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税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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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8.29•【字号】临人办〔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财政监督正文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人办〔2019〕5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已经2019年8月23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8月29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8月23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第一条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提供信息数据服务,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效率,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信息采集和查询、使用记录、问题调查、跟踪反馈、处理报告、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预算工委)负责管理和使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算审查监督科定期对市级预算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分析。

市财政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负责数据传输并汇总市本级、临沧边合区、临沧工业园区数据,确保数据传输及时、真实、完整、可靠。

系统软件公司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完善,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人大预算监督联网方案

人大预算监督联网方案
2.预算审批监督:确保预算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审查预算草案的合理性。
3.预算执行监督: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
4.预算调整监督:监督预算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防止预算资金的滥用。
四、实施架构
1.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平台
-构建预算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财政部门与人大之间的预算数据实时交互。
1.调研阶段:了解人大预算监督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联网监督需求。
2.设计阶段:根据调研成果,设计预算监督联网方案,明确平台架构、功能模块等。
3.开发阶段:按照设计方案,开发预算监督联网平台,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4.测试阶段:对预算监督联网平台进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5.运营阶段:正式启用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开展预算监督工作。
二、目标
1.实现人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预算数据实时共享,提高预算监督效率。
2.强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的监督,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
3.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
4.增强预算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主要内容
1.建立预算监督联网平台
(1)构建预算监督大数据中心,实现财政部门与人大的预算数据实时交换与共享。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预算监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六、预期效果
1.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
2.增强预算透明度,提升公众满意度。
3.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第2篇
人大预算监督联网方案
一、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职能,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确保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特制定本预算监督联网方案。

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2修订)

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2修订)

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2修订)【发文字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2号【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4.24【实施日期】2022.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二号)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4月24日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00年7月28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2年2月28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三章预算执行监督第四章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第五章决算审查和批准第六章预算决算审计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预算审查监督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级总预算草案及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市本级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预算联网监督交流发言材料

预算联网监督交流发言材料

预算联网监督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主持人、各位尊敬的评委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X,现在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发言,倡议预算联网监督。

预算联网监督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监督方式,旨在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现代社会中,预算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工具之一,直接关系到税收的准确性、财政的稳定性以及政府的廉洁性。

因此,预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目前,虽然国家已经有一系列监督手段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如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大和政府的预算执行报告等等,然而,这些方式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审计机关的审计只是对部分单位的部分经费进行抽查,不能全面了解并监督全部预算;其次,预算执行报告往往较为晦涩,不易理解,导致公众较难全面了解政府的资金运作过程;最后,信息不对称使得相关方无法全面评估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

预算联网监督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通过互联网的全球性特点,预算联网监督能够实时高效地监督各个单位的预算,形成一个全面的预算监督网络。

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访问相关的预算信息,了解政府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这样的透明度,政府将更加注重资金的规范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贪污腐败的发生。

其次,预算联网监督能够将预算数据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理解度。

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数据可视化工具,轻松了解预算的预算收入和支出、用于哪些领域以及针对什么目标等等信息。

这将使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并支持政府的决策。

那么,如何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呢?首先,政府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预算信息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信息集中到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数据来源。

其次,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预算信息上传到平台,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政府还需加强对预算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最后,政府应该鼓励各方积极参与预算联网监督,如通过奖励机制和宣传活动等方式,引导公众和专业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到预算监督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08•【文号】•【施行日期】2024.11.0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法信”平台根据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第三章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第四章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第八章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第四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4.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行政政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2022年4月28日附件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过紧日子,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从严从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六)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七)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规范预算行为,提高预算绩效,厉行节约,更好地发挥中央预算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预算决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审查监督,聚焦重点,注重实效,保障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保障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财政政策审查监督。

审查监督重点包括: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衔接的情况;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保障的情况;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情况;财政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情况。

(二)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审查监督。

审查监督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和结构的重点包括:支出总量和结构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支出总量及其增减的情况,财政赤字规模及其占年度预计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情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4修订)

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4修订)

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8日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15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三章预算执行监督第四章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第五章决算审查和批准第六章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第七章预算的审计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监督预算执行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预算的审查监督,应当坚持依法实施、全面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监督政府债务;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联网监督在人大预算监督中的作用探讨

联网监督在人大预算监督中的作用探讨

联网监督在人大预算监督中的作用探讨作者:黄彩虹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30期监督政府预算是人大法定职能。

当前人大预算监督仍然存在效率不高、渠道不畅、成效不佳等短板,推行预算联网监督,与审计与监察部门协同,能够增强预算监督的时效性、有效性、准确性和代表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克服相关短板;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监督水平,必须进一步健全联网制度,完善联网功能,拓展联网范围,加强联网队伍建设;还要建立人大与审计、监察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政府。

