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人民医院-马鞍山立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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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
项目名称:空气源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项目编号:MMHG-XZ2017046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空气源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项目编号MMHG-XZ2017046投标人名称
空气源设备采购与安装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进场施工。

计划工期: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及相关调试。

所有货物提供至少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备注
安徽省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
市人民医院空气源设备采购与安装谈判文件
一、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改造项目——全科医学科病房,位于马鞍山市滨湖公园4号商铺底层。

本次改造范围为该建筑物的首层局部改造,改造面积为440平方米,需配备空气源系统。

项目建成后,确保空气源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二、采购需求
序号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
★1 空气源热
泵热水机

1、空气源热泵机组所用压缩机要求谷轮热泵热水器
专用压缩机。

2、热泵机组必须具有防冻、低温换向、除霜、扩流
量功能。

其参数要求如下:
名义工况(20度):额定制热量不小于20KW,额定
输入功率不大于 4.6KW,额定循环水流量3000L/h,
产水量430L/H,cop不小于4.3。

低温工况(7度):制热量不小于16KW,输入功率
不大于4.4KW,COP不小于3.6。

(所有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台 1
2
空气源循
环泵
额定流量Q=3000L/h,额定扬程H=18m。

台 1
3
不锈钢保
温水箱304不锈钢,加装水位仪,整体发泡保温,容量5t,
圆形水箱。

只 1
自动供水
4
额定流量Q=3000L/h,额定扬程H=20m。

台 1 泵
聚氨酯发
5
内管为PPR25,外包PVC管,中间发泡保温。

米60 泡保温管
聚氨酯发
6
内管为PPR32,外包PVC管,中间发泡保温。

米60 泡保温管
聚氨酯发
7
内管为PPR63,外包PVC管,中间发泡保温。

米100 泡保温管
8 截止阀DN25 只10
9 截止阀DN40 只 4
10 截止阀DN50 只 6
11 电磁阀DN25 只 4
12 单向阀DN25 只 6
13 单向阀DN40 只 2
Y型过滤
14
DN25 只 4 器
电线、电
10平方米200
15

16 控制系统全自动控制,无需专人看管;兼顾手动功能。

套 1
17 设备基础项 1
18 备用电辅12千瓦台 1
投标人需对上述条款中加“★”的项目作实质性响应,否则谈判组有权直接做出废标的处理决定。

注:
(1)本次招标的总报价包含了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有预埋管预埋、强弱电线缆穿线、墙面凿槽及恢复、地面楼板面开槽切割及恢复等配套安装费用,各系统中所有线缆、管材费用、货物服务购置费(包括所有电源、设备、附件、
配件、备品备件、零配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费等)、现场安装指导费、运输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费、其他费用(如线路开槽、水电使用费、设备安装、垂直运输、孔洞修补、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2)评标现场提供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专业安装资质)。

3、具有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提供了“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

6、提供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产品专项授权书。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8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3份(评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8、具有良好的资质以及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整顿、财产冻结或破产等状态;
9、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质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商务要求
1、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供应商需自行踏勘现场。

如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进场施工。

3、计划工期:14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及相关调试。

4、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需经采购人及施工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

5、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提交货物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如果被谈判组接受的
话)相一致。

若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应提供国家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等相关技术支持性文件证明,否则,评委有权不接受。

6、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7、质保及售后服务:
7.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售后服务。

7.2成交供应商须设有7×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8、验收:
8.1提供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并协助采购方组织验收。

8.2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8.3货物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主要产品的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报告、产品的合格证、生产制造厂家的发货单等, 涉及进口的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8.4采购人对货物进行全面的验收,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列明的技术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内容。

对检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无条件进行整改。

如成交供应商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供货与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付款方式: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五、本次招标预算资金:7.5万元,投标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六、谈判
1、药管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熟悉本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外,对供应商委派的其他人员,谈判组有权拒绝与其谈判。

2、谈判组由为该项目专门组成的三人(含三人)以上单数的评委组成。

3、谈判开始后,谈判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供应商对谈判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4、谈判组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但应在同一时间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组在谈判过程中有权允许或要求供应商提交澄清或补充资料。

谈判组允许或要求供应商提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供应商应在谈判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澄清或补充资料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评审
评审: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评审法。

1、评审包括: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初审、商务评审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几个步骤。

2、初审:谈判组规定递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谈判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核。

供应商或其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初审不通过,谈判组不对其详评: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谈判文件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
(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专业安装资质)、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提供了“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
(6)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提供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产品项目授权书;
(7)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8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8)未按谈判要求提供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产品检测报告;
(9)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商务要求及相关条款未完全响应;
(10)未提供谈判文件正本;
(11)供应商资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也不得进行二次报价。

4、商务评审:
(1)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二次报价,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

(2)如果谈判组对供应商最终报价不满意,可以增加一轮谈判,谈判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二次报价。

(3)供应商每次报价都应当在谈判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谈判组。

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谈判组有权不予接受。

(4)谈判组规定的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到后,谈判组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5、谈判组按照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超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6、评审过程中,谈判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谈判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7、评审结束时,谈判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

8、供应商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9、谈判组判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0、评审过程的保密:
(1)谈判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谈判及评审情况。

(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3)谈判组有权否决全部谈判响应文件。

(4)药管中心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

八、异常情况处理
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谈判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说明
1、谈判文件由报价函和标书组成,标书含技术标、商务标(技术标、商务标合并装订,不得含商务报价)。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函一份、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标书需在封面清楚地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发现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参数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应有目录及页数说明,需在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一)盖章,否则为无效资料。

3、纸质谈判文件按照下列要求密封:谈判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技术标(商务标)。

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外封上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4、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均不退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

5、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报价函应加盖红章并单独信封密封,技术标书不得含商务报价)。

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一) 谈判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如对谈判文件中条款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提出。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药管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药管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必须在开标前提出。

在开标后提出的任何针对谈判文件的质疑,招标人、药管中心有权不接受。

(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谈判文件。

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招标人在谈判文件公告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四)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谈判文件修改和谈判文件澄清),若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一:
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
规格、配置及相关要求
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规
格、配置
(符合/正偏离/
负偏离)
备注
1 见页
2 见页
3 见页
注:
1、“符合”指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要求。

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响应表,供应商不得简单地复制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的相关内容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技术要求响应表必须一一列出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然后一一列明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及相关指标,简单地填写“满足”、“完全响应”、“符合”等内容的,谈判组有权作为无效的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人需盖章,否则为无效资料。

附件二
投标供应商报价函
投标项目编号:MMHG-XZ2017046
致:(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提出的各项要
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空气源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项目编号MMHG-XZ2017046
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总价:元
(小写)总价: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注:报价函应加盖红章并单独信封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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