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车险费率报告(2016)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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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一 (2)

(一) 关于商车改革费率测算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方案的研究 (2)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二 (8)

(二) 商业车险跨地投保分析及风险管控 (8)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三 (14)

(三) 对行业无赔款优待系数方案进一步挖掘价值的研究 (14)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四 (23)

(四) 车险市场续保情况研究 (23)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五 (30)

(五) 车险险别投保组合研究 (30)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六 (38)

(六) 商业三者险限额价值研究 (38)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七 (46)

(七) 美国ISO公司车型费率分级制定与使用情况 (46)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八 (52)

(八) 车型费率分级解读 (53)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九 (60)

(九) 基于车险事故数据的汽车第三者安全性研究 (61)

车险行业纯保费系列研究之一

(一)关于商车改革费率测算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方案的研究

车险行业纯保费表是车险的“生命表”,反映了车险赔付成本的客观经验,也是车险费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车险费率体系,直接体现出所在地车险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与精细化管理水平,也是行业经营发展理念、数据整合能力、精算定价技术、汽车产业链博弈等软硬实力的综合体现。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车险行业纯保费表,极大制约了车险理性经营和精细化发展水平,也成为摆在车险市场化改革面前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加快编制车险纯保费表”作为推进保险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商车改革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应不断推进行业数据积累和精算工作,逐步提高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的精确性和适应性”。为此,从2014年开始,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会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公司、中国精算师协会成立了车险行业纯保费测算工作组(以下简称“测算组”),聚集全行业的数据、人才、软硬件资源,开展了车险行业纯保费的测算研究工作。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测算组在行业层面建立了车险精算大数据库,运用国际通用精算模型,测算了行业客观风险成本,优化了无赔款优待系数,设计了车型费率分级方案,制定了中国历史上首张车险“生命表”,并集中行业智慧,深入挖掘测算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形成一套高质量的《中国商业车险费率报告(2016)》。《报告》多维度解读了行业纯保费测算结果,对其在商业车险改革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度阐释,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车型定价、新示范产品费率等下一阶段的改革路径探索。难能可贵的是,《报告》进一步就测算成果如何服务于公司经营实践(战略选择、风险筛选、精算评估等)进行深入思考,创新性地提出了行业保单价值体系的框架设想。鉴于2015年以来的商业车险改革中已在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车型系数等方面运用了《报告》中的研究成果,同时《报告》中的许多研究成果对保险公司开展车险经营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中国保险报》将选择其中部分可操作性强、较为通俗易懂的篇目进行刊载。由于无赔款优待系数的独立运行与优化设置对商业车险改革现阶段的经营成果产生的重要影响,《中国保险报》选择《关于商车改革费率测算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方案的研究报告》作为《报告》对外刊载的第一篇文章进行发布,后续文章将陆续发布。

□车险行业纯保费测算项目组

无赔款优待制度(No Claim Discount,以下简称“NCD”)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以往年度的赔付记录,对其续期保费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的制度。

NCD在保险公司车险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NCD是最重要的费率因子之一,从精算模型看,NCD能够解释约40%的车险风险成本差异;另一方面,NCD将过往赔付记录和续期保费挂钩,对提高社会安全驾驶水平、降低理赔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对NCD的测算和优化是商车改革第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测算组就我国历史NCD制度进行充分研究,测算行业客观纯保费得到NCD系数,在此基础上优化调整得到新的NCD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改革前全国NCD的使用情况

我国自2007年引入NCD方案以来,经过多年实践,取得较好成效,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1.改革前全国NCD方案设置情况

改革前,除北京、深圳、厦门三个试点改革地区和西藏地区外,其他地区均使用全行业统一的NCD方案。全国方案共分为七个等级,系数区间为

[0.7,1.3],主要反映了过往年度出险次数与保费折扣的关系,具体如表1。

表1 改革前全国NCD方案

2.NCD在实际经营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NCD方案实施以来最显著的作用在于对出险率的有效遏制。NCD通过将过往赔付次数和续期保费折扣相挂钩,有助于激励被保险人主动控制风险,提高驾驶的谨慎程度,同时主动承担部分小额赔案,从而降低出险率,提高行业理赔资源的使用效率。2014年行业车险出险率29%,相比2008年的43%下降了14个百分点。

出险率下降对于改善行业保单质量、提高行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精算原理,保单质量主要体现在折扣率、案均赔款和出险率等三个方面。

近年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车险折扣率持续下降,案均赔款显著攀升,行业通过出险率下降,消化了折扣率下降与案均赔款上升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了近年来车险效益的相对平稳。

3.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前全国NCD方案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了一定问题:一是等级划分不够精细。部分等级内部不同客户群的风险成本差异较大,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二是系数水平可能与实际风险成本产生偏离。自2007年实施以来,行业赔付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NCD方案一直未作相应调整。三是覆盖面不全。改革前NCD方案只针对非车队业务,车队业务不强制使用,导致市场存在一定监管套利空间,“个车团做”、“团车个做”等行为屡有发生。四是操作方式有待提高。NCD方案虽然是全国统一的,但分散在各地区的行业平台中,只能实现分省的查询和使用,部分多次出险的投保人通过跨省投保以躲避涨价,制约了NCD功能的发挥。

(二)试点改革地区的NCD使用情况

1.NCD方案情况

作为试点改革地区,北京、深圳、厦门在全国NCD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改善:一是细化了风险等级。在不出险客户方面引入了“连续4年没有发生赔款”、“连续5年没有发生赔款”的NCD等级,在出险客户方面对“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客户按照赔款次数进行了细化。二是提高了奖惩力度。扩大了对不出险客户的折扣奖励幅度,也提高了对多次出险客户的惩罚幅度。三是北京还考虑了赔款金额对NCD的调整,并扩大了NCD的覆盖范围。对于上年赔款金额小于签单保费的,均有一定程度的优惠,同时使用NCD方案不再区分车队和非车队。(见表2)(此处“试点改革”是指2011年以来北京、深圳、厦门三个地区在全国费率方案基础上对NCD等方面进行的区域性改革探索,不是指2015年6月1日开始的山东等第一批6个地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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