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下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成果的公告
广东韶关南雄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现状
南雄土地规模化利用现状土管八班温香香 200930250828一,南雄概况:南雄市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湖南,自古是岭南通往中原的要道,史称“居五岭之首,为江广之冲”、“枕楚跨粤,为南北咽喉”。
南雄南北两面群山连绵,中部丘陵沿浈江伸展,形成一狭长盆地,地质学称之为“南雄盆地”。
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市总面积 2361 .3平方公里,总人口451268人,其中农业人口 373902人,耕地29200公顷,人均1 .01亩。
市辖24 个镇,221个村委会,14个居民委员会。
199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0.85亿元,比上年增长7.5%;工农业产值29 .19亿元,增长2%;农村人均纯收人3691元,增长8.5%。
耕地保护根据第三期(1998一2002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要求,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23416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16246公顷,开发补充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410公顷,耕地净增面积 ...二,南雄农业特色规模产品:南雄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一是突出区域特征。
将农业发展区域划分为“一廊两翼”,即:以古市、珠玑等10个镇为中心的中部支柱农产品走廊,重点发展优质烤烟、优质稻和特色蔬菜;以南亩、坪田等6个镇为中心的东翼优质种养产业区,重点发展三元杂交猪、特种家禽、油茶、银杏;以百顺等3个镇为中心的西翼生态农业产业区,重点发展毛竹、林木和南药。
二是突出特色农业。
积极发展“一乡一品”特色农业,引导各地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产品,开发了一批集约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主导产品。
目前该市拥有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3个,无公害农产品13种,绿色食品11种,有机食品2种。
三是突出建设规模。
今年前三季度,该市规模经营种养大户达突破6000户,经济总收入达17.9亿元。
同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和有能力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经纪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该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1家,成员2307人,注册资金2160万元,带动 1.8万户农民脱贫致富。
南雄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南雄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转变发展方式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打造粤北生态名城的重要时期。
为抢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原中央苏区县”等重要战略机遇,全面主动融入珠三角、粤东西北区域发展规划,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进程,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拟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回顾“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美丽乡村、繁荣农村经济这一主线,通过整合政策、创新机制、培植典型、示范引导,实现了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粮食生产能力稳中有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质效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就、农产品转化增值水平逐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为“十三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201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41.9亿元,比2010年27.68亿元,增加了14.22亿元,年均增长8.6%,比“十二五”期间制定的目标增加了2.6个百分点;农业增加值达到25.9亿元,比2010年16.65亿元,增加了9.25亿元,年均增长9.2%。
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00 元,比2010年人均纯收入5956元,增加了5044元,年均增长13.0 %,比“十二五”期间制定的目标增加了7个百分点。
(二)粮油生产能力稳中有升。
“十二五”期间,按照“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的发展思路,着力落实惠农政策,统一优良品种,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节本增效技术,使农业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与防控能力增强,粮油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巩固了我市国家和省级“双料”产粮大县的优势地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7•【字号】粤府函〔2018〕214号•【施行日期】201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8〕214号韶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南雄市是韶关市域副中心城市,也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
要强化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89.8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4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61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三、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完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内外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达性。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系统推进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综合平衡各类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和发展能力,提高城市宜居性。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筑牢粤北生态屏障,重点保护好青嶂山、孔江湿地、小流坑等生态核心区和浈江、凌江等生态廊道,形成合理有序的开发和保护格局。
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建设节水型城市。
五、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风貌特色的保护。
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十堰市郧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十堰市郧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正文:----------------------------------------------------------------------------------------------------------------------------------------------------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十堰市郧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批准〈郧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十自规文〔2019〕6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精神,原则同意《郧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
二、该方案涉及将I49G076044、I49G076045、I49G077044、I49G077045、I49G078046图幅中位于郧阳区城关镇、柳陂镇、茶店镇合计95.1591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I49G076044、I49G076046、I49G077044、I49G077045、I49G078045图幅中位于郧阳区城关镇、柳陂镇、茶店镇合计95.1591公顷的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三、你局应按照规划调整方案,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做好用地布局调整,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及修改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8月6日——结束——。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常政办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和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的整体安排和统一部署。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主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统筹保护耕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对土地的需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与布局,统筹区域用地布局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统筹人的生存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友好,切实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2、以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准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3、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3+5”城市群(长株潭+岳常益娄衡)的发展战略,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用地需求;4、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坚持用地发展与改革的办法,解决土地利用问题。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湖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湖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韶府复〔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湖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南雄市人民政府,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南雄市湖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雄市珠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雄府〔2024〕1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雄市湖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湖口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湖口镇打造成为南雄市农业型城镇、南雄市东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集散特色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湖口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37平方公里(5.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3.78平方公里(5.07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7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82平方公里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
