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模拟法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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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一、案件背景本案为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为王某,被告为李某。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事关系,两人因工作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导致原告遭受被告的人身伤害。

原告王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法庭程序1.开庭本案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由一名主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2.出示证据原告王某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药品清单等证据;被告李某则出示了其自己的证言和其雇主公司的证言。

3.质证证据双方均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其真实性进行了争论。

4.当事人陈述意见原告王某在庭上详细陈述了自己遭受被告李某人身伤害的经过,并解释了自己提出赔偿要求的理由;被告李某则否认了自己对原告造成伤害的行为,并表示自己并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交锋。

6.宣判法庭在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三、法律分析1.案件事实根据原告王某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李某的人身伤害。

同时,被告李某也承认曾与原告发生过口角,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使用过暴力。

2.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公务或者其他职务行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而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在工作场所内与原告发生争执并使用暴力,因此其雇主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判决理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法庭作出了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同时,法庭还考虑到原告王某在受伤后需要进行治疗和休息,因此判决被告李某及其雇主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四、结论本案中,原告王某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同时,本案也对于工作场所内暴力行为的惩处提供了一个积极的示范作用。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案例名称:李某与王某债务纠纷案案情概述:李某与王某因为购买房屋引起债务纠纷。

李某称其向王某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已经支付了80万元,但王某未将房屋过户给他,要求王某归还已支付的80万元并履行过户义务。

而王某则声称购房合同是虚假的,没有收到80万元的款项,请求法庭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审判程序:1. 开庭宣布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并简要介绍当事人和案情概述。

2. 原告起诉陈述原告代理律师:阐述李某的主张,解释房屋购买合同的签订和款项支付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官:质疑李某在购买房屋时是否注意到合同的真实性,并询问李某是否有购房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据。

原告代理律师: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过户申请书等证据,并解释合同的真实性。

3. 被告答辩陈述被告代理律师:驳斥原告的主张,表示王某并未收到80万元款项,并质疑合同的真实性。

法官: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未收到款项,并问询被告是否否认签署了购房合同。

被告代理律师:提供王某的银行流水和购房合同的副本,以证明没有收到80万元。

4. 证据交换原告代理律师:向被告代理律师交换购房合同副本,并提供李某的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作为证据。

被告代理律师:向原告代理律师交换王某的银行流水,并提供王某的取消购房的通知书作为证据。

5. 证人出庭作证原告代理律师:申请法庭传唤证人,证明李某支付了80万元。

被告代理律师:同意原告的证人出庭作证,并申请法庭传唤证人,证明王某未收到款项。

6. 财产调查法庭受理李某的申请,对王某的财产进行调查,以查明其财产情况。

7. 辩论原告代理律师:整理证据,概述案件的主要争点,并陈述李某的诉求,要求法庭支持其请求。

被告代理律师:驳斥原告的主张,并陈述王某的答辩意见,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8. 结案陈述原告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总结陈述,并重申诉求。

被告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总结陈述,并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9. 宣布休庭法官宣布庭审休庭,表示将在合适的时间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在法庭上,民事诉讼案例是非常常见的。

今天,我们将模拟一个民事诉讼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和诉讼流程。

在这个案例中,原告小王和被告小李是邻居,他们之间发生了一起纠纷。

小王
声称小李的施工行为导致他的房屋墙体出现了裂缝,要求小李承担修缮费用。

而小李则表示自己进行施工时并未对小王的房屋造成任何损害,拒绝承担修缮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需要模拟法庭的审判过程。

首先,法庭将听取原告和被告
双方的陈述。

小王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裂缝的照片、施工记录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而小李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施工过程中并未违反任何规定,从而推翻小王的指控。

接下来,法庭将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

法官将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
法律法规来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责任。

如果小王能够证明小李的施工行为确实造成了房屋的损害,那么小李将需要承担修缮费用。

反之,如果小李能够证明自己并未造成损害,那么小王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最后,法庭将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将根据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相关法律规定来
决定。

