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3)第三章审计内容和方法 (3)第四章审计实施程序 (6)第五章审计结果 (8)第六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价经理人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规范某某置地江苏公司(下称江苏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某某置地江苏公司内部审计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经理人任职期间管辖公司的战略制定和实施,执行有关法规及江苏公司整体政策情况,重大投资活动,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评价经理人及公司主管审计领导指定的其他经营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确定经营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为人力资源管理及明确工作责任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理人,是指江苏公司所辖城市公司的经营负责人。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第五条有以下情形时,应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经理人离任,包括调离、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二)经理人任职满5年,由公司主管审计领导批准开展实施;(三)经理人管辖公司进行重大合并、分立、出让或出售和关闭等资产变动行为;(四)其他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第六条根据需要,审计部门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参与审计。
第七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资产量不得低于经理人负责管理资产总额的70%;管辖公司户数不得低于管辖公司总户数的50%。
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以经理人任期起止(仍在任的以审计时为止)时间为审计期间,为便于财务数据核算原则上将审计期间取整为年度或半年度之间,但对于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财务事项等责任界定,仍以经理人的实际任期为准。
第三章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九条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发展战略制定与执行情况;(二)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及执行效果;(三)“6S”预算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四)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的健全、有效性;(五)对法律、法规以及某某置地政策的遵循情况;(六)资产、负债、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七)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可持续性及主营业务的增长情况;(八)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持续改善情况;(九)投资业务的管理和回报;(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十一)潜在亏(盈)情况;(十二)或有事项;(十三)团队建设和人才储备情况;(十四)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品牌维护情况;(十五)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1. 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所有依法成立并享有独立经济责任的组织。
2. 审计范围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
具体内容可根据不同组织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审计程序与方法1. 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合规性、公正性、可比性的原则,确保审计过程公正透明。
审计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工作、实地审计、资料核对、问题发现、整改建议等环节。
2. 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方法,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审计发现与整改建议1. 审计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发现审计对象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经济责任失职等问题,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整改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包括加强内部控制、改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以促进审计对象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五、审计报告与目标实现1. 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是审计报告,应当准确、客观地总结审计结果,详细列出审计发现和整改建议,并向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递交。
2. 目标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推动经济责任的履行和改进。
通过审计报告的发布和执行,可以促使审计对象改进管理、提高经济责任意识。
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 法律法规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明确审计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2. 信息化建设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3. 人员培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一、审计范围与对象
审计范围: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将涵盖被审计企业自XXXX年至XXXX 年的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包括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经济活动的相关部门和岗位。
二、审计程序与方法
审计程序:本次审计将遵循审计准备、现场审计、审计报告三个阶段进行。
审计方法:采用抽样审计与全面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被审计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三、审计责任与义务
审计责任: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真实。
被审计企业义务:被审计企业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被审计企业概况
(此处应详细介绍被审计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组织架构等)
五、财务状况分析
(此处应对被审计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分析)
六、主要问题汇总
(此处应列出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分类汇总)
七、审计建议与意见
(此处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与意见,帮助被审计企业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八、其他情况说明
(此处应说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以上为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希望被审计企业能够认真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一、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和监督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旨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全面分析。
二、审计标准和原则1. 审计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审计原则(1)独立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不受外界干扰,维护审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证据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基于充分的证据进行,确保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证据的获取、保存和使用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问题导向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应明确审计的目标和重点,从重要问题入手,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应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程序和要求。
1. 准备阶段(1)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根据任务要求和相关法规,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收集资料和准备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应及时调集有关资料,并进行归档整理,准备工作底稿。
(3)组织人员和分工: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根据任务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合理组织审计人员,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 实施阶段(1)核查和检查: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范围和目标,对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并收集证据。
(2)经济责任追溯和计算:根据核查和检查的结果,审计人员应进行经济责任的追溯和计算,确保责任的界定准确。
(3)问题分析和评估:审计人员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问题的性质、影响和原因得到清楚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分总则、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附则8章60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XX〕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六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二)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是制定出来用于规范和指导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细则的制定旨在保障公司的经济责任得到合理评估和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审计目的和范围1.审计目的:对公司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估公司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公司提供经济责任追究、监督和改进的依据。
2.审计范围:包括公司的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制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资金、资产、成本、收入、支出等方面。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1.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和责任。
2.收集资料和信息:审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收集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3.进行初步审查:对公司的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制度和履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了解其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业务要求。
4.实施详细审计:对初步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审计,包括对公司各项经济责任的合规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5.发现问题和意见提出: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问题解决和改进。
6.编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审计情况编写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结果、问题和改进意见,以及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和预测。
三、审计结果和应对措施1.审计结果评定:根据实际审计情况和评估方法,对公司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得出审计结果。
2.问题整改和改进: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公司管理层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和改进。
3.审计报告的使用:公司应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和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经济责任制度和执行方法,促进公司的经济责任得到更好的履行和管理。
4.经济责任追究: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公司应及时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加以制裁。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重要的内部审计形式,旨在对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施细则,中国制定了最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下面将对该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细则适用范围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具备经济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
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等。