划定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核两轴三区”的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引导镇域镇村体系逐步优化,强化镇区联城带乡、集聚辐射的作用,强化综合承载力,提升服务功能,依托省道S342、县道X342等主要交通走廊,联动镇村各项要素,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区、生态发展区、城乡融合发展区的协同发展。
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II
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 的通知》(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 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八千乡人民政府对《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八千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为基期年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调 整 方 案
八千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目录
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1.1 乡域概况.....................................................................................................................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
《南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规划公示文本一、规划层次、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包括以下层次:市域范围:南雄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雄州街道和17个建制镇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361.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南雄市中心城区、北部奥维斯乐园、雄州公园南部的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和瀑布水库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89.86平方公里。
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雄州街道-湖口镇边界、西至古市镇修仁村、南至雄州街道-主田镇边界、北至全安镇荔迳村,包括雄州街道八一社区、胜利社区、幸福社区、民主社区、建国社区、新城东社区、新城西社区、河南村、水南村、郊区村、黎口村、莲塘村、铺背村,全安镇河塘村、古塘村、羊角村、陂头村,古市镇修仁村、丰源村,总面积约52.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4-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二、市域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1、总体目标构建城乡统筹发展、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城镇体系,逐步形成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智慧型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可持续增长的城市框架;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利用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47-49万人,城镇化水平55-57%。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1)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市域中心:南雄中心城区,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20万,是南雄政治、经济中心,二三产业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成为产业发达、辐射力较强的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珠玑镇、乌迳镇,分别是市域北部、市域东部的副中心城镇,具有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
珠玑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乌迳镇城镇人口达到3-4万人。
表1:南雄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2020年)(2)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市域城镇分为7种职能类型:综合型:南雄中心城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精细化工、造纸等现代制造业;商贸型:乌迳镇,依托现有的乌迳商贸城,继续强化商贸服务职能,成为辐射南雄市域东部及周边赣南部分地区的商贸中心,以农产品、生活日用品的流通为主,同时,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针织、服装等轻工业;旅游服务型:珠玑镇,整合珠玑古巷、梅关等旅游资源,加强镇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南雄乃至粤北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南海里水拓展产业公司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一、项目概况佛山南海里水拓展产业公司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以下简称“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是广东省重点项目,新材料产业是国家确定的七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我省重点培育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集聚区落户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项目总面积3000多亩,由A、B、C三个区组成。
其中一期规划1000多亩,投资总额15亿元,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科技研发区、孵化产业区、生活配套区等三个功能区,并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6大新材料。
2011年7月广东省新材料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基地以中科院先进制造技术为依托,通过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核心区、统筹整合产业布局、出台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扶持及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器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修改原因分析广东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是广东省2013年重点项目,拟开发建设范1围有49.8308公顷,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拟开发用途不符合当地现行土地规划。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要求,须依规对里水镇现行土地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三、规划修改情况(一)调入地块用地情况分析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分析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规划修改拟调入地块面积49.8308公顷,位于里水镇逢涌村、共同村等6个村,根据2012年南海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其现状有农用地42.4534公顷(其中耕地7.4456公顷,园地5.9665公顷,其他农用地29.0413公顷;耕地中水田1.2887公顷,水浇地6.1570公顷,不涉及可调整耕地,且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全部为七等),建设用地6.544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391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1525公顷),未利用地0.8331公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明政函[2017]201号
【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6
【实施日期】2017.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的批复
(明政函〔2017〕20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审批大田县均溪镇等18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田政地〔2017〕98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指标的批复》(闽政文〔2017〕29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三明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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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9.07.18
•【字号】雄府办[2019]9号
•【施行日期】2019.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
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雄府办[2019]9号各镇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市直副科以上(含垂直管理)单位:
