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代理合同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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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464
(协议范本系列)
木门代理合同详细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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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代理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协议文件适合使用于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揽钢木成套门制作与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工程项目地点:
1.3承包范围及内容:工程中的“钢木成套门制作与安装”。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合同价款
3.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大写:_____。
3.2本工程包干单价见附表。结算总价款=∑实际安装樘数*包干单价。
3.3本工程包干单价一次性包死(设计变更除外),包干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变化而变动。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4.1乙方随货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4.2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要求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要求。
4.3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4.4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第五条甲方工作
5.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承担工程的设计图纸。
5.2处理施工过程中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
5.3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履行总包方的总体协调控制责任。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按工程承包项目和施工图内容要求精心组织制作与安装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工程质量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6.2施工中认真做好各项施工记录,对其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对施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监理及甲方汇报,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6.3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马上整改。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满足设计要求或不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负责。
6.4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协调与周边单位、政府部门和个人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5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全部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按规定提交各种报表和技术资料文件。
6.7乙方承包本工程后必须由乙方单位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负责人。
6.8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
损失和罚款,工期不予顺延。
6.9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至甲方指定位置。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7.1 无预付款。全部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无息),满二年无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7.2付款应以下列第②中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第八条质量检查及验收
8.1工程完工后,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乙方按有关要求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8.2经验收质量没达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返工维修直至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工期不予顺延。
8.3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完整资料后按合同签订的内容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违约与争议
9.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协议条款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9.3因为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9.4乙方在合同履约中,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进度滞后于双方约定的工期,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采取赶工措施仍无法达到工期,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单方面采取赶工措施,由此造成甲方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9.5因特殊原因甲方资金暂不能及时支付时,不视为甲方违约,逾期(30)日历天内的支付的价款无滞纳金,超过(30)日历天,每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五。除违约金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安全施工
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循《建筑工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对乙方按1-20万元进行罚款。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11.1乙方无权对设计进行私自变更。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明显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经相关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11.2由于乙方原因需对设计进行补充、修订或澄清,即使变更文件经过认可,增加工程价款不予调整,但核减价款据实调整。对甲方转发的变更文件,乙方应
12.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