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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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XXX目录1.总则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2.术语为了便于理解和适用本规程,本章节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3.一般规定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包括前期咨询、招标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和施工过程咨询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任务、内容和工作重点都有所不同。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咨询人员和资源,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3.3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经验。

3.4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基础,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掌握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技能。

3.5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核心,包括质量的保证、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为了便于理解和适用本规程,本章节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包括前期咨询、招标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和施工过程咨询四个阶段。

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咨询人员和资源,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风险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方面。

信息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基础,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

质量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核心,包括质量的保证、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3.6 档案管理在项目管理中,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目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9)008号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决策阶段5、设计阶段6、交易阶须7、施工阶段8、竣工阶段附录:A投资估算参考格式B设计概算参考格式C工程预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参考格式D工程结算审查编制参考格式本规程同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4、工程量清单计价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试行时间:2009年8月1日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

1.0.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工具应用
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软件工具,提高咨询效率 和准确性,如BIM技术、工程造价软件等。
方法与工具的更新
关注行业动态和最新发展,及时掌握新的咨 询方法和工具,以满足项目需求和市场变化 。
咨询人员资质与培训
资质要求
01
确保咨询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资质要求,
为项目提供专业可靠的咨询服务。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 程
目录
• 概述 • 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核心内容 • 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要点 • 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挑战与解决方
案 • 全过程造价咨询案例研究
01
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全过程造价咨询是指专业咨询机构在 建设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方案设 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 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提供全方位 的造价咨询服务。
培训与发展
02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进修,提高咨询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
质,鼓励团队持续学习和成长。
人员配置与协作
03
合理配置咨询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加强团队协作,确
保项目顺利进行。
04
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挑战与解 决方案
信息不对称问题
总结词
信息不对称是全过程造价咨询中 常见的问题之一,可能导致咨询 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合理。
制。
施工阶段造价咨询
总结词
监控施工成本、处理变更和索赔
VS
详细描述
在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的主要任务是监控 施工成本,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通 过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实时跟踪和分 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超支问题,确审核竣工结算、总结经验教训
详细描述
详细描述
解决方案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中国计划出版社前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新形势对于已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以下称“原规程”)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

本规程介绍了各阶段的任务、工作内容及成果文件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相配套,在项目方案比选、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适度前瞻,以详细规范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工作。

本规程同原规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1.在第3.1节“业务范围和一般要求”中,调整、细化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范围,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阶段的划分调整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并明确了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理念,以及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2.在第3.3节“质量管理”中,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的职责和要求;3.在第3.4节“风险管理”章节中,区分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来源,明确了承接业务风险、人员与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以及建筑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等内容;4.新增第3.7节“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招标策划、合同交底,建立合同沟通机制等内容;5.新增第5.2节“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增加了多方案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以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等要求。

6.在第7.2节“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中,新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核及建立相应台账”等内容;7.其他新增内容:第7.1节“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第7.3节“询价与核价”、第7.5节“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第7.6节“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第8.1节“竣工结算编制”、第8.4节“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监控”等章节。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概述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概述
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
行及时调整。5.1.2设计概算编制应考虑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全过程风险管理思想
如3.3关于风险管理条款的规定
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的思想 如1.0.5
17
(一)本《规程》总体介绍
要素管理
造价咨 询实施 主体
3.5 档案管理
3.4信息管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交易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阶段
1.建设项目投资 3. 设 计 概 算 的 5. 参 与 工 程 招 10.建设项目工 估算的 编制 、 编制、审核与 标文件的编制; 程造价相关合
审核与调整;
2.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
调整;
6. 施 工 合 同 的
4. 施 工 图 预 算 相 关 造来自价 条 款500~1000
1000~500 0
0.7~1.1 0.6~0.9 0.4~0.6
1.1~3.5 0.9~3 0.6~2
5000~10000 0.2~0.45 0.45~1.1
10000以上 0.1~0.3 0.3~0.9
2.5~6 2.3~5.0 1.9~4.3
1~3.6
0.5~3.6
1.0~7 0.9~5.5 0.7~4.3 0.6~4.0 0.5~4.0
本《规程》先进管理思想的体现
价值管理思想 如1.0.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
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 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动态管理思想 如1.0.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交易阶段
施工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 4-2009条文说明1.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以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

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并规定中价协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1.0.6 一般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多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此时委托单位应指定并明确主体承担单位,主体承担单位应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完整全面、时间基准统一、价格取定时点一致。

1.0.7 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签章要求和责任。

1.0.8 本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 本条明确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3.一般规定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3.1.1 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

3.1.2 本规程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内容和要求在其他章节中均有具体体现。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7 北京目录1.总则 (2)2.术语 (4)3.一般规定 (6)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6)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7)3.3 风险管理 (8)3.4 信息管理 (9)3.5 质量管理 (10)3.6 档案管理 (12)4.决策阶段 (14)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14)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14)5.设计阶段 (16)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6)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7)6.交易阶段 (19)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9)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20)6.3 投标报价分析 (22)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22)7.施工阶段 (23)7.1 工程预付款 (23)7.2工程计量支付 (23)7.3 工程变更 (24)7.4 工程索赔 (25)7.5 偏差调整 (25)8.竣工阶段 (26)8.1 工程竣工结算 (26)8.2 工程竣工决算 (27)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7.2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0.1 为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容、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 -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 -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7 北京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6)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7)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10)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10)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10)5.设计阶段 (12)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2)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2)6.交易阶段 (14)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4)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5)6.3 投标报价分析 (16)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6)7.施工阶段 (17)7.1 工程预付款 (17)7.2工程计量支付 (17)7.3 工程变更 (18)7.4 工程索赔 (18)7.5 偏差调整 (19)8.竣工阶段 (20)8.1 工程竣工结算 (20)8.2 工程竣工决算 (20)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1. 介绍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是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为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行为,确保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与效益。

