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系统备用电源试验制度
医院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医院备用电源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备用电源故障导致医院停电,影响医疗工作及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备用电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2. 医院电气工程科负责备用电源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及运行管理。
3. 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备用电源的使用和安全负责。
三、备用电源设施要求1. 备用电源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性能可靠、安全可靠的设备。
2.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医院医疗设备、照明、电梯等负荷需求。
3. 备用电源的输出电压、频率应与医院主电源相匹配。
4. 备用电源应配备自动切换装置,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迅速切换至备用电源。
5. 备用电源应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
四、备用电源运行管理1. 电气工程科应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备用电源的启动、切换、停止等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备用电源运行期间,电气工程科应密切监控其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医院各科室应按照规定使用备用电源,不得随意更改电源配置。
5. 备用电源的切换试验应定期进行,确保切换装置的正常工作。
五、备用电源安全培训1. 电气工程科应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备用电源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知晓并遵守。
六、备用电源安全管理检查1. 医院备用电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 检查内容包括:备用电源设备运行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备用电源安全稳定运行。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备用电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单位备用电源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防止因备用电源故障导致的停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备用电源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UPS、逆变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备用电源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领导负责备用电源安全管理的总体决策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备用电源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电力调度部门负责备用电源的运行调度、监控和维护。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备用电源的日常使用、保养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备用电源管理第八条备用电源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质量。
第九条备用电源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条备用电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备用电源应定期进行试验,包括负载试验、绝缘试验等,检验设备性能。
第十二条备用电源的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电力需求,合理配置备用电源容量,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二)备用电源的运行参数应与主电源相匹配,避免因参数不匹配导致的设备损坏。
(三)备用电源的运行应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因环境因素导致的设备故障。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备用电源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组织人员检查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二)在故障排除前,采取临时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如调整负荷、启动备用电源等。
(三)故障排除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备用电源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电力调度部门负责对备用电源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备用电源的日常使用、保养和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备用电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违规处理规定
对于违反电源设施使用和操作规定的员工,应按照公司制 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造成电源设施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员工,应追究其 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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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教育
培训规定
01
02
03
培训对象
所有使用备用电源的人员 ,包括操作人员和非操作 人员,均应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备用 电源的原理、使用方法、 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 措施等。
培训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相关培 训,新员工应在上岗前接 受培训。
教育规定
教育对象
所有使用备用电源的人员 ,包括操作人员和非操作 人员,均应接受教育。
教育内容
教育应包括但不限于备用 电源的原理、使用方法、 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 措施等。
应急演练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设施
备用电源附近应配备相应的应 急设施,如应急发电机、蓄电
池等。
04
操作与维护规程
操作规程
明确操作人员
备用电源的操作应由专业技术人 员负责,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
操作步骤
在操作前应先检查电源是否正常 ,设备连接是否良好;操作中应 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注 意观察仪表指示和设备运行情况 ;操作后应立即检查设备是否有 异常现象,并做好记录。
明确备用电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避 免因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培养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备用电源管理水平, 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备用电源使用的管理部门、操 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
涉及备用电源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电力 、通信、计算机房等重要设施。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模版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设施的断电功能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本定期试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安全监控设施的断电功能试验。
三、试验内容1.断电开关试验:通过断电开关对煤矿安全监控设施进行试验,验证开关的正常断电功能。
2.备用电源试验:测试备用电源对煤矿安全监控设施的供电能力,确保断电后备用电源可正常工作。
3.断电恢复试验:验证煤矿安全监控设施在断电后能够快速恢复供电并正常运行。
4.防误操作试验:对与断电功能相关的操作进行试验,验证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试验计划1.每年制定试验计划,明确试验时间、试验内容和试验人员。