无论是对小王还是小李,都需要尊重法庭的裁决,并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

通过这个模拟案例,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民事诉讼的流程和程序。

在现实生
活中,当我们遇到类似的纠纷时,也可以更加理性地处理,并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更加注重法律意识,避免纠纷的发生,也能够更加理性地解决问题。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诉李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邻居,张三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由于树木生长迅速,树枝伸入李四家院内,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

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解决,但张三未予理睬。

李四遂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赔偿房屋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因树木、建筑物等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三作为树木的所有人,未及时修剪树枝,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张三赔偿李四房屋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公共安全,对于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物品或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剪,避免造成他人损害。

二、案例二:王五诉赵六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王五与被告赵六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赵六将房屋出租给王五居住,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王五遂将赵六诉至法院,要求赵六支付违约金并交付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赵六支付王五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交付房屋。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一旦发生违约,当事人可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案例三:陈七诉刘八侵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陈七在网络上发现被告刘八侵犯其著作权,遂将刘八诉至法院,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其网站上发表陈七的作品,侵犯了陈七的著作权。

模拟法庭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模拟法庭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男,35岁,某市某公司员工。

被告李某某,男,28岁,某市某公司同事。

2023年5月,张某某在单位食堂就餐时,不慎被地面上的一块玻璃碎片划伤左脚,造成皮肤撕裂、软组织损伤。

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张某某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被告李某某在食堂用餐时,将未完全吃掉的玻璃杯随意丢弃在桌上,导致玻璃碎片散落,给其他就餐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 被告李某某是否应对张某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2. 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与张某某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被告李某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及金额。

三、法律分析(一)被告李某某是否应对张某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某在食堂用餐时,将未完全吃掉的玻璃杯随意丢弃在桌上,导致玻璃碎片散落,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李某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与张某某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与张某某的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张某某在食堂就餐时,因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导致左脚受伤,其损害后果与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被告李某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及金额1. 医疗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

”本案中,张某某因被告李某某的侵权行为造成皮肤撕裂、软组织损伤,需支付医疗费人民币5,000元。

2. 误工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误工费。

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将其名下位于本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出售给李某某,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李某某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某于2020年6月5日向张某某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0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了纠纷。

李某某认为张某某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张某某承担修复责任。

张某某则认为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某遂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某返还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提供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张某某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3. 李某某的损失如何认定?4. 双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三、庭审过程(一)原告张某某陈述原告张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提供的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房屋的产权清晰,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张某某表示,房屋在交付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提供了房屋的质量保证书。

对于李某某提出的质量问题,张某某认为这是无理取闹,要求法院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李某某陈述被告李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且部分墙面已经脱落。

李某某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其居住,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某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李某某提供了房屋的质量鉴定报告,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三)证人证言证人王某,李某某的邻居,证实李某某入住后不久就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向张某某反映过情况。

(四)鉴定意见经法院委托,对房屋进行了质量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问题已严重影响居住。

四、法庭辩论(一)原告张某某代理人辩论张某某代理人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可能是由于李某某装修不当造成的,而非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法律案例模拟法庭(3篇)

法律案例模拟法庭(3篇)

第1篇一、背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一起侵权纠纷。

张某某系某市某小区业主,拥有一套位于该小区的住宅。

李某某是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员工,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

因李某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张某某的住宅遭受了损失。

张某某遂将李某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二、案情简介(一)原告张某某诉称1. 事实与理由原告张某某诉称,其于2021年3月入住某市某小区,拥有一套住宅。

2021年5月,原告发现其住宅客厅的墙面出现渗水痕迹。

经调查,渗水原因是被告李某某在维修小区公共设施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雨水渗入原告住宅。

2.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2)判令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被告李某某辩称1. 事实与理由被告李某某辩称,其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已尽到安全义务,对原告住宅渗水并无过错。

