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侦查之我见
以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指导
以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指导反贪侦查办案反贪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培训,根据学习培训的内容,我谈谈一点想法和体会。
一、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是目前反贪侦查办案形势任务的需要技术侦查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律、政策,运用专用技术、设备对特定目标、条件、对象进行的秘密调查、取证、抓捕等手段。
根据实践需要,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严格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规定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目前来说,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使用技术侦查手段还受到严格的限制,有些时候即使借助公安机关使用了技术侦查措施取得的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目前,信息化时代已经来临,作为信息化载体的电脑和网络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影响着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化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新方式和新途径。
信息化、高科技促使职务犯罪手段和犯罪危害迅速升级,智能性、隐蔽性、多样性、严重性、复杂性凸显,反贪侦查办案的难度不断增大。
传统的查办职务犯罪“两条腿加一张嘴、两张纸加一支笔”的侦查手段正面临着信息化时代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传统的依靠人力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和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另一方面,信息化的发展也为拓展职务犯罪侦查空间、改善职务犯罪侦查环境、变革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增强侦查实战能力,加快实施科技强侦战略,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侦查工作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现代科技支撑;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增强服务大局效果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侦查方式战略转变、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侦查制度和侦查理论创新的重要途径。
浅谈对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关系的理解
浅谈对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关系的理解浅谈对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关系的理解摘要:随着计算机、手机、互联网等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普及,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方向。
通过对高新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公安机关逐步形成了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全面结合,强化基础业务和手段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各类信息平台,并采用数字化手段,在各类信息平台上开展查证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快速有效地信息化侦查模式。
近年来,随着金盾工程的深入实施,给公安工作带来了重大变革,信息化侦查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效率与能力,为传统的侦查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键词:传统侦查;信息化侦查;关系个人认为传统侦查与信息化侦查的关系可概括如下:一、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各有优缺传统侦查适用于所有案件,并且在一些案件中,传统侦查可能是唯一的侦查措施,并且在部分案件中传统侦查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
但是传统侦查往往意味着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侦查效果与侦查员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有着很大关系,这与当前警力稀缺、警员素质良莠不齐的宏观背景格格不入,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与传统侦查相比,信息化侦查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实施效率,获得的结论较为可观,能够有效应对多发性、流窜性和系列性案件,提高反应速度。
但是信息化侦查依赖于高技术成本、经济成本的基础工程建设,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言,困难是显著的,一些案件中,并没有可以使用信息化侦查的条件,并且信息化侦查常常潜在着侵犯人权的危险性,有时也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传统侦查是信息化侦查的基础和保障信息化侦查是对海量数据信息的碰撞和筛选,如手机信息、视频信息、网络信息、旅馆住宿信息、暂住人口信息等,面对数以万计的数据库,哪些才是侦查员需要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输入怎样的筛选条件才可以在这“数据海”中捞到“针”,依赖于侦查员通过传统侦查措施对案情的分析研判,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基本的侦查措施,侦查员对案情全面了解、案件客观分析后,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侦查方向,收集到相关条件进行数据的碰撞和筛选。
浅析信息化侦查的含义
浅析信息化侦查的含义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众的信息也逐渐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之上,并且针对其轨迹进行记录。
信息化侦查其本质就是围绕着侦查工作的目标开展的活动,它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将实际性的理论融合到实践侦查中的一种方式。
所以归结到底根本来看,信息化侦查其实就是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的一种侦查模式,目前普遍应用于法律层面上,为缉拿犯罪分子而使用。
一、信息化侦查的类型通过分析信息化侦查的过程可以发现,它和传统的侦查方式其实有着较大差距,当我们分析信息化侦查方式时,首先要进行了解和剖析的则是“信息化侦查”的内容,其次就是信息化侦查在具体实践中的意义。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信息化侦查其实就是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搭建侦查的一个工作平台,按照相应的侦查技术来规范犯罪行为。
目前信息化侦查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将信息化侦查方法划分成为依托网络开展的侦查,利用电子痕迹和计算机双向合作的侦查方式;二则是以信息化侦查方式所依托的信息系统,采用排他性和穷尽性的原则进行侦查。
两者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后者依托于现有的平台资源,比如公安网目前资源系统中的资料,还有其他社会信息资源,依靠固有的信息进行侦查工作的开展。
