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作附件(七)。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制度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校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公开信息。
第二条信息公开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校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条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和展板,在单位相应的内设机构办公室内,以上墙张贴或悬挂的方式,向单位员工公开。
第四条公开信息分为应当公开信息和自愿公开信息。
(一)应当公开信息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
包括: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2.税务登记证书;3.执业许可证(涉及行政许可的);4.收费许可证;5.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6.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7.年度工作报告;8.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对学校开展相关活动或从事相关业务的信息公开行为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自愿公开信息是指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
包括:1.单位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基本情况;2.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3.特定期限内发生的重大事件;4.年度审计报告;5.业务开展情况;6.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7.其他事项。
第五条信息公开方式:(一)应当公开信息的公开方式为:应在住所(或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应公开的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锡区(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申请⼈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办学宗旨:⼆、学校性质:(营利性或⾮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三、培养⽬标及办学规模:四、举办者概况:1、拟办学校名称:“⽆锡市***区******职业培训学校”或“⽆锡市***区******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办学地址:邮编:联系电话:3、拟定法定代表⼈:⾝份证号码:4、拟聘任校长:⾝份证号码:5、举办者:******⼈或******单位名称- 1 -6、主管部门:(个⼈举办的,填写拟定法定代表⼈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名称)五、办学形式:全⽇制、半⽇制、业余六、拟办专业(⼯种)及层次:(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种标准名称填写,层次按照初级、中级、⾼级技能培训分别填写)七、招⽣对象:就业前⼈员,在职⼈员,失业⼈员,农村劳动⼒⼋、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件条件进⾏总体描述)九、内部管理体制:⼗、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申请单位(⼈):⼆○年⽉⽇- 2 -附件2编号:⽆锡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举办者:拟办培训机构名称:申请⽇期:年⽉⽇⽆锡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3 -填表须知1、本表⼀式三份,申请单位(个⼈)、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份;2、个⼈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申请⼈户⼝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3、本表中“机构名称”,申请单位(⼈)可⽤铅笔申报,申报时由审批机关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要求确定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4、学校性质:指营利性或⾮营利性;5、本表⼀律由钢笔式⽑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校外培训机构在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关注和选择,然而也因此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机构的质量参差不齐、教学内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
为了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逐渐强化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并提出了一系列的信息公示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明示其经营许可证照片和有效期,公布机构名称、办学地址、联系方式、网址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充分的透明度。
这可以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加方便地了解机构的资质和规模,选择更加放心的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公布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教师的资质证书、教学经验、专业背景等。
教师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核心资源,他们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通过公开教师的信息,家长和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当公示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信息。
家长和学生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到机构的教学内容和形式,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培训项目。
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当公开学生的考核成绩和评价,以及学生的职业出路和升学率等信息,这可以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评估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当公布学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政策等财务信息。
学费问题一直是家长和学生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透明公开的收费信息可以帮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是监管部门为了保护学生和家长权益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只有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才能够建立起健康、规范的校外培训市场,真正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推动校外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校外培训机构能够切实履行信息公示的责任,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加透明、负责的服务。
【文章达到了2000字的要求,全文共计937字】。
第二篇示例: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增加,校外培训机构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一、基本情况举办者举办单位(个人)详细地址主管部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拟设立机构名称拟设立机构详细地址开办资金(万元)及来源其中国有资金(万元)拟任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拟任负责人(校长)姓名联系电话培训对象培训规模培训形式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培训工种(专业)名称培训目标培训时限所选用教材培训工种或专业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二、举办者个人情况(法人独资举办者免填)姓名性别民族照片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称或技术等级本人签名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邮编电话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电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在何处从事何工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兹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初审流程与要点
01
初审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申 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2
初审人员根据申请材料的内容,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事
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填写初审意见
03
表。
不予受理情形说明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
05
审批决定与公示
审批决定作出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03
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 办法
公示程序及期限规定
公示程序
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媒 体向社会公示。
期限规定
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审批机关提出。
03
受理与初审
受理条件及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 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变更、注销等事项说明
