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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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批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关于申报首批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81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人才,切实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组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市级及以上)为依托,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重点是对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技术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或对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2.创新团队所从事的研究在国内同行中应达到领先水平,并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3.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非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还应有实现产业化的初步商业计划书。
4.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国内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
知名度,并在宁波区域内属顶尖技术专家。近五年内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5.创新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合作的基础,知识结构搭配得当,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科研领域,又形成合作协同的科研方向。成员一般在10人以上,团队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核心成员副高级以上职称应不少于三分之二。
6.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应能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健全,重视对科研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备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
二、申报推荐
1.拟申请的创新团队按照《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归口部门对拟申请创新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申报条件进行初选。
2.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拟申请的创新团队通过市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并直接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申报书、证明材料及建设方案合订成册,由归口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3.材料上报截止到9月10日17:00。
三、组织评审
1.科技创新团队计划实行专家会议答辩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经专家评审和会议答辩后产生的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议名单,经市科技局办公会审定,明确创新团队及其带头人并在宁波科技信息网予以7天公示。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创新团队,按照建设方案确定的研究内容,由市科技局为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按滚动支持的原则,在5年内视创新团队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五、组织管理
1.创新团队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与创新团队带头人共同制定具体的科研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
2.创新团队及带头人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当发生研究方向调整、团队重组、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等重要事项时,所在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
3.创新团队设立期间或承担项目完成后,每年由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团队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市科技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次年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
六、联系方式
1.材料受理:赵新民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