政府部门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公共管理机构等。
二、审计方式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的方式和方法。
审计可以采用文件审计、实地审计和资料审计等多种方式。
审计方法包括检查、调查、分析、比较、核算等方法。
三、审计内容和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确定了审计的内容和范围。
审计内容包括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效益、投资回报、资金使用效益、资源利用等方面。
审计范围包括所有与企业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包括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
四、审计程序和流程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的程序和流程。
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准备、审计调查、审计分析、审计验证、审计报告等环节。
审计流程包括初步了解、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活动、整理审计资料、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五、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应包括提醒、警告、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
六、保密与信息共享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定了保密和信息共享的原则。
审计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计过程和结果。
同时,应鼓励信息共享,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发布,对于加强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监督,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财务内部审计)《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22]7 号2022-1-20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7 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一月二十日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7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适应出资人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监督,建立与完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认定制度,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为企业负责人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三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一)财务基础审计。
在对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的基础上,对企业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以及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状况和重大经营决策等情况进行审计,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绩效评价。
在财务基础审计的基础上,采用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财务绩效与管理绩效角度,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
(三)经济责任评价。
根据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基础、经营环境等方面因素,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文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对规定进行细化和详细解释的文件。
下面是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1. 审计范围: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期间、审计区域等。
2. 审计程序: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步骤,包括立项、前期调研、审计计划制定、数据采集和分析、调查核实、审计报告编制等。
3. 审计方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等。
4. 审计要点:列举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要点和重点关注的问题,着重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审计。
5. 审计标准: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6. 审计报告: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整改建议等。
7. 审计机构:明确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包括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要求。
8. 审计监督: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制和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责任的落实和整改。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责任审计法》(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法》),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担任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明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后果,并提出整改建议,保障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旨在发现经济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失职渎职情况,促进经济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法委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3篇)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____审计法》、《____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____〔____〕____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六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____,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二)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一、总则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履行职能和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旨在促进经济管理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审计范围1. 国家机关:审计国家机关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
2. 企事业单位:审计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
3. 其他组织:审计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状况、经济活动合规性、专项资金使用等。
三、审计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真实、透明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 公正性:审计机构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的框架下执行职责,不受外界干预或压力。
2. 独立性:审计机构应独立于审计对象,行使职能,确保审计行为不受审计对象的控制和影响。
3. 客观性:审计机构应客观地收集、分析和评价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真实性:审计机构应根据事实,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审核意见和审计报告。
5. 透明性:审计机构应及时公布审计活动和结果,使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
四、审计程序1. 规划阶段:审计机构应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任务、范围和重点,确定审计方法和时间表,分配审计人员和资源。
2. 实施阶段:审计机构应通过现场调查、数据分析、取证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
3. 审计结论: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证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审计结论,并编制审计报告。
4. 报告发布: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及时送达审计对象,同时向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和社会公众公布审计结果。
五、责任追究对于经济责任未履行或违法违规行为,审计机构应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以便依法追究责任。
1. 经济责任未履行的,应追究台账责任、保管责任、监督责任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重要法规,旨在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促进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本文将围绕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展开阐述。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原则《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评价和监督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内容1.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编制、审查备查材料、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编制和审计结果追踪等环节。
其中,审计计划编制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备查材料要全面详实,审计实施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审计报告编制要科学准确,审计结果追踪要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2.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包括经济责任目标的制定与落实、经济责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评价和监督等。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将重点关注单位的经济责任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济责任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技术手段1. 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件审计、会计核算审计、调阅比对审计、专项审计等。
这些方法相互配合、互为补充,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单位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2. 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手段《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强调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在实施审计时,可以通过数据分析、风险识别、模型建立等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和监督1.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包括报告上报、问责追责等。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六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二)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地方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由中国国家审计署制定的一项行业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中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
这个细则是在广泛调研和专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该细则共分为九个章节,包括总则、内部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内部审计报告、信息保护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
总则部分明确了内部审计的任务和原则,强调内部审计应该服务于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内部审计组织章节则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要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内部审计计划和程序章节详细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计划制定和程序实施的要求,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范围和周期的确定、审计方法和技术的选择等。
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章节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和要求,例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
内部审计报告章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此外,细则还强调了信息保护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信息保护章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文件和数据的安全。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章节则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它也促进了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有效实施,为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之,最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它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工作,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保障,促进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
