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规范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该办法包括以下内容:一、机构设置和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教育背景,设立专业的师资队伍,保证培训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编制培训计划并按照规定报备,明确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培训课程应当充分涵盖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事故应急等内容,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师资库,并对师资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师资队伍应当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机构应当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管理,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
四、培训设施和条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合理的培训设施和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模拟训练场地等。
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学员的安全。
五、培训管理和证书发放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制度,包括学员报名、培训记录和学员考核等。
对于合格的学员,机构应当发放相关培训证书,并及时更新证书信息。
证书应当具备统一的格式和标识,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和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培训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考核结果:根据考 核成绩评定培训效 果,并针对不足之 处进行改进
培训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信息记录完整
培训内容、形式、方法等详细 描述
培训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
培训记录的整理和归档要求明 确
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 培训效果与实际应用的转化率 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培训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变化情况
制定培训时间表:根据培 训内容和人员情况,制定 详细的培训时间表
准备培训资料:根据培训 内容,准备相应的教材、 课件、工具等资料
安排培训场地:选择合适 的培训场地,确保培训的 顺利进行
确定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地点、人员等 准备培训教材:选择合适的教材或编写培训材料 确定培训方式:选择线上或线下的培训方式
持续改进: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培训流程和操 作规范
法规符合:确保培训内容和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企 业安全生产
针对评估结果, 分析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
制定针对性的改 进措施和计划
实施改进措施, 加强监督和检查
定期评估改进效 果,持续优化和 提升
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选用优秀的培训师资 采用多种培训方法和手段 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
问卷调查法:通过设计问卷收集员工对培训效果的主观评价 考试法:通过考试检验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 观察法:通过观察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评估培训效果 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评估培训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
反馈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内容和方式进行改进,提高培训效 果
奖惩机制:根据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 极参与
提升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事 故发生。
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
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一、引言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问题,而安全生产培训则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的质量,特制定本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
二、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的重要性标准化规范是提高培训质量的有效手段。
通过制定标准,可以明确培训目标,规范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效果。
同时,标准化规范可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三、标准化规范的内容1、培训内容标准化: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文化等方面。
2、培训课程标准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制定标准的课程时长、课程目标和课程实施方法,确保培训课程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3、培训师资标准化:建立标准的培训师资库,确保培训教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4、培训场地标准化:对培训场地进行规范,确保场地安全、设备齐全、环境良好,满足培训需求。
5、培训评估标准化:通过标准的评估方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实施方法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级培训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本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员工对安全培训的重视程度。
3、逐步推进实施: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进本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五、监督与考核1、建立监督机制: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培训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本标准的落实。
2、定期开展评估: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考核和奖惩:对执行本标准良好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对未能执行本标准的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
(3)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2.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专业知识;
(3)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4)场所、设施、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5)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培训范围与内容
五、培训机构监管
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吊销其《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证书》:
(1)培训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严重后果的;
(3)具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应当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教师队伍名单及其相关资质证明;
(2)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的;
(3)未按照规定开展培训,情节严重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2]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但最近不少企业和部门反映,来自不同渠道的培训班、研修班名目繁多,内容重复,质量不高,收费不规范,使企业和部门无所适从,而且干扰了企业和部门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进行;必须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安全生产服务的思想;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原则。
二、根据国家局“三定”方案和《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省级安全生产监察员、本系统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中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具体工作由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归口管理。
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市(地)、县(市)级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三、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申报及认证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2〕88号),全国建立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并实行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资格认证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秩序,提高整体生产效率,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注重防范、预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编写、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六条全体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2. 事故案例分析及经验教训;3. 工作场所安全操作规程;4. 突发事件预案及应急措施;5. 安全生产知识问答讲座。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定期举行,涵盖全员,培训周期不得超过半年。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颁发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九条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第十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资质的专业教师;2. 完善的教育培训设施及设备;3.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材料。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员工不同的工种、岗位及特殊需要,进行个性化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企业安全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及成绩。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束后,企业应举行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学习和考核。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表现良好的员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七条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擅自缺席或不听从培训教师安排的员工,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培训教育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
3. 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全体员工,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二、培训机构与人员1.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2. 安全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包括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师和辅导员。
三、培训计划1. 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
2. 培训计划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工作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
四、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学习,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危险源识别与控制、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4. 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抢险救援等常见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互救知识。
5. 安全技能的培训: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要求,进行安全工具使用、防护装备佩戴、事故拯救和急救等技能培训。
五、培训形式1. 新员工培训:对新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岗位培训: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任务,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实操训练。
3. 线上培训: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在线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知识的学习、在线测试和互动交流等。
4. 专题培训: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组织专题培训活动,包括应急救援演练、模拟演习等。
六、培训评估与考核1. 培训活动结束后,应进行培训评估,评估培训效果和学习成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安全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设立与管理1. 机构设立安全培训机构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培训设施和教学设备。
2. 机构管理(1)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2)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安全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培训师资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确保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1. 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技能;(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2. 培训方式(1)课堂教学;(2)现场教学;(3)远程教学;(4)案例教学;(5)其他适宜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质量与考核1. 培训质量(1)安全培训机构应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2)安全培训机构应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培训效果;(3)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2. 考核(1)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应包括培训课程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3)考核结果应作为培训学员是否合格的依据。
五、培训证书与档案管理1. 培训证书(1)安全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标准,为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2)培训证书应载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机构等信息;(3)培训证书应作为培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认证的依据。
2. 档案管理(1)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包括培训证书、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等;(2)培训学员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培训学员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安全培训机构中心规章制度
安全培训机构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安全培训机构工作效率,保障参训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参训人员。
第三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六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备案工作,确保参训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七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根据不同人群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教材,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
第九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
第四章参训人员管理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对参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他们遵守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和培训。
