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配装眼镜标准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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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式眼镜质量要求(共3页)

框架式眼镜质量要求(共3页)

1.眼镜架:要符合(fúhé)《GB/T 14214 眼镜架标准》2.眼镜片:要符合(fúhé) 《GB10810 眼镜片标准》3.装配精度要求(yāoqiú):光学中心定位误差3.1配装眼镜光学中心定位精度的圆周概率(gàilǜ)误差半径0.5mm,旋转角度偏差±3°。

3.2 配装眼镜光学中心(zhōngxīn)水平偏差(模板水平对称允差)2mm。

3.3 配装眼镜光学中心垂直互差1mm(超过8.00D小于0.5MM)。

3.3散光轴位偏差±3°。

4.配装眼镜左右镜片顶焦度允差的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0.12D。

5.牢固度要求:5.1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左右镜片形状一致。

5.2配装眼镜镜片装配后,不松动(sōngdòng),片圈间隙<0.1毫米(金属全框镜架锁接块间无明显间隙)。

5.3配装眼镜(yǎnjìng)镜片装配后,镜片受镜架压力最小(应力仪检测)。

6.外观(wàiguān)要求6.1配装眼镜装配完成后整体外观应加工线条流畅,工整,左右对称。

无零件残损,镜片崩边,镜架扭曲,表面(biǎomiàn)损伤。

6.2配装眼镜(yǎnjìng)左右镜片材料色泽(侧面观察),表面反射颜色,基本一致。

6.3切割面粗糙度应小于0.2。

7.安全要求7.1装成眼镜整体不应有尖锐突起及毛刺。

7.2打孔架钉头突出应尽量短,并应安装防护帽。

7.3非全框边眼镜,镜片边缘安全厚度应大于2毫米。

7.4眼镜片边缘(biānyuán)锐角应倒角。

8.整形(zhěng xíng)要求8.1一般要求左右对称(duìchèn),平整,开合自如。

内容总结(1)1.眼镜架:要符合《GB/T 14214 眼镜架标准》2.眼镜片:要符合《GB10810 眼镜片标准》3.装配精度要求:光学中心定位误差3.1配装眼镜光学中心定位精度的圆周概率误差半径0.5mm,旋转角度偏差±3°(2)5.2配装眼镜镜片装配后,不松动,片圈间隙<0.1毫米(金属全框镜架锁接块间无明显间隙)(3)无零件残损,镜片崩边,镜架扭曲,表面损伤。

眼镜装配国标解读

眼镜装配国标解读

眼镜装配国标解读
眼镜装配国家标准是GB/T 15978-2008《眼镜装配》,该标准规定了眼镜装配的基本要求、技术条件、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解读:
1. 基本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眼镜装配的基本要求,包括装配质量、装配工艺、装配材料、装配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装配质量是最重要的要求之一,要求装配后的眼镜应符合光学性能、安全性能、舒适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 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眼镜装配的技术条件,包括装配工艺流程、装配工艺参数、装配设备和工具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装配工艺流程是关键的技术条件之一,要求装配过程应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保证装配质量和效率。

3. 检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眼镜装配的检验方法,包括光学性能检验、安全性能检验、舒适性能检验和外观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光学性能检验是最重要的检验之一,要求装配后的眼镜应符合光学性能要求,保证视力矫正效果和视觉舒适度。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还规定了眼镜装配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要求装配后的眼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眼镜装配国家标准是对眼镜装配行业的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眼镜装配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最新国标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最新国标

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记、标志和包装。

本文件适用于验光处方的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810.1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镜片GB/T 14214 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6397 眼科光学 术语GB/T 38004 眼镜架 测量系统和术语GB XXXX1 眼视光产品 成品眼镜安全技术规范GB XXXX2 眼视光产品 元件安全技术规范QB/T 2506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3 术语和定义GB/T 26397、GB XXXX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配装眼镜 assembled spectacle由带有顶焦度的眼镜镜片制作的成品眼镜,按制作方式分为定配眼镜和老视成镜。

