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
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大内[2003]248号各学院:上大内[2002]第100号文“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经2002-2003学年试行后,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现修改下发。
学费收入中的34.5%为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由成教院统筹,用作教师兼课酬金和各项教学开支。
现将各项涉及教学开支的经费分配办法规定如下:一、授课费授课费含授课津贴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费用。
授课费由成教院按各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对学院结算,其中管理费一般掌握在10—15%比例。
各学院可根据学院教学管理改革制订授课津贴发放办法。
学院内在职教师承担夜大学课程可列入教学工作量或直接发授课津贴,聘请退休教师或外校教师承担夜大学课程一般直接发授课津贴。
注:加括号的为不希望按此规模组织教学。
考务费按授课费的5%核发。
考务费由成教院向各学院办公室发经费卡控制,由成教院院长审核使用。
二、实践环节经费教学计划中列入的各项实践环节(含毕业设计)的经费以学院为单位,按实际参加实践环节的学生人数及学分确定总额,每生每学分14元计算,一次核发到学院,由学院包干使用。
三、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成教院对各学院按在校学生人数以每35名学生配备一名班主任的标准核发,每名每月300元(专职班主任,兼职班主任酬金另定),一个发10个月。
各学院可自行制订发放细则。
上述费用中含每年对班主任考核后,对优秀班主任的奖励费用。
四、其它教学成本及管理费用其它教学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录取费、计算机上机费、试卷印刷费、证书工本费等)按标准由成教院在上述教学专项经费中支出。
本文件经校长批准后实行,同时停止执行上大内[2002]100号文(“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上大内[2002]257号文(“关于上海大学夜大学教学开支专项经费调整的通知”)。
其它文中涉及教学专项经费开支的规定,如与本文有不同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办法在2003—2004学年中试行,试行中将按具体执行情况及听取各方面意见后作必要的调整。
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一)在校硕士研究生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前(学制2年的应在第四学期前、学制2.5年的应在第五学期前、学制3年的应在第六学期前),各院(系,所)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中对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并具有从事科研能力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给予通过,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三)中期考核中,研究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或因休学导致所取得的学分不足毕业要求的3/4,应给予延缓中期考核。
(四)考核中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退学处理程序参照《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退学条款),发给研究生肄业证书。
1.有三门功课不及格;2.缺乏科研能力;3.论文开题报告未能按期通过者;4.科学研究或学习不认真负责,不刻苦,或治学态度不严谨,弄虚作假,缺乏应有的科学道德。
(五)被终止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有关规定就业。
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博士生资格考试结束后进行。
具体办法可参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对3%-5%不能达到基本条件者,应停止论文工作,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作为硕士毕业生就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改写硕士学位论文。
三、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系)要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院(系)有关领导,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家三至五人组成。
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学院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一年八月第一次修订二○○四年六月第二次修订二○○五年六月第三次修订二○○六年五月第四次修订二○一○年五月第五次修订二○一一年四月第六次修订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本培养方案。
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2016年10月修订版)为保证各类奖学金等评奖中科研成果评价的公正、客观性,特制定《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
各类评审中对科研成果的计分,须严格按照此细则执行。
一、本细则所称科研成果的范围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书评、学术会议综述、报刊文章等。
要求3000字以上。
二、作者单位须署为上海大学或上海大学文学院。
三、科研成果计分如下:1、发表于《上海大学文科重要期刊目录》中A类刊物,每篇40分,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中第一作者记25分;第二作者记15分。
发表于境外刊物上的SSCI、A&HCI以此档计。
2、发表于《上海大学文科重要期刊目录》中B类刊物,每篇20分,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中第一作者记12分;第二作者记8分。
发表于境外刊物上的外文论文以此档计。
3、在其他CSSCI期刊上发表的本学科论文,每篇10分;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中第一作者记6分;第二作者记4分。