2.试验计划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五、试验设备1.实施试验所需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2.试验设备应经过检测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六、试验操作1.试验前,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内容和操作要求。
2.试验操作应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期间,相关人员应密切关注试验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七、试验记录和报告1.试验人员应认真记录试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时间、试验内容、试验设备情况等。
2.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及时整理试验记录,并撰写试验报告。
3.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内容、试验结果、异常情况的处理以及改善措施等。
八、试验评价和改进1.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确认试验目标是否达成。
2.根据试验结果和评价意见,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推动和落实。
九、试验管理责任1.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试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试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2.试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试验操作,并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十、违纪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试验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备用电源(10kV)管理制度
备用电源(10kV)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所属风电场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场用电备用电源(10kV)发生故障,更好地做好备用电源(10kV)的运行维护工作特制定备用电源(10kV)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但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均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章备用电源(10kV)一般规定第三条10KV外接电源及0.4KV场用电系统运行属于值长的管辖范围,设备的停送电由值长统一指挥。
第四条10KV外接电源及0.4KV场用电系统设备的停电检修,由检修人员提出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再办理工作票手续方可进行检修。
第五条凡在值长管辖设备上进行试验,对设备结构更改或改变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接线,均应有正式批准的方案和图纸资料。
第六条0.4KV场用电系统严禁将场用变压器并列运行,操作时必须先停后送。
第七条0.4KV场用电系统运行电压应在360V—400V之间。
第三章场用电正常运行的方式第八条当1#站用变投入时,220kv升压站内所有400v电源由1#站用变提供。
第九条10kv农网电源作为1#站用变400v侧的备用电源。
第十条当1#站用变故障退出时,10kv农网备用电源通过2#站用变迅速投入,保证站内400v低压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当1#站用变故障消除时,10kv农网电源继续作为备用电源。
第四章场用电非正常工作方式第十二条1#站用变投入,变压器空载,400v站用变无负荷。
第十三条10kv农网电源正常有电压,通过2#站用变作为站内400v设备工作电源。
第十四条当10kv农网电源失压后,通过手动方式将1#站用变400v侧开关投入,保证站内400v设备的工作电源。
第五章场用电系统的运行操作第十五条场用电倒闸操作前,必须掌握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方式。
第十六条倒场用电时为避免双向供电,严禁先联后分。
第十七条倒闸操作完成后,必须对各项负荷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设施的断电功能能够正常运行,以防止断电时无法及时报警或监控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试验时间和频率:制定试验时间表,每隔一段固定的时间进行试验,比如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
2.试验方法:制定试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并明确试验的对象和范围。
试验可以通过断电等方法模拟实际情况进行。
3.试验记录和报告:试验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试验的时间、方法、结果等内容,并编制试验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4.试验结果的处理:根据试验结果,及时对监控设备的断电功能进行修复或改进,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责任人和监督管理:明确试验的责任人和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以上是一个较为基本的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制度的概述,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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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备用电源设备、设施及其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备用电源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备用电源设备管理第四条备用电源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五条备用电源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六条备用电源设备应定期进行性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应急供电需求。
第七条备用电源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第八条备用电源设备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等工作。
第三章备用电源使用管理第九条备用电源使用应遵循“先备后用、先低后高”的原则,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第十条备用电源使用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符合使用条件。
第十一条备用电源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备用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至备用状态,确保下次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第四章备用电源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备用电源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备用电源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检查、保养、润滑、更换备品备件等。
第十五条维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维护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填写维护记录,便于后续跟踪和管理。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备用电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八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备用电源应立即投入使用,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第十九条应急管理人员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备用电源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在备用电源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备用电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
备用电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规范备用电源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牢靠性和持续性,特订立本《备用电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备用电源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3. 管理标准3.1 备用电源设备的配置1.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备用电源设备的配置,确保充足的电力供应本领。
