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3行政法发展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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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方向的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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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方向的论文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精心为你整理了行政法方向的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主题:谈行政法理论的合作理念摘要: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现代与后现代主义共存,这一时代交错的现象是法律问题研究的基准。

当前行政法律体系存在着脱节等问题,形式与实质主义之下的法律都是单方意志的体现,面临着合法性危机,无法回应中国的法治实践,应进行全方位的理论创新。

在现代化背景下,推进合作行政法,提炼出社会群体的的共识,摆脱行政法实质上体现政府单方意志的窠臼,转向“理性”与“合作”,形成行政主体与公民间的共识,为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关键词:行政法治;交往理性;治理;合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合作。

当前,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建构一种更具可接受性的行政法模式,已经成为行政法学学科研究的重要命题。

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运行。

当二者关系良性互动时,社会就进步发展,而二者关系不健康时,就无益于社会前进,甚至可能导致社会的剧烈变革。

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需要融洽的国家、社会与公民的关系结构。

维护这种良性结构的中心任务是由法律来承担。

行政法施控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其现实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程也不断得凸显。

新形势下,“后现代主义”与“后自由主义”思潮愈加盛行。

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愈发复杂。

在此形势下,行政法也面临着转型的时代必然要求。

行政法的转型是一个从总体到局部、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的系统性问题,其基本路径不是通过法律修辞来进行心理干预,而是进行全局意义上的行政法理念的变革。

行政法毕业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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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毕业论文范例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下面是关于行政法毕业论文范例的内容,欢迎阅读!行政法治,是近现代国家宪法法治原则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用法律来调整整个行政管理活动。

在宪政制度下,法律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实现,此乃法治的目的。

为此,法治的根本要求是要对人民授予的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

简言之就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法制国家的最基本特征是实现行政法治。

只有实行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法治,才能使我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而实现行政法治,关键是要发挥法律调控行政权的规范作用:一为法对行政权行使的保障;一为法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

一、对行政权行使的法律保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管理是权力管理。

行政活动以行政权力为后盾,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能所必需的。

对行政权力的法律保障与法律监督是加强行政法治促进行政权合法行使的两个方面。

行政权力的法律保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存在的目的在于对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归根到底在于谋求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谋求公共福利。

它是基于行政权力的行使而展开的。

行政权力是一种可以支配的人的力量,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即要求或禁止从事某种活动,社会成员必须服从,否则就采取制裁或强制的措施迫使违反者服从。

所以,它能为实现公共行政的目的服务,而被誉为公共权力。

行政权力重要性就在于此。

宪政制底下的行政权力说到底来源于人民。

人民不会把那种害人乱世的权力授予行政机关行使。

正因为权力具有公益性,才成为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这一基本事实的需要,才成为源于人民而授予行政机关推动国家机器运转的动力,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行政不断膨胀,并得到宪政制度的确认。

至于权力异化偏离公众所期望的方向,与其说是其本性,不如说是掌权者的错误行使更为恰当。

正如英国理论家J洛克所指出的,是“由于人性具有贪权的弱点,一个人同时具有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权力是很危险的”。

行政法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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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相关论文现代法律的趋势是在保持规则控制的前提下,力求建构多元化和综合化的控权方式,以适应现代行政权发展的需要,这促使现代行政法必须探索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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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相关论文篇一论文摘要村民自治政策的背景下,以公共选择模型分析村民自治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并通过对公民参与理论的综述以及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探讨可能出现的公民参与问题。

强调提高公民参与,才能发挥村民自治政策在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论文关键词村民自治公民参与公共选择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中央政府适时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这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新农村建设强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而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对农村内部发展活动的参与关乎农村地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问题,而农民参与本身则是管理民主的一种表现。

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强调要尊重公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公民的首创精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做到发展为公民、发展靠公民、发展成果由公民共享。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公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公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村民自治政策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是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突破点和切入点,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

作为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和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自治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八十年代初。

在广西宜山县和罗城县,当地农民自发地组织了村民委员会这样一种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从此各地纷纷效仿,很快便取得了国家的正式承认。

【推荐下载】2000字行政法:行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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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行政法:行政事业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

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2000字行政法论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保护资产,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促进单位经济健康成长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内控度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财务收支无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如何通过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的目的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2001年6月财政部颁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003年2月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

有的单位认为建立控制制度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而这种人力、物力的耗费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又难于确定,因此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行政法论文格式标准。

 1选题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的关键一步, 题目选择的合适与否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

首先,指导教师应充分考虑自己现有的工作资源及科研能力,在已有的一些实验或理论指导的基础上,选定适合本科生做的题目。

行政法发展探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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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发展探究论文一、西方公共行政的变迁及其对行政法的影响在专制国家时期,公共行政的任务是处理当时社会经济条件之下的公共事务,包括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修建基本的公共设施等。

与现代公共行政不同的是,当时的公共行政被视为君主之私器,一切行政职能都属于君主的私人事务,官吏仅仅是代表君主行使此种职能。

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公然宣称“朕即天下”,即是明证。

到了“警察国家”时期,行政权限开始扩张,不仅包括维护公共秩序,还延伸至增进公民福利等领域。

[①]但公共行政仍然只是作为主权者和“家长”的君主的私人事务,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如修建道路、赈济灾民等等,仅仅作为君主的恩赐而存在,最多只是君主的道德义务,并不如现代国家这般成为政府的法律义务。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主要国家意识形态上奉行自由主义,经济上奉行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政治上三权分立制度得以确立,法治理念也开始成熟。

