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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1. 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所有依法成立并享有独立经济责任的组织。

2. 审计范围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

具体内容可根据不同组织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审计程序与方法1. 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合规性、公正性、可比性的原则,确保审计过程公正透明。

审计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工作、实地审计、资料核对、问题发现、整改建议等环节。

2. 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方法,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审计发现与整改建议1. 审计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发现审计对象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经济责任失职等问题,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整改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包括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以促进审计对象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五、审计报告与目标实现1. 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是审计报告,应当准确、客观地总结审计结果,详细列出审计发现和整改建议,并向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递交。

2. 目标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推动经济责任的履行和改进。

通过审计报告的发布和执行,可以促使审计对象改进管理、提高经济责任意识。

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 法律法规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明确审计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2. 信息化建设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3. 人员培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务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活动。

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国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基本依据,并进一步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规定》进行具体的落实和操作规范。

《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总则《实施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任务和原则。

其目的是通过审计,检查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务是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原则是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范围《实施细则》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适用范围。

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以及缴存单位、管理单位等直接相关的范围。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和客体,还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程序《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审前准备、审计执行、审计报告等环节。

在审前准备阶段,应当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内容和范围,确定审计计划,并了解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审计执行阶段,应当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内外部环境的分析评估,采集证据,开展审计工作。

在审计报告阶段,根据审计发现和评价结果,编制并发布审计报告,并将报告送达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实施单位。

四、方法《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核算的审计方法、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审计核查方法、涉及资金和财物管理的审计方法等。

其中,涉及资金和财物管理的审计方法包括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抽样检查、核对账册、查阅凭证等。

五、报告《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编制、发布和运用进行了规定。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 49页)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 49页)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 49页)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 49页)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7号2006-1-20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一月二十日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适应出资人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监督,建立与完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认定制度,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为企业负责人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三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一)财务基础审计。

在对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的基础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以及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和重大经营决策等情况进行审计,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绩效评价。

在财务基础审计的基础上,采用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财务绩效与管理绩效角度,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

(三)经济责任评价。

根据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基础、经营环境等方面因素,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二)在利用外部中介机构审计成果时,必须采用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审计评估,以合理确信所引用的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制改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资产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计。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真实、全面、客观、及时的原则进行,结果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与财务审计、合规审计等形成有机衔接,提高审计效益。

第二章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企业的政策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资产使用情况;(二)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执行政策情况及资产使用情况;(三)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从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和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突出审计对象的政策执行情况,并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第三章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目标、范围和任务,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二)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和了解情况等方式,获取审计对象的相关信息。

(三)收集证据材料:对审计对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四)审计评估: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评估,分析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

(五)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评估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明确问题与建议,并提交给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法保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九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机关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配合开展相应的追责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审计署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

审计署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

审计署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编稿时间:2014-08-042014年7月29日10时,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将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

以下是访谈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近日,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中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作客访谈直播间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欢迎您,张主任。

[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网友朋友,大家好,我是张通,非常高兴政府网今天邀请我来和网友面对面交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期待。

我们刚刚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两办规定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对象、审计报告、审计评价等作了进一步细化。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非常重要,网友们也非常关注,我很愿意回答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来看一下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

有网友提问,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状况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张通]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起步发展来看,是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目前来看,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各级次、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展开,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逐步建立起了重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

[张通]我们统计了一下,2008年以来,全国共审计22多万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60多人次、地厅级4600多人次、县处级5万多人次、乡科级17万多人次。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责任审计法》(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法》),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担任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明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后果,并提出整改建议,保障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旨在发现经济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失职渎职情况,促进经济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法委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各方利益,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严守执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财务管理、资产使用、经营运作等方面;(二)违法违规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失职渎职情况;(三)经济责任的风险和隐患;(四)经济责任履行后果的评估。

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保持专业水平。

第二章组织程序第十一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计机构执业许可、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注册等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十二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委托函并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审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工作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表。