2.备用电源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购买和配置,并妥当保管备用电源设备的相关文件和凭证。
3.备用电源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牢靠性。
3.2 备用电源设备的使用1.备用电源设备仅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电力供应停止或异常;–紧急情况下需要保障电力供应;–其他特定情况经上级批准。
2.备用电源设备的使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和批准,并确保申请流程完整和规范。
3.在使用备用电源设备时,必需依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正确使用。
4.使用备用电源设备时,需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
如发觉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应适时报修或更换。
3.3 备用电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企业应订立备用电源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确保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
2.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维护和保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清洁设备和设备四周的环境;–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气连接、电源线路等,确保其坚固和安全;–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池状态、充电情况等,确保备用电源设备的正常充电和放电本领;–定期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确保其性能和牢靠性。
3.4 备用电源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1.在备用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适时报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依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
3.完成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后,需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牢靠性。
4. 考核标准1.备用电源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考核。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5篇)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一、供电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
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适宜地点设立总开关。
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方便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立即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
断电的可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复电复电前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须按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断电及复电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系统设备和数据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供电、断电及复电工作应以确保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为目标,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五条供电管理要通过供电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力供应。
第六条供电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专业人员安装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监控系统应采用双路供电方式,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供电设备应安装在无尘、无水、无腐蚀、无振动、通风良好的专用设备间,保持设备的干燥、清洁和正常工作温度。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范本(2篇)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的管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适用于所有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的单位。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监测监控系统:指安装在单位内部或周边,用于实时监测、控制和管理设备或环境的系统。
2. 供电:指为监测监控系统提供电力的过程。
3. 断电:指监测监控系统停止供电的过程。
4. 复电:指监测监控系统重新供电的过程。
5. 单位:指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的组织或机构。
三、供电管理1. 具备稳定供电环境:单位应保证供电环境的稳定和可靠性,包括供电电源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 定期检查供电设备:单位应定期检查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转。
3. 配备备用电源:单位应配备备用电源,以备主电源故障或突发情况发生时使用。
四、断电管理1. 定期进行断电测试:单位应定期进行断电测试,以验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工作。
2. 紧急情况下的断电处理: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单位应立即断电,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3. 记录与报告:单位应记录断电的时间、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五、复电管理1. 复电前的检查:在复电之前,单位应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启动复电程序: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复电程序进行复电操作,以确保安全、顺利地恢复供电。
3. 复电完成后的验证:复电完成后,单位应验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一切恢复正常。
六、安全与保密1. 供电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 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管理应按照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确保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七、责任和违纪处理1.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的责任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2.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单位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并于实施后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澄合矿业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1、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上级公司联网。
4、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5、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上传到地面主机。
6、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7、各矿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地面中心机房。
8、各矿要有安全监测监控的专门管理机构.二、具体要求(一)机构组成各矿要有安全监控系统的专门管理机构安全测控管理机构设在生产调度室或通风区,设一名主管进行管理,并有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员。
安全监测监监控系统值班员、维护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中心机房1、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专用机房,中心站机房应铺设防静电地板、安设调温设备。