2. 规程制定依据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2.《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4.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3.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4. 规程要求4.1 资质要求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应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3.注册地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具有相应的建筑、结构、设备、电力、水利、矿山、环境、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独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部门。

6.具备规模、管理、技术条件等相应的综合实力。

7.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4.2 服务要求1.全过程配合。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在设计初期、招标阶段、合同签订、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分项结算等工作阶段全程参与并展开工作。

2.建立咨询记录。

在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各个环节,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咨询内容、过程、和意见。

3.汇报情况。

定期向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汇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

4.坚守职业操守。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伦理规范和专业道德规范,坚守职业操守,维护咨询服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5.知识产权保护。

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侵害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知识产权。

5. 监督和保障1.监督机构。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或认证工作,备案或认证机构应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组织管理、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一、前言二、项目启动阶段1.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2.编制项目计划3.确定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型和范围三、招标阶段1.准备招标文件2.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宣传3.接受投标并进行评审四、合同签订阶段1.与中标方进行洽谈和协商,确定合同条款和条件2.签订合同并制定工作计划五、实施阶段1.组织专业咨询团队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工作,并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2.分析和评估收集到的资料,并编制初步估算报告和建议书,提交给业主方审核确认。

六、监督阶段1.对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业主方汇报。

2.对变更设计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业主方提出建议。

七、结算阶段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核算,制定最终结算报告,并与业主方进行确认。

八、总结与反思对整个项目过程进行总结与反思,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九、结语一、前言造价咨询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业主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各种咨询服务。

它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二、项目启动阶段1.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是整个项目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这个阶段,需要与业主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期望,并根据其要求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2.编制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分解,以确保整个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确定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型和范围根据业主方需求,确定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类型和范围。

这包括但不限于初步估算、预算编制、招投标文件编制、合同管理等服务。

三、招标阶段1.准备招标文件根据业主方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明确各项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

同时,需要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审标准。

2.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宣传将招标公告发布到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并进行广泛宣传,以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3.接受投标并进行评审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CECAGC4-2017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CECAGC4-2017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7]45 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进行了修编,对该规程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形成了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

现该规程予以正式发布,自2017 年12 月 1 日起实行。

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7 年8 月25 日前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新形势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以下简称“原规程”)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

本规程介绍了各阶段的任务、工作内容及成果文件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相配套,在项目方案比选、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适度前瞻,以详细规范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工作。

本规程同原规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1.在第3.1 节“业务范围和一般要求”中,调整、细化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范围,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阶段的划分调整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并明确了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理念,以及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2.在第3.3 节“质量管理”中,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的职责和要求;3.在第3.4 节“风险管理”章节中,区分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来源,明确了承接业务风险、人员与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以及建筑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等内容;4.新增第3.7 节“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招标策划、合同交底,建立合同沟通机制等内容;5.新增第5.2 节“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增加了多方案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以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等要求。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1. 简介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联合制定的一项技术标准,它的宗旨是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造价咨询服务,以确保建设项目的投资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本规程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建设方案的设计、建设过程的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维护等所有阶段。

2. 规程标准本规程包括以下标准:2.1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指南本指南包括建设项目各个阶段所需的咨询服务内容及其标准、方法、技术规范和工程造价组织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2.2 工程造价基本规定本规定介绍了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计算流程、常用工程造价指标等内容。

其中还包括如何编制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等。

2.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组织和管理规定本规定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认证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估价和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咨询业务的组织管理等内容。

2.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费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费的一般原则、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包括咨询费用的组成、基础费率、调整系数等。

2.5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编制规定本规定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组成、格式、内容和要求,包括报告的标题、目录、编写要求等。

3. 实施建议建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实现本规程时,应该遵循如下建议:1.严格按照本规程的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符合业界标准。

2.注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咨询机构与咨询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水平。

3.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诚信性和独立性,坚决防止利益冲突。

4.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保密性,不得泄漏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信息。

5.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协调配合,提高工程全过程的管理水平。

4.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为保障建设项目的投资和质量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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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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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张
1 总则
共10条,有9条附有条文说明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 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 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以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无条文说明。
1.0.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 同文本宜选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2—0212,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和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1.0.6 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 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0 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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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张
本规程内容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4决策阶段 5设计阶段 6交易阶段 7施工阶段 8竣工阶段
附录A 投资估算编制参考格式 附录B 设计概算编制参考格式 附录C 工程预算编制参考格式 附录D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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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张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3.3 风险管理 3.4 信息管理 3.5 质量管理 3.6 档案管理 4 决策阶段 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5 设计阶段 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6 交易阶段 6.1 招标文件与合同相关条款的拟定 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6.3 投标报价分析 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CECA/GC4-2009 主讲人 常春会 中价协[2009 〕 005 号
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程序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 建设项 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编号为CECA / GC4 一2009 .现予以发布自2009 年8 月1 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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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张
1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 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 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 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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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张
1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 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 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 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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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张
1总则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 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并规定中价协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 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的不 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 本条无条文说明
1.0.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 同文本宜选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2—0212,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和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1.0.6 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 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7 施工阶段 7.1 工程预付款 7.2 工程计量支付 7.3 工程变更 7.4 工程索赔 7.5 偏差调整
8 竣工阶段 8.1 工程竣工结算 8.2 工程竣工决算
附录A 投资估算编制参考格式 附录B 设计概算参考格式 附录C 工程预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参考
格式 附录D 工程结算审查编制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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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张
1总则
1.0.7 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当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委托 单位应指定主体承担单位,由主体承担单位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 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 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0.7 一般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需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 务,此时委托单位应指定并明确主体承担单位,主体承担单位应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 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 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完整全面、时间基准统一、 价格取定时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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