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中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复习提纲(依据新教材修改) (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含义
选民自己直接投票选举 的方式。
选民先选出自己的代表,再 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的方 式。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 选名额相等
正式候选人名额 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举 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 家人
成本较低,便于组织;在选 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 适用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 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2.选择选举方式的依据: A 、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B、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3.选举制度: 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等决定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 ② 知识记忆宝典 · 第 2 页(共 2 页)
高中思想政治 必修②《政 治生活》 知识记忆宝典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国家的本质: 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根本属性: 阶级性。
2.我国国家性质(国体) (1)我国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注意:不是公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专政根本不同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 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另一方面, 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 2)注意区分:
民主与专制是根本对立的两种国家制度, 一对反义词; 一个国家要么是民主制国家, 要么是专制国家, 不可能同时存在。
专制不等于专政。 专制: 是对民主制度的根本否定, 是指在统治阶级内部, 权力高度集中在个人手中, 实行个人专断,是专制独裁统治。专政是手段,无论民主制还是专制国家,都需要专政维护统治。 ★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3.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理解) (1权利得到保障(注:我国主张主权高于人权)

(3)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
4.民主、专政、专制的区别和联系 (了解) ( 1)民主与专政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只有在民主指国家制度,二者才辩证统一)
( 4)为什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被庄严地载入了我国的宪法。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民 主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调动 一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
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人,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 1)三项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政治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必须是选和被
选为人大代表)
②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必须是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 ② 知识记忆宝典 · 第 1 页(共 1 页)
②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
③公民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二者冲突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民主选举
1.选举方式: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选举人角度) ;等额选举、差额选举(被选举人角度)
角度
一方面 ,二者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①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只属于统治阶级内部,世上没有抽象的超阶
级的民主。 认为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绝对性是错误的
。②专政:就是阶级的统治,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
阶级和敌人暴力手段实行的统治。
为选民提供选择 余地,候选人间 形成竞争,有助 于选民了解候选
缺点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 的情况下不适用
范围
县和县以下人大代表; 村、居委会选举
选民不能直接选举心目中最 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县以上人大代表;乡以及乡 以上政府领导人选
限制选民的自由选 择,积极性受影响
——
人; 若不加以规范, 易发生虚假宣 传、贿赂选民。 范围较广,但人 大代表必须是差 额选举
③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法律范围内相对的自由) (注意: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是 3 个;公民基本民主权利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人权是生存权) ( 2)四项政治义务: (见教材 P9)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根本行为准则) ;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①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指守法平等、司法平等,不是指立法平 等)。 ②任何公民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违法行为都受法律制裁。 (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注意:权利和义务不分先后,不分轻重)
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②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③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④公民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又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
(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 5)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新教材修改)
①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广泛性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②真实性表现在: A、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
B、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体现民主真实性。 (6)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4.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①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公民要不断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行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