第一项它主要是依托于网络,对查询不到的信息内容进行侦查,采用网络痕迹进行追踪,更考验的是其及时性。
二、信息化侦查的作用回到信息化侦查技术本身的作用来看,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最直接的实现方式就是取代传统的“人力决策”模式,在开展过程中更便捷。
此外,从信息化侦查的根本目的和实际形式来看,它比较依赖的是相关通讯工具作为载体,目前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一切信息的披露都变得透明化,用户的信息也会在原平台进行支撑。
当前信息化侦查就是犯罪元素中出现最多的寻查方式,米歇尔曾经提出过“全景敞式监狱理论”,这种思维认知也是对当代社会特征最好的诠释。
人类在活动过程中很容易留下电子痕迹,这些电子痕迹是可以采集和运用的,它们的实际调查中也属于信息化侦查的方式。
侦查信息化的理解
侦查信息化的理解侦查信息化啊,就像是给侦查员们装上了超级透视眼。
以前侦查就像在黑暗里摸瞎,全靠经验和运气,现在呢,信息化一加持,那就好比从骑毛驴变成开火箭了。
你看啊,以前调查一个嫌犯的踪迹,得满大街问人,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
现在呢,只要在信息系统里轻轻一点,就像在大海里捞针突然有了强力磁铁一样,各种线索就哗啦啦地冒出来了。
侦查信息化就像是给侦查工作打造了一个超级大的情报百宝箱。
这里面什么都有,就像哆啦A梦的口袋,想要什么线索就有什么线索。
不管是嫌犯的社交关系,还是他的消费记录,都能一键查询,比在自家衣柜找衣服还方便。
这信息化的侦查手段,还像一个超级放大镜。
那些隐藏得很深的小细节,在这个放大镜下都无所遁形。
就好比一只小蚂蚁想要在白纸上偷偷溜走,结果被放大成了大象那么明显。
以前的侦查像是在走迷宫,弯弯绕绕还容易碰壁。
现在信息化的侦查呢,就像是站在迷宫上方,有了上帝视角,哪条路通哪条路堵,一目了然。
就像你玩游戏开了全图挂一样,想输都难。
它也像一个智能小助手,而且是超级聪明的那种。
不管是分析复杂的案件关系,还是梳理各种时间线,就像小助手在那里给你列清单、画重点,让你轻松搞定那些烧脑的侦查工作。
侦查信息化就像是一场侦查界的魔法革命。
以前那些困难重重的侦查任务,现在就像变戏法一样,轻松就解决了。
比如说追踪跨国犯罪,以前感觉像要去外太空探索一样遥远,现在通过信息共享,就像在隔壁村子串门那么简单。
这个信息化的侦查还像一个超级雷达。
不管嫌犯躲在哪个犄角旮旯,就像雷达探测敌机一样,立马就能发现。
不管是深山老林里的小木屋,还是繁华都市的某个地下室,都逃不过这个超级雷达的扫描。
再比如说调查经济犯罪吧,以前那是要在堆积如山的文件里找证据,眼睛都要看花。
现在呢,就像有个数据小精灵,在数据的海洋里快速筛选出有用的信息,轻松得就像从一碗白米饭里挑出那颗红豆一样。
侦查信息化就像是给侦查工作打开了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
以前那些只能靠想象的侦查方式,现在都变成了现实。
我对公安信息化的一点认识(优秀范文5篇)
我对公安信息化的一点认识(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我对公安信息化的一点认识我对公安信息化的一点认识——着力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化近几年,随着“金盾工程”的正式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已经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尤其是,武汉市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武汉公安以信息主导警务,信息化建设在服务公安工作中发挥了特殊作用,值得肯定。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检查武汉市公安信息化工作时称赞。
2006年以来,武汉市加大公安信息化建设力度。
目前,武汉市公安系统已建立和开展应用警用地理平台、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综合查询系统建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充分应用三级网上调度、GPS巡逻车管理、有线无线综合调度、实时图像监控等系统,已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报警受理中心、指挥调度中心。
公安信息化建设极大提升了武汉警方的战斗力。
我市命案破案率连续7年达90%以上;百姓关注的街头抢劫、抢夺、扒窃类案件逐年大幅下降。
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费不足,进程较为缓慢,信息化人才缺乏,服务社会的宗旨尚未充分凸显。
通过几年的建设实践,使我们深刻地领会到,要解决以上问题,公安信息化必须走社会化之路。
一、社会化是筹集建设资金的有效途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需要巨大投入的系统工程,这么大的投入,全部依靠财政显然是有困难的。
要建设公安信息化,就必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想方设法节约经费,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一事无成。
因此,我们可以不失时机地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本着双赢原则,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建设资金的问题。
利用社会化资金的第一种方式是分期付款。
公安信息网是一个高效、发达、覆盖面广的信息通信网络,而一次性铺就一个如此大范围的网络,前期投入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由承建商先期垫付资金,双方共同协商付款期限及付款期数,实现互利互惠。
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若一个承建商垫付有困难,可以将其分解为几个小项目,由几个承建商分别承、分别垫付。
网络大数据侦查思维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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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关系的理解
浅谈对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关系的理解摘要:随着计算机、手机、互联网等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普及,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方向。
通过对高新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公安机关逐步形成了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全面结合,强化基础业务和手段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各类信息平台,并采用数字化手段,在各类信息平台上开展查证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快速有效地信息化侦查模式。
近年来,随着金盾工程的深入实施,给公安工作带来了重大变革,信息化侦查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效率与能力,为传统的侦查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键词:传统侦查;信息化侦查;关系个人认为传统侦查与信息化侦查的关系可概括如下:一、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各有优缺传统侦查适用于所有案件,并且在一些案件中,传统侦查可能是唯一的侦查措施,并且在部分案件中传统侦查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
但是传统侦查往往意味着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侦查效果与侦查员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有着很大关系,这与当前警力稀缺、警员素质良莠不齐的宏观背景格格不入,因此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与传统侦查相比,信息化侦查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实施效率,获得的结论较为可观,能够有效应对多发性、流窜性和系列性案件,提高反应速度。
