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证。
三、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 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 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相关法律规定
2、经营服务义务规定。校车运输是学生出行求学的重要方式,所以 对校车接送服务的要求也很高。驾驶员要深入理解《合同法》关于运 输合同的规定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服务的规定,尽可能避免 或减少经营服务纠纷。其主要的服务义务如下:
基本的义务。在约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将学生安全运送到 指定地点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 %以上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
行政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 法规 部门 规章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 省……》、《湖南省……》、《江苏省……》、《四川省道路运 输条例》等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
接受校车运输安全培训,掌握安全驾驶特别是防御性驾驶技能。校车 运营风险大,涉及公共安全,关系祖国的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 定驾驶员需要接受一定时间的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校车运营中的隐患存在于驾驶员自身 身体条件和心理状态、车辆状况、行驶环境和企业安全管理等诸多方 面(人、车、路、环),驾驶员一旦发现这些方面存在隐患,要及时 处理,自身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汇报,请求处理。
规范 性 文件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 法》、《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 理条例〉办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四川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
二、校车标准
国家、行业制定的强制性校车相关标准,是从事校车运营必须执行的 技术规范,具有与法律法规同样的地位与效力。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校 车运营单位及驾驶员的法定义务,违反相关标准的要求,需要承担法 律责任。现行的校车相关标准如下:
三、相关法律规定
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 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 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 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 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 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 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四、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六)不按照规定 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依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伤亡事 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 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法律规定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企业要求驾驶员超员、超速和 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开故障车等,驾驶员可以拒绝执行,且不被视为 违反劳动合同。企业也不得因驾驶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而降低 其工资待遇甚至解聘。
解除劳动合同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企业出现以下情形,驾驶员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事先告知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驾驶员上缴社会 保险;损害驾驶员权益;违背诚信原则订阅或变更合同。
三、相关法律规定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 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 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经营服务权利规定。
拒绝运输权利。学生未付费乘车、不按规定时间乘车等。
免除责任赔偿的权利。学生(照管员)在乘车途中出现伤亡事故是因 不可抗力、学生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承运人证明是学生(照管员) 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收取费用的权利。学生乘车,驾驶员有权代表企业收取乘车费用。
三、相关法律规定
二、法律赋予驾驶员的义务。
1、安全生产义务规定。安全是校车运营的基础,离开安全,一切无 从谈起。驾驶员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其内涵,并结合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
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行车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可以降低事故的损伤程度,驾驶员必须 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正确使用安全带(包括督促照管员指导学生系好 安全带);掌握车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练开启应急(逃生)门和 逃生天窗;正确使用校车停车指示牌和顶灯;正确使用警告标志等。
其他义务。发生车辆故障或路面堵塞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告知乘员 相关情况和准备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三、法律规定驾驶员的责任。
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还会给社会带来不 良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 全管理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交规》 ) 等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因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
获得工伤保护和民事赔偿的权利。企业必须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缴 纳义务。发生事故造成驾驶员伤亡,有民事赔偿责任的,应提供民事 赔偿。
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安全生产是校车企业 和驾驶员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出现安全生产隐患,如车辆维护不 按规定执行、路面存在危险因素、没有标牌或标牌失效等,驾驶员有 权对此进行批评,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及地方政府检举、控 告。企业不得因此打击报复或解聘驾驶员。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 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 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
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
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三、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律规定
一、法律赋予驾驶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权利规定。《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和《校车安 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从业人员必须享有安全生产和人 身安全的最基本的权利,具体如下:
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包括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获得劳动 防护用品,营运校车安全可靠,获知运输线路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行 车中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应急工具(如安全带和灭火器), 防范交通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
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一、法律法规框架
我国校车行业的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健全,因为校车行业兴起,是近几年的事,所以法律 法规的制定也相对滞后,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只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各省市配套的 实施办法。但毕竟校车也属于道路运输业,从这个方面来讲,法律法规的内容就要丰富得 多,其构架如下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法》、《合 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刑法》等
保证学生安全。除了安全将学生运送到指定地点外,还必须在以下几 个方面做出努力:求助患病、遇险的学生(照管员);出现事故伤亡 情况,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告知安全乘车的义务。告知乘员安全乘车,包括正确佩带安全带,不 许将头、胳膊伸出窗外,不在车吃零食,不在车上打闹和使用尖锐物 品,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违禁物品上车等。
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深入学习、理解校车运营及道路客运相关法律 法规,强化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对校 车行业、校车公司和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驾驶员、照管 员)的要求。 从业人员所具有的法律意识,既是保证从业合法性的前提, 又是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进行有效维护的保障。所以,从 业人员要深入学习已有的和新分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知 识,理解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在责任、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GB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机动车支行安全技术条件》、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 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952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 阀值与检验》、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 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三、相关法律规定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 车指示标志;