原告主张的损失与被告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2.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被告物业公司辩称1. 事实与理由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其在日常管理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住宅渗水无过错。

原告主张的损失与被告无直接因果关系。

2.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法庭调查(一)原告张某某提交的证据1. 张某某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等证明其是涉案住宅业主的证据;2. 住宅渗水照片、维修记录等证明原告住宅受损情况的证据;3. 邻居证言,证明原告住宅渗水情况的事实;4. 公共设施维修记录、李某某工作记录等证明被告李某某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存在疏忽的证据。

(二)被告李某某提交的证据1. 李某某工作记录、维修记录等证明其在维修公共设施时已尽到安全义务的证据。

(三)被告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1. 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李某某工作记录等证明其在日常管理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邻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是同一小区的邻居,甲因为乙家的装修噪音扰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停止装修行为。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

然而,乙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案例三:租赁纠纷案情概述:甲租赁了乙的商铺,但在租约期满后,乙拒绝返还押金并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甲认为乙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返还押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案例四:劳动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担任某职位。

然而,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案例五:侵权纠纷案情概述:甲通过网络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使用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人身伤害。

甲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案例六:借贷纠纷案情概述:甲向乙借款,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期限到了后,乙未归还甲的借款。

甲要求法院判决乙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案例七:房屋拆迁纠纷案情概述:甲的房屋因政府拆迁项目需要被征收,但甲认为政府征收补偿不合理。

甲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提供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

案例八:遗产继承纠纷案情概述:甲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

然而,甲的兄弟姐妹私自将遗产据为己有,甲要求法院判决兄弟姐妹返还遗产的一部分。

案例九:交通事故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甲认为乙负有全责,并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

乙则认为事故责任在甲,不愿赔偿。

案例十:知识产权纠纷案情概述:甲是某软件的开发者,乙未经甲许可擅自复制、传播该软件,侵犯了甲的知识产权。

甲要求乙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是十个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涵盖了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借贷纠纷、房屋拆迁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每个案例都有明确的案情概述,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赔偿要求,可以作为法庭模拟演练或法律教学的案例参考。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买房屋的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乙方辩称因为施工延误导致交房时间延迟,但已尽力努力完成工程。

案例二:侵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受伤并需要进行治疗。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而甲方辩称事故发生时是由乙方违反交通规则所致。

案例三:劳动争议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称职,要求解雇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乙方辩称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并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工资。

案例四:房屋租赁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甲方辩称房屋没有安全问题,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五:知识产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认为乙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自己的商标,要求乙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并没有使用甲方的商标,且该商标并不具备独创性。

案例六:债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借给乙方一笔钱款,约定在一年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到期后乙方没有按时归还款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本金和利息。

乙方辩称自己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归还。

案例七:遗产继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去世后,乙方与甲方的子女对甲方的遗产进行争夺。

乙方主张自己是甲方的合法继承人,而甲方的子女则主张乙方并非甲方的亲生子女,应该将遗产分给自己。

案例八:损害赔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乙方的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甲方受伤并需要进行医疗治疗。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而乙方辩称事故发生时并未存在过错。

案例九:合伙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约定投入足够的资金和精力经营,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已经尽力经营,且甲方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模拟法庭案件案例

模拟法庭案件案例

模拟法庭案件案例案件:小狗旺财引发的邻里纠纷。

角色:1. 原告:老张,一位脾气有点倔的退休大爷。

2. 被告:小李,年轻的上班族,爱狗人士。

3. 法官:公正严肃又不失风趣的王法官。

案件背景:老张和小李住在同一栋楼里,老张住一楼,小李住二楼。

小李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叫旺财,这旺财呢,有个习惯,特别喜欢在老张家门口那块小地毯上撒尿。

老张为此很是恼火,多次找小李交涉,可小李总是说会好好管教,但旺财就是改不了这个毛病。

老张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一出门就闻到一股尿骚味,忍无可忍之下,把小李告上了法庭。