3.2定配眼镜prescription assembled spectacle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由0类眼镜镜片制作的配装眼镜。

4 要求4.1 光学性能4.1.1 顶焦度镜片每子午面顶焦度偏差和柱镜顶焦度偏差应符合GB XXXX1的要求。

4.1.2 柱镜轴位方向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应符合GB XXXX1的规定。

4.1.3 多焦镜片顶焦度变化量多焦镜片顶焦度变化量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多焦镜片顶焦度变化量允差单位为负一次方米4.1.4 中心点位置定配眼镜的中心点位置应符合GB XXXX1的规定。

4.1.5 处方棱镜度偏差4.1.5.1 单焦(定点单焦除外)和多焦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焦(定点单焦除外)和多焦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允差4.2 厚度镜片基准点厚度不应小于1.0 mm。

4.3 多焦镜片的位置4.3.1 子镜片的垂直位置(或高度)标引序号说明:C——方框中心;HH——水平中心线;B——远用区中心点;S——子镜片顶点;TT——镜片最低坡角(若有)顶点的水平切线;h——子镜片高度;i——几何内移距离;s——水平中心线到子镜片顶点的距离。

配装眼镜国家标准

配装眼镜国家标准

配装眼镜国家标准
首先,配装眼镜国家标准明确了眼镜的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眼镜的镜片
应当具有一定的光学性能,能够满足人眼对物体的清晰观察需求。

镜框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佩戴舒适,不易变形,不易褪色。

此外,标准还对眼镜的防护性能、材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眼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标准还对眼镜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了规范。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
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合格认证,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销售环节也要求眼镜零售商应当合法经营,不得销售未经质量认证的眼镜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标准还对眼镜的使用和维护提出了相关建议。

消费者在佩戴眼镜时应当
注意保持眼镜清洁,避免使用不当造成眼镜损坏。

同时,标准还对眼镜的使用寿命进行了规定,提醒消费者定期更换眼镜,确保视力保护效果。

总的来说,配装眼镜国家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眼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起
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明确眼镜产品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销售环节,提高了眼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标准还提醒消费者在使用眼镜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对于促进消费者健康用眼、科学配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在今后的生产和销售中,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
产和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眼镜时,也应当注意选择合格产品,正确佩戴和维护眼镜,保护自己的视力健康。

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眼镜市场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受益于优质的眼镜产品。

配装眼镜

配装眼镜

前言GB 13511的本部分的第5章和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13511《配装眼镜》标准分为两个总分;-----------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第2部分:渐变焦本部分为GB 13511《配装眼镜》的第1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SO/DIS 21987:2007《眼科光学配装眼镜》,与ISO/DIS 21987:2007的主要技术性差异为:------增加了老视的成镜的相关内容;------改变了分类的方法;-----将引用标准ISO13666中的相关名词条目直接引入本部分中;------无棱镜处方的配装眼镜棱镜允差用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两镜片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表示;------删除表1镜片后顶焦度允差、表4附加顶焦度允差,删除厚度要求,删除附录A材料和表面质量;------删除图1、图2,将水平和垂直棱镜度允差直接引入表4中;------引用GB7341 《光学和光学仪器焦度计》代替ISO8598 《焦度计》和ISO7944《参考波长》。

GB17341规定使用的波长为λ=,ISO8598规定使用的波长为λ=或λ=。

ddd本部分代替GB 13511—1999《配装眼镜》,与GB 13511-1999的主要差异为:------分类修改成:定配眼镜、老视成镜;------棱镜度的技术要求直接采用ISO/DIS 21987:2007中的要求;------将老视成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要求±1.0mm 修改为±2.0mm;------增加了子镜片位置的示意图;------增加了两镜片光学中心距离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试验方法的示意图。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镜光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 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三联商业(集团)公司、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厦门市万成光学工业有限公司、镇江万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配装眼镜GB13511.1-2011

