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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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办学章程

硖石二中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学校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五年段教育教学任务为主,培养合格加特长的现代小学生。

第四条:学校校风:民主、开放、科学、创新。

学校教风:严、实、细、活。

学校学风:勤奋、自强、求实、创新。

校训:友爱、尚美、诚信、上进。

第五条: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学园式、乐园式、花园式现代标准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创设环境、体验过程、乐教乐学、立志成才。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管理和科研为基本点,以教学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靠科研上水平。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思想:“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个校本”的指导思想和“五个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体格健壮,人格健全;既懂事又有本事”的优秀小公民。

第九条:学校的办学模式:五年段“开放式双语教育”模式。

第十条:学校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学校的教学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创造能力、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夯实基础,发展个性。

第二章学校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的主要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权、指挥权、管理权。

(二)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学校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工资、考核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课时工资、奖励工资一部分同学校拨款,另一部分由学校从教职工的定额奖金中提取出来,由学校统一掌握重新分配。学校根据对教职工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确定合理的比例,重新分配。

(五)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

公开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真实清楚、明了易懂。校务公开要从教职工、学生、家长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重大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向教职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新生入学,毕业情况;学生借读、转学、退学、休学等办理程序;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学校三好学生的评定;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学校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基建维修,数额较大物品采购等;教职工“四金”拨交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干部任免及评议中层以上干部情况;学校考核、奖惩、课时工资分配等;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聘用情况及下岗分流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评优、评先进、工资晋升和评职称等情况;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六)学校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

重予以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命产生

第十四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工作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学校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工会、党支部的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学校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产生。其他支委成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任命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支部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五)负责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会、少先队工作的指导与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分配的其他行政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教导主任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决定学校重大建设支出项目;

(三)研究决定学校人事方面的事项;

(四)研究决定学校重大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五)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学校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工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以教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推荐产生,一般任期为三年。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的职责

(一)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对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学校的管理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以下内部组织机构,教导处、大队部、总务处、教科室、工会、

少先队,各组织机构的成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分管工作校级领导全面负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全学科和课时。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大力推进新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教研和校本研修,树立“教学即研修”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二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学校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参观、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社区育人的作用。

第三十条:学校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班主任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用品管理,学籍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学校、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杜绝出现流失生,辍学生。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

有人管”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五)用崇高的形象教育学生;

(六)用严明的纪律规范学生。

第三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思想品质后进生和学习成绩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读书、思考的方法,养成预习、使用学习工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三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2—3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学校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拖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放学后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作息时间作如下规定:

教师每天7:30上班,中午11:20—12:20午休,下午4:30下班。

学生每天上午7:45—8:15升旗、早操、晨会,上午8:20—11:20上四节课,下午12:40—2:55上三节课,2:55—3:15为大休时间。

第三十六条:关于学生作业的规定如下: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可布置口头作业。

三~五年级每天的书面作业时间(所有学科)不超1小时,提倡分层布置作业。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教材和宝山区教育局(课程改革实验区)规定、批准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非规定和批准使用的教材。

第三十八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测试,期末进行;每学期学校对有关年级进行一次质量监控。

(二)平时测试、单元测试(期中没检测)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非笔试两种,笔试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思维方法的考查。非笔试内容侧重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测试成绩的结果以等级评价为主和语言抽查为主。

(五)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单元成绩或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六)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三十九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上好体育课,开展好体育活动。每天保证学生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的时间,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全校性体育活动。

第四十条: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月月有节艺术教育活动。

(一)合理配备教师,保证开展艺术教育所需的师资;

(二)严格执行课时计划,保证上好艺术教育课;

(三)确保“每月一节”主题活动,每年级织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月月有节”主题教育展示活动。

第四十一条:关于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规定

(一)必须上好劳动教育课

(二)保证人人有劳动岗位,每周四中午为劳动时间。每天组织晨扫、晚扫。

第四十二条:关于课外、校外活动和竞赛的规定

(一)课外、校外活动必须有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课外、校外活动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和进行;

(三)课外、校外活动应当体现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参加学科类竞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的,不得以收费为目的开展竞赛活动。

第四十三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学校的招生由教学校长和教导处组织,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编班由教导处负责;