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其科学、公正、严肃进行,制定一套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下面,就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行阐述。
第一,确定审计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应当明确责任,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对于审计过程中的中立性和客观性,细则应明确规定,确保审计机关不受外部干扰,真正履行好审计职责。
第二,明确审计程序。
实施细则应规定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确定、审计方法的选择等。
同时,还应对审计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计结果的公布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审计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
第三,加强审计监督。
实施细则应明确审计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和落实。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当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注重风险防控。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当注重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济活动等方式,减少经济责任的风险。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对风险的评估和防控措施,并规定对风险的重点检查和监督,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也应当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实施细则应当对信息化建设给予相关规定,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便捷进行。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审计责任,明确审计程序、加强审计监督、注重风险防控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来实施细则,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科学、公正、严肃,为国家的经济管理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三篇)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有经济责任的人员在管理经济工作方面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为了有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下是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抽查对象的确定:根据审计需求和重点,确定抽查对象,主要包括国企的领导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经济责任的人员。
2. 审计范围的划定: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对领导人员、财务人员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其他有经济责任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范围。
3. 审计目标的确定:明确审计的目标和重点,包括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风险,为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4. 审计方法的选择:根据审计目标和任务,选择合适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包括会计核算、数据分析、抽查核实等。
5. 审计程序的安排:制定审计工作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实地调查、数据核对、问题识别、整改建议等。
6. 审计报告的撰写:撰写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理、建议改进等内容,要求客观、准确、有实质性。
7. 审计结果的处理: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报送给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跟踪和追责,同时建议改进措施。
8. 审计监督的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巡查、召开审计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二)是指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的文件。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种监督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对象: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2.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的前期准备、审计对象的选定、审计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审计调查和核实、审计结论的形成等。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效、经济负责的一种审计活动。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我国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并对其实施进行了细则的制定。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于2002年正式颁布实施,共计19条规定。
该细则主要包括了审计任务、范围、程序、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
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依法查究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员工在财务管理、使用国家资产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挪用、侵占、浪费、滥用国家资产等问题,并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自然资源破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
其次,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审计机关应当对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进行审计,对国有资产和其他涉及国家利益的经济事务进行审计。
细则还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审计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审慎、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还应当依法请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并组织实地调查、核实和勘验。
此外,细则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规定。
包括对审计报告的编制、报送、公布、保密等环节进行了明确。
细则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报告上报给有关单位,对重大问题应当向上级审计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报告进行公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性。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该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推动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未来,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背景下,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是指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具体操作的细则。
以下是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审计范围: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经济责任。
2. 审计主体: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一般由审计机构或具备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审计。
3. 审计方法:规定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调阅资料、开展现场检查、采集证据等内容。
4. 审计内容: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资产负债状况、经济效益等方面。
5. 审计报告: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和内容,将审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单位,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 整改和追责: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追责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审计监督:规定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监督的机制,包括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监督,以及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监督。
8.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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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财政、国有资产、金融、税务等领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以评估责任的履行情况、发现责任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建议的一项专项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对于加强经济责任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总则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旨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和公正的审计。
审计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保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审计活动,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二、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方面,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方面,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个人方面,包括公职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资金使用人员等。
三、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金融运作、税务征收、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机构将对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计,以确保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效益。
2.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审计机构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运营状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金融运作审计:审计机构将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作、业务合规性进行审计,以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风险防控。
4. 税务征收审计:审计机构将对税务征收的程序和实质进行审计,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规范。
5. 资金使用审计:审计机构将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四、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任务派发、审计准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资金追踪、发现问题、整改建议、报告编制等环节。
1. 任务派发: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安排,将审计任务派发给具体的审计人员或团队。
2. 审计准备:审计人员或团队在接受任务后,需进行审计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方法、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审计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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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1 基本要求1.1 经济责任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而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依法依规对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内部管理和经营预期目标的实现,日常管理活动做出的重要决策,以及落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2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接受公司领导或组织部门委托,依据公司审计工作规定和本办法,对公司内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1.3 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客观公正地提出审计评价意见,明确被审计人对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以促进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1.4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在有离必审的基础上,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可针对性开展任中审计;对经营长期亏损或管理混乱单位,根据委托可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对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副职所负责的专业管理不到位,影响本部门或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可根据委托开展专项履职经济责任审计。