第十一条参训人员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培训活动,遵守培训班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十二条参训人员应当遵守培训机构中心内部规定,保守机密,文明用餐,爱护设施设备。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不得纵容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对有功者奖励,对失职者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培训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六章安全责任第十六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坚决执行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机构中心各级领导对所负安全责任的不履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培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二)依法管理,规范培训秩序;(三)科学施教,提高培训质量;(四)分类指导,满足实际需求;(五)持续改进,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三)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装备、设施等;(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六)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七)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条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特点,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对象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对象包括:(一)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特种作业人员;(四)其他从业人员;(五)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培训对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安全生产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场所、设施和设备;(二)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培训师资;(三)有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培训:(一)制定培训计划;(二)组织培训师资;(三)开展培训活动;(四)进行培训考核;(五)颁发培训证书。
安全培训机构工作规划
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意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本机构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1.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
2. 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安全管理人员,为企业提供安全培训服务。
3. 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事业发展。
二、工作内容1. 安全知识普及(1)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授课。
(2)制作安全知识宣传册、海报、视频等,广泛传播安全知识。
(3)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激发全民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
2. 安全培训(1)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
(2)邀请专业讲师,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3)开展企业定制化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安全培训方案。
3. 安全评估与咨询服务(1)为企业提供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等服务。
(2)协助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3)为企业提供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4. 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1)举办安全技术交流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研究成果。
(2)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事业发展。
三、实施步骤1. 组织筹备阶段(1-3个月)(1)成立安全培训机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实施步骤。
(3)开展前期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2. 执行阶段(4-12个月)(1)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培训、安全评估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2)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扩大服务范围。
(3)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3. 持续改进阶段(13-24个月)(1)根据工作情况,调整培训课程、服务内容。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分四个等级。
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三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二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市(地)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开办费50万元以上;(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
应设专职负责人,并具备5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专职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安全培训工作经验、管理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负责人应当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管与督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与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与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2—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承担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与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管与督查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管与督查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管与督查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计划一、综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关乎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利益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工作计划旨在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二、目标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 提升员工安全技能: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各种紧急救援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降低安全事故率:通过培训,减少因人为失误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达到降低事故率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包括内容、方式、时长、频次等。
2. 安排培训课程: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技能、安全意识培养等。
3. 组织培训实施:安排专业的培训师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能够全面、深入地传达给员工,增强培训效果。
4.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方法,确保培训效果的达到。
5.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理解程度。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培训内容、标准、流程等,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增加投入:增加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投入,包括培训师的聘请费用、培训设施的改造、培训材料的购置等。
3. 完善培训设施:对培训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培训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确保员工在培训中的安全。
4. 招聘专业人员:增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业师资力量,提高培训师的水平和质量,提升培训效果。
5. 完善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体系,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记录的归档、培训效果的评估等,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生产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员参与,分级培训;(二)注重实效,注重针对性;(三)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安全培训内容第五条生产单位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三)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五)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方法;(六)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七)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救援;(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有所区别,重点突出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风险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第七条生产单位安全培训对象包括:(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特种作业人员;(三)其他从业人员;(四)实习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
第八条生产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安全培训方式第九条安全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集中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研讨、案例分析等;(二)现场培训:在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操作、演示、讲解等;(三)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考核等;(四)岗位练兵: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五)其他培训方式。
第五章安全培训时间第十条安全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等因素确定,一般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二)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三)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四)实习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安徽省安全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工作规则
安徽省安全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省协会成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律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培委”)。
安培委由全省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条件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其他自愿加入安培委组织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安培委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安培委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负责安培委日常工作。
第三条省协会安培委工作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安全培训机构与政府、企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理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研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培训机构合法权益;帮助安全培训机构开拓市场,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委托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省协会安培委依法建立和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培训领域自律约束机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职业道德准则,强化培训机构自律管理,规范培训机构行为,推动培训机构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环境和机制。
第五条省协会安培委制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规范,对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条件进行评估确认。
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公告公示。
第六条省协会安培委依法对符合安全培训条件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和考核,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和实效;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和继续再教育制度;指导、督促安全培训机构使用符合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的统一安全生产培训教材;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收费行为,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业收费标准或指导性收费标准。
第七条省协会安培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理念、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及其学术交流活动,对安全生产培训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进行评鉴、交流和推广;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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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规范
一、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培训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支
撑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培训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守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头事是的原则开糖家金生产培训工作
三、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培训的对象、要求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培训
3按照成人培训特点开展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设计,组织实施培训质量评估强化培训过程管理。
4制定严格的培训教育计划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间安排符合课程设置的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要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5聘请经专门培训合格的专职教师或者具有丰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和培训教育经验的兼职教师授课组织学员对
讲课教师进行教育质量评定,淘汰不合格的教师
6加强培训期间对学员的管理和考核完整记录每名学员的培训情况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四、培训机构在从事安全生产培调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2自变更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培调大纲进行培调
3聘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培调
4提供虚假培调记录
5变更已经确定的培训教育计划减少培调内容和时间
6超出资质证书确认的业务范围从事培训工作
7故意贬低、证毁其他培训机构
8转包安全培调项目
9实施被取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五、对违反上述规范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罚没有明确规定进行处罚的,将其作为培训机构资质考核的重要内容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