变更事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如需变更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向人社局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 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事项
机构如因故停止办学或自愿注销,应向 人社局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民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透亮度,保障师生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范围第一条职业培训学校的信息公开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学校办学资质和管理机构构成;2.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3.学校的师资队伍构成和师资力气;4.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5.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和成绩评价;6.学校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7.学校的对外沟通与合作情况;8.学校的资产情形和财务收支;9.学校的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活动情况。
第二条学校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应予以公开。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方式第一条学校应当以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学校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及时更新和易于查阅;2.在学校公告栏、学生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场合张贴信息公开通知;3.在学校举办的会议、座谈会或开放日等活动中公开相关信息;4.招生咨询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相关信息咨询。
第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第四章信息公开的程序第一条学校信息公开的程序如下:1.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依据信息公开计划,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信息;2.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公开;3.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收到的信息,依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开;4.学校应设立信息公开专题统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校信息公开的周期为每学期一次,具体时间由信息公开专题组织确定。
第五章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条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有义务依照规定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学校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引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校的师生有权了解学校的各项信息,并有义务关注和参加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关于第二批培训机构核查和考试点认定情况的公告
关于第二批培训机构核查和考试点认定情况的公告
根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培训机构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培训机构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及考试点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第二批申报参加培训机构核查的机构,共XX家。
二、核查内容
本次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
具体要求按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定》执行。
三、核查结果
经过严格的核查,共有XX家机构通过核查,具备开展职业培训的资质和条件。
具体名单如下:
[此处列出通过核查的机构名单]
四、考试点认定情况
根据培训机构申请,我们认定了XX个考试点,具体名单如下:
[此处列出考试点名单]
五、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本次公示期为11月6日至1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盖章的书面材料。
关于对民办学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的表格
附件1林州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内容在校生总人数新生人数教职工总人数专职教师人数项目内容优1-0.9中0.8-0.6差0.5-0信息来源各种证件01 办学许可证合格有效(20)查看。
有为优。
无或过期为差02 民非企业证合格有效(20)03 收费许可证合格有效(20)0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格有效(20)硬件设施05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0)实地查看查阅档案06 图书室及装备情况(20)07 实验室及装备情况(20)08 体育器材(20)校内安全管理09学校有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有安全预案.(20)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学生座谈10学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有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20)11学校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备。
(20)11学校建立有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专兼职水电工,定期进行检查。
无老化或者损毁。
(20)13学校建立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有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20)14学校有合理的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有人员巡查,楼梯、栏杆高度符合要求。
(20)15 学校对学生开展有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20)16 ☆教学楼、宿舍等用房坚固,无危房。
(20)卫生环境17 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如蛛网、痰迹、烟头、碎石块等,室内通风良好(20)18 无害化厕所,专人保洁,无积粪、尿垢、污水。
垃圾箱(池)密闭(20)19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20)20 有健康宣传教育栏。
(20)食品卫生管21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第二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公开以下信息:1. 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规模、联系电话等。
2. 教育教学信息: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成果等。
3. 教师信息:包括教师姓名、教师资格证书、职称、教学经历等。
4. 学生信息:包括学生人数、学生成绩、毕业率等。
5. 财务信息: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财务审计报告等。
6. 重大事项: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学校荣誉等。
7. 其他信息: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方式第三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信息:1. 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信息。
2. 建立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3. 利用校报、校刊、宣传册等形式公开信息。
4. 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5. 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信息公开的时限第四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基本信息、教育教学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财务信息应当在每年招生前公开。
2. 重大事项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 其他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公开。
五、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1. 定期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2. 对未按照本制度公开信息的,责令其改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份制度性文档旨在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建立一套信息公开的规范和流程,以提高其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同时确保培训机构的合规性。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公示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公示:应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指提供学员用餐的机构)等证照原件在办学场所及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
2. 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需要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与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
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且收费须由学员自行全额缴入培训资金监管部门指定的缴费银行账户,不得收取现金或通过微信等不符合要求的途径收取。
3. 培训时间与内容:需要在办学场所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招生对象、培训班次。