法庭现场:(大家都站好后,法槌敲响)法官(严肃地):“现在开庭。

老张,你先说说你的情况吧。

”老张(气愤地指着小李):“法官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这小李养的狗,天天在我家门口撒尿,就跟在那画地盘似的。

我这每天早上一开门,那股味儿啊,差点没把我熏晕过去。

我都和他说了多少次了,他就是不管。

我这把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的,那狗就跟专门和我作对似的,您说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法官(看向小李):“小李,原告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啊?”小李(有点不好意思):“法官,旺财这个毛病我确实知道,我也一直在教它呢。

可是狗狗有时候不听话,我也没办法啊。

我也给老张道过歉了,还说我会赔偿他门口小地毯的钱,可他就是不依不饶的。

”老张(一听就急了):“你那道歉有啥用?你说赔偿地毯钱,我差那点钱吗?我要的是我门口干净整洁,没有那股尿骚味!”法官(思考了一下):“小李啊,虽然旺财是小动物,可能不太好控制,但这确实给老张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你作为狗主人,是有责任管理好自己宠物的行为的。

你有没有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小李(挠挠头):“我给旺财买了那种专门上厕所的诱导剂,也试着训练它去楼下的草坪上厕所,可是它有时候趁我不注意就跑下楼,跑到老张家门口去了。

”法官(轻轻摇摇头):“这可不行啊。

小李,你要知道,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你对旺财的管理不善已经侵犯了老张的正常生活权益。

模拟法庭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模拟法庭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邻居关系。

2019年5月,李某某在自家的后院搭建了一个简易棚,用于堆放杂物。

同年10月,由于李某某的简易棚搭建不规范,导致雨水浸泡,部分木料腐烂。

2020年1月,简易棚倒塌,砸坏了张某某家的一扇窗户和部分屋顶瓦片。

张某某因此遭受经济损失,遂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某某搭建简易棚的行为是否合法?2. 李某某是否应对简易棚倒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 原告张某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律分析1. 李某某搭建简易棚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不得占用耕地、林地、水域、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条规定,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本案中,李某某在自家的后院搭建简易棚,未经过相关规划部门的审批,且简易棚的搭建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李某某搭建简易棚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不合法。

2. 李某某是否应对简易棚倒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案中,李某某作为简易棚的所有人,其搭建的简易棚存在安全隐患,且在简易棚倒塌前,李某某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因此,李某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某某因简易棚倒塌造成的损失。

3. 原告张某某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张某某的损失包括窗户修理费用和屋顶瓦片更换费用。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一、案件背景。

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原告将自己位于[具体地址]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用于居住,租赁期限为一年,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月租金为[X]元。

在租赁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导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人物介绍。

1. 原告:[原告姓名],房屋的所有者,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出租房屋是为了赚取一些额外的收入。

2. 被告:[被告姓名],租房者,刚到这个城市工作的年轻人。

三、法庭审理过程。

# (一)原告陈述。

原告(激动地站起来):“法官大人,我今天站在这里真的是一肚子委屈啊。

当初我看这小伙子(指被告)刚来这个城市不容易,就把房子租给他了。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每个月[X]号之前就得交房租。

可是这几个月啊,他就跟忘了这回事儿似的,老是拖着不给。

我每次给他打电话催,他要么说过几天,要么就干脆不接电话。

您说,我这房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也得还房贷呢。

而且啊,合同里还规定了不能在房子里搞破坏,可我上次去看的时候,墙上到处都是钉眼儿,那地板也被划得不成样子了。

我要求解除合同,让他把欠的房租补上,再赔偿我的房屋损失。

”# (二)被告答辩。

被告(有些无奈地站起来):“法官大人,我也有我的苦衷啊。

我这工作刚刚起步,工资又不高,有时候发工资的时间不准,所以才会晚交房租。

而且我在墙上钉钉子、地板上有点划痕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啊。

您想啊,我一个人住,有时候要挂个东西什么的,总不能让我把东西都放地上吧。

再说了,那地板上的划痕,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搬东西的时候划到的,这都是正常的使用磨损,怎么能算破坏呢?我不同意解除合同,我愿意把欠的房租补上,但是这赔偿我觉得不合理。