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情况。

第十五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记录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2)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2)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2)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第三十条两办《规定》第二十七条所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组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名义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等特殊事项,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应当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连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地区(部门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职及分工情况等;(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其中包括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其中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定性、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有关依据,审计期间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已经整改的,可以包括有关整改情况;(四)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其他必要的内容。

审计发现的有关重大事项,可以直接报送本级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三十五条两办《规定》第二十八条所称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的提交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反映审计结果的报告。

两办《规定》解读——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两办《规定》解读——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变 ,从为 内部 经营管理服务 向为干部管理监督 服务转变 ,积极推动 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 和深 化发展 ,充分发挥 内
部 审 计 免 疫 系 统 功 能 作 用 。他 表 示 ,审 计 署将 和 中 国 内部 审 计 协 会 共 同研 究 制 定 关 于 内部 经 济 责 任 审计 的规 定 。 中央
两办 规定 解读
— —
在 中 国 内部 审 计 协会 贯彻
《 政主 要 领 导 干 部 和 国有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规定 》座 谈 会 上 的 讲 话 党
◆ 审 计署党 组成员 、总审 计师 孙宝厚
要 十 中共 中央 办 公厅 、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 政 主要 领 导 干 在 十 七 大 报 告 中提 到 , 健 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制度 。 七 届 四 国 ( 党
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 定》 简称《 ( 规定》 , )
中全 会 要 求 , 完 善 党 政 主 要 领 导 干 部 和 国 有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
”事 近 日已向社会公布。两办 规定》非常重要 , 经济 责任审 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 资项 目审计。 对 实 上 , 两 办规 定 研 究 制 定 过 程 中 , 关 领导 同 志 始 终 高 度 在 有 计 的开 展 , 括 对 内部 审 计 机 构 开展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 会 起 包 将
求 非 常 重 要 。 些 年 来 , 济 责 任 审计 在党 和 国 家 领 导 人 的 研 究 如 何 加 强 和 完 善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 对 内部 审 这 经 也 建立 类 似 制 度 , 形 ’ . 重 要 讲 话 、 央 文 件 里 , 到 了 很 高 的 位 置 , 锦 涛 总 书 记 计 来 说 , 应 积 极 争 取 党 政 领 导 的 支持 , 中 提 胡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审计处:
为了表示对贵处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按照津职大审通字[xxxx]xx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谨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均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提供的'审计年度内各类资料,均能做到真实、完整,且所有经济业务交易事项皆已入帐,无账外账及“小金库”行为;
(3)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无偷漏税问题,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所领取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计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无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我们的责任;
(5)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或分类的情况,无违纪违法舞弊的现象;
(6)无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应予提供而未提供的资料;
(7)本人无经济违纪及其他问题;
(8)对以上承诺内容中未能得到保证的部分均已做了说明,审计机构可以此承诺为依据,对承诺内容充分信任。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经审办字[2003]2号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经审办字[2003]2号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正文:----------------------------------------------------------------------------------------------------------------------------------------------------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经审办字[2003]2号2003年2月27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理各组成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具体事项。

第三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联席会议和全国性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事项;(三)调查了解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四)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等;(五)向联席会议提出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负责收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信息和情况通报等;(七)完成联席会议或领导交办事项;(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办公室下设联络组和综合组。

办公地点在审计署。

第五条联络组由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委联络员组成。

联络组的职责是:(一)负责联席会议和全国性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二)沟通各部委之间的工作信息,收集各部委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材料;(三)承办以各部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四)负责联席会议的服务工作和办公会议的召集工作;(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综合组由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委指定的人员组成。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起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以及全国会议文件;(二)办理日常文件;(三)协调、指导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五)组织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交流和座谈会;(六)负责收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信息和情况通报;(七)负责文件运转、归档和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六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二)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1 基本要求1.1 经济责任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而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依法依规对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内部管理和经营预期目标的实现,日常管理活动做出的重要决策,以及落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2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接受公司领导或组织部门委托,依据公司审计工作规定和本办法,对公司内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1.3 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客观公正地提出审计评价意见,明确被审计人对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以促进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1.4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在有离必审的基础上,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可针对性开展任中审计;对经营长期亏损或管理混乱单位,根据委托可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对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副职所负责的专业管理不到位,影响本部门或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可根据委托开展专项履职经济责任审计。

