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通知

考风考纪教育全体班主任:请各位班主任就考风考纪对学生作如下要求: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学校特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1.教室内要求学生清空桌面和桌档上的所有物品,椅子后不放衣服、书包等杂物,过道上不放物品,讲台上不放书籍、物品,多余物品可放在教室最后靠墙处;各班考前清理好本班教室,做好班级卫生打扫,清理掉桌面和桌肚内的课本资料。
黑板擦干净。
窗台上清理掉摆放的瓶子、杯子等物品。
2.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计算器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教材、资料、胶带纸、修正液进入试场;班主任提醒学生记好考场号、座位号。
........3.考生进入考场可携带黑色水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干毛巾,饮料必须去除商标纸,文具袋必须是透明、无文字的。
4.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离开教室,进入考场后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准随意变动位置。
5.严禁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传接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过程中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应立即放下笔。
7.所有学科答题不得另外加纸。
画图应先用铅笔最后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描黑。
考生不要在试卷答题区域外答题,注意所做题目是否与答题区域一致,否则扣分。
8.规范答题方式。
客观题答题均采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书写,其它一律无效。
请各班及早通知学生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笔试工具。
9.考试期间学生必须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不准乱丢乱抛废纸,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
10.若试卷不做主观题,全卷以零分处理。
对考试作弊或考试违纪者,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2.责令其作书面检查;3.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于全校通报;教务处2024年1月22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各镇(街道)教育办、市属中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招生考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
各镇(街道)教育办、考点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综合整治,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1、要加大监考员选聘和培训力度。
监考员是考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其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考试质量。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及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学习有关政策与规定,使每一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试程序,熟悉操作方法。
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凡因敷衍应付、草率培训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考点负责人的责任。
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一切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凡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因违反考试规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不准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自觉远离试题保密室和考场,不得通过考试工作人员了解试题和考试进展情况。
3、要强化考试安全。
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管理的第一要务,各考点要重点强化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强试卷保密室和考务办公室建设,做好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保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
全体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对考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形式担任监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每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教师至少为1人。
监考人员如有调换,也不得改变此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方式,不得随意变更。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各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0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舆论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经学校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树立与作弊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使诚信考试蔚然成风。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
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
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4.监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监考。
迟到者取消当场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应进入考场,作好考场清理工作,安排考生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座位安排原则上要隔位。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安排考生座次,为监考失职。
6.考试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关闭除手机以外的通讯设备并要求考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任何文字材料(开卷考试除外)、电子文具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仔细核验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若有),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
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
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
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4、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问题,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5、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凡因违纪、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得撤销其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通知》中所要求和注意的各事项,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关于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温馨提示
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我校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往期末考试依然出现个别学生心存侥幸而违反考试纪律,因此受到相应的处分,并被记入个人档案,造成了不良后果与影响。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现就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通知如下:
1、每一位考生要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树立“积极备考、诚信应考”的良好考风。
2、学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缺少证件的,须到考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没有证件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手袋、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MP3、MP
4、智能手环、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无关物品(电子设备需设置为关闭状态)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
学校将重点查处学生携带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作弊行为。
严禁学生抄写试题或考试后带走考试试卷。
学校将加大考场监控力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考场进行动态实时现场监控和电子视频监控,实施每日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同时对考后的举报或试卷雷同等异常问题将严肃追查处理。
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工作,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形成我校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本学期期末教务处联合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活动安排,认真组织落实,以考风考纪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三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团委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三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品格,经研究决定期末考试前,在全校开展以“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为主题的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抓考风、转教风、促学风”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良好和谐的考风,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倡导学生弘扬正气,为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奠定基础。
二、活动时间2015年6月22日-7月10日三、活动的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在学校、学院两个层面组织实施。
1.学校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总负责,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工作处、质量与评估监控办公室、团委组成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督察各学院考风考纪律建设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巡查组分组如下。
2.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考风考纪检查组,落实本次活动安排。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1.学校(1)教务处牵头,通过校园广播、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期末诚信考试良好考风氛围。
(2)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考风考纪评价指标》(见附件1)每场至少进行一次考风考纪的巡查。
(3)考风考纪巡查组每场巡查要做好相关的记录(见附件2),如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认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见附件3),每场巡查结果请在下一次考试前报送教务处综合办,教务处根据每场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关于严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市鉴定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倡导诚信考试、规范考场秩序、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学校要认真学习《山东省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考试纪律的认识,并告知学员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到积极备考、诚实应考。
二、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礼取闹。
对不服从管理,影响考试秩序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遵守考场规则。
考试前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不得替考;考试时不得作弊、交谈、传递物品;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不得拍照;考生入场后,培训学校带队老师请到一楼大厅等候。
因培训机构指使学员作弊,除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并由培训机构做出书面检讨,并全区鉴定系统通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属于国家规定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1、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各培训学校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9年4月17日。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各分院、办学点:多年来我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强调考风考纪建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与考风。
随着我院继续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人数骤增,针对即将进行的专升本学位英语统考、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和校学期课程统考,现将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的组织与领导各分院、办学点应重视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丁•作的领导,以上所有统考工作应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负责成教教学及学生管理的负责人、保卫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考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考试过程的有关问题,坚决杜绝违纪与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考务工作1、专升本的学位英语统考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9:00-11: 05;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6月上旬左右;从本学期起,我院将冃前的每学期本、专科的学校统考改为不定期抽考,每学期的抽考课程及时间将会在适当时间通知各分院、办学点。
2、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相应统考时间提前做好学生的报名参考丁作,专升木学生的学位英语统考报名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专科学生的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报名工作每年3月、10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要求和时间根据省主管部门通知进行。
3、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我校校历及教学进程计划认真安排好授课及考试日程表。
课程表及考试日程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我院教务办备案,日程表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前通知我院。
我院将根据上报日程表派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分院、办学点的授课及考试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向各分院、办学点发放检查情况通报。
4、所有考试都耍安排人员监考,监考必须落实到人,小教室2人、大教室3人监考。
监考人员主耍由在职教师担任。
班主任不参与监考,但考试期间耍对所管班级的学生身份逐一进行核实,杜绝代考,若发生代考未查出现象耍追究各分院、办学点及班主任责任。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监察正文中共四平市纪委、四平市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确保2011年全市高考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特通知如下:一、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制度和国家选拔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高考风气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高考的公平公正对于实现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高考舞弊案件以及我市的研究生考试问题被中央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全市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但带头遵守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还要教育亲属、身边人共同遵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
要继续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考风考纪精神,学习《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省纪委监察厅“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考风考纪的相关规定。
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了解掌握本部门、单位有考生的党员干部情况,逐人落实监督措施,没有考生的,也要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身边人的监管。
进行一次集中谈话,对本部门、单位有考生的党员干部,要组织一次谈话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坚决抵制舞弊行为,不要参与高考舞弊活动,发现有舞弊倾向和苗头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坚决制止。
签订一份保证书,凡有考生的党员干部,都要向组织上交一份保证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严肃考风考纪制度