人们相信,“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因此在肯定国家作用、赋予国家一定职能的同时,又主张对国家职能进行严格限定,以防止国家权力的过分扩张造成对个人权利的侵害。

对公共行政的基本态度是,将它限制在维持社会发展和维护个人自由所必须的最小范围内,虽认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必要,但也必须为个人“自求多福”留下充裕的空间。

以德国经济学家].刘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49-51.[3][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M].高家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71-72.[4][德]何意志.德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奠基人奥托·迈耶与行政法学的发展[A].德国行政法[M].刘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5]王名扬.法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24-25.[6][英]戴雪.英宪精义[M].雷宾南,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359-361.[7][日]和田英夫.现代行政法[M].倪健民、潘世圣,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235.[8]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57,66-77.[9][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张理京,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123-126.[10]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M].台北:三民书局,1997,51-52.【摘要】现代行政法的发展演进与公共行政的变迁有着密切关系,西方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表明,对公共行政实践中出现的发展变化,行政法迟早会作出回应。

浅谈行政法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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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法硕士论文在行政法领域,“行政法理论基础”是一个基本的并且尤为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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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法硕士论文篇一一、行政法的效率概念效率是物理学中的概念,即在特定单位时间中完成的工作量,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效率是投入成本和产出成果的比例,从哲学的层面而言,效率为人们活动与实现目的的比例,从法学角度上而言,效率是法律制定成本与实现结果的比例。

可以看出,法律效率就是法律调节社会关系的情况,就现阶段来看,效率已经成为法律界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法律作用的重要标准。

有关的专家学者表示,行政法的效率就是国家行为中的一种经济计算行为,其内容包括人员、时间与财政等方面的节约情况,但是,也可以看出,该种定义实质上有着片面性的特征,这种定义是围绕着国家行为来开展,主要指行政主体的活动效率,没有将当事人行政效率规定在其中,但是,行政法效率与行政效率并非同等的概念,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也有密切的联系。

从行政管理学角度而言,行政效率即在行政质量规范以及行政目标正确的基础上,单位行政完成的一种行政数量,在行政法之中,效率不仅局限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效率的统一,行政效率是衡量行政活动与活动基本价值目标的重要标准,行政法效率则是衡量行政法具体实施情况的一个重要的标准。

但是,目前行政法的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主要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各项行为来完成,因此,行政法效率会需要通过行政主体的活动来实现。

而行政活动开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相对人权益,因此,行政法的效率直接体现着相对人的行为效率。

综上所述,行政法效率就是行政法制定、实施成本与其可以实现的成果之间的一种有机比例,是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与行政相对人效率之间的一种统一。

二、行政法法律价值效率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值就是一种事物具体的效用与功能,价值实质上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有机依存关系,也是客体对于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

法律价值就是隐藏在法律中的价值需求以及有关的价值要素,法律价值就是法律追求的目的,其内容包括公平、自由、效率、正义、安全、秩序等等。

行政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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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作为一门研究国家行政权力运行及其法律规制的学科,其内容广泛,涉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行政权力的行使与限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多个方面。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法中的一个具体问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其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公民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合法性审查是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标准。

行政决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同时,决策过程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行政决策的程序要求。

行政决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协商。

再次,行政决策的法律后果。

一旦行政决策被认定为违法,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法决策,应当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是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关键。

这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个层面。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是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加强决
策的合法性审查,以实现行政权力的合理运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行政法学展望论文(全文)

我国行政法学展望论文(全文)

我国行政法学展望论文本文认为,九十年代我国行政法学的进展方向是:行政法学体系将以迫求公平与效率兼顾为目的得以更新;以明确行政主体权限与资格为中心的组织法理论将进一步完善;行政违法的认定和行政责任的形式也将标准化、具体化;行政立法体制及授权立法研究将朝着合理务实向进展,其中立法听证制、成本收益分析都将成为热点问题;行政执法理论经将随着处罚、强制、许可等立法实践的进展而丰富;行政司法行为的性质及可诉性研究、行政仲裁及裁决制度研究也会有新突破;行政程序在行政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实务研究将不断深入,行政合同及行政监督理论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完善;GJ赔偿法研究将围绕着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费用、程序等问题再度升温。

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巨大进展,行政法制建设与行政法学研究的成果尤为引人注目。

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每年以千件以上的数量递增,很多带有全局性的,对国计民生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法律法规,有些已经颁布,有些正在加速制定。

依法行使职权正日益成为行政治理实践遵循的基本方针。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两项法律制度基本建立。

与此同时,行政法学研究空前繁荣。

行政法学及行政诉讼法学教材、专著已超过百部,论文数量更可观。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正处于黄金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必将迎来新的进展高峰。

回忆行政法学的十年进展,我们有一个深切的感受,即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始终是行政法学进展的源动力。

ZG行政法学研究肇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它的迅速进展与繁荣,与改革开放、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同步。

行政实践为行政法学理论的不断完善提供了丰腴土壤。

几年来,广大行政法学理论工的双重职能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2)应确立哪些制度与原则,使行政机关设置更科学,运转更高效。

行政法学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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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硕士论文行政法学理论基础是揭示行政法本质和规律的,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中具有基础性质和地位的理论,是明确行政法价值与功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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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硕士论文篇一一、公安行政执法的含义行政执法意味着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由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职权权,贯彻实施立法机关及各级行政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公安行政执法指的是: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其职权,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内容,其范围上具有广泛性以及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二、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理念上,传统公安执法存在一定误区。