但是信息化侦查依赖于高技术成本、经济成本的基础工程建设,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言,困难是显著的,一些案件中,并没有可以使用信息化侦查的条件,并且信息化侦查常常潜在着侵犯人权的危险性,有时也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传统侦查是信息化侦查的基础和保障信息化侦查是对海量数据信息的碰撞和筛选,如手机信息、视频信息、网络信息、旅馆住宿信息、暂住人口信息等,面对数以万计的数据库,哪些才是侦查员需要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输入怎样的筛选条件才可以在这“数据海”中捞到“针”,依赖于侦查员通过传统侦查措施对案情的分析研判,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基本的侦查措施,侦查员对案情全面了解、案件客观分析后,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侦查方向,收集到相关条件进行数据的碰撞和筛选。
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之我见
当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 展时期 , 反 腐败斗争 形势 业 技术人才 ,充实侦查信息化建设 队伍 。 严 峻复杂。职务犯罪 的层次 越来 越高 ,犯罪数额越 来越大 ,窝案 另一方面 ,要注重对 现有侦查人员 的培养 ,在 现有侦查 队伍 串案越来越 多 ,犯罪手段和作案 方式更加隐蔽化 、智能化 、复杂 中选拔培养 出能够 胜任 侦查信息化工作 的人 才 。通过开 展分类培 化 、高科技 化 。刑事诉讼法 的修 改 ,进一步强化 了人权保 障 ,对 训 、岗位练兵 和实 战演练 ,不断增强 职务 犯罪案件侦查 队伍 的现 检察机关 提升执法水平 和办 案质量提 出了更高要求 ,反贪侦 查面 代科技意识和信息 技术水平 ,着力促进 侦查队伍 自 觉运 用信息化 临着 巨大的挑战。 技术谋划和推 动工 作的管你那 , 造就 一支既具备丰 富侦查实践经 传统 的被动 、粗 放 、人力密集型 侦查方式 ,已不能适应新 形 验又精通现代科技 的高素质复合型侦查 队伍 。 势下 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的需要 。为适应新 的形势 需要 ,进 一步 4 设立侦查信息化专 门机构 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必须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 侦查信息化建设涉及 的单位广 、门类 多 ,并且 涉及 到个人 隐 充分 运用信 息平 台 ,努力 提升检察 机关办 案 的信 息化 、科 学化 、 私 、单位秘密 和国家信息安全 。设立 侦查信息化专 门机构不仅有 现代化水平 。 利于各类设备 的统筹管理 ,严格 制定 设备使用审批 制度 ,禁止 侦 1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资源平台 查 信息化软硬件 资源用于个人 目的 ,防止出现信息泄 露等事故 的 检察机关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起涵盖水 电缴费信息 、房产信息 、 发生。 工商登 记信息 、银行监管信 息、车辆管理信息 、固定和移动 通信 还 有利于侦查信息化专 门人才 的统一 管理 ,便 于开展培训 和 信息、宾馆住宿信息、出入境信息等数据的海量信息查询平台, 岗位练兵 。设立 侦查信息化专 门机构 对加大侦查信 息化建设工作 采 用专线联 网 、定 期拷 贝数据 、绿 色通道 等方式进 行数据 采集 。 力度 ,提高 与转变办案意识 ,科学 推进侦查信息化 相关机制建设 通过信 息查 询 ,为职务犯罪 案件 提供侦查方 向。职务犯罪案 件相 有着重要意义 。 关信息往 往隐藏在信息平 台的海 量信息 中,具有很 强的分散 性和 综 上所述 ,职务犯 罪侦查信息化建设 是以职务犯 罪侦查信息 复杂性 ,需要侦查人 员从数据库提取关键信息作为侦查信息资源 , 查询平 台、各类分析研判系统为核心, 各种侦查信息化设备为手段, 这就需 要建立信息提取研判 机制 ,在对海量信 息进 行汇 总处 理的 在掌握现代化科技 知识 的侦查办案人 员的合理运用 下 ,开展职务 基 础上 ,对 信息进 行更 为针对性 的分析研 判 。如话 单分析 系统 , 犯罪侦查工作 , 努 力实现信息 引导侦查 ,全面提升 职务犯罪侦查 就可 以对 通话记录信息进行分析研 判 ,通过 图表模 式更直观 的体 能力和办案效率 ,实现 由人力密集 型侦查 向信息密集 型 、技术密 现 出职务犯罪重点嫌 疑人 ,以此找到案件突破 口。 集型侦查转变 。发展永无止境, 创新永无尽 头。职务犯罪侦查信 息 2 大力加强 电子取证设 备、身心监护仪等 技术设备在职 务犯 化的运用 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 构建侦查信 息化的工作机制还任重 罪案件侦查过程 中的广泛应用 道远 ,侦查信息化建设不是一步到位 的工程, 这是一个长期 的发展 电子证 据是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 的一种 新型 的法 定证据 ,面对 过程 ,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建 设。 当前职务犯 罪手段和作案方式 的 日趋多样化 ,电子 证据无疑 为侦 参考文献 查办案提取证据打开了新 的篇章 。 【 1 】 何 家弘. 职务犯 罪侦查的信 息化[ J 】 . 人 民检 察 , 2 0 1 1 ( 5 ) . 职务犯 罪案件嫌疑人 的计算机 、手机或其他 电子设备上 往往 [ 2 ] 邓发 强. 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推进侦查模式转 变的思考 存储有 大量的案件相关信息 ,如文档 、通信记 录 、短信息 、视频 [ J 】 . 人 民检察 官, 2 0 1 1 ( 1 5 ) . 语音信息 等等 ,即使犯罪嫌 疑人 将信息删除 ,仍然 有可能通 过电 『 3 1 王建 民. 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研 究『 D 1 . 北京 i 中国政 法大学, 2 0 0 7 . 子取证设 备恢复相关数据 ,从 而进行数据分析 ,生成报告 ,成为 有利的定罪依据。 身心监 护仪可以通过实 时监测被 讯问对象 的血压 、脉搏 等数 据 ,保 障犯罪嫌疑人 的身体 安全 ;通过采集被讯 问对象 的皮 肤 电 阻等数据 ,结合生理指标变化 ,判 断其心理 变化 ,辅助 自侦办案 ; 通过 固定 正常讯问过程 中仪 器显 示的波动 曲线 ,证 明侦查人 员没 有指供 、诱 供行为 。身心监 护仪的应用可 以更好 的适应修改 后的 刑事诉讼 法关于保 障人权 和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的要求 ,让 审讯更
信息化侦查之我见
信息化侦查之我见——信息化侦查的隐忧信息化侦查,顾名思义,就是指围绕侦查工作目标,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化和完善侦查业务的一切理论与实践的总和。
是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全面结合,强化基础业务和手段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各类平台,并采用数字化手段在各类信息平台上开展查证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快速反应、准确高效的侦查模式。
不得不说,信息化侦查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具有不可忽视的优越性,从海量信息中筛选中关键部分,从纷繁复杂的联系网络中找到重要结点,省去了大量花在数据信息处理上的人力物力,提高了效率。
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信息化侦查在优势巨大的同时也有着相当的局限性,应当引起我们侦查部门的重视。
侦查是一项斗智斗勇的特殊博弈活动,具有极其强烈的复杂性、谋略性特征。
因此,侦查活动特别强调发挥其主体——侦查员在侦查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但随着侦查信息化程度提高,却出现了信息化抑制和排斥侦查员主体性的倾向。
由于信息技术深度渗透而形成的自动化、智能化侦查手段和自动化工作流程,日益剥夺着侦查员对案件判断和决策的权力,侦查员存在着被机器边缘化的趋势。
高度自动化的信息侦查手段使得侦查员不但不能主导侦查行为,有时甚至于完全丧失了对案件的意见表达机会。
信息科技引入侦查首先是作为一种侦查工具而加以应用和推广的,其目的是解决信息量过于庞大传统方法处理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的问题。
然而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侦查手段的普及,信息技术以其自身的扩张性将会渗透到侦查的每一个领域和方面。
传统上以侦查员为核心的侦查手段将普遍地被智能化的犯罪信息系统、自动化的分析工具所取代,侦查员再不愿意劳心费力去主导侦查进程而是习惯性地听从于“机器或技术”的摆布,按图索骥,机械的按照分析工具的意见行动,侦查员的主体地位被技术和机器一步一步销蚀殆尽。
