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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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各镇(街道)教育办、市属中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招生考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

各镇(街道)教育办、考点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综合整治,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1、要加大监考员选聘和培训力度。

监考员是考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其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考试质量。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及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学习有关政策与规定,使每一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试程序,熟悉操作方法。

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凡因敷衍应付、草率培训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考点负责人的责任。

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一切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凡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因违反考试规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不准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自觉远离试题保密室和考场,不得通过考试工作人员了解试题和考试进展情况。

3、要强化考试安全。

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管理的第一要务,各考点要重点强化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强试卷保密室和考务办公室建设,做好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保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

全体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对考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形式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每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教师至少为1人。

监考人员如有调换,也不得改变此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各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0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舆论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树立与作弊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使诚信考试蔚然成风。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考风考纪倡议书doc

考风考纪倡议书doc

考风考纪倡议书篇一:树立优良学风、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树立优良学风、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亲爱的同学们:值此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校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要求,校学生会学习部特向全体同学发出“树立优良学风、严肃考风考纪”的倡议。

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奉行“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原则,诚信应考,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

孟子有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

”胡锦涛总书记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要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诚信是国民的基本道德,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这一点已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已成为评价人的必不可少的标准。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是国家的希望,肩负着民族的未来,有责任和义务去建立和维护诚信公平的社会风气。

我们更应当积极的投入到学习中来,汲取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通过诚信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考试是一种评价手段,它能检验教学效果,这对于学校正确地评价教师和学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同时,考试也是一种人格考验,它让我们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失误和不足。

考试成绩也许只能反映一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问题,但考试作弊反映的却是一个学生的品德问题。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优异的成绩,我们还需要真实的自我和高尚的人格。

我们要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成功的喜悦,赢得他人的尊重,而不要违背诚信原则,违背做人的基本准则。

考风考纪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校风,也关系到同学们的前途和未来。

所以考试违纪作弊风气是绝对要不得的,一旦形成,不仅会引起同学们学习上的不正当竞争,还会影响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更会妨碍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受害的还是学生自己。

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受到严厉的纪 1 律处分,给自己以后的发展留下了一层抹不掉的阴影,在人生的征程中会留下痛苦的回忆。

期末考试期间,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对各种违纪现象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4.30•【字号】辽人社[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辽人社[2014]89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等相关单位: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8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以及其他非统一形式的鉴定考核等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认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随着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要充分认识加强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对确保鉴定考核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将净化鉴定考核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作为全省技能鉴定系统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中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鉴定考核工作的领导,针对考风考纪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堵塞疏漏。

(二)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强化对鉴定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将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开展的鉴定考核工作平稳顺利,万无一失。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鉴定中心要与具体承接鉴定考核任务的鉴定所(站)、考点签定《考风考纪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鉴定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我校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往期末考试依然出现个别学生心存侥幸而违反考试纪律,因此受到相应的处分,并被记入个人档案,造成了不良后果与影响。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现就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通知如下:
1、每一位考生要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树立“积极备考、诚信应考”的良好考风。

2、学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缺少证件的,须到考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没有证件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手袋、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MP3、MP
4、智能手环、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无关物品(电子设备需设置为关闭状态)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学校将重点查处学生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作弊行为。

严禁学生抄写试题或考试后带走考试试卷。

学校将加大考场监控力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考场进行动态实时现场监控和电子视频监控,实施每日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同时对考后的举报或试卷雷同等异常问题将严肃追查处理。

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工作,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形成我校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林州市第十中学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各位同学、老师: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

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今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考试各项程序按照中招标准要求。

二、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三、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的;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5、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用纸带出考场的;6、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7、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8、在考试中,有其他协同作弊行为的。

9、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

10.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六、对于考场违纪的同学,视情况作通报批评、扣分、该科考试作废、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林州市第十中学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本学期期末教务处联合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落实,以考风考纪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三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三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品格,经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为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2015年6月22日-7月10日三、活动的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在学校、学院两个层面组织实施。

1.学校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总负责,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工作处、质量与评估监控办公室、团委组成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督察各学院考风考纪律建设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巡查组分组如下。

2.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考风考纪检查组,落实本次活动安排。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1.学校(1)教务处牵头,通过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期末诚信考试良好考风氛围。

(2)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见附件1)每场至少进行一次考风考纪的巡查。

(3)考风考纪巡查组每场巡查要做好相关的记录(见附件2),如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见附件3),每场巡查结果请在下一次考试前报送教务处综合办,教务处根据每场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6篇

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6篇

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6篇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6篇在生活中,倡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倡议书是日常应用写作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相信写倡议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1我们从小就被告知:考试不要作弊!但为什么直到现在这种现象在我们中间依然屡禁不止呢?这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我们主观认识上的问题。

