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
知
【标 签】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鄂政办发﹝2007﹞36号
【发文日期】2007-04-10
【实施时间】2007-04-10
【 有效性 】全文失效
【税 种】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