发表于境外刊物上的中文论文以此档计。
4、除与CSSCI期刊目录重合以外北大核心期刊及CSSCI扩展版,每篇5分;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中第一作者记3分;第二作者记2分。
在国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以此档计(须有会议邀请信、议程、论文等原件为证)。
5、以上四类之外的刊物(收入论文集等),每篇2分;如果是合作作品,其中第一作者记1.2分;第二作者记0.8分。
6、著作、译著、编著、校注类:专著,每1万字1.5分。
教材,每1万字0.5分。
编著、校注、评注、译著,每1万字0.25分注:资料汇编等大型类书、数据库计分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7、主编、副主编各类著作或教材(包含会议论文集、古籍校点类、翻译类,教材必须为供本学科本科以上使用的专业教材),最高计分主编计25,主编计15,属二人合作作品,第一主编计18,第二主编计12分;第一副主编计10分,第二副主编计6分;三人以上合作成果,均按总分数的20%计。
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一、前言研究生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是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在申请学位时需要进行的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的设定,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学位的质量和认定的公正性,对于研究生教育和学术研究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的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入探讨。
二、学术成果的定义和范围在研究生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中,学术成果的定义和范围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学术成果包括哪些内容?在不同学科、不同研究方向下,如何界定学术成果的价值和贡献度?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在研究生学位学术成果的认定中,通常会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成果的申请专利、学术成果的发表情况、学术成果在学术界的影响力等方面的考量,而这些内容也应该在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中进行具体规定。
三、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对于研究生学位学术成果的认定,评价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在评价学术成果时,应该考虑到学术成果的数量、质量、创新性、应用价值等多个方面。
在不同学科、不同研究方向下,对于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有所差异。
严格的评价标准能够保证研究生学位学术成果的认定公正和权威性,同时也能够激励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更加努力地进行学术研究,取得更优秀的学术成果。
四、对学术成果的总结和回顾在申请学位时,对学术成果的总结和回顾也是非常重要的。
研究生需要清晰地梳理自己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总结成果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回顾学术研究的经验和收获。
在总结和回顾中,研究生能够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自己的学术成果,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是研究生教育和学术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严格规范的学术成果认定标准能够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和规范,提高研究生学位的质量和认定的公正性。
在个人申请学位时,也需要对自己的学术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以便更好地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辩论赛经典开场白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统一,以及幼儿教育、小学、高中、大学教育职能的社会化、专业化,社会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家庭的文化土壤不再比更专业的素质教育的社会教育体系更具优势……。
本次比赛从辩题上对正方是稍有利的,而辩论过程让我越来越向反方的观点靠拢。直到最后史哲文生略带调侃的总结陈辞才让我又回到理智的平衡。太极的活跃与语言的洗练、“如水女人”的成熟思考、“没想好”的杀伤性反驳(如果想好的话,正方岂不更完蛋),sbccwqtd的攻辩就象其网名一样“令人头痛”,但他准确的直觉把握以及铂光夜雨的深度切入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三辩:小沙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啊啊,我会骂你吗?啊啊,师父不善良吗?啊啊,小猪的 嗓音杀伤师父的就不杀伤了,啊啊,Olny you,只有知识才 给我力量,Olny you,只有 积累知识才重要!就是Olny you,Oh,Oh,
四辩:(用瓶子砸三辩头,极狠)Oh.Oh,你的头啊Oh
你有没有公德心啊,人家明天还要积累知识呢!
其它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抽空充分参与的辩友也不乏灵光闪亮的发言。
最后让我再次引用我对一位观战网友的“辩论这个东西就是胡扯,看谁嘴皮子厉害,遍不出真理来”的观点的反驳,来结束这次令我和各位参与者难忘的辩论赛。
把事物绝对化、对立化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所以,辩论的确难分胜负。
但就象我们研究光子,一派说它是粒子,另一派说是波,大概谁都有理。虽然一时得不到统一的结论,却让我们从事物的多个角度接近事实的真相。这才是更重要的。
第三:
辩题 会计 大学生在校期间当以积累知识为主
财管 大学生在校期间当以塑造人格为主
一辩:猪八戒说,积累知识让我,牙好,哎 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您瞅准了,积 累知识很重要!