《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预算执行、调整必须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人大履行法定监督权,依法审查、批准并监督预算执行,就是要替人民看好管好政府“钱袋子”,让政府财政清楚透明,给百姓一本“阳光”账。

一、当前预算监督存在的短板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人大对预算审查的重点必须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审核范围覆盖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从目前人大预算监督的形式和手段看,做到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还存在诸多短板:一是监督效率不够高。

目前,许多地方财政预算监督仍然采取审查财政预算报告的传统形式,相关数据资料必须在财政部门整理形成报告之后送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和相关代表,时间周期长,获得数据相对滞后;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或者代表不能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数据,对报告数据有疑问也不能直接核对,对报告初审意见反馈财政修改又是一个时间过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被动,监督效率不高。

二是监督渠道不畅通。

从目前情况看,预算监督通常是靠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以及月份报表来掌握情况,人大能得到什么样的数据,完全取决于财政部门给什么样的数据。

而且人大收到的财政年度报告、月份报表中各项支出都是以总量以及结构等大数,诸如重点支出方向、重大投资项目等具体支出项目大多数都没有细化,人大代表、相关审查工作机构无法全面了解预算真实情况。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1年6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决定:一、本决定适用于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本决定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省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所有者职责和管理监督职责的省内、省外和境外全部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

二、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决策部署,聚焦监督省人民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以每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

根据需要,可以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对届内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统筹安排,通过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具体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9.3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提高税务诚信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起草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9月30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维护正常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人大预算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人大预算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按照《XX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X发〔2017〕号)要求,结合全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是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客观需要。

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对更好依法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提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满意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内容及功能XX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任务是按照中央及XX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内容包括:(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二)部门预算决算草案;(三)月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四)相关的财政管理动态和文件等信息;(五)分部门、分预算单位按功能分类科目的预算下达、调整和执行的即时性信息等。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

三、实施步骤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在XX统一领导下,扎实有效推进。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在实际操作中要采取硬件系统先行到位、软件系统渐进的办法,逐步建立系统的、完善的预算联网监督制度,实现全面实时的在线监督。

在系统运行初期,接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获得全部指标、计划与支付数据的查询。

待XX人大常委会相关软件安装后,逐步增加查询分析、监测预警、审查监督、代表服务、政策法规等主要模块,逐步丰富监督内容、提升智能化监督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7.27•【文号】国税函[2010]348号•【施行日期】2010.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3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要求,掌握文件的实质和精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规范预算公开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财务部门认真做好数据的核实和提供工作,由政务公开职能部门统一对外公开。

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预算信息公开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国税系统作为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其部门预算、决算,由税务总局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格式和表样进行公开。

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扎实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开事项,认真研究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有关问题。

四、夯实基础,完善制度。

要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税收执法督察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1.08.17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征求意
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使税收执法督察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优化内部税收执法环境、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局对2004年颁布实施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进行了修订,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颁布实施。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主页点击“《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临人办〔2018〕36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办〔2018〕36号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市财政局: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云人办发〔2017〕11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临沧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确保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扎实推进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利于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阶段向全程、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增强监督实效;有利于推动全市各级人大、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性,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总体要求我市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2022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 政治生活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步练习1(含解析)人教新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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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选择题1.2022年3月5日至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经全体人大代表审议,备受关注的?****法?获得表决通过。

这表达了全国人大行使( )A.立法权B.决定权C.任免权D.监督权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最高任免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这主要表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了立法权。

因此A符合题意;选项B、C、D在题干中没有表达。

] 2.目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继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在北京举行。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①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②都是由人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③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④都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的重大事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各级地方的重大事务,①正确;我国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县级及其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间接选举,②错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③正确;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④错误。

] 3.人大要议事,议事就得发声。

是不是好声音,就要看那些议案里有没有**新声、有没有开展强音、有没有温暖情怀……这就要求人大代表( )①积极参加行使国家权力②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③充分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④切实履行管理与效劳的职能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A [人大代表要发出好声音,要求人大代表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参加行使国家权力,①②符合题意;决定权和监督权是人大的权力,不是人大代表的权利,③不选;管理与效劳的职能由政府履行,不是人大代表履行,排除④。

建立预算审查监督网络系统运用大数据助推人大审查监督

建立预算审查监督网络系统运用大数据助推人大审查监督

建立预算审查监督网络系统运用大数据助推人大审查监督于有香;屠强;秦娟
【期刊名称】《天津人大》
【年(卷),期】2018(0)3
【摘要】为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三年内全国各级政府预算执行系统要与同级人大实现联网。