配装眼镜GB13511.1-2011

前言GB 13511的本部分的第5章和7.1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13511《配装眼镜》标准分为两个总分;-----------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第2部分:渐变焦本部分为GB 13511《配装眼镜》的第1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SO/DIS 21987:2007《眼科光学配装眼镜》,与ISO/DIS 21987:2007的主要技术性差异为:------增加了老视的成镜的相关内容;------改变了分类的方法;-----将引用标准ISO13666中的相关名词条目直接引入本部分中;------无棱镜处方的配装眼镜棱镜允差用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两镜片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表示;------删除表1镜片后顶焦度允差、表4附加顶焦度允差,删除厚度要求,删除附录A材料和表面质量;------删除图1、图2,将水平和垂直棱镜度允差直接引入表4中;------引用GB7341 《光学和光学仪器焦度计》代替ISO8598 《焦度计》和ISO7944《参考波长》。

GB17341规定使用的波长为λd=546.07nm,ISO8598规定使用的波长为λ=546.07nm或λd=587.56nm。

d本部分代替GB 13511—1999《配装眼镜》,与GB 13511-1999的主要差异为:------分类修改成:定配眼镜、老视成镜;------棱镜度的技术要求直接采用ISO/DIS 21987:2007中的要求;------将老视成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要求±1.0mm 修改为±2.0mm;------增加了子镜片位置的示意图;------增加了两镜片光学中心距离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试验方法的示意图。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光学和光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镜光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 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三联商业(集团)公司、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厦门市万成光学工业有限公司、镇江万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配装眼镜质量检测标准

配装眼镜质量检测标准

图表1(直径为65:中心直径45mm 三区:中心直径65mm
图表2(直径为70mm的镜 片):
三区 二区 一区
一区:中心直径35mm 二区:中心直径50mm 三区:中心直径70mm
使用30W的日光灯,镜 片距灯源300mm,眼镜 距灯250mm左右
配装眼镜质量检测标准
适合所有配装眼镜
------陈钰茺
质检项目:
• 球镜度 • 柱镜度 • 柱镜轴位 • 光心位置 • 水平光心距离 • 水平光心互差 • 垂直光心互差 • 装配质量 • 整形要求 • 镜片表面质量 • 隐形标记 • 镜架外观 • 合格判定 • 顾客特殊要求
特别说明:
• 球、柱镜度数依据国家标准(GB10810.1---2005)执行 • 柱镜轴位依据国家标准(GB13511---1999)执行 • 光心水平、垂直差依据国家标准(GB13511---1999)执 行 • 表面质量依据图表1,图表2,以及配装眼镜表面质量 判定2执行
检测项目要求:
• 装配质量: 正镜镜片装配割边后的边缘厚度不得小于1.2mm。 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基本相似,且左右对齐, 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缝隙 双光眼镜的两子片的几何形状应左右对称,直径互差不 得大于0.5mm 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钳痕,镀层剥落及 明显划痕 不允许螺丝滑牙及零件缺损,无割边引起的严重不匀的 应力存在
检测项目要求:
• 光学中心位置: 中心高度=瞳高-镜架几何高度 中心高度应位于镜架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左右 • 整形要求: 配装眼镜左、右镜面应相对平整 配装眼镜左、右镜两托叶应相对对称 配装眼镜左、右镜腿外张角为85--95°,并左右对称,两 镜 腿张开平放或倒放时,均保持平整,镜架不可扭曲,左右 腿倾斜角互差不大于2.5°

眼镜定配工高级配装眼镜标准

眼镜定配工高级配装眼镜标准

配装眼镜(GB13511-1999)1.眼镜架的机械强度、金属零部件镀(涂)层、外观质量和装配精度必须符合GB/T14214规定的要求。

2.眼镜镜片的理化性能、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厚度偏差、色泽、内在疵病和表面质量必须符合GB10810规定的要求。