海事大学讨论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2019年9月)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我校“十三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校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对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博士生、硕士生成果要求做出如下规定.一、成果计分标准成果计算采用记分制,以“分"为统计单位。
若一项成果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取最大分值计分.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含第二导师)是第一作者;2、所有成果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即从入学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前所获得。
(一)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单位:分/篇)说明:1、各类期刊的认定标准参照科技处相关文件;成果类级认定如有异议,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定.2、学术论文需得到导师认可方能投稿,凡未经导师同意的学术论文不得投寄和发表.3、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已发表的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已录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费发票复印件及论文全文.4、G类期刊须由相关学位分委会提供认定清单,仅适用于文学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经济学硕士、会计硕士、管理学(工商管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5、所有计分的论文成果应是正刊,增刊降两档计分,F类、G类增刊不计分.(二)知识产权计分标准(单位:分/项)说明:1、知识产权只计排名前两位的分值。
若为个人项目,则享受该成果排名第一的分值;若为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但其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则享受该成果第一作者得分,如与其他人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2、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均系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技术专利,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为专利权人的不计分。
3、列入统计范围的知识产权必须由研究生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出版物计分标准(单位:分/万字)说明:1、列入统计范围的出版物,若为个人独著,则获得全部得分,若为合作专著,按个人完成字数得分。
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价是对他们在研究过程中所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的量化评估。
评价标准旨在判断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能力,并为研究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将探讨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并就其重要性和构成要素进行讨论。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重要性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对于研究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首先,评价标准能够反映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实际表现,从而帮助研究生发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空间。
其次,评价标准能够为研究生提供一个公正的评估平台,使其成果的质量得到客观的评判。
最后,评价标准将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与其他研究生进行比较,为用人单位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有效提高研究生就业竞争力。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构成要素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是评价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
论文质量的高低、创新性以及出版情况都是评价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
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规范性和条理性也是评价标准的一部分。
2. 科研项目和课题: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的质量和数量也是评价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项目和课题的科研难度、创新性以及研究成果的转化情况都会对研究生的评价产生影响。
3. 学术交流和论文引用:学术交流包括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形式,对于评价研究生科研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论文的引用情况也是评价标准的一部分,能够体现研究成果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学术认可度。
4. 工程技术和专利成果:研究生在工程技术和专利方面的成果也能够体现其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
评价标准中,对于工程技术和专利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也会进行考察和评价。
三、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改进途径为了更好地评价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改进途径:1.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给予不同的权重,以综合评价研究生的科研成果。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反映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上海大学博士毕业条件
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1995]3号)的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经校第二十六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对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博士生、硕士生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作出如下规定:一、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二、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讨论、审核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时,应根据学位条例的要求,结合本规定严格把关。
对未能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可做作出延期授予学位的决议,延迟期限为博士两年以内,硕士一年以内。
三、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时,必须附有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文被接受并同意发表的证明、科研成果的鉴定书等材料。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若有疑问,将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定,并可请导师到会介绍情况与接受质疑。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校研究生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上海大学二○○四年五月修订1附件: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23说明:1、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期刊为准。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核心刊物。
2、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上海大学新增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申请学位时,若论文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核心期刊同意录用的证明,专著或教材可以提供正式合同。
上海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量化指标
4、获得一项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受理证明书(排序在前三名者)。
管理学院
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署名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3、参加专著编著或参编教材,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4、有一项经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五名。
法学院
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
1、申请人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2、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外国语学院
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
1、翻译硕士在校两年学习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00,000字英译汉或者80,000字汉译英的翻译任务(必须经过外国语学院认定的实习机构开具的证明);
2、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1篇与翻译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工程学院
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
1、研究生参加工程设计与应用、产品开发、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一篇时间期间的技术报告,并由所在实习单位或应用单位出具证明;
2、参加过一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或厅局级项目评估机构鉴定、验收的科研项目(排名要求:除教师和企业人员外硕士学生排名前2名);
3、获得过一项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定的科技类奖励(名额内);
经济学院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排序署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研究论文;或提供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研究实习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
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
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是一个评估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它主要是用来评价一项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
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的高低,对于教育研究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科研成果是否得到认可和重视,也关系到个人的职称晋升和评价。
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是根据一系列相应的标准和指标来评估的。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教科研成果,有着不同的评价指标。
例如,对于研究论文,常见的评价指标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论文的创新性等。