有一些同学总是想投机取巧,坐享其成;还有一些同学虚荣心作怪,产生盲从心理;更有一些同学是非不分,任由义气,这许多的主观原因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啊。

我们要知道,考试不仅仅是对我们所学习的知识和技能的测试,也是对我们思想境界和人生态度的考察。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优异的成绩,我们还需要真实的自我和高尚的人格。

这种作弊风气是绝对要不得的,一旦形成,不仅会引发同学们学习上的不正当竞争,还会影响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更会妨碍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受害的还是我们自己。

在此,我们对全院同学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在考试中能够以平常心对待考试,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同时,我们也呼吁身边同学能够互相监督,为严肃我们的考风考纪行动起来,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2全体同学::期末考试即将来临,面对这么多的考试,我们是想诚实地检验自己这一学期的所得,还是打算让别人的学习成果在自己的成绩单上闪光?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所有同学深思的问题。

考试是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考试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学生理想人格的考验,是对我们诚信程度的一种考验,作弊违背诚信是一种可耻行为。

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否定和蔑视,更是对我校学风建设的一种亵渎。

为了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发起“严肃考风考纪,端正考试心态”的倡议:提倡勤奋好学、反对惰性厌学;提倡诚实守信、反对违纪作弊;提倡真才实学、反对弄虚作假。

期中考试防作弊通知

期中考试防作弊通知

期中考试防作弊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期中考试即将来临,这不仅是对大家学习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大家诚信品质的一次考验。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现将有关期中考试防作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作弊的危害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它不仅违背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也损害了个人的声誉和未来的发展。

首先,作弊会让你失去对自己真实学习水平的了解,无法发现自己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无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高。

其次,作弊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可能会影响你的学业成绩、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甚至可能会对你的毕业和升学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作弊是对其他同学的不公平竞争,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会影响整个学校的学风和校风。

二、学校对考试作弊的零容忍态度学校一直以来都对考试作弊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有学生作弊,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本次考试成绩作废,该科目以零分计。

2、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评先资格,包括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

4、情节严重者,将可能面临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理。

三、考试作弊的常见形式及防范措施(一)常见的作弊形式1、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书籍、笔记等进入考场。

2、抄袭他人的答案,包括偷看邻座同学的试卷、传递纸条等。

3、使用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查询答案或与他人交流。

4、事先在考场内的桌椅、墙壁等地方留下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5、请他人代考或者替他人考试。

(二)防范措施1、考试前,监考老师将对考场进行仔细清理,确保考场内没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老师将严格检查学生携带的物品,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3、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将加强巡视,密切关注学生的考试行为,发现有作弊迹象的,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各分院、办学点:多年来我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强调考风考纪建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与考风。

随着我院继续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人数骤增,针对即将进行的专升本学位英语统考、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和校学期课程统考,现将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的组织与领导各分院、办学点应重视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丁•作的领导,以上所有统考工作应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负责成教教学及学生管理的负责人、保卫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考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考试过程的有关问题,坚决杜绝违纪与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考务工作1、专升本的学位英语统考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9:00-11: 05;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6月上旬左右;从本学期起,我院将冃前的每学期本、专科的学校统考改为不定期抽考,每学期的抽考课程及时间将会在适当时间通知各分院、办学点。

2、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相应统考时间提前做好学生的报名参考丁作,专升木学生的学位英语统考报名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专科学生的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报名工作每年3月、10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要求和时间根据省主管部门通知进行。

3、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我校校历及教学进程计划认真安排好授课及考试日程表。

课程表及考试日程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我院教务办备案,日程表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前通知我院。

我院将根据上报日程表派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分院、办学点的授课及考试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向各分院、办学点发放检查情况通报。

4、所有考试都耍安排人员监考,监考必须落实到人,小教室2人、大教室3人监考。

监考人员主耍由在职教师担任。

班主任不参与监考,但考试期间耍对所管班级的学生身份逐一进行核实,杜绝代考,若发生代考未查出现象耍追究各分院、办学点及班主任责任。

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范文各班级:诚信考试是每一位大学生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临近期末,为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现将开展期末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好学生复习备考请各班班主任教育引导本班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做到有备而考。

要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二、召开以“诚实做人、诚信考试”为主题的班会辅导员、班主任要把考风考纪教育与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以“诚实做人、诚信考试”为主题的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和违纪处理办法,并结合以往考试违纪案例开展教育,务必使学生明确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三、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根据系党总支的有关规定,团支书是各班党小组组长,是班级考风考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团支书应代表本班同学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对本班同学考风考纪的教育,增强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消除作弊现象,做到班级“零违纪”“零舞弊”。

凡是有舞弊的班级,一律按照《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入党推优、奖学金评定、专升本、优秀班主任的评定等实行一票否决。