其观念中所谓的“以法行政”,是以法律来达到公安执法的目的,以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一种工具。

因此,在此观念主导下,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可能会会偏离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甚至出现实质意义上的违法。

由此,在实际公安工作中带来了一定困扰,主要有:重公权,轻私权;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监督;重职权,轻职责;滥用自由裁量权;忽视比例原则等等。

(一)行政法规定了公安行政执法的主体执法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由国家或法律授予的社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因此行政法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界定,是国家各级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执法主体。

公安机关是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

并且只有在其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警察权,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时,才能成为公安执法的主体。

(二)行政法是公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公安执法的执法依据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公安机关,据以做出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规范,具体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

可见,行政法与公安行政执法活动有着指导性的作用。

我国行政法发展论文

我国行政法发展论文

我国行政法发展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取得了巨大成就。

目前,行政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行政法基本原则渐趋成熟、行政法观念实现重大转变、行政法理论取得重大突破。

今后我国行政法还将呈现五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改革开放;行政法;发展与展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同经济建设一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伴随着这一历史进程,我国行政法也从无到有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值得认真总结。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建国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上走过了一个“之”字形的曲折道路,行政法治建设也一样。

建国初期,我国行政法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从1949年至1956年,国家制定颁布了一大批行政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以及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等。

但1957年以后国家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民主法治建设也不断遭受破坏,行政法的命运自然也不能幸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得到恢复并迅速发展,行政法也随之得到复兴和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发展所走过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到1988年以重建行政权立法为重点阶段。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使被破坏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尽快恢复运转,使混乱的社会秩序尽快恢复稳定,国家在立法方面需要优先考虑的是制定出一系列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急需的法律,而首要任务是根据新的形势制定一部适应新时期需要的新宪法。

因此,在这一时期,对行政法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立法有:一是1982年新宪法的颁布实施,二是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

同时,也制定了一批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

在这一阶段,我国的行政立法主要是有关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侧重行政机关的重建和对行政机关权力以及相对人权利的确认与维护。

与行政法相关的论文

与行政法相关的论文

与行政法相关的论文一个成熟的行政法学学科应该具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成熟而稳定的方法论等,下面为大家分享了行政法相关的,一起来看看吧!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而行政法使得宪法的有关规定得到落实,同时让宪法的基本理念广泛传播。

一方面,行政法对宪法起到补充、发展作用,回忆了宪法的改善。

另一方面,行政法的发展带来相关消极影响,阻碍了宪法的实施。

宪法与行政法不是单独存在,它们相互依存,共同发展,是一种互动关系。

在现今一个法制相对健全的中国来说,正确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有着重大意义。

本文在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现状分析时,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及合理性方面做一个肯定的同时,提出相关意见,来确定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有效互动,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目的标。

一、行政法与宪法之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是对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运作及公民基本权利进行规范、确认,行政法则主要是对行政权的存在及行使进行明确规定。

所以,二者在调整对象、范围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差异。

但是,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仍存在相似性。

具体而言,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在宪法的范围内有能动活动的余地,并对宪法的发展起着实际的推动作用。

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是一种互动辩证关系。

②1.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行政法产生的前提与基础,为行政法的产生、发展提供基本原则、理念上的指导。

并且,行政法对宪法具有依赖性。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行政法作为行政机关日常行政执法的依据,将宪法中所确立的相关国家基本制度进行具体化规定,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通过具体的行政法进行明确规定。

这将有效地解决宪法的.具体操作性问题,实现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任务。

二、行政法发展给宪法带来的影响行政法作为宪法的下位法,行政法的实施会对宪法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行政法对宪法产生的影响也分为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

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1)论文

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1)论文

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1)论文【论文关键词】行政法权力法治论文论文摘要:行政法自近代产生以来历经现代到当代,从四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行政法的观念从权力转向福利;二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由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三是行政法的内容体现出多元化与民主化的趋势;四是行政法的形式呈成文化和法典化发展。

作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行政法迄今已经历了200多年的岁月变迁。

这期间,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长足的发展。

以敏锐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行政法,同样有着自身的发展变化和演化轨迹,对此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剖析,无疑将有益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现当代行政法的精神实质以及它所体现的鲜明时代特征。

一行政法的理念:从权力到福利17世纪中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各国宪政体制陆续建立,近代意义的行政法得以产生和发展。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行政法理念集中于“权力行政”,即“警察行政”。

正如路易·亨金所言:宪法告诉政府不要做什么,而不是它必须做什么。

宪法制定者认为,政府的目的是充当警察和卫士,而不是提供衣食住行①。

人们深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

这一时期政府的任务在于“(1)保护国土,不受邻国侵犯;(2)在国内维持正义,安定秩序,使富人财产不受侵犯;(3)举办私人所不愿办之事业。

”②公共行政被局限于国防、外交、警察、税收等以“权力行政”为特征的狭小范围。

正因为如此,在被誉为“行政法母国”的法国,19世纪70年代以前,行政法都是以“公共权力学说”为其基本理念。

这种行政法理念是适应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的。

在18、19世纪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刚刚挣脱了封建专制桎梏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完成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人们笃信自由竞争、自动调节、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要求经济完全按照市场自身的规律自由发展,反对国家以任何形式干预经济。

正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始祖亚当·斯密所言,在市场的自发秩序下,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经济,而应当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实现公共利益③。