侦查信息化最直接的实现方式就是运用大量信息系统和分析工具来取代先前“人力决策”的模式。
这些系统和工具将劳动者、信息、技术、物质、能源按照一定的结构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个稳定的系统中,通过结构性的组合而使侦查发挥出了最大效益。
信息化侦查之我见
信息化侦查之我见【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逐步普及,面对日益高发的高科技或其他新型犯罪案件,侦查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问题。
如今,快递行业同样蓬勃发展,其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新途径。
面对这一社会现状,加之快递行业本身的发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应该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抓住快递信息管控这一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侦查活动。
【关键词】信息化侦查;快递;安全一、导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逐步普及,面对日益高发的高科技或其他新型犯罪案件,侦查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问题。
如今,快递行业同样蓬勃发展,其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新途径。
面对这一社会现状,加之快递行业本身的发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应该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抓住快递信息管控这一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侦查活动。
本文试以历德雅舍邮包炸弹案为视角简述现阶段我国涉及邮路犯罪的侦查工作情况,并提出对快递管控的合理化侦查建议,以期能对公安信息化侦查建设提供参考。
二、历德雅舍邮包炸弹案的启示(一)案情简介2012年2月6日晚上8时许,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旁历德雅舍D栋15楼某房间里传出一阵爆炸声响,房间内一男子当场被炸断手指,伤势严重。
爆炸是一个放置门口处的快递包裹被拆开时引发的,事件疑因该房间住户与人发生车辆纠纷遭到报复。
事发前,1509房住户在家门口处收到一个包裹,提进房里拆封时突然发生爆炸。
事发后,拆包的男住户被炸伤严重,被送到附近的南医三院急救。
经抢救,李某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双眼可能失明。
(二)案件侦破在现场取证搜集到了钢珠、导线、电池、烟花爆竹所用的火药和拉动式引爆装置,装置炸弹的盒子仅10cm×15cm大小,“炸弹制作得非常精致,手法非常专业。
”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和天河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与信息化建设分析
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与信息化建设分析在当今社会,犯罪形式日益复杂多样,传统的侦查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求。
侦查信息化作为一种新型的侦查模式,正逐渐成为现代侦查工作的重要支撑。
它不仅提高了侦查效率和准确性,还为侦查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一)适应犯罪形势的变化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施犯罪的情况愈发普遍。
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智能化。
传统的侦查方式在面对这些新型犯罪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侦查信息化能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有效应对犯罪形势的变化。
(二)提高侦查效率和准确性在传统的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整理和分析线索。
这个过程不仅繁琐,而且容易出现疏漏和错误。
侦查信息化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侦查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侦查人员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到丰富的信息,并借助数据分析工具进行精准的分析和判断,大大提高了侦查效率和准确性。
(三)加强侦查协作与沟通侦查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协作与沟通的顺畅与否直接影响到侦查工作的成效。
侦查信息化打破了部门和地区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交流。
不同部门和地区的侦查人员可以在同一平台上协同作战,共同分析案情、制定侦查策略,提高了侦查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性。
(四)提升侦查决策的科学性侦查决策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侦查工作的成败。
侦查信息化为侦查决策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方法。
通过对犯罪数据的深入分析,侦查人员可以准确把握犯罪规律和特点,预测犯罪趋势,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侦查方案和决策,提高侦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侦查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一)硬件设施建设目前,各级侦查机关在硬件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为侦查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侦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作为一种新兴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报告以某地区公安机关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为例,对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的方法、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工作提供参考。
二、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方法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的基础。
通过收集各类案件信息、网络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为数据分析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数据采集方法主要包括:(1)网络数据采集:利用网络爬虫、搜索引擎等技术,从互联网上获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2)案件信息采集: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系统,收集案件基本信息、嫌疑人信息、证人信息等。
(3)视频监控数据采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采集案发现场、嫌疑人活动轨迹等视频数据。
2. 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是确保数据分析质量的关键环节。
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去重、过滤、纠正等处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的核心。
主要方法包括:(1)统计分析:对案件数量、类型、涉案金额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揭示案件发展趋势。