4. 从业人员信息:应公示从业人员信息及从业人员招用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
5. 安全相关内容:应公示音视频监控设备提示性标识、未成年人安全警示标示、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宣传图示/疏散通道示意图(安全撤离通道、路线)及标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承诺书等。
体育类培训机构还需公示平面示意图、安全指示标志,且室内场地应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6. 其他材料:还需要公示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以及培训材料符合规定书面承诺等。
这些公示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
具体的公示方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及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
附件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及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
(二〇〇九年度)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写须知
一、本报告书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字迹要清晰,
内容真实无误。
二、本报告书中数据以上年度累计数为准。
三、本报告书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等一律用阿拉伯
数字填写。
四、本报告书中填写不下的内容请另附A4纸打印。
五、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7
五、民办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承诺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谨此郑重承诺,本报告书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本人签章:
16
附件4:
南京市服务业主要财务指标综合表
培训学校名称(盖章):统计时间:2009年1-4季度
17
附件5:
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表
表号:人社统0S2号
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
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填报单位:年计量单位:个、人、千元
18
附件6:
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师资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19
附件7:
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被投诉情况登记表
填报学校(盖章):年月日
注:1、无被投诉学校需在备注栏注明:“无投诉”;
2、多次被投诉学校可按此表格式另行登记附后。
20
2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情况表
学校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培训人员相关资料台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3
学校招生方面。一、招生广告、简章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备案;二、是否公开举报电话。
4
教学管理方面。是否配备教学管理人员、账务人员及人数情况。
5
学校师资情况。一、各工种配备教教职工劳动用工情况。一、专兼职教师是否签订聘用合同;二、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发放工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表
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自 查 内 容
自查情况
问题说明
1
学校场所。一、学校办学校址是否有所变动;二、学校办学场所及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提供具体数字);三、理论教室和各工种的实训场地、设备是否齐全(提供具体数字);四、学校消防安全是否达标。
2
学校管理制度。一、办学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及公开;二、教学计划是否健全;三、教学教材是否符合国家培训教材要求;四、各工种是否有收费标准,且向社会公开;五、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申办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申办报告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人社厅《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申请分立(合并)赤峰市(内蒙古)XX职业培训学校为******,或合并****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分立(合并)理由:二、分立(合并)后的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办学形式等三、举办者概况:(一)学校名称:(二)办学地址:联系电话:(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四)校长:身份证号码:四、分立(合并)后的专业(工种)设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相关具体职业工种,标注职业编码)注:依据和标准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4月7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内人社发[2011]213号《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编号:民办学校审批表举办学校名称___**职业培训学校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_月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属地政府部门意见”一栏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由乡(镇)或办事处等填写,还应会同《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本表中“机构名称”,未正式核准名称的,申请单位(人)可用铅笔申报,申报时由审批机关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要求确定名称后,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3学校性质:审批公益性或营利性;4 “培训规模”的场地实用面积与培训人数要合理匹配;5本表建议电脑打印,也可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担保承诺书担保人:****公司(附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为***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单位)承担如下担保责任:一、担保***职业培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对外所产生的债务;二、担保***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过程中对学生所产生的债务。
民办培训机构情况汇报
民办培训机构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迅速,成为教育培训领域的重要力量。
我所在的地区,民办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种类繁多,涉及教育培训的各个领域。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培训机构的情况,特进行了调研和汇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机构数量和分布情况。
据统计,我所在地区的民办培训机构数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涉及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等多个领域。
其中,学前教育类培训机构占比最高,其次是中小学辅导和语言培训机构。
这些机构主要分布在市区和各个县城,为当地教育培训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选择。
二、培训项目和课程设置。
民办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课程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艺术、体育、音乐等多个方面。
其中,小学和初中辅导课程最为普遍,备受家长和学生青睐。
此外,职业技能培训、留学考试培训等项目也备受关注,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学习选择。
三、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
民办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调研发现,大部分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既有经验丰富的教师,也有具有专业背景的外聘教师。
他们通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学服务。
同时,机构也注重教学质量管理,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四、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方面,民办培训机构注重学生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和服务。
同时,他们也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反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问题,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此外,机构也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师资力量不足等情况。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评估,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
同时,也建议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师资力量,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培训服务。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篇一」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
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
