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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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行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范投资决策和管理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特设
立公司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委员会组成和常设办事机构
第二条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公司主管投
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
第三条投资管理部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代表公司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修订、投资项目决策过程和实施运营过程实
行归口管理,负责落实和执行委员会决议,协同相关部门对
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
和实施运营等过程行使管理职权。
第三章委员会职责
第四条委员会行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战略和投资的管理权和决策权,具体职责如下:
(一)责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滚动规划;
(二)责制订公司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公司投资机会研究和立项前的预审以及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和正常运营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
第四章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的有关议题。会前投资管理部应拟订会议议题,会后负责整理会
议纪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予以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根据投资项目进展,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并视情况需要决定是否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人员参与评审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由投资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工作细则自2003年4月23日起实行。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