2、煤矿地面中心站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不间断运行。
3、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和防雷装置。
公司备用电源管理制度
公司备用电源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重要业务和关键设施在市电供应中断时,能迅速切换至备用电源,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2. 备用电源包括但不限于柴油发电机组、不间断电源(US)、应急照明等,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和维护。
二、管理职责1. 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备用电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
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备用电源的安全使用,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启动和运行。
3. IT部门负责确保关键设备与备用电源的有效连接,以及数据保护措施的实施。
三、操作程序1. 定期检查:设施管理部门应每月对备用电源进行至少一次的全面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维护保养: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和推荐的维护周期,对备用电源进行定期的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应急响应:在市电中断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换至备用电源,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安全管理1. 定期培训:对可能操作备用电源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安全检查:安全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备用电源的使用不会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备用电源启动流程、人员疏散路线、紧急联系方式等。
五、监督检查1. 内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电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核:根据需要,可邀请专业机构对备用电源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备用电源管理制度,须经过公司管理层批准。
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
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1. 引言监控设施是现代社会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安全保障手段,它可以帮助我们监测、记录和预警各种安全事件。
为确保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功能有效性,制定一套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试验内容、试验周期和责任分工,以及改进措施。
2. 目的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监控设施的功能稳定和有效性,通过定期试验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控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社会安全提供可靠的支持。
3. 适用范围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适用于所有安装有监控设施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商业建筑、住宅小区等。
4. 试验内容4.1 功能测试4.1.1 录像功能测试:每半年进行一次录像功能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录像是否正常,包括录像时间、画面质量等。
4.1.2 监控范围测试:每年进行一次监控范围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盲区。
4.1.3 高清功能测试:每年进行一次高清功能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高清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画面分辨率、图像清晰度等。
4.1.4 远程访问测试:每季度进行一次远程访问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远程访问功能是否正常,包括远程实时监控、远程回放等。
4.2 报警测试4.2.1 报警触发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报警触发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包括入侵检测、移动侦测等。
4.2.2 报警响应测试:每季度进行一次报警响应测试,检查监控设施的报警响应速度和准确性。
4.3 电源测试4.3.1 市电切换测试:每年进行一次市电切换测试,检查监控设施在市电和备用电源切换时的可靠性。
4.3.2 电池续航测试:每半年进行一次电池续航测试,检查监控设施备用电源的续航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5. 试验周期根据试验内容的不同,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的试验周期如下:•录像功能测试:每半年一次•监控范围测试:每年一次•高清功能测试:每年一次•远程访问测试:每季度一次•报警触发测试:每月一次•报警响应测试:每季度一次•市电切换测试:每年一次•电池续航测试:每半年一次6. 责任分工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的试验工作由以下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监督试验工作的实施,包括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安排试验时间和人员,制定试验计划等。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模版
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断电及复电的管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供电、断电及复电管理的监测监控系统。
二、定义1. 监测监控系统:指用于监测、控制和管理的电子设备及其相关联的软件系统,可以实现对目标对象的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2. 供电:指将电源接入监测监控系统,为其提供电力供应。
3. 断电:指将电源与监测监控系统的连接切断,使其停止工作。
4. 复电:指将电源重新接入监测监控系统,使其恢复工作状态。
三、供电管理1. 供电方式:(1)交流电供电:监测监控系统主要通过市电供电,需要保证供电电压稳定,电流充足,电源线路安全可靠。
(2)直流电供电: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直流电源供电,需要保证电池充电正常,电源线路安全可靠。
2. 供电保障:(1)建立供电备用方案,确保供电中断时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电源。
(2)对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供电故障。
3. 供电监测:(1)安装电力监控设备,实时监测供电电压、电流等参数,及时发现供电异常情况。
(2)建立供电监测系统,能够对供电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存储和分析,确保供电的稳定性。
四、断电管理1. 断电流程:(1)提前通知:对计划的断电操作,需要提前向相关责任人通知,并确认操作时间和范围。
(2)切断电源:在通知相关人员后,由专业人员切断监测监控系统的电源连接。
(3)记录相关信息:对于断电操作,需要记录操作时间、人员和断电原因等相关信息。
2. 断电控制:(1)确保断电操作的安全:在进行断电操作前,需要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没有正在进行重要操作,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损坏。
(2)断电设备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断电设备,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断电恢复:(1)复电流程:在断电原因解决后,需要恢复供电,即进行复电操作。
复电操作需要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相关信息。
煤矿监控系统断电试验操作规定范本
煤矿监控系统断电试验操作规定范本目的:本操作规定旨在确保煤矿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面临断电情况时能够正常运行并及时恢复。
1. 试验前准备工作1.1 断电试验前,必须通知相关人员,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1.2 试验前,应确认监控系统的备份电源已经准备就绪。
1.3 试验前,应做好系统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1.4 试验前,应通知煤矿内的相关人员和设备操作员,确保其了解试验的目的和操作过程。