(2)关联分析:分析案件之间、案件与嫌疑人、案件与证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找出线索。
(3)时空分析:分析案件发生地点、时间、嫌疑人活动轨迹等,为侦查提供方向。
(4)聚类分析:将案件、嫌疑人、证人等数据按照相似性进行分类,便于侦查人员查找线索。
4. 数据可视化数据可视化是将数据分析结果以图表、地图等形式直观展示,提高数据分析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三、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成果1. 揭示案件发展趋势通过对案件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某地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呈现多样化趋势。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策略,加强打击力度。
2. 发现线索,破获案件通过信息化侦查数据分析,成功破获多起重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例如,在某起盗窃案中,通过分析嫌疑人活动轨迹,发现其曾在多个地点作案,最终成功将其抓获。
论信息化背景下的侦查工作
未发 生变 化,因此这些罪在本质上还是一样 的。但是,有些犯罪是过 去没有的,是在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诞
生之 后才 产生和发展起 来的 。这类犯罪的共 同特征是 以计算机 为对象实施犯罪 。笔者依据犯罪对象 ,并结
合有 关 的 法律 规 定 ,分 为 以下 四 类 :
() 计算机 信息系统的犯罪 。根据 《 1 针对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法》( 以下简称 《 刑法 》 )第 2 5条第 1 、 8 款
罪 ;利用计算机系统侵犯商业秘密 、电子通信 自由的犯罪 :利用 计算机系统进行 电子恐怖 、骚扰 、扰乱社
会 公 共 秩 序 的犯 罪 。
( 二)信 息时代 的新类 型犯罪
一
般 而言,新科技 的诞生在推动社会进步 的同时,也会 对社会 带来负面影响 ,即产生新类型 的犯罪 。
虽然 上文 中提及 的 “ 犯罪人—— 网络—— 事主 ”的犯罪模式 以网络为中介 ,但上述类型犯罪的构成要件并
( )传 统类型犯罪的延伸 一
当人们主动地利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成 果, 运用智能工具来提升人类社会 的生产 力水平,改变人类 的 生产方式 、生活方式的同时,犯罪分子也充分利用起这一工具。通过大量媒 体报道可 以发现,。 盗窃、诈骗 等多发的传统类型犯罪,有从原先的 “ 犯罪人——事主”的模式 ,逐步向 “ 犯罪人—— 网络——事主 ”模式 发展的趋势。参见图一,演示的 “ 犯罪人——事主”模式;图二 ,演示 的 “ 犯罪人——网络——事主 ”模式。
对于公安工作而言由于其所具备的时代性智能性对抗性信息化等特征要求从事这一行业需要最及时地去获取最前沿的信息尽最大力量去汲取当代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尤其是电子生物工程激光集成电路自动化等领域的最新成果敏锐地发现并及时纳入侦查科学为侦查工作服务决不可落在犯罪分子之后
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与信息化建设分析
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与信息化建设分析在当今社会,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智能化和跨国化,传统的侦查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求。
侦查信息化作为一种全新的侦查理念和模式,正逐渐成为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
本文将深入探讨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并对其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
一、侦查信息化的必要性(一)适应犯罪形势的变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网络犯罪、电信诈骗、金融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其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跨地域、跨国界的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多。
传统的侦查手段往往难以应对这些变化,而侦查信息化能够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海量的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犯罪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有效地打击犯罪。
(二)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侦查工作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去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
侦查信息化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避免了信息的重复收集和延误,大大提高了侦查工作的效率。
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信息进行精准分析和筛选,能够减少侦查工作的盲目性和主观性,提高侦查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侦查质量,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概率。
(三)加强侦查协作和资源整合在现代社会,犯罪活动往往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
侦查信息化能够打破地域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侦查协作的无缝对接和资源的优化整合。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侦查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共享信息、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四)提升侦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侦查信息化可以使侦查工作的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便于公众监督。
通过信息化平台,公众可以了解侦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增加对侦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提升侦查工作的公信力。
二、侦查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对侦查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了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大容量的数据存储中心和先进的计算设备,为侦查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
论信息化侦查方法
论信息化侦查方法论信息化侦查方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犯罪行为也逐渐向网络领域转移。
为了打击网络犯罪,信息化侦查方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信息化侦查的概念、特点以及相关的调查技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信息化侦查的概念和特点信息化侦查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侦查工作的一种方法。
与传统侦查方法相比,信息化侦查具有以下特点:1. 大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化侦查可以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快速挖掘出可疑线索和犯罪嫌疑人,减少侦查周期和资源投入。
2. 跨地域调查能力:网络没有地域限制,犯罪行为可以发生于任何地方。