3.配装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1)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均不得大于表1中光学中心水平允差的二分之一。

3)批量生产老视眼镜需标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标称值与实测数值偏差应小于±1.0mm。

4)验光处方定配双光眼镜主镜片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子镜片几何中心水平距离与近瞳距的差值不得大于2.5mm。

若配镜者对子镜片顶点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4.光学中心高度1)配装眼镜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

2)双光眼镜的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应位于主镜片几何中心下方2.5mm-5mm处。

两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的互差不得大于1mm。

5.配装眼镜的柱镜轴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的规定。

6.验光处方定配棱镜眼镜其棱镜屈光力偏差与基底取向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批量生产老视眼镜的两镜片顶焦度互差不得大于0.12D。

8.配装眼镜两镜片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9.配装眼镜的装配质量1)正顶焦度镜片配装割边后的边缘厚度应不小于1.2mm。

2)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称,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隙缝。

双光眼镜两子镜片的几何形状应左右对称,直径互差不得大于0.5mm。

3)金属框架锁接管的间隙不得大于0.5mm。

4)配装眼镜的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

5)配装眼镜不允许螺纹滑牙及零件缺损。

6)配装眼镜无割边引起的严重不均匀的应力存在。

10.配装眼镜的整形要求1)配装眼镜左、右两镜片应保持相对平整。

国家配装眼镜标准

国家配装眼镜标准

三.本标准条款解释
1. ① 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垂直互差 条款要求
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本标准 表1 顶焦度绝对值最大 的子午面上的顶焦 度值(D)
0.00~0.50
0.75~1.00 1.25~2.00 2.25~4.00
≥4.25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 允差
垂直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5.00D:0.50△ 对于顶焦度>5.00D:偏心1.0mm所 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0.75△ 对于顶焦度>5.00D:0.25△+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1.00△ 对于顶焦度>5.00D:0.50△+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差异说明: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的偏差 用水平棱镜度偏差和垂直棱镜度偏差来考核,与ISO/DIS 21987-2007一致。
⑤ 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
本标准中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2mm
GB13511-1999中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1mm 差异说明: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距离与标称值允 差放宽到了±2mm,这更趋于合理,也便于操作。
④ 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
本标准 表4
棱镜度 (△) ≥0.00~ ≤2.00 >2.00~ ≤10.00 水平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3.25D:0.67△ 对于顶焦度>3.25D:偏心2.0mm所产生的 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3.25D:1.00△ 对于顶焦度>3.25D:0.33△+偏心2.0mm 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3.25D:1.25△ 对于顶焦度>3.25D:0.58△+偏心2.0mm 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垂直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5.00D:0.50△ 对于顶焦度>5.00D:偏心1.0mm所 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0.75△ 对于顶焦度>5.00D:0.25△+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1.00△ 对于顶焦度>5.00D:0.50△+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国家配镜标准

国家配镜标准

国家配镜标准眼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配饰品,而配镜的标准对于保障人们视力健康至关重要。

国家配镜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眼镜行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下面将对国家配镜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国家配镜标准包括了眼镜镜片的质量标准。

镜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佩戴者的视力和舒适度,因此国家配镜标准对镜片的材质、度数精确度、透光率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只有符合国家配镜标准的镜片才能够保证佩戴者的视力得到有效的矫正和保护。

其次,国家配镜标准还规定了眼镜镜架的质量要求。

镜架的合适性和稳固性对于佩戴者的舒适度和安全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国家配镜标准要求镜架的材质无毒、无刺激性,同时还要求镜架的结构稳固,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确保佩戴者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意外伤害。

此外,国家配镜标准还规定了眼镜的配镜流程和验光标准。

配镜流程包括了验光、镜框选择、镜片加工等环节,国家配镜标准对每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确保配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验光标准则规定了验光师的资质要求、验光仪器的精准度等方面,以保证验光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国家配镜标准还对眼镜产品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监督进行了规定。