三、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 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 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相关法律规定
2、经营服务义务规定。校车运输是学生出行求学的重要方式,所以 对校车接送服务的要求也很高。驾驶员要深入理解《合同法》关于运 输合同的规定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服务的规定,尽可能避免 或减少经营服务纠纷。其主要的服务义务如下:
基本的义务。在约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将学生安全运送到 指定地点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 %以上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
行政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 法规 部门 规章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 省……》、《湖南省……》、《江苏省……》、《四川省道路运 输条例》等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
接受校车运输安全培训,掌握安全驾驶特别是防御性驾驶技能。校车 运营风险大,涉及公共安全,关系祖国的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 定驾驶员需要接受一定时间的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校车运营中的隐患存在于驾驶员自身 身体条件和心理状态、车辆状况、行驶环境和企业安全管理等诸多方 面(人、车、路、环),驾驶员一旦发现这些方面存在隐患,要及时 处理,自身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汇报,请求处理。
规范 性 文件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 法》、《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 理条例〉办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四川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
二、校车标准
国家、行业制定的强制性校车相关标准,是从事校车运营必须执行的 技术规范,具有与法律法规同样的地位与效力。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校 车运营单位及驾驶员的法定义务,违反相关标准的要求,需要承担法 律责任。现行的校车相关标准如下:
三、相关法律规定
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 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 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 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 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 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 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四、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六)不按照规定 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依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伤亡事 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 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法律规定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企业要求驾驶员超员、超速和 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开故障车等,驾驶员可以拒绝执行,且不被视为 违反劳动合同。企业也不得因驾驶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而降低 其工资待遇甚至解聘。
解除劳动合同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企业出现以下情形,驾驶员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事先告知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驾驶员上缴社会 保险;损害驾驶员权益;违背诚信原则订阅或变更合同。
三、相关法律规定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 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 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经营服务权利规定。
拒绝运输权利。学生未付费乘车、不按规定时间乘车等。
免除责任赔偿的权利。学生(照管员)在乘车途中出现伤亡事故是因 不可抗力、学生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承运人证明是学生(照管员) 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收取费用的权利。学生乘车,驾驶员有权代表企业收取乘车费用。
三、相关法律规定
二、法律赋予驾驶员的义务。
1、安全生产义务规定。安全是校车运营的基础,离开安全,一切无 从谈起。驾驶员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其内涵,并结合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
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行车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可以降低事故的损伤程度,驾驶员必须 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正确使用安全带(包括督促照管员指导学生系好 安全带);掌握车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练开启应急(逃生)门和 逃生天窗;正确使用校车停车指示牌和顶灯;正确使用警告标志等。
其他义务。发生车辆故障或路面堵塞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告知乘员 相关情况和准备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三、法律规定驾驶员的责任。
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还会给社会带来不 良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 全管理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交规》 ) 等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因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
获得工伤保护和民事赔偿的权利。企业必须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缴 纳义务。发生事故造成驾驶员伤亡,有民事赔偿责任的,应提供民事 赔偿。
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安全生产是校车企业 和驾驶员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出现安全生产隐患,如车辆维护不 按规定执行、路面存在危险因素、没有标牌或标牌失效等,驾驶员有 权对此进行批评,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及地方政府检举、控 告。企业不得因此打击报复或解聘驾驶员。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 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 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
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
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三、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律规定
一、法律赋予驾驶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权利规定。《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和《校车安 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从业人员必须享有安全生产和人 身安全的最基本的权利,具体如下:
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包括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获得劳动 防护用品,营运校车安全可靠,获知运输线路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行 车中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应急工具(如安全带和灭火器), 防范交通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
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一、法律法规框架
我国校车行业的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健全,因为校车行业兴起,是近几年的事,所以法律 法规的制定也相对滞后,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只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各省市配套的 实施办法。但毕竟校车也属于道路运输业,从这个方面来讲,法律法规的内容就要丰富得 多,其构架如下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法》、《合 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刑法》等
保证学生安全。除了安全将学生运送到指定地点外,还必须在以下几 个方面做出努力:求助患病、遇险的学生(照管员);出现事故伤亡 情况,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告知安全乘车的义务。告知乘员安全乘车,包括正确佩带安全带,不 许将头、胳膊伸出窗外,不在车吃零食,不在车上打闹和使用尖锐物 品,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违禁物品上车等。
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深入学习、理解校车运营及道路客运相关法律 法规,强化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对校 车行业、校车公司和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驾驶员、照管 员)的要求。 从业人员所具有的法律意识,既是保证从业合法性的前提, 又是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进行有效维护的保障。所以,从 业人员要深入学习已有的和新分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知 识,理解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在责任、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GB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机动车支行安全技术条件》、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 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952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 阀值与检验》、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 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三、相关法律规定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 车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