行政法毕业论文

行政法毕业论文

行政法毕业论文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行政立法有其特点,但尚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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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毕业论文篇一论文摘要作为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界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复杂化的行政管理要求,提高我国行政办事效率,克服法律的滞后性问题,我们必须要让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合理的运用。

基于此,文章首先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入手,探讨目前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行政裁量法律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然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存在很多漏洞,各方各面并不完善。

特别是行政管理领域,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和复杂,这就让行政法律法规在社会关系的调整方面处于一种“千头万绪”的状态。

照目前的形势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复杂和不断变化的行政事项,作出的规定往往并不完善。

本文就目前这一现状,提出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概述(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学者们的解释是不一样的。

一些学者认为,“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由决定,从而作出公正而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而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或者在法规无明文规定亦无习惯法可循,或者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由行政机关以自由判断作出适当处理的权利。

总结上述学者的观点,我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的目的和精神,自我寻求最佳结合点,确定事实和法律,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类型,规模,权限等选择权。

(二)行政自由裁量的特点首先,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种相对自由的选择权。

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行政机关拥有了自由决定管理某项事物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必须受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约束。

与行政法相关的毕业论文

与行政法相关的毕业论文

与行政法相关的毕业论文行政法文化是一个国家行政法治建设的核心灵魂,同样行政法文化也影响着一国行政法治建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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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法相关的毕业论文篇一论文摘要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上升,其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缺乏专门的法律监管,路权配置不合理,交警部门执法不力,骑行者交通违章行为严重,有必要颁行《电动自行车法》,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依法而治,加大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加大对骑行者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利于便利骑行者,建设绿色环保交通网,又保障骑行者和行人的安全。

论文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立法分类分道监管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技术要求是,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之一,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以至于深圳等地政府甚至动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并因此引起民众的高度关注。

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保障行人安全,已是十分必要的。

一、电动自行车的优缺点分析(一)电动自行车的优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相比,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充电方便。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经济、环保、速度快,节省体力和时间,而有利于民众精力充沛和结余时间投入生产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工薪阶层等收入不是很高的人群来说,电动自行车就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有些行业,如送牛奶的、送快递的、快餐业,甚至把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对许多行业和普通民众来说,电动自行车是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和生活必备品。

从国家层面看,电动自行车出行成为公共交通的补充,有效缓解了机动车交通拥堵的压力,构成国家交通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没有电动自行车,大家都去买汽车,则马路就更是停车场了,或者是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更加拥挤不堪。

行政法毕业论文(2篇)

行政法毕业论文(2篇)

篇一、行政法毕业论文摘要:民法和行政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两者的适用范围并不相同,但是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在行政法中存在漏洞,无法解决案件纠纷时,就可以通过民法来裁定。

本文就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民法规范;行政法;适用分析民法的发展已经超过千年,现在是几乎完美的法律。

而行政法是在资本主义末期产生的,也就是在近代才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的时间相对民法是比较短的,而且行政法在立法的理论上和法律适用的规定上都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在实际的应用中,就存在漏洞,无法解决案件,这就需要参考其他的法律。

民法是比较先进的法律,本文就是研究民法在行政法中能否适用。

一、民法和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民法和行政法作为基本的法律,其使用范围的主体不同,行政法是公法,主体是行政单位和行政相对人,其调节的是行政单位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行政法是对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的制约,避免国家的权利滥用,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受到影响,同时也可以保护私法的存在。

而民法是属于私法,主要调整的是具有平等身份的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可以对抗公权,保护私权。

民法和行政法也是相互联系的,其可以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民法的严重的民事纠纷可以采用行政法解决,而行政主体在行使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关系时,一定要使用行政法,在执法中贯彻公平、平等的原则。

二、民法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可能性(一)“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目前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并不是逻辑前提,也不是绝对需要的,现在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其各种案件都是通过法院受理的,其法学研究和法律的实际运用中都没有出现过太大的问题。

而且就现在大陆法系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也有了一定的动摇。

现在的社会公益处于尊重和促进的状态,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将原有的界限打破,现在已经实现了交融。

而且“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也出现了交融的发展趋势。

民法的私法领域中加入了更多的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原则,这对民法中的一些规定是有一定影响的,现在的民法和行政法中的很多弹性规则的介入产生了行政方式改变的趋势,现在的行政指导、计划和合同等都具有一定的非强制性,其强制性色彩淡了。

行政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篇一:行政法学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浅议行政裁量权中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关系【摘要】行政裁量权现今已成为行政权中最活跃、最显著的部分。

行政裁量权的大量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它的广泛存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也固然有其存在正当的依据。

现今行政裁量权已成为实现个案正义所需的政府工具,是政府行政能动性的生动体现。

但是“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地权力绝对地腐败”。

所以对行政裁量的控制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英美法的合理性原则和大陆法的比例原则是对行政裁量权进行控制的主要标准。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对行政裁量权的规制各有其侧重点,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对行政裁量权的规制中,行政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就有了互动的共同基础。

本文即是在行政裁量的控制中,来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关系。

【关键词】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行政裁量权Abstract: The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has become the administrative power in the most active, the most significant part. There are a lo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s the inevitable demand of modern administration. It widely exists has become an indisputable fact, and also is the existence of legitimate basis. Nowadays,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has become to realize individual justice needed government tool, is a vivid manifes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s initiative.But " power corruption, absolute power and absolute corruption ". So the control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s very important. From the practice of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he principle of rationality and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of civil law in Anglo-American law is the main standard of the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to control. The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ty principle and the proportion principle on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has its character,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ty principle and the proportion principle and have a common foundation interaction. This paper is in the control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to discuss the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ty principle and proportion principle.Keywords: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ty principle;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proportionality;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行政裁量权的存在和扩大,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能动性,构建法治社会,满足社会的需要,但是“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地权力绝对地腐败”。