一、制度背景考试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严肃考风考纪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 培养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学生自律能力;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4. 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制度内容1. 考试纪律(1)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交由监考老师保管,不得带入考场;(2)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座位;(3)考生应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抄袭、作弊;(4)考生应尊重监考老师,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考场秩序。
2. 教师职责(1)教师应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考试,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2)教师应认真审题,确保试题质量;(3)教师应公正评分,不得随意更改成绩;(4)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
3. 考场管理(1)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2)考场内不得吸烟、饮酒、饮食;(3)考场内不得随意摆放物品,保持整洁;(4)考场内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包括手机、电脑等。
4. 违规处理(1)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2)教师违反考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考场管理人员违反考场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
四、制度实施1.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制度落到实处;2.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3. 考试期间,各部门应加强巡查,确保考试秩序;4. 对违反考风考纪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制度总结严肃考风考纪制度是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我校将继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安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安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各系、院、部,学院各部门: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的保障作用,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根据安工教[2006]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本次期末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各教学单位、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来提高认识,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高校纠正不正之风,培养优良学风、考风、校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大事来抓。
通过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从严治考,确保我院此次期末考试公正、公平,维护学院考试的形象,全面促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务处、学生处要在院党委及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教务处、学生处为全院考风考纪直接责任部门,其负责人为全院、考风考纪直接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所在单位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
教务处、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利用各种途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我院关于考试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
各院系要通过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等有效形式,使全体学生在了解我校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新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自律,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做到拒绝考试作弊,反对考试作弊。
要在全院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氛围,弘扬正气,打击歪风,使每个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境界。
要组织各班学生积极开展考风考纪自律教育活动和考试诚信教育承诺活动。
学生要向所在系、院写出考试诚信承诺书。
三、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薄弱环节逐一排查,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考前动员和考场巡视的安排部署,组织监考老师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通报