”# (三)举证质证阶段。

1. 原告举证。

原告(向法庭提交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和一些房屋受损的照片):“法官大人,这是我们当初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写着房租的交付日期和房屋的使用要求。

您再看看这些照片,这墙上的钉眼儿和地板的划痕,这可不是正常的使用能造成的啊。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一、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小李。

被告:小张。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二、案件事实。

小李和小张本是好朋友。

一年前,小张因为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了5万元人民币,并当场写下借条,承诺在半年内归还。

借条上写明了借款金额、还款日期,还签上了小张的大名。

半年过去了,小张没有还钱。

小李觉得小张可能是一时忘记了,就很客气地提醒了他。

可小张却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一会儿说自己的钱还没收回来,一会儿又说最近家里有突发状况需要用钱。

就这样,又过了半年,小张还是一分钱都没还给小李。

小李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无奈之下,只好把小张告上法庭。

三、法庭审理过程。

# (一)开庭陈述。

原告小李陈述: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今天站在这里,真的是很无奈啊。

我和小张呢,以前那可是好得能穿一条裤子的朋友。

您说朋友有难,我能不帮吗?所以他当时找我借钱,我二话没说就借给他5万。

我当时想着,他是个靠谱的人,借条也写得清清楚楚的,半年肯定能还。

可现在呢,这都过去一年了,我就像个要账的孙子似的,求爷爷告奶奶地找他还钱,他倒好,左一个借口右一个理由,就是不还钱。

法官大人,您可得给我做主啊,我这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我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

被告小张陈述:法官大人,我知道我欠小李钱这事儿确实不对。

但是我也有我的苦衷啊。

我那生意啊,您不知道,赔得一塌糊涂。

我不是不想还他钱,我是真的没有钱还啊。

而且我家里最近确实出了些状况,我妈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我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我也很愧疚,但是现在真的是拿不出钱来。

# (二)举证质证。

原告小李举证:法官大人,我这里有小张当时给我写的借条为证。

(向法庭出示借条)这借条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借款金额是5万,还款日期是半年内,还有小张的签字。

这足以证明小张向我借了钱并且到现在还没还。

被告小张质证:法官大人,这个借条我承认是我写的。

但是我刚刚也说了,我现在真的没钱还啊。

# (三)法庭辩论。

原告小李辩论:法官大人,小张说他有苦衷,我能理解。

模拟法律法庭案例(3篇)

模拟法律法庭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女,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李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邻居,双方居住在同一小区。

2019年,张某某与李某某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

2020年3月,李某某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了多条侮辱、诽谤张某某的言论,严重损害了张某某的名誉权。

张某某多次要求李某某删除侮辱性言论并公开道歉,但李某某置若罔闻。

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某在业主群中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张某某名誉权的侵犯?2. 若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庭调查1. 原告张某某陈述:张某某表示,李某某在业主群中发布了多条侮辱、诽谤她的言论,如“张某某是狐狸精”、“张某某不守妇道”等。

这些言论在小区业主之间传播,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使她在小区内无法正常生活。

2. 被告李某某陈述:李某某承认在业主群中发布了侮辱张某某的言论,但声称这些言论是针对张某某的不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他认为自己的言论没有造成张某某名誉的实质性损害,不同意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 证人证言:小区业主王某某、赵某某等人均表示,在业主群中看到了李某某发布的侮辱张某某的言论,这些言论确实对张某某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4. 书证:法院调取了李某某在业主群中的聊天记录,证实了其发布侮辱张某某的言论。

四、法庭辩论1. 原告代理律师: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李某某在业主群中的言论具有侮辱性、诽谤性,侵犯了张某某的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某某应承担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责任。

