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申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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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
务价格调整的申请
彰武县卫计局、彰武县物价局: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关乎“十三五”医改成败的重要阶段。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明确指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我院此次作为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自2015年9月1日零时起实行药品零差价(中药饮片除外)销售,同时上调诊疗费、床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医改实施已半年余,我院经医改后6个月数据科学测算和参照北京、吉林、山东三地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再次建议: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阜新市物价局、阜新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阜新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诊疗项目价格的批复》(阜价发〔2015〕73号)的
现有价格基础上整体上调20%,一并建议将医保目录内中医诊疗项目全部调整为甲类,以便于提高医务人员使用中医药疗法和中医护理的积极性。
特此
申请!
彰武县中医医院
2016年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