(二)学校校历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学校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任务和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期中、期末召开学校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学校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学校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校园秩序管理

(一)门卫、收发人员、值日人员、保安要认真做好校门的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准允不许进入学校内。

(二)严禁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三)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活动。

(四)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

(一)学校的各部位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二)负责环境管理的领导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全校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三)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师生必须每天早、午、晚三次对责任区进行清洁。

(四)每周周四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校性的卫生清扫日。

(五)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学校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四十六条:加强对学校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序。

(四)学校每学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五)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四十七条: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

学校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

学校的收入由学校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账,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学校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方可执行;

(三)学校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学校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学校校长批准;

(二)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债情况。

学校每年向全体教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四十八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四十九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十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教职工连续旷职(含双休日)十五天,一年内累计三十天者按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组织同意,到其他学校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没有正当理由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者;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借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五十二条:教职工的病退、退职、退休、死亡,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上级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监考违纪、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四)由于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五)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六)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五十四条:学校在岗位设置上实行按需设岗,根据工作需要分为领导岗位、班主行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

第五十五条:学校对所有工作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考核以月为基本周期;

(二)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项目和附加考核项目两种。

(三)考核实行等级制与百分数相结合的形式。

(四)考核人为学校副校长以下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人员进行全方位考核。

(五)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结构工资,聘任教师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学校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任,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学校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学校工作需要,

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五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学校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

(一)班主任工作奖;

(二)教学质量奖;

(三)最佳服务奖;

(四)综合治理奖;

(五)全勤奖;

(六)建功立业奖。

第五十八条:学校设立关教奖学基金,用于奖励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学校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学校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学校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学校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五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奖金: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

(二)值日漏岗,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无故溜号;

(五)病事假累计,(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主管领导同意无故旷课一节;

第六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办班造成的损失由当事者自己负责;

(二)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乱订资料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五)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六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学校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十二条:学校职称评聘、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

(一)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六十三条:学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六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六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六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老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六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六十八条: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并提交职代会通过。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 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上海市松隐中学,英文表述为 ;学校地址为金山区亭林镇松育路100号;邮政编码为201504;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由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金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四年制初中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根据金山区教育局学区划片规定,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实施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金山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坚持人本,立足校本,讲究成本,实施全人教育。坚持人本,即实施人本管理,确立师生在学校管理过程

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尊重教师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性,谋求师生共同发展。立足校本,即管理和课程校本化,科学管理学校,科学开发、整合、实施课程,办出学校个性与特色。讲究成本,即以“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三个纬度的增长值,评判“教育成本”与“教育产出”之间的关系,力求办高效能的教育。全人教育,就是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开展教育,着眼学生终身发展,创造条件使学生在各方面天赋得到应有的发展。 第六条学校办学目标:体艺为基,情智为核,实施全人教育,将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喜欢、社会满意的优质农村学校。体艺为基,就是把体育、艺术爱好和能力作为学生人生发展基础要素来培养,掌握技能,发现爱好,健美体格,发展想象和审美,促进神经系统发展,为提高学生一生工作、生活能力和品质奠定基础;情智为核,就是把情感、智慧作为学生人生发展的核心要素来培养,培育学生良好的品德、兴趣、情绪和心理,发展学生的思维力、想象力、判断力等,为成就学生未来人生奠定基础。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具有一定体艺技能和爱好,具有良好情感和一定智慧,身心健康,学业合格。 教师发展目标: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善于合作、业务精湛。 第八条围绕办学理念、愿景等,确立做人基本素养,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等。 校训:诚实、进取、友善、责任;