2. 被告代理律师: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李某某的言论虽然具有侮辱性,但并未造成张某某名誉的实质性损害。

此外,李某某在业主群中的言论是出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五、法庭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在业主群中发布的侮辱张某某的言论,具有侮辱性、诽谤性,侵犯了张某某的名誉权。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某某与李某某合同纠纷案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某将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首期租金,并按照约定进行了房屋装修。

然而,在租赁期满后,李某某以房屋装修损失为由拒绝退还租金。

张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返还租金及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某是否应当退还租金?2. 李某某是否应当赔偿张某某的损失?三、法庭调查1. 张某某提交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房屋装修的照片等证据。

2. 李某某承认与张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房屋装修损失的主张,李某某提供了装修费用的发票。

四、法庭辩论1. 原告张某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李某某应退还租金,并赔偿因装修产生的损失。

2. 被告李某某认为,房屋装修损失较大,张某某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装修维护义务,故不应退还租金。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与李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关于房屋装修损失,法院认为,张某某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支付了装修费用,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装修损失系由其使用不当导致。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某退还张某某租金,但无需赔偿损失。

六、案例评析本案例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主要考察了合同履行、证据认定等问题。

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应充分审查合同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二、案例二:王某某与赵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

王某某认为,超市地面湿滑,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超市是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2. 超市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法庭调查1. 王某某提交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超市监控录像等证据。

2. 超市辩称,地面湿滑是由于下雨导致,超市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诉模拟法庭案例[实践]

民诉模拟法庭案例[实践]

案例一:戴正存诉被告xx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戴正存,男,1962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xx省双峰县三塘铺镇架子塘村兰田村民组。

委托代理人陈慧,吴杰勇,xx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友谊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坪,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碧辉,xx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原告戴正存诉被告xx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月27日立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铁军适用简易程序,于2010年3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戴正存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慧、吴杰勇,被告xx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委托代理人陈碧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戴正存诉称,2002年12月23日,原告与被告下属的后坪二号桥项目部签订了《施工责任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原告负责对张罗公路后坪二号大桥的所有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中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进行施工。

该工程于2003年6月底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2005年1月16日,被告下属的后坪二号桥梁项目部对原告完成的工程金额确认为3 884 543.60元。

2005年2月4日后坪二号项目部财务负责人龙梦君对已付原告的款项也签字确认,但此后被告下属项目部对剩余工程款却一直借故拖延结算。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共计352 934.92元。

原告戴正存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证据一、《施工责任协议书》,拟证明原告与被告所属的后坪二号桥项目部签订了《施工责任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原告负责组织对张罗公路后坪二号大桥的所有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进行施工,被告则依约应当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证据二、工程款金额确认单,拟证明被告所属的后坪二号桥项目部对原告完成的工程金额确认为3 884 543.60元;证据三、被告所属的后坪二号桥项目部会计出具的已支付原告工程款项的报告,拟证明被告下属的后坪二号桥项目部至2005年2月4日止向原告已支付了3 531 608.68元工程款。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范文# 模拟法庭民事案件案例。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原告:小明。

2. 被告:小强。

3.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二、案件事实。

小明和小强是好朋友。

2020年5月,小强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明借款5万元,并当场写下借条,借条上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借款期限届满后,小强并未按照约定还款。

小明多次找到小强催讨借款,但小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生意还没回本,一会儿又说钱被其他债主拿走了一部分,反正就是不还钱。

小明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模拟法庭审理过程。

# (一)开庭。

(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双方代理人等就座)书记员:“请大家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法官入庭后)审判长:“坐下。

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明诉被告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二)原告陈述。

原告小明(有点激动):“法官大人,我今天就是来讨个公道的。

小强他当时向我借钱的时候,那可是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一年之后肯定连本带利还给我。