与行政法有关的论文(文档4篇)

与行政法有关的论文(文档4篇)

与行政法有关的论文(文档4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与行政法有关的论文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与行政法有关的论文第一篇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政法分析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首要任务。

在我国农村内部,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人民之间的贫富距离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大,同时,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在增加。

加强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推动性的作用,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我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通过采取一些行之有效有效的方法,从而预防和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①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总数占我国人口总数的绝大一部分。

因此,完善我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巩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为我国现代化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目前,我国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农村土地承包流程不符合规范我国农村目前在土地承包问题上,对土地承包者和土地所有权转让者的定义界定不明确,对土地合同的签署和土地合同的最终解除没有流程上的明文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村委会为了开办个人工厂、扩大道路设施,私自挪用农民的土地,完全不按土地承包流程运作,对于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款也迟迟不发。

这些问题都直接侵犯了农民自身利益,容易引发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甚至引起大的农民群体性事件。

例如近期发生在河北唐山顺城县顺城村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一则案例:唐某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且本打算在此盖房,巧的是本村道路扩建正好占了其一大部分土地。

村委会在未征得唐末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去了他的土地,且对于国家应该给唐某的补偿金一直未给,类似事件也同样发生在周某和张某身上。

三人在和村委会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组织了一大批村民直接围堵了县委会,甚至发生了流血事件。

关于写行政法的论文

关于写行政法的论文

关于写行政法的论文关于写行政法的论文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写行政法的论文,欢迎阅读!一、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概述(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委员的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

在宪法侧重的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在法律效力上,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而成的,同时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精神相违背。

另外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也要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而行政法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而产生,所依照的法,便是宪法,不仅政府需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而且在行政法的制定程序上,行政法的基本精神不得违背宪法,而且行政法的制定也需要借鉴宪法,同时也要接受全国人大的审核才能生效,因而宪法要优于行政法。

(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一切法律作为派生法律。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都不得违反我国根本大法的基本精神,而且行政法作为宪法的派生法律同其他法律一样,行政法不仅要接受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审查,另外在行政法实施的过程中可以对行政法中的具体条文提起违宪审查,维护具体个案的公平正义。