最新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我校得到准确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深化与发展,把学校办成当地的名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本校为国家开办的全日制六年一贯制学校,隶属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独立法人。 第三条:本校的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性人才。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理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校长为法人代表,全面管理和领导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完全责任。行政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教研组层次管理体制。实行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全员考核、择优上岗制。校内自有资金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制。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委会会议制度。校委会会议负责行政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审议、决定。由校长召集主持,每周星期一召开会议一次。校长对研究事项有最终决策权。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参加)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对学校工作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对学校各级行政领导依法行使民主监督、评议的权力。 第九条: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在榆阳区教育局党委直接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行政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予以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正确决策,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在学校党支部和榆阳区教育局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参与学校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支持与配合学校行政方面实施各项工作规划,处理教职员工大会日常工作,筹备教职员工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指明方向。 学校的校训是:勤奋、严谨、健康、快乐。 学校的校风是:民主、快乐、和谐。 学校的教风是:博学、爱岗、爱生、求真。 学校的学风是:勤学、好问、乐学、深思。 第三章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品】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网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 - 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 TOP100 排行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初中学校章程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章程 序言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始建于1973年,原名为下堡初级中学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初中。2013年暑期,在市委、市政府“均衡学校发展,优化教师结构”的理念下,将原“下堡初中,南阳初中,杜村村中”三所初中合并成立了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在原下堡初中原址上投资1000余万元对学校进行了整体改建,扩建,使学校在硬件建设和教师分布上都得到了很大改善,现教育服务对象为下堡镇、南阳乡、杜村乡三个乡镇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530人,教职工79人,其中教师76人,专任教师68人,中学高级教师5人,中学一级教师29人。学校占地面积19722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拥有藏书2.7万余册、微机室一个,实验室三个,实验仪器和艺体器材全部达国家一类标准,各类功能室齐全。教师队伍爱岗敬业、素质良好,平均年龄36岁,达本科学历的占89.8%。 近年来,在传承优良办学传统的过程中,以“孝心”、“求真”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灵魂,强调教育教学:要以“德”为首,倡导师生求真务实,追求真理,掌握规律;要严谨扎实,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通过广大师生的努力,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有了显著进步:2010年通过“双百示范校”验收、2012年在校园特色文化建设中被北京师范大学确立为“实验基地

校”,2013年获孝义市首批“课堂教学改革实验示范校”称号,2014年3月成为“十二五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实验基地校”。近几年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在市局评估中逐年提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要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的名称、性质、校址和网址。 学校名称: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简称:孝义十二中。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农村初级中学。 学校校址:孝义市下堡镇下堡村。 第三条学校由孝义市人民政府举办,直属孝义市教育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学校文化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 面对现实,正确定位;抓住机遇,谋求发展;尚孝立德,育人为本。 第五条培养目标:乐观自信健康有特长 乐学会学沟通能表达 自理合作诚信懂责任

学校办学章程

闫庄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原平市闫庄联校闫庄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闫庄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校风:文明和谐拼搏奉献 教风:踏实严谨协作创新 学风:乐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

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 1、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学校办学章程

木杉学校办学章程 一、办学方向 第一条为了建设好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根据《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冷水江市教育局属公办学校,在市教育局和金竹山镇中心学校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办学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主管理为抓手,以教师学习研究为基础,以专题教育为主导,以学科渗透为主线,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绿色校园为育人环境”的环境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学科渗透、实践活动和环境建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合格学生。 第四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冷水江市教学常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坚持“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新”的办学特色。 二、校务管理 第一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建立社会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会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第二条校长的职责是: 1、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领导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 3、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培养推荐中层干部,聘任教师,提请人事变动。 4、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及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 5、配合党组织,支持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主持校务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学校有关重要问题及日常工作。 6、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领导,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第三条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第四条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创建高水平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应当以本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 第二章学校登记名称、简称、办学地点 第三条学校登记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 第四条学校简称:姜堰区实验初中。 第五条办学地点:姜堰镇振兴北路268号。 第三章学校性质、学制和办学规模、隶属关系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按教育局规划适时调整。 第九条学校隶属关系:学校隶属于姜堰区教育局主管。 第四章办学宗旨与任务、培养目标、发展定位和特色

第十条办学宗旨与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学生未来发展和终身发展,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每个适龄少年接受高水平义务教育,促进本地区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一条培养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合格公民和现代化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二条发展定位:在现代化学校目标实现后,巩固和发展“江苏省最具影响力初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绿色学校”成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和高效课堂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发展内涵,扩大办学影响力和辐射力,在稳定发展中使学校成为高水平的省级著名初中学校。 第十三条学校特色: (一)办学目标:建设特色明显有文化魅力的现代化学校。 (二)学校文化: 1.校训:诚笃。 2.办学理念:师生共进——成就教师今日,造就学生明天。 3.文化追求:诚信为人,认真做事,快乐生活。 4.校风:诚信、团结、求实、创新。 5.教风:科学、严谨、文明、生动。 6.学风:勤奋、乐学、多思、进取。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小学。 第三条本校系事业单位,隶属于叶县教育体育局,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有固定资产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余庄村周边村落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 第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 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办学目标为: 德育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八条学校办学方针为:以人为本,注重发展;以校为本,打造特色;以质为本,注重过程;以德为本,培养情操。 第九条学校办学口号为:德育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学校致力营造“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教师素质优秀,教学质量优良,学生习惯良好,学生品质高尚”的农村知名学校。学校校训为求实、创新、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初中学校章程范文