信息化侦查可以跨越地域边界,迅速获取相关调查数据,并加以分析和研判。
3. 多媒体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化侦查可以处理各种形式的多媒体信息,如图片、视频、语音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提取和分析,有助于还原犯罪过程和发现犯罪证据。
4. 隐蔽性和追踪能力:信息化侦查可以在网络空间进行隐蔽的侦查和追踪。
通过使用虚拟身份、IP追踪等技术手段,揭示犯罪者的真实身份和行踪。
二、信息化侦查的技术手段1. 大数据分析:信息化侦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涉案人员、通信记录、行为轨迹等进行全面收集和分析。
通过数据挖掘和模式识别,可以发现潜在的犯罪线索和关联关系。
2. 数据获取和恢复:信息化侦查通过网络监控、数据恢复等手段,获取并还原关键信息。
例如,从被删除的文件中恢复数据、从网络中截获通信内容等。
3. 网络溯源和追踪:信息化侦查利用网络溯源技术,追踪犯罪者的网络活动轨迹。
通过IP地址追踪、虚拟身份识别等方法,可以揭示犯罪者的真实身份和行踪。
4. 多媒体信息分析:信息化侦查通过对图片、视频、语音等多媒体信息进行提取和分析,还原犯罪过程和犯罪手段,发现隐藏的犯罪证据。
5. 社交网络分析:信息化侦查通过对社交网络中的关系图谱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犯罪圈子和关联人员。
通过分析社交网络中的互动和信息交流,揭示犯罪背后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三、信息化侦查的挑战和建议信息化侦查虽然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 隐私保护:信息化侦查需要获取和使用大量的个人数据,对隐私造成一定的侵犯。
公安信息化侦查
公安信息化侦查侦查信息化是加快转变反贪侦查方式的必由之路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仍然严重,职务犯罪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群体化等新趋势、新特点。
在公开、透明、信息化的执法办案新环境下,反贪侦查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要求、新挑战,传统的侦查模式逐步难以习惯形势进展需要,加快转变反贪侦查方式已是我们亟须思考并解决的课题,而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应当作为加快转变反贪侦查方式的主攻方向。
首先,要牢固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理念。
侦查信息化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理念、观念层面上的问题。
在侦查实践中,信息引导侦查的理念还相对缺失,侦查信息工作的自觉性还不够,信息收集的广度、深度与方式还有局限性,侦查信息平台建设较为滞后。
随着司法改革与法制进程的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实施等,都对反贪办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刑诉法的再次修改,律师介入侦查环节由只能提供法律帮助改为行使辩护权,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与委托书或者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及时安排会见,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这将极大地冲击反贪办案的侦查思维、模式与方式,反贪办案侦查重心务必由讯问犯罪嫌疑人转变为正面接触之前的秘密调查,侦查方法务必由打疲劳战强攻硬取转变为打立体战以智取胜、快速突破,这就要求侦查信息化建设达到相应的水平。
我们明白,发现案件与审讯突破是反贪工作最关键的两个环节,制约反贪工作的瓶颈要紧就在于发现案件难、突破案件难。
近年来举报线索量少质次,成案率低,等案上门的习惯务必改变,要变被动获取线索为主动拓展案源。
而主动出击自行发现案件线索,需要以一定的信息积存为基础,以有效的信息整合机制为保证,由于发现案件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收集、筛选、研判与运用信息的过程。
关于审讯突破环节而言,要找准软肋,增强审讯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除了通常我们强调的审讯谋略的运用外,还有赖于对已有信息的准确分析与适当运用,办案人员在初查中掌握的信息越全面越充分,在审讯中运用信息的技巧越到位,那么在侦查对抗中突破案件的把握也就越大。
信息化在刑侦工作中的启发与应用
信息化在刑侦工作中的启发与应用作者:孙志达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31期摘要:随着我国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公安刑侦工作也开始运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侦查能力,能够很好的应对当前严峻的犯罪形势。
本文主要阐述公安刑侦的工作信息化的现状,信息化在刑侦工作中的启发以及优化公安系统信息化侦查能力的措施。
关键词:刑侦工作;信息化;公共安全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领域在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下,逐渐转换出优化发展技术与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公安机关与刑侦人员的视野也应当与时俱进,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势,提高刑侦工作的效率。
为公民的人身安全与国家安全,打造出一套人才与技术相结合的“组合拳”,推动公共安全进入“数字安全”时代,实施贯彻“科技强警”的目标。
1信息化技术在刑侦工作中的启发1.1刑侦信息化的含义刑侦信息化是指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刑侦中的广泛应用和全面渗透,为刑侦过程中各部门的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刑侦信息化利用最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进一步开发刑侦信息资源,使刑侦信息在警官之间更广泛地交流和共享,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刑侦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进程。
使用刑侦信息化技术手段后,可以大幅度提升各项工作的效率,为保障社会的安全提供巨大的技术支持。
1.2刑侦信息化技术的典型应用实例(1)天眼系统“天眼”数字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内网和互联网实现远程视频监控。
天眼系统一般配有电台、短信平台、GPS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警务资源,开发视频监控系统实战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平台扁平化运作,推动指挥调度与信息要素无缝对接。
(2)大数据情报分析大数据是基于硬件设备的搭建,对各类信息实时汇聚,进而对数据进行分析,并根据预定行为或事故特征,对监测对象进行决策,为应急指挥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根据硬件设备所收集的信息,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人、车、地、案事件图上精确管控,紧扣人、案、物三大警务元素,加快推进了符合地方治安特点、适应实战需求的情报、多部门协作配合,有效整合了情报信息资源。
