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要求 (14)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21)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33)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39)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的格式

A、投标报价文件 (45)

B、商务响应投标文件 (48)

C、技术响应投标文件 (52)

D、单位简介及近期主要业绩情况 (53)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受xx医院的委托,就其XX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应用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 项目名称:XX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应用项目

3.招标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4.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要求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4.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5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独立对资质进行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即使购买了招标文件也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也恕不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5.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XXXX地点购买标书,标书每套元,标书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10.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11. 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

12.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中所规定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XX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2.3

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方”系指最终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施工和服务的供应商。

2.6 “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等。

2.7“服务”系指投标人应承担的项目设备有关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保修维护和培训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所提交资质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通知参与本次招标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邀请函并允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未接到邀请函的单位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联合体投标与项目分包

5.1联合体投标: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得转包。

B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本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的所有内容以及在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补遗(补遗指修正或补充)文件组成。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评标办法、程序和标准;

(5)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一般条款和合同特殊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7)附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1供应商在拿到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和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进行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投标损失均有投标人自己负责;此外,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条款和格式要求,不清楚的建议及时询问,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7.2因采购人本身的原因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含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通知到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改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经收到了修改文件。

7.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或补充通知等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8.开标时间的变更或者说延迟开标

8.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