1.5审计部开展离任或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应执行《公司审计业务流程》中规定的重大审计项目适用流程,开展专项履职审计或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执行《审计业务流程》中规定的一般审计项目适用流程。

1.6 对各单位党委书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责任认定原则,按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2 职责2.1 公司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1.1 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以及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企管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法律部、审计部等部门领导组成,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是指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的文件。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种监督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对象: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2.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的前期准备、审计对象的选定、审计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审计调查和核实、审计结论的形成等。

3.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参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审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审计对象的配合义务、审计师的职责和职业操守等。

4.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处理: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处理方式,包括审计结论的通报和报告、经济责任追究、整改和监督等。

5. 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和评价:确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机制和方法,包括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对审计结果的评价等。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细化和操作性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保障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由中国国家审计署制定的一项行业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中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

这个细则是在广泛调研和专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该细则共分为九个章节,包括总则、内部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内部审计报告、信息保护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

总则部分明确了内部审计的任务和原则,强调内部审计应该服务于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内部审计组织章节则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要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内部审计计划和程序章节详细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计划制定和程序实施的要求,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范围和周期的确定、审计方法和技术的选择等。

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章节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和要求,例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

内部审计报告章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此外,细则还强调了信息保护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信息保护章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文件和数据的安全。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章节则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它也促进了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有效实施,为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之,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它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工作,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保障,促进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

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其科学、公正、严肃进行,制定一套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下面,就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行阐述。

第一,确定审计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应当明确责任,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对于审计过程中的中立性和客观性,细则应明确规定,确保审计机关不受外部干扰,真正履行好审计职责。

第二,明确审计程序。

实施细则应规定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确定、审计方法的选择等。

同时,还应对审计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计结果的公布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审计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

第三,加强审计监督。

实施细则应明确审计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和落实。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当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注重风险防控。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当注重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济活动等方式,减少经济责任的风险。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对风险的评估和防控措施,并规定对风险的重点检查和监督,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也应当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实施细则应当对信息化建设给予相关规定,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便捷进行。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审计责任,明确审计程序、加强审计监督、注重风险防控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来实施细则,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科学、公正、严肃,为国家的经济管理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重磅!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太实用】附6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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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磅!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太实用】附6大模板!XX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2020年10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 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 审计署令第 1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办法和要求,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拥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和非法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监督,以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审计对象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客观评价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为审计对象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财务基础审计、单位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

第五条要逐步构建全覆盖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有离必审。

公司及所属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办理晋升、转任、调离、解聘、免职、辞职、退居二线等事项时,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对发生重大资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经公司领导批准,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内审网注:更多审计干货关注公众号内审网]。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者:胡守慰来源:《审计与理财》2011年第05期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本人对新《规定》有如下心得体会,谈谈个人的理解和思考:一、理解方面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办、国办《规定》的颁布施行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规定》精神,自觉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

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规定》第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第十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的要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尽快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并下设办公室,要配齐配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效、经济负责的一种审计活动。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我国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并对其实施进行了细则的制定。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于2002年正式颁布实施,共计19条规定。

该细则主要包括了审计任务、范围、程序、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

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依法查究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员工在财务管理、使用国家资产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挪用、侵占、浪费、滥用国家资产等问题,并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自然资源破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

其次,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审计机关应当对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进行审计,对国有资产和其他涉及国家利益的经济事务进行审计。

细则还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审计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审慎、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还应当依法请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并组织实地调查、核实和勘验。

此外,细则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规定。

包括对审计报告的编制、报送、公布、保密等环节进行了明确。

细则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报告上报给有关单位,对重大问题应当向上级审计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报告进行公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性。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该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推动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未来,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是指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具体操作的细则。

以下是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审计范围: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经济责任。