而对于教育教学成果,评价指标可能会更多地关注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
其次,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还会根据成果的创新性、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一项具有较高创新性和较大影响力的教科研成果往往会获得更高的评分。
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公正准确的评价。
对于研究者来说,这些评价信息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研究成果的优劣、突出之处和不足之处,进而指导他们进行研究方向的调整和改进。
对于学术界来说,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也起到了引领作用,可以帮助学术界发现并认可那些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学术界的进步和发展。
在进行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时,除了在评价指标和标准上要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外,还应该注重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和标准要与实际情况相适应,不能过于片面或者过于草率。
同时,在评价过程中,还应该注意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评估,以尽量减少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总的来说,上海教科研成果鉴定分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体系,它对于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起到了评估的作用。
对于研究者来说,这些评价结果可以指导他们在教育科研工作中的方向调整和改进;对于学术界来说,这些评价结果有助于发现和认可那些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学术界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在进行评价时,还应该注重评价指标和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评估。
上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二O一二年三月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概述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临床医学领域的职业特点,既不能搞纯粹的学术研究,也不能降格为实际工作的简单总结,而应密切结合实际,能够体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分析与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体现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临床医学领域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研究结果应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根据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学位论文可分为以人群为对象的研究、以个案为对象的研究和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研究等三种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结合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内容可以是临床研究或转化医学研究,研究结果应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并能表明学位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的基本要求1.内容与方法(1)选题应当体现一定的创新性,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2)研究内容和方法在论文研究方法上,强调论文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等对病例、文献资料的分析,并能提出独立见解。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分为以人群为对象的研究、以个案为对象的研究和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研究等三种形式的选题不同,不同形式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也有所不同。
在论文研究方法上,强调论文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等对病例、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并能提出独立见解。
①以人群为对象的研究主要是以临床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或其他治疗方法的疗效和完全性的临床观察为内容,各类课题中的临床研究两者之间应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本量化标准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包括以下三类:(1)论文;(2)课题;(3)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
应聘者根据三类科研成果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给予对应分值。
应聘者的其他类型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列入考核计分。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论文”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60分,累计得分60分以上的记60分;“课题”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累计得分20分以上的记20分。
一、论文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计分标准1.核心期刊(包括CSSCI、CSCD、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20分;2.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 10分。
(注:涉及到多人合作的著作、项目或成果均参照此表)二、课题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项目界定1.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部各类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办,国家其它部委立项课题。
2.省级课题:包括各省科技厅各类课题、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各省社科联、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各省政府其它厅局立项课题。
3.市、校级课题:包括各市科技局各类课题、各市社科联、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市政府其它委办局立项课题;全国各高等学校列入计划的课题。
(二)计分标准1.国家级课题每项计20分;2.省级课题每项计15分;3.市、校级课题每项计10分;4.合作课题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参见合作论文计分表)三、著作、专利及成果转化与获奖类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著作1.项目界定(1)著作依据其内容,分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文学著作、科普著作等类别,确定类别有争议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视同学术期刊,其编委会成员均不计分。
(2)教材分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规划教材)、省编教材(省教育厅指定的规划教材)、自编合编教材(个人或集体编写的非规划教材)。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16•【字号】沪学位办[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沪学位办〔2014〕8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科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加大研究生教育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质量报告发布制度的意义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担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使命。
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转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新阶段,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
高等学校要自觉树立教育质量观念,加强质量常态监控,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编制与发布质量报告是研究生培养单位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对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关切、践行信息公开社会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自我检查与评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质量报告是对本单位上一学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总结,应明确表述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反映招生、培养过程、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及就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等情况,突出年度重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等内容。
上海大学人文与语言学科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20210713)
上海大学人文与语言学科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2021071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评定相关工作,根据xx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特制定申请本学科学位创新成果要求如下(以下简称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要求适用学科、专业类别研究生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050100,0501J6)、中国史(060200)、世界史(060300)、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哲学(010100)专业学位领域:汉语国际教育(045300)、文物与博物馆(065100)、翻译硕士(055100)二、创新成果标准依据xx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研究生用于申请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创新成果,应当由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并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
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考虑到人文与语言学科学科的基础性研究特点,鼓励研究生提供与学位论文主要创新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发明专利和科研奖励等,形成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支撑材料,并作为评价研究成果创新性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创新成果基本要求(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创新成果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获得2项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创新成果,成果包括:学术期刊论文(排名第一、期刊收录等级:CSSCI,包括C集和C 扩)、重要学术会议论文(重要会议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专著(十五万字以上、排名第一)、省部级以上项目或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决策咨询(2000字以上、排名前三)等多种形式(以下统称相关学术成果)、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国际国内重要赛事奖项(排名前五)。