售后服务包括了眼镜产品的保修期限、售后服务内容等方面,保障消费者在购买眼镜产品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质量监督则是指对眼镜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眼镜产品符合国家配镜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国家配镜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眼镜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配镜标准,才能够保证消费者购买到质量可靠、安全舒适的眼镜产品,有效保护人们的视力健康。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眼镜行业能够共同遵守国家配镜标准,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眼镜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2016年最新配装眼镜国家标准

2016年最新配装眼镜国家标准

2016年最新配装眼镜国家标准配装眼镜国家标准之检测应用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正在广泛推行眼镜生产许可证制度,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对配装眼镜的质量控制。

虽然合格眼镜的概念早已被反复强调,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仍然有一部分眼镜从业人员对此理解不到位,甚至有误解。

为此,我们特地撰写此文,旨在详细讲述如何对配装眼镜五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及判断,以确定眼镜是否合格。

检测方法:使用足够精度、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焦度计及瞳距尺,对加工制作完成后的眼镜的五项技术指标: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分别进行检测,按照配装眼镜国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合格;任何一项指标超差,即为不合格眼镜。

判定依据:1. GB13511—1999《配装眼镜》国家标准2. GB10810—1996《眼镜镜片》国家标准如果是树脂镜片还应参看QB2506-2001 《树脂镜片》行业标准。

注1:本文所说偏差,均指实测数值与验光处方(或加工单)数值比较得出的差值。

:如果上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新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准,旧版本自行作废。

注2下面就配装眼镜的五项技术指标逐一作详细介绍。

一、顶焦度及其检验方法顶焦度亦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度数。

其单位为屈光度,符号为D(量纲为m-1),顶焦度分为前顶焦度和后顶焦度,我们平时所说的顶焦度指的都是后顶焦度,指镜片后顶点(配戴时靠近眼球的一面)至焦点(以米为单位的)截距的倒数,公式为D=1/f。

现行的眼镜镜片国家标准是由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施行的(GB10810—1996),其中镜片顶焦度允差在该标准中有详细说明。

下面举例一一说明顶焦度的检查判断方法。

1.平光镜片其顶焦度允差,球镜为?0.08D,柱镜为?0.06D,因此,它的球镜顶焦度允许值在+0.08DS,-0.08DS的范围以内;柱镜在+0.06DC,-0.06DC的范围以内。

2.-4.00DS的单纯球镜镜片其顶焦度允差,球镜为?0.12D,柱镜为?0.12D,因此,它的球镜顶焦度允许值在-3.88DS,-4.12DS的范围以内;柱镜在+0.12DC,-0.12DC的范围以内。

配装眼镜标准

配装眼镜标准

6、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与瞳距的差 值。 7、光学中心高度: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 的差值。 8、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它是 反镜片光学中心高度差异性的指标。 9、光学中心水平互差: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 单侧偏差。它是反镜片光学中心左右水平对称差异性的指 标。 10、隙缝:镜片与镜圈之间的空隙。 11、锁接管间隙:成镜后金属镜圈锁接管锁紧时尚存的空 隙。 12、扭曲:镜架因镜片装入不当所致变形或镜腿起落不平。 13、镜腿外张角:镜腿张开至自然极限时的位置与两铰链 轴线连接线之间的夹角。
水平方向顶焦度绝对值 0.25~1.00 1.25~2.00 2.25~4.00 4.25~6.00 ≥6.25 9.0 6.0 4.0 3.0 2.0
光学中心水平允差mm
水平方向顶焦度值=球镜屈光度+柱镜屈光度×sin2θ 3、定配眼镜的光学水平互差不得大于相应光学中心水平允差 的一半。 4、批量生产老视眼镜要标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示值偏差< 1.0mm。 5、双光眼镜:主镜片的光学中心水平允差应符合上述第2条, 子镜片几何中心距离与近瞳距的差值≤2.5mm。 配镜者对子镜片顶点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6、配装眼镜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应符合:
垂直方向顶焦度绝对值 D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允值 Mm 0.25~1.00 ≤3.0 1.25~2.00 ≤2.0 2.25~8.00 >8.25 ≤1.0 ≤0.5
注:镜片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
垂直方向顶焦度值=球镜屈光度+柱镜屈光度×cos2θ
7、双光眼镜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应位于主镜片几何中心下
方2.5~5mm处。子镜片顶点垂直互差应≤1mm。 8、配装眼镜柱镜轴位偏差应符合:

