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上海电机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星级寝室”评比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
生德育主要体现内在思想道德和外在行为表现。

通过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促使寝室文化整齐和谐,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为进一步建设和谐校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

经大学生生活园区建设委员会、共青团18届委员会第3次会议,第13届学代会第3次会议讨论及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星级寝室”评比暂行办法》,根据一年的执行情况,决定将部分内容
进行修订,经过2011年第5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下发《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

一、评比周期
“星级寝室”评比原则上每学期评选一次。

每学期各寝室在第十五周提出申请,第十六周统计评选。

二、评星类型与标准
(一)一星寝室: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寝室卫生、纪律、学习氛围、安全工作等基本合格,寝室卫生安全纪律等周平均得分不低于7.0分。

(二)三星寝室:在达到一星寝室的标准上,寝室各成员文明礼貌,能主动协助宿舍管理工作,卫生、纪律能够起表率作用,寝室各成员
学习积极主动。

寝室卫生安全纪律等周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

(三)五星寝室:在达到三星寝室的标准上,寝室各成员注重综合素质提高,思想觉悟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注重体育锻炼,有健康向上的寝风寝貌,学风建设等方面能在学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寝室成员在园区作出积极贡献,寝室卫生安全纪律等周平均得分不低于9.0分,且各楼五星寝室数不超过该楼寝室总数的5%。

星级否决指标:学生寝室有下列情况的取消当学期星级寝室评定资格:
1、凡发现存放、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设备(譬如: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吹风机等),有传销、持有管制刀具、使用明火、吸烟(含寝室内有烟蒂、烟盒等)等其他违纪行为者;
2、凡寝室成员向室外乱扔杂物、打架、打麻将、赌博、聚众打游戏、吵闹影响他人休息等破坏公共秩序者;
3、凡集体旷宿(宿舍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
4、凡不配合生活园区建设活动或不配合开展寝室检查工作者。

三、评星程序
(一)公寓部将每次卫生检查分数在公寓楼内予以公布。

(二)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星级寝室”申请表→楼委会(公寓部)初审→寝室所属二级学院复审。

(三)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申请表→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复核→
星级寝室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

四、部门分工
(一)各校区公寓部、楼委会:全面负责日常卫生、安全、旷宿情况的检查。

负责卫生打分,一般上午随机检查,每个寝室每周至少2次,参照《寝室卫生安全纪律评分标准》打分,做好成绩汇总和公示。

(二)校保卫处、校学生会:每周随机抽查寝室内违章电器等安全隐患,做好抽查成绩汇总,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及相关二级学院。

(三)星级评比领导小组每学期汇总分析相关汇总数据和审核星级等级。

(四)二级学院对于发生缺寝、违纪等行为的同学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五、申诉的受理及说明
(一)学生对公布的寝室检查评分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每次评分结果公布后及时向所在园区宿管员反映,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二)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星级寝室评星的计算或统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要求向二级学院反映;
(三)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星级否决指标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收到《学生生活园区检查记录单》或相关通知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1、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填写《学生寝室违纪情况申诉受理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应要求学生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

2、学生申诉意见由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做出最终决定。

3、学生的申诉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极端行为干扰学校正常的秩序。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沪电机院学[2010]83号)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后勤保障处。

附件:
星级寝室评比工作卫生安全检查评分细则
为使星级寝室评比工作公平公开地进行,使卫生安全检查的评分更能反映宿舍内的实际情况。

同时也便于各校区及各宿舍楼的检查人员、检查方式和评分标准一致,特制订《星级寝室评比工作卫生安全检查评分细则》:
一、时间
1、卫生检查一般安排在上午随机进行;
2、安全检查可以结合卫生检查和旷宿检查随机进行;
3、每次检查须注明检查日期。

二、检查人员构成
1、成立楼委会的宿舍楼,在楼委会指导老师(辅导员)指导下,由楼委会组织检查评分,宿舍管理员安排抽查(评分供参考)。

检查评分结果由楼委会汇总后,提供给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备案。

2、未成立楼委会的宿舍楼,由楼长组织本楼的各楼面长检查评分(每周二次以上),宿舍管理员另行安排检查评分(每周一次)。

由宿舍管理员综合汇总两方面检查评分结果(学生和宿舍管理员的评分各占50%)后,提供给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备案。

三、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床上蚊帐、被褥干净并叠放整齐(15%);
2、书桌上干净整洁,物品、网络线、电源线整齐有序、无杂乱现象;(15%)
3、宿舍门窗、墙面无积灰涂鸦,室内地面、阳台上无杂物垃圾;(25%)
4、整个宿舍和盥洗室内干净整洁无异味;(30%)
5、学习氛围、文化建设与本寝室制度建设;(15%)
6、各宿舍楼可根据本楼的住宿条件,在卫生评分上略作增减(±5%)
7、各楼和楼层的评分应公平公正,评分人员应根据本楼的实际情况客观打分,一般9.0分以上不超过15%。

四、检查记录
1、卫生检查评分结果记录内容须有:日期、宿舍号、分值和检查人员签名;
2、旷宿及安全检查结果记录内容须有:日期、班级、违章人员姓名、违章行为和检查人员签名;
3、上述两点原始记录上应有两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名;
4、提供给学生处园区办公室各宿舍楼的汇总表上必须有楼委会指导老师(宿舍管理员)的签名,如为电子稿的则须打上楼委会的指导老师(宿舍管理员)的姓名。

五、检查结果公布
1、每次检查后的结果应在当天或者次日公布在宿舍底楼醒目之处;
2、各校区、各楼委会(公寓部)在每月底的周五前将当月的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后交(发)至学生处园区办公室。

3、园区办公室在汇总和整理各校区、各楼委会(公寓部)的检查结果后,于每月的1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卫生检查评分结果,每两周汇总违规记录情况,并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六、其他
1、检查人员不得参与本寝室评分;
2、宿舍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学生寝室的收费清洁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