我看在我们多年朋友的份上,把自己辛辛苦苦存的5万块钱借给了他。

现在倒好,借款期限都过了,他就像把这事儿给忘了一样,我每次找他,他都找各种借口不还钱。

您说,这还有天理吗?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小强偿还我借款本金5万元,按照年利率10%支付利息,共计5000元,并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三)被告答辩。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小强(有点心虚):“法官,我不是不想还。

我确实是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啊。

我那个生意亏得一塌糊涂,现在我自己都快吃不上饭了,哪还有钱还给他呢?而且,我觉得这个利息也有点高了,能不能少一点啊?”# (四)举证质证。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环节。

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小明(拿出借条):“法官,这是小强当时写给我的借条,上面清楚地写着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利息的约定,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民事)原告:周祖,女,22岁,江苏省南京电视大学教师,住南京市玄武区旭日园。

原告代理人:于晓,女,本市德俊律师事务所;王大,男,本市德俊律师事务所被告:浙江省杭州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宋钧,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住所地:南京市湖南路。

法定代表人:董继,该中心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邹伟,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莉,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情梗概:原告周祖云因与被告浙江省杭州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公司)、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苏宁中心)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法庭准备阶段)李敏:(一)现在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

请原告、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审判员入席。

(四)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主审法官徐莉: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周祖,女,22岁,南京电视大学教师,住学院西区9#410。

我委托本市德俊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晓。

王大考作一般代理人。

原告代理人:我叫于晓,女,本市德俊律师事务所;原告代理人:我叫王大,男,本市德俊律师事务所主审法官徐莉: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被告1宋钧:我叫宋钧,该公司董事长。

法律经典案例模拟法庭(3篇)

法律经典案例模拟法庭(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男,30岁,某市居民,个体经营者。

被告:李某,男,28岁,某市居民,公司职员。

案由:侵权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对原告王某某的侵权行为;2. 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3. 判令被告李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王某某在某市开设了一家服装店,主要从事服装销售。

被告李某系原告的邻居,双方关系较为融洽。

2022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公司内部网站上擅自使用了其服装店的一件产品设计图。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被告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1. 被告并未侵权,因为涉案设计图系其原创;2. 即使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二、法庭调查(一)原告举证1. 原告提供了其服装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其经营资格的文件;2. 原告提供了涉案服装的设计图纸,证明其为原创设计;3. 原告提供了被告公司内部网站截图,证明被告使用了其设计图;4. 原告提供了其与被告的协商记录,证明被告拒绝赔偿。

(二)被告举证1. 被告提供了其原创设计图,证明其设计图与涉案设计图不同;2. 被告提供了其公司内部网站截图,证明其网站上并未使用涉案设计图。

(三)法庭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认为被告的原创设计图与涉案设计图存在相似之处,且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设计图的原创性。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三、法庭辩论(一)原告代理人发言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在其公司内部网站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原创设计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二)被告代理人发言被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并未侵权,因为涉案设计图系其原创。

即使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

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模拟法庭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合同解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2019年6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小区一套房屋,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55万元。

2. 合同约定,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5万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20万元,剩余款项于房屋交付使用前支付完毕。

3. 2019年7月,原告按约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但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4. 2020年1月,原告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在一个月内交付房屋,否则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及赔偿损失。

但被告未予理睬。

5. 原告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理由1.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但被告未能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四、被告答辩1. 被告承认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但称是由于施工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并非故意违约。