国家眼镜装配标准

国家眼镜装配标准

国家眼镜装配标准
国家眼镜装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配装眼镜的产品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13511-1999《配装眼镜》,眼镜装配主要分为单光和多焦点(IMG)眼镜、渐变焦(IMG)眼镜等。

2.要求:眼镜装配应满足一定的技术指标,例如光学中心水平方向内移量、度数误差、瞳距误差、轴位误差等。

这些指标在不同类型的眼镜中有不同的标准要求。

3.试验方法:眼镜装配的试验方法包括光学性能测试、尺寸测量、外观检查等。

4.检验规则:眼镜装配的检验规则包括产品检验、过程检验、抽样检验等。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眼镜装配产品应有清晰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等。

产品包装应牢固、防潮、防腐、防震等。

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剧烈震动、高温、潮湿等不利条件。

贮存时要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6.引用标准:眼镜装配标准中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包括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1 0810-1996《眼镜镜片》等。

值得注意的是,眼镜装配国家标准会不断更新和修订,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考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镜片顶焦度允差
球面顶焦度 标称值
0.00 >0.00~3.00
球镜允差
A ±0.08 ±0.12
>3.00~6.00
>6.00~9.00 >9.00~12.00
±0.18
>12.00~20.00 ±0.25
>20.00
±0.37
柱镜允差 B
0.00~0.75
±0.06 ±0.09
>0.75~4.00 >4.00~6.00 >6.00
翻边:非金属镜圈装入镜片时因加热所引起镜圈 变形造成镜片边缘外露
扭曲:镜架因装入镜片不当所产生的变形或镜腿 起落不平整.
镜腿外张角:镜腿张开至自然极限时的位置与两 铰链轴线连接线之间的夹角
主镜片:附加有一个或几个子镜片从而成 为双光镜或多光镜的镜片
子镜片:利用胶合或容熔合的方法添加在 主镜片上的附加镜片,或在主镜片上的根 据配镜要求具有不同屈光力的附加曲面
6 配装眼镜不允许螺纹滑牙及零件缺损 检测方法:配装眼镜的外观及零件缺损目视检查
7 配装眼镜二镜片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8 配装眼镜两镜片的基准弯度互差不得大
于1.00D 检测方法:配装眼镜的外观及零件缺损目
视检查
配装眼镜的整形要求
配装眼镜左,右两镜面应保持相对平整
配装眼镜左,右两托叶应对称 两镜腿张开平放或倒伏均保持平整,镜架不可扭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 瞳距的差值
光学中心高度: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 在垂直方向向上的距离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 的差值
隙缝:镜片与镜圈之间的空隙
锁接管间隙:金属镜圈装上镜片后上下锁 接管锁紧时尚存的空隙
焦损:非金属镜圈装入镜片时因加热所造 成的表面损伤