(三)法律的保护对象相同规范限制国家权力是宪法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使国家权力能够正确行使和有效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为了规范政府职权的实施,明确政府责任也需要对行政法进行制定与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但最终目的是保证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或者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的不法侵犯的.时候也可以进行行政救济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法益和遵循的价值理念相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基本的价值理念,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非法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另外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与自由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出版集会结社游行s威的自由,因而我们可以从法律条文中看出宪法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遵循的价值理念,而行政法也规定了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以及在涉及自身的利害关系时也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会,在法律地位上,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行政法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诉权与遵循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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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部民族地区行政法制现代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姜保红,兰州大学,2006年,硕士2.《现代行政法发展新趋势下的行政合同》,张冲,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3.《行政法治问题研究》,吴鹏,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4.《行政法治的理性思考》,丁莉,武汉大学,2000年,硕士5.《我国行政法治人文精神探究》,李爱,宁夏大学,2011年,硕士6.《论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和途径》,薛红文,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7.《论私产保护与行政法治》,李会勋,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8.《乡村社会的行政法治秩序分析》,岳逸飞,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9.《论中国行政法治的实现机制》,窦玉前,东北师范大学,2002年,硕士10.《行政法治: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陈桦,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11.《论行政法治下的行政公平》,吴晓华,苏州大学,2006年,硕士12.《中国行政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何寿生,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硕士13.《行政法治视野下的公众参与》,陈冉,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14.《论行政法治理念的塑造》,范钦召,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15.《WTO与中国行政法治建设》,陈振海,华东师范大学,2002年,硕士16.《论行政法治下的政务公开》,陈富华,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17.《论强化我国行政法治进程中的行政道德建设》,郭彩霞,河南大学,2007年,硕士18.《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曾湘芝,湖南师范大学,2002年,硕士19.《行政法治视野下的中央与地方权限冲突》,潘波,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0.《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视野中的行政法治》,刘国栋,内蒙古大学,2006年,硕士21.《WTO与中国行政法治若干问题研究》,刘丽,湘潭大学,2003年,硕士22.《试论行政法治背景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姜连洲,贵州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3.《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行政法治思考》,汪燕,中南民族大学,2007年,硕士24.《中国当代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法典化》,沈福俊,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硕士25.《论行政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效率》,孙德武,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2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行政法治建设探析》,徐连栋,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硕士27.《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黎白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硕士28.《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研究》,陈军,郑州大学,2004年,硕士29.《我国行政法范式转换对行政理念革新的作用》,邓湘琳,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30.《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性控制的研究》,孙伟,郑州大学,2007年,硕士31.《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吴冰,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32.《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研究》,魏志名,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33.《论行政裁量权的失范及其法律规制》,董方秀,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硕士34.《中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王宗江,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35.《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完善》,盛敢,安徽大学,2007年,硕士36.《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救济制度完善》,陈德福,南京大学,2008年,硕士37.《关于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探析》,于宏君,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38.《行政公产法律问题研究》,金婧,云南大学,2011年,硕士39.《论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与控制》,王垒,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40.《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之反思与重构》,郑雪芹,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41.《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研究》,周玲凤,长安大学,2011年,硕士42.《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陈骁冉,山西大学,2006年,硕士43.《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规制研究》,王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硕士44.《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标准的研究》,周芬芳,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硕士45.《论电子政务对行政法的影响》,姚淼,武汉大学,2005年,硕士46.《论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贾冰,云南大学,2006年,硕士47.《关于构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一些思考》,王元元,延边大学,2005年,硕士48.《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研究》,苏宏泉,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49.《行政法律秩序研究》,雷飞,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50.《比例原则研究》,卜婉筠,云南大学,2008年,硕士51.《论行政资讯公开——兼论入世与中国行政资讯公开的法治化》,冯国基,复旦大学,2001年,硕士52.《行政给付研究》,冯婷婷,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53.《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及适用研究》,徐静,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54.《行政合同比较研究》,刘欣,黑龙江大学,2002年,硕士55.《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中介组织》,陈亚新,山西大学,2003年,硕士56.《城管执法问题研究——兼及行政法人文精神的思考》,訾永娟,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57.《公务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研究》,姜兆君,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58.《浅论“二元论”的危机与超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基于国际组织和私人关系的视角》,时斌,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59.《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林岚峰,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60.《行政法中依赖保护原则研究》,靳红萍,郑州大学,2011年,硕士61.《论城市流动摊贩的行政法规制》,王江波,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2009年,硕士62.《行政法视角下的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以西安市城市社区管理为例》,李琳,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63.《公共行政轨迹下的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张俊杰,河南大学,2010年,硕士64.《论行业协会的行政法规制》,吴雄飞,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65.《权利保障视野下的国家考试立法》,胡晓春,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66.《区域合作背景下行政协议之应用研究》,陈伟国,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67.《农民工权益的行政法保护研究》,赖静,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68.《行政法视野下的第三部门研究》,朱翠兰,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69.《论新公共管理对行政法的冲击和发展》,舒国兵,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70.《中国行政法交往论的确立与展开》,苏梅雨,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71.《WTO背景下中国经济行政法的改革》,宋瑞娜,郑州大学,2011年,硕士72.《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探究》,郭芬,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73.《行政奖励制度之完善研究》,成伟,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74.《行政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朱剑,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75.《行政法视野下的公证和物权登记》,王真铮,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76.《行政法比例原则的研究》,任正杰,南开大学,2007年,硕士77.《电子化行政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房媛媛,广东商学院,2008年,硕士78.《行政法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刘亮,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79.《论行政国家》,周欣,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80.《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法制化研究——机制变革与法制发展的行政法个案》,王大川,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81.《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研究》,黄荟,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82.《我国协议保护制度的行政法探究》,吴菲,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83.《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兼论比例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寇尊凤,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84.《我国药品审批制度研究——行政法角度的分析》,孙芸,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85.《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李正坤,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86.