其职责是: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培训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形表
学
校
简
介
镇江科大职业培训学校是由江苏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苏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主办,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的社会办学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既承担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教育的指令性任务,又依托母体的办学资源举办各类成人教育。拥有四个机房800平方米,计算机及网络设备1000余套,面向社会承办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会计软件应用等与计算机相关行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形表
审批(管
理)单位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
办公电话、QQ或微信号
邵红星
学校名称
镇江市振华党组织
无
许可证号
32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3年
办学类型
收费标准
机械加工、电子技术、电焊、计算机中级技能培训
机械加工(中级工)收费标准1250元;电焊(中级)收费标准950元;电子电工(中级工)收费标准870元;计算机(中级工)收费标准550元
学校的办学范围:木工、砌筑工、混凝土工、装饰工、钢筋工等,等级:初、中、高级。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形表
审批(管理)单位
镇江市人社局
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办公电话、QQ或微信号
邵红星
学校名称
镇江市蓝景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网址
办学地址
如意江南皇华庭8号楼
党组织
无
许可证号
32
发证日期
有效期止
4年
学校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办公电话QQ或微信号码
陈晓晨 05
学校校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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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管理)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单位
障局
/办公电话、QQ 或微信
学校名称
镇江市上元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网址
邵红星 QQ:78
办学地址
镇江市中山东路 189 号第 9 层
党组织
无
办学许可证
32
发证日期
2014.5.19
有效期 3 年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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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收费标准
简
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表
审批(管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理)单位
保障局
办公电话、QQ 或微信号
邵红星 QQ:78
学校名称
镇江市俞氏厨艺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网址
∕
办学地址
镇江市三官塘南 68 号
党组织
无
许可证号
32
发证日期
2013.7.8
办学类型 中西式烹饪师:初级(600 元)中级(1200 元) 2页
学校近三个年度办学 近一
能力和诚信评估情况
合格
近二
近三
学校近年来变更情况 无
(时间、变更内容)
学校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办公电话
薛峰;手机号:;QQ 号:63
QQ 或微信号码
学校校长姓名
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李银;手机号:
QQ 或微信号码
镇江科大职业培训学校是由江苏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苏科技大
无
学校法人姓名
手机号码、电话
颜润生
QQ 或微信号码
学校校长姓名
手机号码、电话
杜苏 QQ:1
QQ 或微信号码
学校于 2002 年 3 月经市劳动局标准建立,现为市人社局定点培训单
位。十余年来学校与市人社局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合充分
利用学校实验、实训设施、资深专业教师对下岗职工和社会青年进行了近
学 二十期钳工、电子电工、电焊、计算机操作工及调酒师、烹饪、服装制作、
校 服务员、会计等培训计 3080 人,皆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近五年来,
简 根据社会需求,增加了与企业合作,开展职工岗位培训,举办了五期高级
介 工培训(电工、钳工、车工及数控车床)计 268 人,皆获得高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学校课程受广大社会人士和企业的好评。学校先后被授予“价格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 我校目前以上课程的收费标准如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四级学费(1380 元) 公共营养师:四级学费(1880 元)/三级学费(2880 元) 育婴师:学费(1280 元)
学计算机学院主办,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民政局审核批准
的社会办学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既承担江苏科技
大学全日制教育的指令性任务,又依托母体的办学资源举办各类成人教育。拥
有四个机房 800 平方米,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1000 余套,面向社会承办计算机维
学 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会计软件应用等与计算机相关行业的各类职业技能 校 培训与鉴定工作。
我校成立以来,从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起步,逐步向社会培训服务的方向发展,年培训能力
达 2000 余人,先后有 5000 余人取得了相关《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其中 1000 余人分别
实现了自主创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成熟显著,受到下岗失业职工和社会的广泛欢迎,在我市
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表
肴肉、卤菜制作、锅盖面等多个特色专业培训项目。
我校由高级烹调技师俞加仁先生担任主课教师。俞加仁先生,从事厨艺工作 50 多年,是
学
镇江最早的“中国烹饪大师”三大师之一,其厨艺作品多次在省级以上烹饪比赛上获奖,1999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校
年,带队参加全国第四局烹饪大赛,荣获了镇江首枚全国大赛金牌。学校聘有高级技师、高级
有效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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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面点师: 服务员:
初级(600 元)中级(1200 元) 初级(600 元)中级(1200 元)
学校近三个年度办学 近一
能力和诚信评估情况
合 格 近二
合格
近三 合 格
学校近年来变更情况 无
(时间、就更内容)
学校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办公电话
QQ 或微信号码
俞玲 1 QQ:3
学校校长姓名
同上
手机号码、办公电话
QQ 或微信号码
镇江市俞氏厨艺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 1999 年,是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
机构,专门从事厨艺培训的民办教学单位。
学校以宏扬中华传统饮食文化为宗旨,以传授烹饪技艺为主业,多年从事以淮扬菜系为
主的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教学培训工作。常年开办烹调、面点、烘焙、果雕、冷雕、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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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表
审批(管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 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
理)单位
社会保障局 办公电话、QQ 或微信号
邵红星 QQ:78
学校名称
镇江市振华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网址
办学地址
镇江市千秋桥街 6 号
党组 织
无
许可证号
32
发证日期 2014.3.18
党组织
无
许可证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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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2013.10.14 有效期
3年
办学类型 工种:计算机维修工;初级/中级;(收费标准:450 元/期) 收费标准 工种: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初级/中级;(收费标准:800 元/期)
工种:会计软件应用;初级/中级;(收费标准:600 元/期)
诚信展示单位”、“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中国金融服务师实训基地”
等荣誉称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表
审批(管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分管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理)单位 障局
办公电话、QQ 或微信号
邵红星 QQ:78
学校名称 镇江科大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网址
办学地址
镇江市梦溪路 2 号-2 1页
简
烹调师、国家级民间厨艺师 40 余人担任授课工作。并设有由资深教师、行业名人组成的“菜肴
介
创新研究室"。拥有理论电化教室、面点制作教室、阶梯厨艺示范教室和成套的汽化灶具及厨
具设备。在市区设有 10 多处实习基地。具备较强的教学师资和培训能力,能够胜任初、中、
级烹调师、面点师等不同层次的培训教学和技能鉴定工作。
有效 期至
3年
办学类型 收费标准
机械加工、电子技术、电焊、计算机中级技能培训 机械加工(中级工)收费标准 1250 元;电焊(中级)收费标准 950 元; 电子电工(中级工)收费标准 870 元;计算机(中级工)收费标准 550 元
学校近三个年度办学 能力和诚信评估情况
近一
合格
近二 合格 近三
合格
学校近年来变更情况 (时间、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