《南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府〔2013〕54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行向市司法局反映。
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附件
南雄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
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编制目的 (1)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三、规划编制原则 (2)四、规划范围 (3)五、规划期限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5)一、土地利用现状 (5)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7)三、土地利用形势 (8)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任务与目标 (11)一、土地利用规划任务 (11)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7)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1)一、耕地保护 (21)二、基本农田保护 (22)三、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意识 (24)四、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动态监测 (25)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6)一、严格控制用地规模 (26)二、提高地均产值 (27)三、控制人均用地指标 (27)四、降低经济增长耗地量 (27)五、加强土地市场及地类变化情况的监测 (28)六、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8)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0)一、允许建设区 (30)二、有条件建设区 (31)三、禁止建设区 (31)四、限制建设区 (32)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3)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33)二、一般农地区 (34)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4)四、独立工矿区 (35)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36)六、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6)七、林业用地区 (37)第九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9)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9)二、其他镇土地利用 (44)第十章土地整治安排 (48)一、土地开发 (48)二、园地山坡地改造 (48)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9)四、“三旧”改造 (50)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 (51)一、交通项目 (51)二、水利项目 (51)三、旅游项目 (52)四、物流项目 (52)五、科教文卫项目 (52)六、工业项目 (53)七、新农村建设 (53)第十二章土地生态建设 (54)一、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54)二、生态用地格局 (54)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7)一、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57)二、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59)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9)四、加强规划实施基础信息建设 (60)五、落实全社会参与制度 (61)附表 (62)附图 (71)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编制目的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落实《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土地用途导向及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以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点产业建设用地,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赣府字〔2024〕83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抚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抚州市临川区等11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抚府文〔2023〕8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丰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中国蜜橘之乡、全国龟鳖良种基地、江西省历史文化名城、绿色食品和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南丰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84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1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86.2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28.10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025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南雄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南雄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南雄市人民政府南雄市自然资源局二〇一九年三月前言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南雄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南雄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了南雄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通过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的分析和预测,科学安排了2019年南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供应方式,有效提高了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该计划的编制有利于保障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工业项目、教育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南雄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南雄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得到南雄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发改局、三旧办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目录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1)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7)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10)(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10)(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0)(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1)(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13)(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13)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14)(一)优化空间布局 (14)(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7)(三)促进“三旧”改造工作推进 (19)(四)城乡统筹供地 (19)(五)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优先供给 (19)(六)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0)(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22)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2)(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22)(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 (23)(三)严格按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供地 (23)(四)强化职责,依法供地 (23)(五)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24)(六)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24)(七)加强动态监管,保障供给计划实施 (24)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南雄陵园路拆迁规划
南雄陵园路拆迁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国道G323线与省道S342线连接线(陵园路拆迁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南雄市国道G323线与省道S342线连接线(陵园路拆迁扩建)建设工程用地的请示》(韶府〔2021〕5号)收悉。
受国务院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雄市国道G323线与省道S342线连接线(陵园路拆迁扩建)建设工程项目使用1.3595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南雄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229公顷(其中耕地0.577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3366公顷(其中耕地0.069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上述1.3595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应,并督促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划拨土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南雄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
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南雄市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
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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