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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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何光辉,男,1951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杭州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汤民强,男,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十一、本人符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 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五家,本人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发起人持有 31,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8,500 万股。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 83,893.875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3,893.875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99.887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693.9875 万股。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000 万股, 其中发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 1),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被起诉等作者:来源:《商界·中国商业评论》2008年第01期人物陈德铭2007年12月1日,陈德铭以商务部副部长身份亮相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在过去七年里,陈德铭的角色不断变换,被称为“学习型官员”,是“苏州模式”的重要缔造者,推行亲商政策;在国家发改委,他曾力推新能源政策。

唐如安国产3G标准TD-SCDMA产业化标杆性人物唐如安最近辞去大唐移动总经理一职。

“大唐系”内部是“让大唐移动单飞”还是“对整个大唐电信集团各个部分业务重新整合”的路线之争导致其辞职。

唐如安一直是前一方案的坚定支持者。

陈义红在最近发布的《2007胡润服装富豪榜》中,动向体育的陈义红家族以财富178亿元,成为服装富豪榜首富;波司登的高德康和安踏的丁世忠家族以财富170亿元,并列排名第二;李宁以财富110亿元,排名第三。

在分销渠道比较成熟后,品牌是推动服装产品销售的关键。

动向体育的陈义红家族所经营的Kappa不是自己的品牌,却能如此成功,品牌起到了重要作用。

乔世波华润集团副总经理兼华源集团CEO乔世波最近接受华润集团正式任命,接替孙晓民担任三九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

三九集团自2004年赵新先下课后就未设置过董事长,总经理及党委书记就是最高职务。

作为大型央企三九集团目前已交由华润管理。

周正毅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宣判,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龚家龙涉案金额达31亿元、关联公司有130余家的荆州天发集团“12·2”经济大案,已侦查终结,其董事长龚家龙等共涉嫌伪造金融票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职务侵占5宗经济犯罪。

雷军2007年12月20日,金山软件宣布,雷军因健康原因辞去总裁兼CEO职务,同时留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战略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主席求伯君将出任代理CEO。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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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四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四)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须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时,公司应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四)公司薪酬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案例

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案例

案例分析1杭萧钢构(600477)内幕交易案例(一)案例介绍杭萧钢构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前身为1985年5月创办的萧山县长山金属板厂,2000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单银木、潘金水、戴瑞芳和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建筑钢结构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股票简称为杭萧钢构,股票代码为600477。

公司目前主要拥有安徽杭萧钢结构、山东杭萧钢构、河南杭萧钢构、江西杭萧通力钢构、广东杭萧钢构、河北杭萧钢构、浙江杭萧物流、浙江汉德邦建材等8家控股子公司。

在2007年2、3月份杭萧钢构连续涨停前,其股价走势并不显山露水,成交量也不大,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从2007年2月12日到3月16日,杭萧钢构(600477)连续10个涨停板,股价从4.14元涨到了10.75元,累计涨幅159%,可谓是当时市场最大的牛股。

以下是杭萧钢构的股价飙升实录:(1)2月12日~14日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连续三个涨停。

(2)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透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重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

(3)2月15日公告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

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4)2月15日~16日股票连续两个涨停。

(5)2月17日~25日春节,股市休市。

(6)2月26日新年开市第一天,涨停。

(7)2月27日沪深股市暴跌,杭萧钢构凑巧“因有重大事项披露”停牌。

(8)2月27日~3月12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

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合同。

当天股票复牌后至16日股票连续四个涨停。

经过短短10个交易日,杭萧钢构股价飙升至10.75元,累计涨幅159%。

同时,对于344亿元合同的质疑之声充斥整个市场。

3月19日~2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

600477杭萧钢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2021-02-04

600477杭萧钢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2021-02-04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1-008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单银木、张振勇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情况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9月底完成股权剥离,导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了预计金额,现对超出部分进行确认。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0-02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要求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补充披露,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核实,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技术许可模式业务你公司自2015年开始开展技术许可模式,将技术、品牌、管理等技术许可给合作方,收取资源使用费,同时出资与合作方成立参股公司。

2015-2017年你公司技术许可模式业务快速增长,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63.34%、283.07%、77.03%的主要原因,但2018-2019年上述业务迅速萎缩,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28.45%、40.17%的主要原因。

1.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主动放缓技术许可模式业务的节奏,全年实现收入约1.8亿元,较2018年减少6.13亿元,较2017年减少约10.53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详细分析2019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阐述技术许可模式业务迅速收缩的具体原因;(2)结合公司2015-2017年业绩大幅增长、2018-2019年业绩却不断下滑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出售核心技术导致核心竞争力逐步下降、业务模式难以维持的情形;(3)公司收取金额较大的一次性资源使用费,是当期全部确认收入还是分摊至后续年度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使用费收入确认相关规定,收入确认方式是否为导致公司近年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60047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2021-02-24

60047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2021-02-2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1H0216号致: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进行了必要判断,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已按《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 2020-04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山东建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建丰保理”)。