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2022-12-14考风考纪责任承诺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班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本班同学已认真学习《湖南工学院学生手册》、《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例》等学校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实现班级“零违纪”、“零舞弊”;二、我们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监察正文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确保2011年全市高考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特通知如下:一、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制度和国家选拔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高考风气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高考的公平公正对于实现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高考舞弊案件以及我市的研究生考试问题被中央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全市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但带头遵守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还要教育亲属、身边人共同遵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

要继续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考风考纪精神,学习《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省纪委监察厅“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考风考纪的相关规定。

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了解掌握本部门、单位有考生的党员干部情况,逐人落实监督措施,没有考生的,也要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身边人的监管。

进行一次集中谈话,对本部门、单位有考生的党员干部,要组织一次谈话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坚决抵制舞弊行为,不要参与高考舞弊活动,发现有舞弊倾向和苗头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坚决制止。

签订一份保证书,凡有考生的党员干部,都要向组织上交一份保证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安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安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安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各系、院、部,学院各部门: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的保障作用,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根据安工教[2006]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本次期末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各教学单位、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来提高认识,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高校纠正不正之风,培养优良学风、考风、校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大事来抓。

通过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从严治考,确保我院此次期末考试公正、公平,维护学院考试的形象,全面促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务处、学生处要在院党委及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教务处、学生处为全院考风考纪直接责任部门,其负责人为全院、考风考纪直接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所在单位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

教务处、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利用各种途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我院关于考试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

各院系要通过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等有效形式,使全体学生在了解我校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新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自律,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做到拒绝考试作弊,反对考试作弊。

要在全院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氛围,弘扬正气,打击歪风,使每个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境界。

要组织各班学生积极开展考风考纪自律教育活动和考试诚信教育承诺活动。

学生要向所在系、院写出考试诚信承诺书。

三、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薄弱环节逐一排查,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考前动员和考场巡视的安排部署,组织监考老师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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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系部,为让学生对期末考试引起重视,经学院领导商议,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意见,特将期末考试将会遇到的问题及不正常参加考试严重性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安排各班辅导员给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相关规定宣传工作请于15周内全部完成。

在宣传期间,学院将对各班进行抽查。

相应通知请详看附件。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部
2014年12月2日
(一)据学院要求,为让每位同学在毕业时,能学有所成,我校需各位同学满足如下条件,才能正常毕业,分别如下:
1、毕业时,在校所修科目,必须全部合格并通过。

(1)怎样才算全部通过?
1)学校每学期会在期末安排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合格,即为通过。

如期末考试不合格,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学校还会安排正常补考,补考时通过,即为合格。

如第二次补考还未过,学校将在学生离校前再安排毕业前补考,毕业前补考通过,才算合格。

2)但有如下情况的同学,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首先,期末考试不明原因缺考,未跟辅导员,系部领导,教务部说明情况,且未提交过任何相关材料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

其次,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还未到考场,也按缺考处理,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

再次,如在考试中被认定为符合考试作弊行为的,该科成绩计0分,学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

作弊学生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最后,如考试期间有急事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需向系部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交至教务处备案。

注意:提交缓考和免考申请,需在考前一个月完成。

如考生考试后提交,则视为无效。

如确实临时有急事参加不了考生,请联系各班辅导员,并由辅导员提供材料,至教务处备案。

3)如有下列情况的同学,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

首先,考试作弊(按学校考务管理规定上的评定方式)。

其次,试卷上未写明班级、姓名和学号的。

再次,考试时未带齐有效证件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等)。

最后,由他人代替考试的,该课成绩按0分计算,并给替考人和本人严重警告处分。

4)补考未必能全部通过。

我校成绩核算的方法为,40%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

如卷面成绩太差,平时成绩未达到40%的同学,期末考试不能通过。

补考成绩未达60%的同学,补考不合格。

即使参加毕业前补考,如卷面成绩太差,也不能正常毕业。

2、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并提交给系部相关论文材料。

3、按要求完成实习实训,完成实习实训相关报告,并将各材料报各系部备案。

4、如果有留级情况,将晚一年毕业,如满足退学条件,将做退学处理。

1)留级条件:学校根据学生每学年未通过的科目进行统计,如学生每学年累计有6个科目未合格(不包含补考成绩),将做留级处理。

2)退学条件: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超过60课时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5、如在校有过处分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将永久保存在你个人档案中,成为你人生中的污点。

(二)学校2011级毕业生不能毕业情况及2012级、2013级学生留级情况统计。

(1)2013—2014学年,因挂科科目达留级界限,留级人数为60人。

(2)2013—2014学年,考试违纪处分人数为15人。

(3)2011级,2014届毕业生因成绩不合格,缓拿毕业证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4%。

注意:
正常补考:即每学期开学安排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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