1.5审计部开展离任或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应执行《公司审计业务流程》中规定的重大审计项目适用流程,开展专项履职审计或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执行《审计业务流程》中规定的一般审计项目适用流程。
1.6 对各单位党委书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责任认定原则,按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2 职责2.1 公司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1.1 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以及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企管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法律部、审计部等部门领导组成,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部,由审计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1.2 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2.1.2.1 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听取审计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2.1.2.2 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处罚意见。
2.1.2.3 研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促进审计成果切实转化和成果共享的相关措施。
2.1.2.4 研究和审议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1.3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召开;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会议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2.2 审计部负责接受组织部门委托,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追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经批准后办理计划追加手续;按照审计问责的要求,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与考核的建议,并下达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负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表。
2.3 被审计单位负责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被审计人应向审计组作任期述职报告,并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根据审计结果和整改要求,负责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部,并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杜绝问题屡查屡犯。
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可要求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回避;可对审计部的审计报告提出意见。
2.4 组织部依据公司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领导人员名单,办理委托审计手续;负责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公司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2.5 纪检监察部受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对审计查实的问题,负责对问题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相应处理。
2.6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审计决定或处理意见及建议,负责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遇到的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2.7 企业管理部根据审计提交的考核建议书,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审计对象3.1.1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和直属车间党政负责人。
3.1.2 根据管理需要和组织部门委托,可对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副职开展专项履职经济责任审计。
3.1.3 根据区域管理要求,受改制企业或公司受托管理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委托,可对改制企业或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2审计类型3.2.1根据审计对象及其任职情况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履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3.2.2 对拟提拔或调任的、被免职解聘或辞职的、拟办理退二线或退休手续的、拟整合重组需要调整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2.3 对因病故离任的、因违法乱纪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以及不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情形,可不组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为核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分清继任者的经济责任,应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3.2.4 对公司内部权力相对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职能部门;公司内部与经济效益紧密相关的主要生产、储运和营销单位,可对其负责人组织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3.2.5对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副职所负责的专业管理不到位,影响本部门或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根据组织部门委托,可对职能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副职开展专项履职经济责任审计。
3.2.6对经营长期亏损或管理混乱的单位,根据委托可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3.3审计内容3.3.1 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结合管理权限与职责。
主要从依法合规经营、落实执行力、促进效益提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与管理,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价。
3.3.2 贯彻落实总部和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3.3.2.1被审计单位对总部下发的专业管理规范内容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行落实情况;3.3.2.2被审计单位落实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职代会、调度会等重要会议布置、安排、确定的决策事项情况。
3.3.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章制度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其中,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重点关注其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风险上报机制,对本单位潜在的违反安全或环保规定问题,是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减少被外部监管部门追责的风险;是否建立安全环保问题防控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3.3.4 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3.4.1 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3.3.4.2 公司财务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3.3.4.3 总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分解与投资完成情况;3.3.4.4 公司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执行情况;3.3.4.5公司下达的安全环保指标完成情况。
3.3.5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与被审计单位职责相对应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制度有效执行情况,以及内审外查问题整改情况。
3.3.6 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情况。
重点审计单位负责人个人及班子其他成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情况,包括有无违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相关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等个人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3.3.7 对收支独立核算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或管理效率低等情况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审查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落实相关责任。
3.4审计程序详见附录A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程序。
3.5审计评价3.5.1 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作出审计评价结论。
3.5.2 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与审计对象无关、审计证据不适当或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
3.5.3 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一般包括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等进行评价。
3.5.4审计评价应结合审计的主要内容,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不同权重作出评价。
3.5.4.1评价的标准分为: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四档。
3.5.4.2审计评价可依据被审计单位管控体系运行有序和有效程度,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所涉及违反国家、总部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层级和轻重程度综合作出;也可采取对照标准计分的形式作出。
3.5.4.3审计评价计分标准详见附录B 经济责任审计计分原则。
3.5.5对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标准,应当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
3.5.6 凡任期内被审计单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大的事件,以及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私设“小金库”、其他班子成员存在个人经济问题的,审计评价结论应视具体情形降档认定。
3.6 责任认定。
3.6.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被审计人的职责分工、业务背景、决策程序、主客观意识,以及在问题形成中所起的作用等情况,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进行责任认定,并适度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责任认定类型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3.6.2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直接作出违法违规的决定或指使授意下属单位、人员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3.6.2.1 本人或与他人共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规定的;3.6.2.2 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单位(部门)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3.6.2.3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3.6.2.4 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文件传签等规定程序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效益流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3.6.2.5 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在多数人员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效益流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3.6.2.6 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人员决策,因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效益流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