●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贡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在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2018年,公司为实现“绿色建筑集成服务于全人类”的愿景目标,帮助引领建筑生态链上下游供需方企业优化管理创新、降本增效,投资设立了万郡绿建,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郡绿建”)平台为上下游供需方企业商业保理业务服务需要,2020年6月8日,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万郡绿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建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二)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山东建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汉城路1号五楼厂房508-25(B)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万郡绿建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陆拥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企业征信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萧钢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0-025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邦建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鉴于,桐庐县“富春未来城”的开发建设,为配合当地政府高品质高效率建设“富春未来城”,进一步促进桐庐经济社会发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就收购汉德邦建材座落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388号的房地产事宜签订《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书》的逐步履行,截至2020年3月31日,汉德邦建材已收到前面两期付款共计28,284万元。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汉德邦建材的注册资本由14,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注册资本9,000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026《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德邦建材减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郡房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报中的经营计划和万郡房产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有效利用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万郡房产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减少注册资本5000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2020-027《杭萧钢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郡房产减资的公告》。

杭萧钢构事件反思

杭萧钢构事件反思

杭萧钢构事件反思作者:诸葛晓岚来源:《中外管理》2009年第07期牛市A股市场第一大案——杭萧钢构(股票代码:600477)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在经历了“暂停受理”、“中止诉讼”等波折后,终于有了结果。

2009年5月13日,经法院调解,118位投资者将获得杭萧钢构一次性现金赔付400余万元。

两年来一波三折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尘埃落定。

而早在两年前,杭萧钢构已经被处以超过8000万的罚金。

中国的资本市场向来是个制造“神话”的地方。

1997年的琼民源如此,2001年的银广夏如此。

而在2007年,则非杭萧钢构莫属。

导致频繁出轨的直接原因,毫无疑问是利益驱动,但为何我们找不到一套合理的体制或者信仰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企业从哪里找到的可乘之机?成为一家坚守规矩的企业,对中国企业难道真的如此困难吗?案件回放:棋错哪招?杭萧钢构案,被称为全流通市场时代的第一要案。

事情的起因是杭萧钢构2007年年初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300多亿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

但杭萧钢构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合同信息,并做出了误导性陈述,被不法分子找到了可乘之机——杭萧钢构管理层的一名离职高管开始大肆坐庄,获利超过8000万元!纵观整个事件,杭萧钢构董事会从开始时就棋差一着: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企业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透露300多亿元的安哥拉项目,但紧接着2月中旬的股东大会上,杭萧钢构对外表示:“担心合同尚未有实质性的履行……公司存在不继续执行合同的可能”,因此没有将300亿合同的消息发布。

也许董事会本着的是对股东负责的心态,希望一切板上钉钉之后再对外发布,但这却给了消息灵通的前高管可乘之机。

殊不知,任何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对于“消息”的触觉神经,都是异常敏锐的!单就案件本身而言,杭萧钢构可能是最无辜的:自己没有从12个涨停板中得到一分钱的利益——更何况,在大合同的刺激下,企业在二级市场可能还会做得更好。

而此时反而还要向投资者支付一大笔的赔偿金。

财务管理03级学生作品04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

财务管理03级学生作品04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
从图形中可以看出,本行业资产负债率明显高
于其他行业,2005年行业平均为81.809%,该企 业为72.87%,说明该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比较强. 流动比率为0.7604,速动比率为0.5739,偏低, 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说明该企业可能会出现 偿还短期债务的困难.
营运能力指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05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74 2.31
0.68 0.21 0.16
89,417,398 27,699,955 19,924,528 16,757,383 4,373,677 4,373,677 3,351,478
1,675,738 511,200 399,000
公司筹资之路
杭萧于2003年11月在上海A股市场上市募集 资金26469.60万元 筹资方案
2004年
1.01 2.7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3.36
5.58
4.78
6.78
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0.7 0.6 0.5 0.4 0.3 0.2 0.1 0 06-6-30 06-3-31 05-12-31 日期 05-9-30 05-6-30
系列1

05年12月到06年3月总资产周转率明显下降的原因 是06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资产总额增加 (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增加)
11.240(元) 281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6469.60
上市首日 15.33 开盘价 (元)
上市首日收盘价 (元)
15.05
上市首日换手率
51.4900
上网定价中签率 每股摊薄市盈率 主承销商 上市推荐人 13.3800 ------

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三步曲”来源:新华网高晓娟胡作华2007年05月18日 16时32分杭萧钢构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上交所的谴责。

此事成为近期股市的热门话题。

口口声声称自己信息披露没有违规的杭萧钢构终于改口了。

近来这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致歉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并表态将“正确对待”,“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各项工作”。

尽管杭萧钢构“天价”合同事件的调查并未最终结束,杭萧钢构事件“有人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杭萧钢构事件告诉人们,在股市加强监管的今天,信息怎么披露、什么时候披露、什么场合披露都有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管要管住自己的嘴。

不分场合,提前向上百人透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罚字[2007]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认,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本社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杭萧钢构“订单利好”被公司董事长提前在内部泄露。

今年2月12日下午,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到:“07年对杭萧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08年股份公司争取达到120亿,集团目标150亿”。