2. 审计主体: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一般由审计机构或具备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审计。

3. 审计方法: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调阅资料、开展现场检查、采集证据等内容。

4. 审计内容: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资产负债状况、经济效益等方面。

5. 审计报告: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和内容,将审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单位,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 整改和追责: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追责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审计监督:规定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监督的机制,包括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监督,以及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监督。

8.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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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编稿时间:XXXX-08-04XXXX年7月29日10时,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将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实施细则。

以下是访谈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近日,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中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作客访谈直播间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欢迎您,张主任。

[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网友朋友,大家好,我是张通,非常高兴政府网今天邀请我来和网友面对面交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期待。

我们刚刚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两办规定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对象、审计报告、审计评价等作了进一步细化。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非常重要,网友们也非常关注,我很愿意回答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来看一下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

有网友提问,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状况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张通]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起步发展来看,是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目前来看,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各级次、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展开,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逐步建立起了重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

[张通]我们统计了一下,XXXX年以来,全国共审计22多万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60多人次、地厅级4600多人次、县处级5万多人次、乡科级17万多人次。

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反腐倡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张通]首先是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着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

实践中,我们加大了对中央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财政、土地、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了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

XXXX年以来,我们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被审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有1000多亿元。

[张通]其次就是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XXXX年以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共查出领导干部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258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张通]还有就是围绕推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重点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干部考核、任免、问责和管理监督提供了参考。

XXXX年以来,我们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890多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撤职等其他处分;对绝大多数被审计领导干部,通过反馈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促进增强了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此外,很多地方还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决策、人事任免、案件处理等的重要环节,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的机制。

[张通]此外,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维护经济安全,我们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改革。

XXXX年以来,我们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32万多篇,提出审计建议51万多条,促进健全完善制度2万多项,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信息和依据。

[主持人]我们来看下一个网友问题。

有位网友留言说: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个《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张通]好的。

为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XXXX年10月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两办《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深化。

此外,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审计监督。

[张通]同时,在两办《规定》执行过程中,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方面,我们发现存在对部分条文的理解不统一、不一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另一方面,在这些年的审计实践中我们也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待总结并上升为制度。

[张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和解决审计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组织制定了这个《实施细则》。

[网友小河流水啦啦啦]请问张主任,新形势下印发的《实施细则》,对当前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有什么重要意义?[张通]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社会公众也非常关注。

在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意义重大。

[张通]一方面,这对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部分都与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权力、没有切实履行职责是密切相关的。

要治理腐败问题,就必须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制约。

我们的经济责任审计正是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促进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审计监督制度,这有利于推动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通]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作为重点,对主要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是否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和评价,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促进领导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张通]第三,这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约束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主持人]谢谢张主任,我们来继续看网友提问。

一位网友问到:《实施细则》在哪些方面对两办《规定》作了细化和完善?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张通]《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附则等8章,共60条。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实施细则》对两办《规定》作了多方面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包括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审计报告、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及其它方面。

[张通]在审计对象方面,细化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对象范围。

在审计内容方面,细化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内容,将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列入了审计内容。

[张通]在审计评价方面,明确了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在责任界定方面,细化列举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的情形。

在审计报告方面,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

[张通]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

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方面,明确了领导小组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完善了审计计划制定程序,明确了同步审计的有关内容等。

此外,根据中央加强对基层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还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和社区等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网友浏阳河之子]《实施细则》规定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制度,这是个什么机构啊?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通]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实行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制度。

成员单位一般包括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领导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计划、实施、结果运用和督查调研等。

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各部门“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

[张通]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健全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按照中办、国办1999年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建立了中央部委一级的联席会议制度。

[张通]第二个阶段,按照中办、国办XXXX年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成立了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审计署牵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为成员单位,审计署审计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中央联席会议每年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责。

[张通]据我们了解,目前,多数地方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本级联席会议召集人或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级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职能优势,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一位网友提问:《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我想知道具体哪些领导干部需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张通]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的要求,以及全国各地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发展情况,我们制定的《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张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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