QBSD-BZ-009-2018-1配装眼镜质量验收标准

QBSD-BZ-009-2018-1配装眼镜质量验收标准

配装眼镜质量验收标准发布:2018 年* 月* 日实施:2018 年* 月* 日1 目的为保障定配眼镜及老视成镜的检验有据可依同时保证消费者使用符合要求,特制订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定配眼镜及老视成镜的检验判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3511.1 《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3511.2 《配装眼镜第2部分:渐变焦》GB/T 14214 《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0810.1 《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2 《眼镜镜片第2部分:渐变焦镜片》GB 10810.3 《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Q/BSD-BZ-001-2018-1《镜架质量验收标准》QBSD-BZ-002-2018-1 《镜片质量验收标准》《供应商选择、评估管理制度》《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处理流程》4 术语及定义检验批:由同一供应商、同一次到货的相同款式(型号)、色号的太阳镜定义为一个检验批;配装眼镜:可以从生产商、销售商或市场上得到并直接使用的,已完成配装的各类带有顶焦度(或平光)的框架眼镜;定配眼镜: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镜;老视成镜:有生产单位批量生产的用于近用的装成眼镜;其顶焦度范围规定为:+1.00D~+5.00D;瞳距(PD):双眼两瞳孔几何中心的距离;检验频次:对每到货检验批所抽样品的检验数量要求;其中“AQL”指对按照抽样方案所抽样品实施全检;“全检”指对每幅出厂到门店前或出店交付给顾客前针对指定项目对所有眼镜进行全部检验;5 分类配装眼镜包括定配眼镜和老视成镜;6 检验标准6.1 镜架要求执行Q/BSD-BZ-001-2018-1《镜架质量验收标准》,若标准版本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6.2 镜片要求6.2.2 光学性能(1)顶焦度要求(3)定配眼镜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符合上表要求;定配眼镜的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均不应大于上表中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的二分之一;——老视成镜需标明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为±2.0mm;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为±1.0mm;(4)定配眼镜两镜片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渐变焦定配眼镜(5)定配眼镜的柱镜轴位方向偏差:(6)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渐变焦定配眼镜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遍、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伤;不允许螺丝滑牙及零件缺损等;无裁片引起严重不均匀的应力存在;目视出厂:AQL;出店:全检;组装部位组装部位(含镜片、脚板、脚套、饰片、鼻托等)需确保吻合、牢固、清洁、平衡对称、不歪斜;目视出厂:AQL;出店:全检;6.4 包装标识要求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测方法检验频次标志标记内容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备注:该信息可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核对所有单据,所列项目是否涵盖齐全出厂:AQL;出店:全检;处方参数定配眼镜:应标明顶焦度值、轴位、瞳距等处方参数;老视成镜:应标明型号、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等;备注: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明;包装要求每副定配眼镜均应有独立包装、包装内应有定配处方单;储运过程防止受压变形;目测6.4.2 渐变焦定配眼镜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检测方法检验频次永久性标记(1)配装基准:由两个相距34mm的标记点组成(两标记点分别与一含有配适点或棱镜基准点的垂面等距;(2)附加顶角度值(D)——俗称下加光;(3)制造厂家名称或供应商名称或商品名称或商标;对照下图核对镜片上是否标记所列项目出厂:AQL;出店:全检;非永久性(选择性)标记(1)配装基准线;(2)远用区基准点;(3)近用区基准点;(4)配适点;(5)棱镜基准点;备注:非永久性标记可以用可溶墨水标记、贴花纸;具体标示方法见下图:(2)标识7 抽样方案国标中规定批量生产眼镜按照GB 2828对每一项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查,采用一般检查水平表1:抽样方案表说明:Ac——Accept(合格判定数),表示不良品的允收数;Re——Reject(不合格判定数),大于或等于此数则判为此批不合格;如501~1200抽样80,AQL4.0 AC=7 RE=8,则表示不良品数≤7则接受,不良品数≥8则不合格。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0.12
>5.00—9.00
+0.18
>9.00—12.00
+0.18
+0.25
>12.00—20.00
+0.25
+0.18
+0.25
>20.00
+0.37
+0.25
+0.37
0.37
注:于主子午线上的任一球面顶焦度允差符合表中要求.
验光处方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规定:
水平方向顶焦度的绝对值(D)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GB13511。1-2011》
球镜与柱镜镜片顶焦度允许偏差
镜片顶焦度允差
球面顶焦度
标称值
球镜允差A
柱镜允差B
0.00—0.75
>0.75—4.00
>4.00—6.00
>6.00
0.00
+0.08
+0.06
+0.12
+0.18
+0.25
>0.00—3.00
+0.12
+0.09
>3.00—5.00
两子镜片顶点在垂直方向上的互差不得大于1 mm.。
配装眼镜的柱镜轴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
柱镜顶焦度绝对值
D
≤0.50
>0.5.—1.50
>1.50-2.50
≥2.75
轴位偏差(度)
±6
±4
±3
±2
验光处方定配棱镜眼镜其棱镜屈光力偏差与基底取向偏差应符合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
棱镜度,△
棱镜度偏差,△