《论我国海事行政救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熊靖,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87.《行政法视野下的政府采购》,于浩,黑龙江大学,2010年,硕士88.《论我国现代行政法机制之建构——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关系的视角》,宋歌,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89.《论网络隐私权的行政法保护》,朱丹丹,南京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90.《行政权力社会化问题研究》,宋曦玥,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91.《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公共行政社会化的研究》,杨林,重庆大学,2007年,硕士9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胡新明,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93.《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周炜,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94.《城市社区治理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王艳丽,湖北大学,2009年,硕士95.《论行政主体多元化》,周秀娟,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96.《行政决策法治化研究》,马飞,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97.《公共治理模式下行政法合意理念探析》,杨靖文,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98.《人才市场法律规制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李凯,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99.《中国大陆电影分级制度的行政法控制模式研究》,赵朔,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100.《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王红军,郑州大学,2006年,硕士101.《我国行政判例理论研究》,苏书,重庆大学,2010年,硕士102.《物权行政法保护的若干问题研究》,刘慧峰,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103.《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治理的法律思考——一个行政法的角度》,党群,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104.《电子政务中的有关行政法问题研究》,黄恩伟,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05.《农民工权益的行政法保护问题研究》,徐记永,河北大学,2013年,硕士106.《论行政救助制度》,贾建伟,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107.《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问题研究》,于静涛,苏州大学,2006年,硕士108.《论我国有限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李静,河北大学,2010年,硕士109.《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李栋,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110.《志愿服务立法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张松,内蒙古大学,2012年,硕士111.《我国行政法的若干非法定渊源研究》,崔曼,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112.《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消防行政法理念转型》,宋帅,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113.《转型社会行政与行政法的互译和平衡——现代行政法“制度引介”功能研究》,姚立达,上海大学,2006年,硕士114.《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相关行政法问题研究》,吴芳艺,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115.《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潘友娟,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116.《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的完善研究》,周姣凤,湖南大学,2008年,硕士117.《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比较行政法的视角》,张晓磊,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118.《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贺鲲鹏,东北大学,2006年,硕士119.《论我国对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理念的引入和运用》,陈燕,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 硕士120.《我国生态安全的环境行政法思考》,王金震,东北林业大学,2007年, 硕士121.《论信赖保护原则的实现》,隋秀栋,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硕士122.《我国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法应对研究》,陆阳,扬州大学,2012年,硕士123.《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探究——以行政法为中心的考察》,季虹璟,河海大学,2007年, 硕士124.《我国科技行政法的理论构建》,宋鹏,东北大学,2006年, 硕士125.《跨区域行政制度的创新研究》,宋筱婷,西南政法大学,2007, 硕士126.《行政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杨海霞,河北大学,2009年, 硕士127.《论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罗晓波,中南民族大学,2010年, 硕士12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发展》,魏晓薇,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129.《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制度之构建》,宋彬,山东大学,2007年, 硕士130.《揭开“公共利益”的面纱——立足社会化物权观谈土地征收及补偿中的私益保护》,李小梅,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31.《论行政补贴的行政法规制》,杜雯,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132.《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李剑宇,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硕士133.《建构我国社会行政的理论体系问题研究》,张雪,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硕士134.《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适用现状与建议》,方磊,重庆大学,2011年, 硕士135.《论平衡型政府下的行政许可制度》,罗艳萍,南昌大学,2011年, 硕士136.《行政法视野下的劳动监察制度研究》,熊正根,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137.《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探析》,朱婧,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38.《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规制》,王雪瓶,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 硕士139.《中国价格听证制度研究》,张楠,安徽大学,2011年,硕士140.《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救济研究》,周兆娟,河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141.《论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董辛夷,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142.《论我国有限政府的构建》,忽德祥,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143.《当代行政法视野中的行政约谈研究》,葛然,苏州大学,黄学贤,2013年,硕士144.《完善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的行政法思考——以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安全为分析视角》,李峤,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145.《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以法律要件裁量的审查强度为角度》,杨增祥,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硕士146.《听证制度的适用与完善》,韩羡乔,安徽大学,2005年,硕士147.《住房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之行政法研究》,陈璐,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48.《问题金融机构退场中的行政法制约——以行政接管为中心》,姚琳,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149.《论我国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完善》,杨帅,湖北大学,2008年,硕士150.《论境外基金会在我国活动的行政法规制》,焦科龙,郑州大学,2007年,硕士151.《行政协助制度研究》,王保华,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52.《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行政法中的运用》,王宏伟,贵州大学,2010年,硕士153.《行政法视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从两则案例引发的思考》,杨丽华,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154.《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穆远松,苏州大学,2011年,硕士155.《论税权的监督》,李勇华,重庆大学,2009年, 硕士156.《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兼谈在我国的确立及运用》,朴香子,延边大学,2007年,硕士157.《行政指导中自由裁量的研究——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王定华,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158.《论给付行政的法律调控》,付艳,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59.《合作行政:行政法新的认知模式——基于软法治理的实证分析》,侯华楠,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160.《行政法视野下城市综合执法问题研究》,邹瑞彬,江西师范大学,200年, 硕士161.《论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从厦门“海沧PX 项目”谈起》,陈澹宁,贵州大学,2008年,硕士162.《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建构》,白玉荣,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163.《行政执法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研究》,于海燕,中国海洋大学,200年,硕士164.《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研究》,张琳,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165.《论公安行政强制中的人权保障》,张祥磊,山东大学,2008年, 硕士166.《民权的行政法价值及其实现研究》,齐宁,东北大学,2006年, 硕士167.《行政追偿制度研究》,陈书金,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 硕士168.《论我国行政执法责任制》,郑广宇,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169.《行政法的人文向度》,曲宗利,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170.《大部门体制改革法制化思考》,马琳,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171.《论我国行政公物之法律规制——以公务车为范例》,罗娇,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172.《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规避制度研究》,洪春,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73.《行政契约研究——兼论私法精神在行政法领域的渗透》,刘力铭,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174.《论食品质量的政府监管》,郑燕,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175.《社会发展与出入境管理法制之构建》,王琦,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176.《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薛军贤,山西大学,2006年,硕士178.《国家援助的行政法规制——源自欧洲联盟法律秩序的经验与启示》,李风华,复旦大学,2002年,硕士179.《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公众利益保障问题研究》,孙华,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180.《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研究》,孙超,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181.《论行政过程中的协商机制》,戴寅,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182.《论我国政府规制行为的法制化》,常怡然,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183.《公用事业特许风险防范的行政法研究》,李明超,苏州大学,2011年,硕士184.《行政行为法律效果研究——以行政行为成立为视角》,杨杰,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185.《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平衡论研究》,张克雷,复旦大学,2006年,硕士186.