刑侦信息化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刑侦工作中,信息化建设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年度,我局在刑侦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刑侦信息化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 网络建设:本年度,我局投资建设了覆盖全局的刑侦信息化网络,实现了全局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刑侦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硬件设备更新:对刑侦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进行了全面升级,提高了设备的性能和稳定性,确保了刑侦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进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1. 情报信息平台:建立了刑侦情报信息平台,实现了情报信息的集中管理、共享和查询,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 案件管理系统:开发了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判决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3. 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了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实时监控,为侦查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
4. 电子物证鉴定系统:引进了电子物证鉴定系统,提高了电子物证的鉴定效率和质量。
(三)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1. 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信息化培训活动,提高了全局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2. 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确保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成效(一)破案效率显著提高通过信息化手段,我局破案效率显著提高。
据统计,本年度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获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达到80%以上。
(二)打击犯罪能力增强信息化建设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情报信息平台,我局及时掌握了各类犯罪信息,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信息化建设推动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办理的全程留痕,有效防止了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存在问题(一)信息化人才短缺目前,我局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尚不完善,制约了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信息化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部分基层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影响了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电子侦查工作总结
电子侦查工作总结
电子侦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对电子设备和通讯系统的监测和分析。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电子侦查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帮助执法部门追踪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首先,电子侦查工作需要高度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知识。
从对电子设备的操作和
维护,到对数据的分析和解释,电子侦查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应对不断发展的科技和犯罪手段。
其次,电子侦查工作需要严格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在侦查过程中,电子侦
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被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他们需要遵守严格的操作规程,保障侦查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最后,电子侦查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
在复杂的侦查任务中,往往需
要多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分析和解决问题。
同时,信息共享也是电子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发现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
总的来说,电子侦查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它需要电子侦查人员具备
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以及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和信息共享。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安全,维护法律权益。
论信息化侦查方法
论信息化侦查方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侦查方法在公安机关的犯罪打击和社会治安维护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信息化侦查方法的概念、特点以及在犯罪侦查中的实际应用。
一、信息化侦查方法的概念信息化侦查方法是公安机关在犯罪侦查工作中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搜集、分析和研判的方法。
通过信息化侦查方法,公安机关可以从庞大的信息库中获得有关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线索,迅速锁定目标人员并展开侦查工作。
信息化侦查方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快侦查速度,提高侦查效果。
二、信息化侦查方法的特点1. 数据化:信息化侦查方法的核心在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公安机关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从大量数据中筛选出重要线索,进行案件研判和侦查决策。
2. 自动化:信息化侦查方法大量使用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如数据挖掘和模式识别等。
这些自动化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处理大量的复杂数据,挖掘出隐藏的规律和关联,提高犯罪侦查的效率。
3. 实时化:信息化侦查方法能够实现对案件线索的即时获取和分析。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监控、数据抓取等手段,随时掌握犯罪动态,及时采取行动,有效打击犯罪活动。
4. 多元化:信息化侦查方法涵盖了多个领域的技术和方法。
公安机关可以利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技术,从不同维度获取犯罪线索,全面展开侦查工作。
三、信息化侦查方法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1. 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是信息化侦查方法中最常用的技术之一。
通过对犯罪线索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公安机关可以发现隐藏的信息、关联和规律,为案件侦破提供有效的支持。