据杭萧钢构内部人士介绍,参加那次表彰大会的除了公司领导和受表彰对象,还有公司中层干部,以及全国各地分公司的代表,总人数不下百人。

董事长在这样一个大会上发布“利好”信息,显然缺乏作为一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起码的谨慎作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单银木进行公开谴责时也认为,“没有按规定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2月13日杭萧钢构股票出现连续两个涨停后,上交所询问公司有无经营异常情况,这家公司居然还称“没有异常情况”。

“这一事件应当立即予以披露。

”中国证监会认为,早在2月8日,杭萧钢构与中基公司已就安哥拉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2月11日,公司开始布置设计部门进行工作,表明合同已难以保密,接着又出了2月12日的事情,但这家公司直到2月15日才第一次披露信息,显然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

杭萧钢构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时间:2014年10月29日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被评主体: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AA评级时间:2014年10月有限期限:1年所属行业:制造业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师:徐远饶漫Tel: Http:分支机构主要经营管理者信息从业人员情况在册人员总数为5642人,主要分为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

其中博士及研究生有37人,大专及本科有1,578人。

拥有设计技术开发人员70名,专业从事建筑钢结构体系研究开发与设计,其中教授1名,高级工程师14名,硕士5名。

经营环境分析宏观环境:政治环境:近几年,钢结构建筑作为替代传统建筑形式的新型产业,在我国基建投资持续增长、国家产业支撑和倡导、市场对钢结构认识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钢结构行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

十八大报告确立了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村现代化道路,并提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方向。

2012年4月27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达《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强调对绿色建筑中央财政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

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经济环境:我国经济实力得到极大增强,今年第二季度已经超过日本。

在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的道路上,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在做相应的努力。

如原建设部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钢结构住宅的发展,为钢结构住宅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于2001年底发布了《钢结构住宅建筑产业化技术导则》;科技司组织40项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开展试点工程。

2005年,原建设部颁布了《钢结构住宅国家标准图》。

2009年,我国第一部《钢结构住宅设计与施工规程》颁布实施。

杭萧钢构案例分析_经济法案例

杭萧钢构案例分析_经济法案例

《证券法》第67条第二款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 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杭萧钢构事件
中国内幕交易第一案
罗伊君 吴一凡 李舒怡 杨静姝 金如彬

以小言大 杭萧钢构案件的脉络并不复杂,也不难理解。但是 它代表着证券市场上很普遍也很受重视(或者说越 来越受重视)的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由此 引发的内幕交易。
抛砖引玉 我们的案例展示是希望让大家对证券市场上的这类 现象不再陌生,帮助大家以后在经济方面的学习。 并提供它的法律分析方法,初步探究其背后的成因 以及解决方案,抛砖引玉。
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 内幕信息。
•《证券法》第67条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
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应该属于》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 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07-049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07-049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15-03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未到会独立董事张耀华先生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行使表决权。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9,258,127.93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6,298,535.59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2014年末股本总数 553,458,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3,207,493.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拟以公司2014年末股本总数 553,458,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66,037,465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19,495,682股。

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600477杭萧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及工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董事会运行合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董事会根据本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规则履行相关职权。

第六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定期(至少每年)检查研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和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对董事会的变化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研究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和董事、管理层培训制度;(四)广泛挑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受理《公司章程》规定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提出的候选人提案;(六)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审核并提出评估意见;(七)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负责解答投资者就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相关内容的咨询;(八)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杭萧钢构:对外担保公告(二)

杭萧钢构:对外担保公告(二)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1-040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对外担保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杭萧”)●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8,000,000.00元●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一、担保情况概述因安徽杭萧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此次为安徽杭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同意继续为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8,000,000.00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安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注册资本为210.8万美元。

公司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生产厂房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截止2011年8月31日,安徽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74,833,947.8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3,764,663.57元,负债为人民币261,069,284.2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因安徽杭萧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此次为安徽杭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同意继续为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四、股东会意见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杭萧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0-039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4,713,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

单银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432,132,32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47.76%,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接到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用途。

二、本次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四、其他情况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本次与海通资管进行的股票质押的目的系为个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融入资金主要用于购回前期质押给海通资管的本公司股票,初始融资用于参与公司定增。

单银木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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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0-025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
届董事会第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14日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

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战略委员会:单银木(主任)、颜春友、徐金发;
审计委员会:罗金明(主任)、徐金发、葛崇华;
提名委员会:徐金发(主任)、颜春友、李炳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颜春友(主任)、罗金明、张振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1) 聘任陆拥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陈瑞小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 聘任寿林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静芳小姐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江西杭萧在招商银行南昌西湖支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0年5月14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7,000,000.0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陆拥军:男,1970年出生,大专文化,浙江萧山人。

曾任杭州钱江味精总厂劳服公司汽配部经理,杭州江南管道总公司任水暖科科长,浙江省安装公司、萧山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加入本公司任新疆办事处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陈瑞:女,硕士研究生,1998年至2000年在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任教,2000年至2009年6月在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任教。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期间,在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寿林平:男,1964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浙江萧山人。

曾任职于浙江省地矿厅机械厂,萧山市国营工业供销公司,北京中都大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杭州杭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4)叶静芳: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2007年6月入司至今一直在公司证券办任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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