《论行政指导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曲志勇,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187.《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督》,杨伟博,复旦大学,2009年,硕士188.《行政立法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刘松安,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18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践突破及理论意义》,董灿,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190.《从行政法的视角谈第三部门的发展》,杨霞,兰州大学,2008年,硕士191.《女性平等就业的行政法律保障研究》,康昕,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192.《论行政规划侵权的法律救济》,宋宁,广东商学院,2008年,硕士193.《论我国社会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陈晓轶,河北大学,2010年,硕士194.《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研究》,汪耀宇,郑州大学,2006年,硕士195.《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研究》,陈波,东南大学,2008年,硕士196.《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任军,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197.《论电子政府的行政法回应》,张明,复旦大学,2002年,硕士198.《论反垄断法与行政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鄢婷,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199.《论环境行政法的新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马波,同济大学,2005年,硕士200.《互动性行政行为研究》,程建,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201.《论行政法规解释的司法审查》,黄娟,苏州大学,2012年,硕士202.《中国城市住房保障行政简史——兼论公租房制度的未来》,张亮,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203.《论行政授权》,王小娜,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204.《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包银波,内蒙古大学,2010年,硕士205.《论行政立法腐败及其防治》,董婷,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206.《行政补偿制度研究》,伍治平,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207.《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行政法研究》,郑美俊,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208.《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及其引入》,邓彬彬,湘潭大学,2005年,硕士209.《农村社会保障行政程序立法问题研究》,邹怀贤,江西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10.《行政判例对我国行政法原则的发展--研究行政法原则的新素材与新视角》,黄添良,南开大学,2006年,硕士211.《我国当代行政法平衡思想之理解与实现》,周黎丽,东北大学,2005年,硕士212.《地方立法权扩张化分析及研究》,张大伟,长春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213.《论行政法上的公共设施》,罗龙鑫,湘潭大学,2006年,硕士214.《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问题研究》,顾颖,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15.《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研究》,谢小川,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216.《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柔性执法研究》,郭嵩,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217.《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对策研究》,辜欣,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18.《海事行政许可法律制度问题研究》,王旭,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硕士219.《依赖保护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完善》,郭洋,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220.《服务型政府下的行政公产研究》,马守朋,黑龙江大学,2009年,硕士221.《新公共管理运动视角下行政法的发展》,付奎,郑州大学,2013年,硕士222.《城市规划的法律问题研究》,李婷婷,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223.《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齐丽文,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224.《构建我国行政指导制度探析》,郑碧爽,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225.《从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社会适应力看制度演进的机制——兼论中国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路径》,张丽娜,西北大学,2006年,硕士226.《论我国行政合同救济制度的完善——基于西方国家行政合同救济制度的考量》,肖翔,湖南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227.《我国医疗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研究》,吕秋爽,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228.《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律规制》,万英华,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229.《行政规划程序的法律研究》,胡富文,内蒙古大学,2011年,硕士230.《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杨柳,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231.《论行政调查》,杨燕,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32.《论农村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秦迎春,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33.《试析我国自然灾害中的行政给付理念及实践》,黄悦波,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硕士234.《论王安石的行政法制思想》,胡昊宇,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235.《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向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硕士236.《论服务行政的宪政基础及其在行政法中的展开》,汪自成,东南大学,2004年,硕士237.《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童娅琼,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238.《浅议我国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韩丹,辽宁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239.《药价虚高的行政法律规制》,董维,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240.《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正当性研究》,贾祖兵,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241.《论行政许可的理论基础与原则设定》,刘峰,复旦大学,2003年,硕士242.《行政补偿制度重构研究》,林娟娟,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243.《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的行政法思考》,姜兵,苏州大学,2004年,硕士244.《试论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及其制度的构建》,刘仲平,华中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245.《试论反行政垄断中的政府角色定位问题》,王石枫,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46.《信息化时代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思考》,刘明先,上海大学,2007年,硕士247.《公民劳动权保障的宪政分析--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权为例》,李淑英,华东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248.《论地方行政立法中行政机关与公众的沟通机制》,李妍,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249.《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探析》,马艳,贵州大学,2005年,硕士250.《草原生态保护中行政法机制与刑法机制的衔接》,苏宏,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251.《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之制度缺陷与完善》,潘智斌,湘潭大学,2007年,25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行政法治建设探析》,徐连栋, 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硕士253.《居民委员会自治权的权力来源及相关问题探讨》,傅宇丹,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54.《从“统治”到“治理”与行政法模式转变》,贺晓博,同济大学,2005年,硕士255.《变革与建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范式的转变》,陈晓济,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256.《药品价格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王秀娟, 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57.《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蒋科俊,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258.《探析行政复议的调解与和解制度》,曹琳,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259.《信访法律制度改革路径探析》,张奕蕾,东北财经大学,2006年,硕士260.《论行政强制措施》,胡东辉,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261.《政府信息公开救济机制研究》,郑佳娜,汕头大学,2009年,硕士262.《环境行政法的价值定位与制度建构——浅析环境行政法的调整机制》,范俊荣,东北林业大学,2003年,硕士263.《论行政奖励法律规制之完善》,曾现立,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264.《论宪政维度下的有限与有为政府》,薛梅,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265.《我国行政组织法的完善问题研究》,高燕,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266.《转型时期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定位与重构》,周子愈,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267.《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法之解读》,文志敏,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268.《论私法对行政法的影响》,张冬立,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269.《信息公开制度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侯琼华,南开大学,2005年,硕士270.《行政补偿制度研究》,林勇,南开大学,2005年,硕士271.《行政法视野下之BOT方式研究》,游然,山西大学,2004年,硕士272.《行政程序立法问题研究》,曹林生,安徽大学,2005年,硕士273.《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对策研究》,刘邦杰,安徽大学,2003年,硕士274.《国有公共设施行政法律问题初探》,黄静,苏州大学,2004年,硕士275.《治安管理处罚若干问题研究》,陈磊,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276.《行政法与人权保障——我国行政法治推进中的人权发展研究》,刘荣,云南大学,2005年,硕士277.《我国环境行政合同理论与实践研究》,于婧,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278.《行政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周烽,复旦大学,2005年,硕士279.《关于中国行政立法制度研究》,叶世治,厦门大学,2002年,硕士280.《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恽朝霞,苏州大学,2007年,硕士281.《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缺失和完善》,吴刚,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282.《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陈宇,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283.《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的立法探索与实践》,杨敏骥,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284.《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张建新,郑州大学,2004年,硕士285.《论我国公证制度的立法完善》,陈孝才,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286.《论我国行业协会的行政法定位》,訾莉娜,华东政法大学,2003年,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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