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通报期末考试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成果的重要检验,也是学校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的重要体现。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现将本次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期末考试在学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总体情况良好。
考试安排合理,考场秩序井然,大多数学生能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答题,展现了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二、考风考纪方面的突出表现1、大多数监考教师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了考场秩序。
他们在考试过程中,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2、许多班级在考前进行了充分的考风考纪教育,学生们对考试纪律有了清晰的认识,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例如,_____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开展了“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主题班会,增强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3、大部分学生能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答题,考试态度端正。
他们将考试作为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机会,凭借自身的实力争取好成绩。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总体情况较好,但在本次期末考试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1、个别学生存在作弊行为。
有的学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场,有的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偷看他人试卷,还有的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作弊。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考试纪律,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
2、少数学生存在迟到现象。
考试开始后,仍有个别学生匆匆赶到考场,不仅影响了自己的考试心态,也干扰了其他同学的考试。
3、个别考场的秩序不够理想。
部分考场存在学生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四、处理结果对于在本次期末考试中违反考风考纪的学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1、对于作弊的学生,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2、对于迟到的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的平时成绩。
五、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小学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规定

威远小学部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试纪律,有效预防考试舞弊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镇小学的实际,制订如下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
一、考生守则1、考场按30人的标准编排考试教室,不足30人的班级有多少编排多少。
30人考场教室桌椅排放纵6横5,30人以下考场教室视考生多少灵活编排,总原则是单人单桌,桌与桌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多余桌椅一律搬到教室后面摆放好。
2、学生在考前十五分钟(预备铃响时)进入考试教室,只准携带答卷必需的文具,不准带书包和课本及有关的资料进入试室,违者按作弊处理。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考生领到试卷后要先填写好校名、年级班级、姓名。
考完后要认真查验,不准提前交卷,考试过程中同一考场2人以上考生不准同时请假上厕所离开考试教室。
4、三年级以上的考生答卷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水性笔书写,一、二年级学生使用铅笔,用其它颜色笔或两种颜色笔答题者,试卷一律作零分处理。
字迹要工整清楚,不乱涂乱画,一律不准使用改写纸和涂改液。
5、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一律无效。
6、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说话,随意走动、不准吃零食,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
对于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生该学科考试成绩,并向全镇小学通报。
8、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打开放在桌上,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二、监考教师守则1、监考人员于考前在办公室集中,听取考点负责人交待注意事项,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
领取试卷时必须仔细核对应考科目和试卷份数,经查无误并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
2、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课桌摆放是否合理,书包是否统一堆放)。
关于加强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

关于加强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的通知目前正值学院期末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顺利组织实施我院各门课程考试,特制订本通知。
一、监考的有关规定1、考试实行主考教师负责制。
主考教师对试卷的领取、发放、收集、清点及填写考场登记表等环节负有直接责任。
2、每一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
3、监考人员监考时使用通讯工具或处理同监考无关的事宜;或监考时无故离开教室达10分钟及以上,将按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责任。
4、监考人员监考不严格,对作弊行为制止不力,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将按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责任。
5、监考人员监考时迟到或早退20分钟及以上,或监考时无故不到场,将按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责任。
6、教务处统一安排院、系部二级巡考。
巡考人员对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及考试的组织安排等情况具有检查、监督的权利。
各系部要安排负责人和学生年级辅导员对所属系部课程和学生的考场进行巡视。
二、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1、考生一律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按时进入指定考场,并按K值(见附件)号入座,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3、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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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第十中学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位同学、老师:
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
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今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各项程序按照中招标准要求。
二、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三、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如文曲星、快译通、商务通、掌上电脑)的;
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5、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用纸带出考场的;
6、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
7、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
8、在考试中,有其他协同作弊行为的。
9、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
10.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五、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六、对于考场违纪的同学,视情况作通报批评、扣分、该科考试作废、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林州市第十中学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