眼镜质量控制(配装眼镜的检测)

眼镜质量控制(配装眼镜的检测)
质的)材料制成 ▪ 天然有机材料:没有与其他原料合成,在经过加工
后,能基本保持其原始性质的材料 (加工:切割、成形、弯曲、抛光和加热)
▪ 镜架型号:由同一设计、相同的材料(不一定是相 同的颜色)及相同的表面处理而生成的镜架
边方框两垂直边间的距离a
▪ 片间距离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第2部分:渐变焦
渐变焦镜片:远用区后顶焦度允差
GB10810.2-2006
绝对值最大的子 午面上的顶焦度

各主子午 面顶焦度
匀差
≥0.00 ~ 6.00 >6.00 ~ 9.00 >9.00 ~ 12.00 >12.00 ~ 20.00
>20.00
± 0.12 ± 0.18 ± 0.18 ± 0.25 ± 0.37
7
渐变焦镜片:柱镜轴位方向允差
柱镜顶焦度值(D) ≤0.50 >0.50~0.75 >0.75~1.50 ≥1.50
轴位允差(°) ±7
±5
±3
±2
渐变焦镜片:附加顶焦度
渐变焦镜片:光学中心和棱镜度
眼镜质量的检测标准
▪ 眼镜架(GB/T 14214-2003)
▪ 眼镜镜片(GB 10810)
➢ GB 10810.1-2005 ➢ GB 10810.2-2006
➢ 两镜片间距离d
▪ 方框法中心距
➢ 方框中心C之间的距离
术语和定义
▪ 镜腿长度
➢ 镜腿中心线在螺纹轴与镜腿末端交点之间的距 离l
产品分类
▪ 按材料分类
➢ 金属架、塑料架、天然有机材料架
▪ 按类型分类
➢ 全框架、半框架、无框架、折叠架
要求
▪ 镜架使用的材料
➢ 生产商不应选用由于镜架与皮肤的接触而对大多数 正常使用者产生不良刺激反应的材料制作镜架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B13511-1999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B13511-1999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B13511-1999本标准是对GB 13511-1992《配装眼镜》的修订。

本标准规定的处方定制矫治眼镜的技术指标不再分等分级,采用单一合格的技术指标。

装成眼镜中其光学中向内移量指标,改为国际上采用的标明其水平方向光学中心距离,并规定相应允差。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3500-1992《配装眼镜》。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玻璃搪瓷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依视路光司和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秀仁、王莉茹、孟建国、钟荣世、唐玲玲、陈雄。

本标准委托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装眼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验光处方定配的眼镜和批量生产装成的老视眼镜。

本标准不适用于渐变焦点和其他特殊用途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10810-1996眼镜镜片GB/T 14214-2003眼镜架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顶售度:以米为单位测得的镜片近轴顶焦距的倒数。

一个镜片含有两个顶焦度,在配装眼镜中特指后顶焦度为单位测得的镜片近轴后顶焦距的倒数。

顶焦度的表示单位为米的倒数(m-1),单位名称为屈光度,由符号D表示瞳距:眼睛正视视轴和平行时两瞳孔中心的距离。

3.3 柱镜柚:球-柱镜片上仅含镜屈光力的主子午线。

3.4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3.5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瞳距的差值。

3.6 光学中心高度: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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