其中,成果中至少包括1篇CSSCI学术论文。
(非C刊发表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高校学报文摘摘编,新华文摘摘编,视为一篇C刊。
)如果博士就读期间获得以下与学位论文有关的重大创新成果,1项即可:包括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SCI、A&HCI(美国人文引文索引)检索的期刊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文学评论、中国语文、考古学报、历史研究等权威期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等学界认可的其他高端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
上海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一般为半小时);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5.其他参加人员提问(经主席同意后,研究生回答问题);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休会,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
7.评阅人宣读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评语;
8.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情况(包括学历、所学课程
3.审定增列博士导师和遴选硕士导师;
4.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决定;
5.作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6.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
第二十八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由学位评定
对否定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增聘一位评阅人,如有两名
本次申请无效。导师评阅意见属否定的一般不予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
外单位的专家(以本市为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由副教授、
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小组的比例应
小于50%,指导教师参加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所在的教研(研究)室提出,经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送学位办公室核准,校内专家以院
(所、系〕名义聘请,校外专家以学校名义聘请。
论文答辩委员会可设秘书一人,协助有关答辩事项,做好答
辩详细记录,整理与答辩有关的材料。
第九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发
扬学术民主,答辩应公开举行(保密课题除外〕。论文答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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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中国科学院关于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1.05.03•【文号】[91]科发教字0467号•【施行日期】1991.05.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通知([91]科发教字0476号)院属各有关单位:自一九七八年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以来,中国科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院的研究生教育事业,保证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的质量,必须建立和实行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实行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完善措施,明确目标,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的质量,推动我院的研究生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我院和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因此,各分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充分重视并切实做好这一工作。
具体检查评估方法按《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
评估指标体系和检查评分办法可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办法》进行。
各分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接到本通如后,应就如何实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检查制度做出实施计划,并将布置安排的情况向院教育局通报。
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二、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办法(略)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一年五月三日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实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使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能达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完善措施,明确目标,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持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检查的目的1.全面衡量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办学水平、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和标准,使研究生教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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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科中的美术学研究生学位的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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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或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 文学
历史学
管理学
法学等 ①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
②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
③参加专著或教材编著,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十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 硕士学位 科
学
法学
经济学等 ①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②有一项经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五名。
③参加专著或教材编著,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即可。 专
③获得过一项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定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序在前九名者,二等奖排序在前七名者,三等奖排序在前五名者);
④获得过一项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受理证明书。 全日制 见“上海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说明:
1、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期刊为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核心刊物。
学
位 理学
工学 ①申请人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
②有1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或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五名。
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 文学
历史学
哲学
管理学
2、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期刊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上海大学新增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申请学位时,若论文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核心期刊同意录用的证明,专著或教材可以提供正式合同。EI、SCI和ISTP三大检索以其源刊为准,即一旦在这三大检索期刊的源刊上发表,即可确认。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业
学
位 非全日制 一、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属于理论型研究学位论文者,参照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指标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属于应用型工程设计学位论文者,在读期间必须至少具有以下四项科研成果的其中一项:
①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第1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
②参加过一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或项目评估机构鉴定、验收的科研项目(排序在前五名者);
三、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时,必须附有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文被接受并同意发表的证明、科研成果的鉴定书等材料。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有疑问,将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定,并可请导师到会介绍情况与接受质疑。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校研究生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上海大学
二○○四年五月修订
附件: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
成果量化指标
学位
级别 学科 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博士
学位 理学
工学 ①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发表在SCI、EI、ISTP索引学术刊物上。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
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1995]3号)的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经校第二十六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对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博士生、硕士生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作出如下规定:
一、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二、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讨论、审核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时,应根据学位条例的要求,结合本规定严格把关。对未能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可做作出延期授予学位的决议,延迟期限为博士两年以内,硕士一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