实现。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 (见书p224, 此标准被GB 50150-2006替代)
该标准规定了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设备(一次设备)的交接试验项目和标准。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是电气设备安装调整后、投运前的最后一道质量关,它既是对设备制造质量的检验,也是对施工、安装、调整质量的检验,因此,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电气设备能否稳定运行。
三、《强制性条文》宣贯学习
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我们在组织职工学习的时候还结合
《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五个文件一起进行学习,以便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我部还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的方针,经过精心的组织学习,在施工人员中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气,在每项工程进行工前技术、安全、质量交底时都自觉再行对照强条,以防止违反强条施工的现象发生。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以后,广大施工员、施工责任工程帅,对强条已经烂熟于心了,真正在施工实践中形成遵守强条这项法律的意识。
在施工中,我们时刻都对照适用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把执行强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强制性标准的认识,不仅仅是不合格、合格、优良,而是要求从违法高度去认识,把贯标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应该说贯彻强制性标准不仅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企业技术进步的需要,更是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做富的需要。对于强制性标准,我们不但要贯彻及时,而且一定要贯彻全面。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