各省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总页数】3页(P42-44)
【作者】于有香;屠强;秦娟
【作者单位】河西区人大常委会;河西区人大财经工委;河西区人大财经工委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r——基于广东省经验
2.立足新预算法强化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r——基于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工作实践的分析
3.市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将如何实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问答
4.论政治问责视野下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完善——以《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例
5.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温岭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十周年研讨会暨《温岭探索》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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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税务(征求意见稿)》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 XXXXX—XXXX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税务(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1/ XXXXX—XXXX I 目次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基本原则 .......................................................... ................ 1 4 基本要求 .......................................................... ................ 1 5 数据信息提供范围 .......................................................... ........ 1 6 数据信息分类 .......................................................... ............ 2 7 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 ........ 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 ...................................... 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 ...................................... 8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 ...................................... 9 附录 E(资料性附录)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 ......................................... 10 附录 F(资料性附录)出口退税情况 ................................................... 1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情况 ........................................... 15 附录 H(资料性附录)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 ..................................... 16 附录 I(资料性附录)海关代征收入情况 (17)DB51/ XXXXX—XXXX 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DB51/ XXXXX—XXXX 1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税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税务部门面向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在线提供税务数据信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数据信息提供范围、数据分类以及数据信息提供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地方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面向同级政府税务部门进行的税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各级地方人大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等实施在线审查监督的平台。

2.2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3 基本原则各级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接受同级人大工作监督时报送的数据信息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

4 基本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宜采取数据自动推送、电子报表导入、纸质填报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的频率、时间和路径,向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提供税务数据信息。

注:本标准附录中所有样表均为参考性样表,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调整设计。

DB51/ XXXXX—XXXX 2 5 数据信息提供范围税务数据信息提供范围应包括税务部门税收收入信息、出口退税信息、税务代征非税收入信息、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信息、海关代征信息以及税收工作相关信息。

注:其他数据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经可行性论证后,可逐步纳入提供范围。

6 数据信息分类税务数据信息可分为:——资料性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税改最新政策情况;税收分析材料;税收工作重要会议、调研等资料;税收工作动态、简报。

——业务数据信息,包括以下内容: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出口退税数据信息;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海关代征数据信息。

7 数据信息提供要求 7.1 资料性数据信息资料性数据信息提供及报送要求见表1。

表1 资料性数据信息提供要求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省市县 1 税改最新政策情况税改、政策√√√月报消息出台 10 日内 2 税收分析材料分析材料√√√适时材料形成后 3 税收工作重要会议、调研资料会议、调研√√√适时工作完成后 10 日内 4 税收工作动态、简报工作动态√√√适时每月末 7.2 业务数据信息 7.2.1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税务部门税收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2。

DB51/ XXXXX—XXXX 3 表2 税务部门税收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 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分税种、分级次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A 表 A.1 2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分税种、分地区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B 3 税收收入分地区、分级次情况分地区、分级次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等√√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C 表 C.1 4 税收收入分产业、分行业情况分产业、分行业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D 5 重点税种分项目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的本月税收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E 7.2.2 出口退税数据信息出口退税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3。

表3 出口退税数据信息提供要求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出口退税情况出口退税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F 7.2.3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税务代征非税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4。

表4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 1 非税收入分级次情况税务代征非税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G表 G.1DB51/ XXXXX—XXXX 4 表4 税务代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续)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2 非税收入分地区情况税务代征非税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G表 G.2 7.2.4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5。

表5 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数据信息提供要求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 1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险种、分级次情况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分险种、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H表 H.1 2 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地区情况税务代征社会保险费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H表 H.2 7.2.5 海关代征数据信息海关代征包含的数据信息及报送要求见表6。

表6 海关代征数据信息提供要求序号项目要素适用范围报送频率报送时间参考样表省市县 1 海关代征收入分级次情况海关代征分级次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增减额√√√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I 表 I.1 2 海关代征收入分地区情况海关代征分地区的本月收入及累计收入、增长率√月报季报年报每月终了 10 日内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每年度终了 30 日内参见附录 I 表 I.2DB51/ XXXXX—XXXX 5 AA附录 A (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见表A.1。

表A.1 税收收入分税种、分级次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本月累计收入增长% 增减额小计增长% 增减额中央级省级省以下级收入增长% 收入增长% 收入增长% 税收收入其中:中央级税收地方级税收其中:省级税收市级税收县级税收1.国内增值税其中:改征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其中:水资源税6.烟叶税7.城维税8.房产税9.印花税10.土地使用税11.土地增值税12.车船税13.车辆购置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其他税收DB51/ XXXXX—XXXX 6 BB附录 B (资料性附录)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税收收入分税种、分地区情况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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