2. 社交媒体监控: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社交媒体进行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监控社交媒体平台,获取犯罪线索,并与其他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3. 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视频监控技术在信息化侦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进行分析,从而迅速锁定目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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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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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侦查之我见
——信息化侦查的隐忧
信息化侦查,顾名思义,就是指围绕侦查工作目标,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化和完善侦查业务的一切理论与实践的总和。
是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全面结合,强化基础业务和手段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搭建各类平台,并采用数字化手段在各类信息平台上开展查证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快速反应、准确高效的侦查模式。
不得不说,信息化侦查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具有不可忽视的优越性,从海量信息中筛选中关键部分,从纷繁复杂的联系网络中找到重要结点,省去了大量花在数据信息处理上的人力物力,提高了效率。
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信息化侦查在优势巨大的同时也有着相当的局限性,应当引起我们侦查部门的重视。
侦查是一项斗智斗勇的特殊博弈活动,具有极其强烈的复杂性、谋略性特征。
因此,侦查活动特别强调发挥其主体——侦查员在侦查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但随着侦查信息化程度提高,却出现了信息化抑制和排斥侦查员主体性的倾向。
由于信息技术深度渗透而形成的自动化、智能化侦查手段和自动化工作流程,日益剥夺着侦查员对案件判断和决策的权力,侦查员存在着被机器边缘化的趋势。
高度自动化的信息侦查手段使得侦查员不但不能主导侦查行为,有时甚至于完全丧失了对案件的意见表达机会。
信息科技引入侦查首先是作为一种侦查工具而加以应用和推广的,其目的是解决信息量过于庞大传统方法处理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的问题。
然而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侦查手段的普及,信息技术以其自身的扩张性将会渗透到侦查的每一个领域和方面。
传统上以侦查员为核心的侦查手段将普遍地被智能化的犯罪信息系统、自动化的分析工具所取代,侦查员再不愿意劳心费力去主导侦查进程而是习惯性地听从于“机器或技术”的摆布,按图索骥,机械的按照分析工具的意见行动,侦查员的主体地位被技术和机器一步一步销蚀殆尽。
侦查信息化最直接的实现方式就是运用大量信息系统和分析工具来取代先前“人力决策”的模式。
这些系统和工具将劳动者、信息、技术、物质、能源按照一定的结构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个稳定的系统中,通过结构性的组合而使侦查发挥出了最大效益。
但是,就如前文所述,侦查活动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中,这不是通过系统和工具制定简单预案就能够解决的,需要依赖侦查员随机应变的能力,一旦侦查员习惯于依靠工具得出结论,那么势必会影响其处理侦查时突发状况的能力,这对侦查活动的开展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吸收专业的信息处理人员进入侦查环节,建立专职的信息员,只负责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收集筛选有用信息向侦查员提供,而侦查员要做的就是加工研判信息,从中制定侦查计划,得出结论。
这个方法的核心在于保证了工具的从属地位和人的主体地位,避免出现机器排挤人力的现象,体现出侦查活动以人为本的思路。
同时有利于传统侦查手段和信息化侦查的结合。
我们知道,侦查是一项公权力对私权力的一种保护性限制。
侦查活动中保障的公民权利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无罪的人,使其免受刑事追究;二是保障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三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活动,首先不能非法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哪怕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在整个侦查活动中涉及到的公民权利主要是三大块:宪法性权利,公民的诉讼权利以及
公民的民事权利,宪法性权利和诉讼权利暂且不谈,下面主要讨论下信息化侦查下的民事权利,尤其是公民的隐私权。
一方面,信息化侦查方法应用的核心支撑是信息资源,侦查机关必须拥有足够的可资利用的信息才能实现信息化侦查。
目前侦查机关已有海量的基础信息被收集存储于不同的数据库中,最典型的就是金盾工程的八大信息资源库,这在为信息化侦查方法的应用提供支撑的同时,也提供了依据。
侦查机关其职责要求,必然需要广泛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建立侦查情报信息系统。
但是侦查机关及其人员收集、保管、使用信息的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
而由于我国目前并无关于侦查机关及其人员在信息化侦查过程中应当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及其人员在收集、保管、使用各类信息的过程中难免会对公民隐私权利造成侵害。
另一方面,当前公安机关主要精力放在着力构建大情报信息系统上,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内部安全防控方面,则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尚未建立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内部防控机制上。
比如现在的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只要有公安数字身份证书就可进入系统进行查询,侦查部门并未建立一系列严密规章制度约束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查询、储存和使用,以防止这些数据的泄露、外传和非法使用。
而这当中的许多数据信息对于房屋开发和租赁商、各种产品的推销人员而言,均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
侦查机关内部防控机制的缺失,将可能导致公民的这些信息处于严重不安全状态之中。
另外,侦查人员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不重视也是导致信息化侦查很可能侵犯公民隐私的重要主观原因。
这点其实并不仅限于信息化侦查,在传统模式的侦查活动中也存在,究其根本,还是侦查员的法律素养不够,法制观念有些淡薄,加上“我为了办个案子,你们提供点信息而已”这种思想根深蒂固,无意识的侵犯公民隐私也就毫不奇怪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待信息化侦查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在强化办案民警信息化意识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信息化侦查不是万能侦查,不是兜底侦查,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侦查。
要把信息化侦查从查询信息到使用功能各个环节的法律规范完善起来,避免非法侵犯公民隐私或者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信息化侦查只是一种手段,一个模式,决定侦查行动成败的最关键因素,在于侦查员本身。
只有提高侦查员的自身素质,才是侦破案件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欧三任,《公安工作信息化潜在负面效应之我见》[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7卷第2期
刘建国,《侦查信息化问题初探》[J]《科技信息》2010年第20期
王守宽,《侦查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4期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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