篇一:《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学校名称)章程 (本章程于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参考样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本校全称为上海市,是一所全日制xx小学(中学),隶属于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三条 [办学宗旨] 第四条 [培养目标] 第五条 [办学特色]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小学阶段五年(初中阶段四年、高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任命,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提出副校长人选; (七)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八)有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有决策权。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第二条学校性质是营利性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信心、构建学生学习素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为每年***人次,办学层次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学校,办学形式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市**区**街道**路**号*层。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市**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95万元、***5万元。 第十条本学校的办学内容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本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初级中学办学章程(可参考)

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名称: XXXXXXXXX 学校地址: XXXXXXXXX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学制年限:初中教育3年 第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他们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办学思想 办学理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发展理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办学思想: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办学目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校训: XXXXXXXXXXXXXXXXXXXX 校风: XXXXXXXXXXXXXXXXXX

教风: XXXXXXXXXXXXXXXXXX 学风: XXXXXXXXXXXXXXXXXXX 发展方向: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学校高举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旗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把学校建设成既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又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初中为目标。 第八条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同时开设英语课、计算机课、安全教育课和艺术教育等特色教育课程。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 第一节校长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上级的指示,对上级负责。 (三)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四)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领导行政班子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财务后勤工作等。 (五)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整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25715精编版

浆水中心枣园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 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邢台县西枣园完全小学 学校地址:邢台县浆水镇西枣园村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校训:和谐勤奋奉献创新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健康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 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八条 责学校教育、 第一章管理体制 学校头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疋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 能处室职责如下: 1 、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 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

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 、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 、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 、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 、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

中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________________ 学校章程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 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指导思想,实 现办学目标。 第三条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 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的办学理念,坚持“ 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 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 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三条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基础人才,促进学校沿着“依法治校”轨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学管理规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释义]本条款对制定本章程的目的和法律依据做出规定。《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把“有组织机构和章程”规定为设立学校的必备 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条:****初中校(简称学校)是国办、全日制初中学校。学制三年,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校址在**镇沿河街8号。 [ 释义]学校名称、性质、校址依**县教育局所发文号确定。学制依《中学管理规程》三年制即:九年义务教育的7——9年级。 第三条:学校应当努力创建九年义务教育示范学校。 [释义]此项命名,依据**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文件及荣誉牌。 第四条:学校由**市**县教育委员会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释义]本条款依据《教育法》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条规定学校设立应履行的手续、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办学宗旨 第五条: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促进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为目的。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宗旨;

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校,创办特色,持续发展”的办学思路;逐步向示范性、精品型、特色型的办学目标迈进。 [释义]本款依据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发展目标确定。 第六条:学校以“成长成人成才成功”为校训,以“教风正、学风好、质量优、环境佳、效誉高”为校风,以“团结向上、民主务实、精干高效、开拓创新、廉洁奉献”为师风建设目标,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势。 [释义]本条款依据素质教育培养目标,师德建设目标,及办学经验成果提炼。 第七条:学校的育人目标: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释义]本条款依据: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附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制定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本着“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学校内部岗位责任制。 [释义]本条款根据《中学管理规程》第八条,**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校长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若干规定》制定。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校长职权。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并组织实施会议决议。 2.拟订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交教代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最新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王村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尧都区乔李镇王村小学校 学校地址:尧都区乔李镇王村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立德树人为基,面向未来是本 校风:文明守纪勤奋健康 教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学风:好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各职能处室职责如下: 1、政教处: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

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后勤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德育工作: (一)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 教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四)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感染人,以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言行教育人、引导人。 (五)学生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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