2. 断电试验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应依次关闭监控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通信系统等。
2.2 操作人员应确保所有电源关闭,并对其进行标记,以防止误操作。
2.3 操作人员应检查监控系统的备份电源是否正常运行,并确保备份电源的电量充足。
2.4 操作人员应记录系统关闭的时间,并进行标记。
2.5 在断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监控系统的状态,并及时记录任何异常情况。
2.6 在断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准备恢复系统运行,并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2.7 当断电试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逐步恢复监控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2.8 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操作人员应记录恢复的时间,并进行标记。
3. 断电试验后处理工作3.1 断电试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监控系统的各个子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2 断电试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断电试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将系统的备份数据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
3.4 断电试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将试验过程中的记录整理归档,并向相关部门提交试验报告。
4. 断电试验安全注意事项4.1 操作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试验程序。
4.3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4 断电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系统的状态,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电气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定期切换试验制度
电气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定期切换试验制度为贯彻省局反事故措施,确保厂用电的连续安全运行,经电气分场,安监科,生技科讨论,并报请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决定进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简称BZT)做定期切换试验。
为使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一、组织措施:⒈参加人员:生技科电气专工;安监科电气专工;电气分场运行主任,安全员,技术员;电气分场保护班;运行班;⒉因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简称BZT)切换试验影响范围大,涉及面广,为慎重及协调起见,起初两次试验应有运行副总,生技科长,安监科长,电气分场主任参加。
⒊担任切换试验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厂用电运行方式,有较强的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
有首席电工及以上岗位的人员担任。
⒋在进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简称BZT)切换试验之前,电气运行班长,保护班长应根据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充分协调,明确分工;将分工情况汇报值长。
⒌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切换试验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各参加人员要立即中止试验操作,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处理事故。
⒍电气分场运行主任负责本分场检修及运行人员的协调。
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切换试验的范围:#0高厂变及6KV配电室#0底厂变及380V配电室三、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切换试验的周期:6KV各段、380V各段均以段为单位,切换周期原则为一个月。
切换时机应选择在炉等重要设备在备用(或非工作)状态,如在试验周期内发现BZT工作异常,经修复后也应做切换实验。
其试验时机的选择,参加试验的人员,与做定期试验时相同。
其试验周期亦应从本次试验算起;若本月某段的BZT动作成功过,可免去本段试验,但必须在定期切换试验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四、安全措施⒈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定期切换试验是保厂用电的重要措施,是电气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运行各岗位人员要高度的重视,密切合作。
电气分场在试验前一天汇报值长,由值长通知机、炉、化、燃、热等有关人员做好配合准备,电气分场通知参加试验人员按时开展试验。
发电机房UPS电源备用电池测试管理制度
发电机房UPS电源备用电池测试管理制度1. 引言发电机房作为电力供应的重要环节之一,UPS电源备用电池承担着在主电源故障时提供电力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备用电池的可靠性和性能,制定本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发电机房UPS电源备用电池的测试和管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电机房中的UPS电源备用电池测试和管理。
3. 测试目的通过对UPS电源备用电池进行定期测试,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以满足发电机房断电时对电力的持续供应需求。
4. 测试方法4.1 定期充放电测试每月对备用电池进行一次定期充放电测试。
具体步骤如下:1. 关闭主电源,使发电机房处于断电状态。
2. 连接测试设备到备用电池的正负极。
3. 根据备用电池的容量和规格,设置充电和放电时间。
4. 在充放电过程中,实时监测备用电池的电压、电流等参数。
5. 充放电结束后,记录备用电池的电压、电流等测试结果。
6. 将备用电池重新接入UPS电源系统。
4.2 定期维护检查每季度对备用电池进行一次定期维护检查。
具体步骤如下:1. 检查备用电池的接线是否松动或腐蚀。
2. 检查备用电池的外观是否有损坏或漏液。
3. 清洁备用电池的表面,确保无灰尘和污垢。
4. 测量备用电池的电压,确保在正常范围内。
5. 进行阻抗测试,确保备用电池的内阻正常。
6. 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备用电池。
4.3 故障测试在发电机房主电源故障时,进行一次备用电池的故障测试。
具体步骤如下:1. 关闭主电源,切换到备用电池供电状态。
2. 监测备用电池的供电情况,记录供电时间和电流输出。
3. 在备用电池供电下,尽量模拟真实负载情况,例如打开主要设备和应用。
4. 监测备用电池的电压、电流等参数。
5. 当备用电池容量不足时,及时恢复主电源供电。
5. 结果记录与报告对于每次充放电测试和维护检查,记录备用电池的测试结果和检查情况,并将记录文件归档保存。
并定期备用电池的测试报告,包括测试结果、维护情况、故障测试情况等,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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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系统备用电源试验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监测系统电源及监测分站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必须保证不低于2个小时的运行时间。
为此,特制定监测系统及监测分站备用电源试验制度:
1、地面监测系统备用电源由监测管理员负责每天对监测系统UPS备用电源充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3个月对UPS备用电源进行带机试验,确保监测系统备用电源运行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对达不到2个小时的必须及时更换电池组。
2、监测分站电源每月进行一次拉闸停电,投入备用电源运行试验。
3、根据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管理规范》的规定要求,经试验监测分站电源达不到1个小时的必须更换。
4、监测分站电源接在局部通风机备用专线上,试验时由变电所配电工将试验地点备用线开关电源停掉,使该地点监测分站备用电源投入使用,试验时间1小时以上。
5、试验分站备用电源期间局部通风机处于单回路供电,通风队电工、监测电工必须在风机附近守侯,试验结束后及时恢复送电。
6、试验备用电源前必须填写停电负荷申请单,送机电
科审核。
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签字后,申请单分别送生产调度、通风调度、机电队保存,备用电源试验前后由试验监测工必须向生产调度、通风调度汇报。
7、备用电源试验期间由监测值班员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填写记录。
8、井下监测分站备用电源试验记录由通风科监测电工现场试验人,机电队配电工、监测值班员共同签字,记录由通风科监测组保存。
通风科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