2. 被告辩称,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缺乏依据,因为被告已经尽力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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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角色:审判长(法官) 李舒洁1名
书记员沈倩倩
诉讼代理人(律师)原告:张叶艳被告:刘艳
原告(杨某:方宇媛,小青:江菊阳,的三个叔叔(顾天琪徐旭季晓明))4名被告(吕某)倪云凯
证人(村委会代表)宋悦曹沁
法警刘卫
时间:2010年12月2日
地点:XX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人物:审判员主审法官原告被告当事人
审判员:李舒洁
书记员:沈倩倩
原告:李一,男,1965年2月生,住海平村
李二,男,1968年8月生,住海平村
李三,男,1972年8月生,住海平村
杨某,女,1979年6月生,住湖州市通江路28号
委托代理人:张叶艳
被告:吕某,男,1968年5月生,住海平村
委托代理人:刘艳,男,XX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抚养权纠纷
案情梗概:2000年,有一女婴小青出生在海平村,其母弃子逃离(小青的母亲杨某是被拐骗到海平村嫁给小青的父亲李某),李某为某市的某煤矿的矿工,2002年因煤矿失事李某不幸死亡。

小青无人管养,他的三个叔叔都不愿接管她。

小青就被姑姑带走,不幸再次发生,姑姑发生意外死亡。

这时有位好心的未婚中年男子吕某收养了小青(吕某与小青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一养就是八年。

八年后,政府责令补贴2002年煤矿失事受害人家属30万元补贴金。

于是,就发生了争夺抚养权大战。

小青的生母出现要夺回抚养权,小青的叔叔也说小青的养父没有抚养资格,就和小青的生母将小青的养父吕某告上法庭。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李一,1965年2月生,在本村村委会工作,住海平村。

有委托代理人。

我叫李二,1968年8月生,在外市务工,住海平村。

有委托代理人。

我叫李三,1972年8月生,在外市务工,住海平村。

有委托代理人。

我叫杨某,1979年6月生,在湖州市工作,湖州市通江路28号。

有委托代理人。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吕某,1968年5月生,是海平村的一个普通农民。

我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律师作一般代理人。

当事人:小青。

10岁,现与被告生活在一起。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张叶艳,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刘艳,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与被告为当事人抚养权纠纷一案。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审判,本院书记员担任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

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我方与当事人小青有亲密的直系亲属血缘关系。

然而被告吕某与小青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且也是刚不久前才与比他大10岁的洪某结婚。

为争夺抚养权刚刚取得抚养资格。

综上,我认为:被告与当事人小青毫无血缘关系。

长期单身。

违背了民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侵犯了我们直系亲属所应该获得的抚养权和监护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我的诉讼请求是:
1、判令将小青的抚养权交给我们;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陈述的不是事实。

2000年10月28日小青出生,其母亲杨某弃她而去,逃离海平村,一走就是十年,两年后,小青的父亲李某在煤矿失事中死亡,那时,他的三位叔叔逃避责任,竟无一人愿意领养小青。

现在多年之后,政府因8年前煤矿失事赔偿受害人李某唯一的女儿小青30万元。

现在,各位原告誓要争夺抚养权。

这其中的利害关系,相信我不必多说。

各位原告就是冲着钱来的。

因此我认为被告更应该拥有小青的抚养权,更适合做小青的监护人,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根据原被告陈述,双方都有一定的理由获得小青的抚养权。

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被告的资格问题和原告的动机问题。

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杨某:我是小青的亲生母亲。

当初抱起小青,是因为我是被人贩子拐卖到海平村被迫嫁给李某的,我很想念我的故乡,很想回家去
主审法官:被告对原告有无异议。

被告:。

主审法官: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
主审法官:
被告:
主审法官: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主审法官: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事实调查结束。

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作辩论发言。

(三、法庭辩论阶段)
原告: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作辩论发言。

被告委托代理人:1、
2、
3、。

被告:
主审法官:双方互相辩论。

原告:
被告:
主审法官: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
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被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

被告,你有何调解意见?
被告:。

主审法官:原告,有何调解意见?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没有调解诚意,现我不愿意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主审法官: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下面进行宣判。

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可以结案。

(结案呈辞)
(书记员:全体起立)
主审法官:一、(根据法律条文)
二、
上述一、二两项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330元、其他诉讼费200元,合计530元,由(输的那一方)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坐下)
闭庭。

当事人在闭庭后五日内至本院阅读笔录签字。

书记员:全体起立。

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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