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分类及评定标准
遗产确定的标准
遗产确定的标准
一、遗产是指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财富,包括以下几类:
1.自然遗产:指具有突出自然价值的自然景观和自然现象,如山脉、河流、湖泊、瀑布、火山、洞穴、化石、矿物等。
2.文化遗产:指人类创造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财富,包括:
3.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石窟寺、壁画、图书文献、档案、手工艺品等。
4.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习俗、传统知识和实践、自然和宇宙观、传统手工艺等。
5.世界遗产:指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保护。
二、遗产确定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性:遗产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或仿造的。
2.完整性:遗产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是残缺不全的。
3.价值:遗产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包括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
4.稀缺性:遗产必须是稀缺的,不能是常见的。
三、遗产确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由遗产所在地的政府或机构提出申报。
2.评估: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评估。
3.审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进行审议。
4.批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
四、遗产确定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遗产:遗产确定后,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
2.传承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促进发展:遗产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世界遗产分类评定标准
世界遗产分类评定标准世界遗产的评定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第二条规定(参看前例)。
遗产项目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程序。
每年举行一次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将对申请列入名单的遗产项目进行审批,其主要依据是该委员会此前委托有关专家对各国提名的遗产遗址进行实地考察而提出的评价报告。
对各国提名的遗产遗址的考察,主要由该委员会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世界保护联盟(IUCN)组织专家进行。
前者总部设在巴黎,成立于1965年,是国际上唯一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科学技术的运用与推广的非政府国际机构,有80多个国家会员和4500多名个人会员;后者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成立于1948年,原名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宗旨是促进和鼓励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永久利用,成员包括分布在120个国家的富方机构、民间团体、科研和保护机构。
两者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分别对提名列入《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进行考察并提交评价报告。
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①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②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③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①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②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③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④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入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⑤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⑥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世界遗产的四大分类及其标准说明
世界遗产的四大分类及其标准说明一、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
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其标准有: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问。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和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名录》的理由)。
二、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其标准有:1、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3、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三、文化景观文化景观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世界文化遗产分类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分类标准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世界文化遗产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哲学、文学、民间传说、音乐等文化价值的遗产,包括建筑、城市规划、考古遗址、文学作品、艺术品、民间传说、音乐和舞蹈等,反映人类文化发展的历程,具有史料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教育价值等。
2.自然遗产
自然遗产是指具有自然科学价值且自然环境与文化的完全分离、独立存在的遗产,包括地质地形、物种和生境、海洋生态系统等。
3.文化与自然遗产
文化与自然遗产是指同时具有文化和自然两种价值的遗产,包括既有历史、艺术等文化价值,同时又涉及地理、自然环境等自然价值,该遗产是文化和自然融合的体现,它揭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世界文化遗产(World Heritage)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管理的一个项目,旨在保护和保存具有文化、自然或混合价值的地区。
为了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一个地区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类别。
以下是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主要标准:### 文化遗产标准:1. **标准(i):** 该遗产对人类创造力的杰出见证,体现了独特的文化传统或文明。
2. **标准(ii):** 该遗产显示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交流,对文化的互动和影响具有显著的例证。
3. **标准(iii):** 该遗产是具有独特、特殊的文化传统的杰出示范。
4. **标准(iv):** 该遗产是一种杰出的建筑风格、技术、城市规划或景观设计的杰出范例。
5. **标准(v):** 该遗产是表现人类社区、传统文化或文明的重要阶段的杰出范例。
### 自然遗产标准:1. **标准(i):** 该遗产是对地球历史、地球演化过程或地球上的自然现象的杰出见证。
2. **标准(ii):** 该遗产显示了对地球上重要的、正在进行的生态和生物进化过程的杰出例证。
3. **标准(iii):** 该遗产是对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的杰出范例。
4. **标准(iv):** 该遗产是对地球上生物进化、植物和动物进化的杰出例证。
5. **标准(v):** 该遗产是对地球上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杰出例证。
### 混合遗产标准:对于同时具有文化和自然价值的遗产,需要同时满足相应的文化和自然标准。
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国家必须提供详细的文化或自然价值的描述,以及相关保护和管理措施。
由国际文化遗产委员会(World Heritage Committee)负责审核和评估提名,并最终决定是否将一个地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世界文化遗产》 知识清单
《世界文化遗产》知识清单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文化的传承和人类智慧的结晶。
它们不仅是一个个独特的景观,更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接下来,让我们一同走进世界文化遗产的知识世界。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与分类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是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
从类型上划分,世界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要被评定为世界文化遗产,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标准: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三、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举例1、中国的故宫故宫位于北京市中心,是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旧称紫禁城。
它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古建筑群之一。
故宫的建筑风格宏伟壮观,红墙黄瓦,金碧辉煌,展现了中国古代皇家建筑的高超技艺和独特魅力。
其内部收藏了大量的文物珍宝,涵盖书画、陶瓷、金银器等,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象征。
世界遗产申请认定标准
世界遗产申请认定标准世界遗产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五类。
以下是世界遗产申请认定标准:1. 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以及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所在的地点等。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方等。
2. 自然遗产(1)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自然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明确地区。
(2)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形或地貌特征以及尽管与其相伴的天然资源组成的明确地区。
3. 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1)国家或地区因其文化和自然特性,加之其组成、历史和/或活动的整体性而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2)从历史、人种学、人类学、语言、宗教或艺术的角度来看,具有独特的普遍价值。
(3)从科学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具有独特的普遍价值。
4. 文化景观遗产文化景观的评定基于以下标准:(1)突出表现人类创造力和技能的重要遗产,特别是它们成为传统生活方式的证据或历史演进的物证。
(2)突出地代表一种或多种文化传统,并能以有形和无形方式触摸到这种文化的历史背景。
(3)突出地阐明一个社会或者社区的文化多样性和持久性,以及它们为社区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各项可作为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考标准:(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实践、节庆活动,以及有关的传统手工艺。
世界遗产名录入选标准
世界遗产名录入选标准
世界遗产名录入选标准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大类。
以下是标准的介绍:
文化遗产标准:
1、时代的杰出成就:该地点代表了人类创造力的巅峰,表现了特定时期的杰出文化成就。
2、文化交流:该地点展示了不同文化、文明的交流、相互影响,并在这方面取得了杰出的成就。
3、建筑风格、技术或材料的杰出代表:该地点是特定建筑风格、技术或材料的杰出代表。
4、都市规划或景观设计的杰出范例:该地点展示了杰出的城市规划或景观设计,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5、对人类传统的重要贡献:该地点反映了对人类社会、传统方式、思想体系的重要贡献。
自然遗产标准:
1、自然美丽:该地点具有出色的自然美景,具有杰出的美学价值。
2、生态过程和自然现象的杰出例证:该地点是自然生态过程、演化的杰出例证。
3、生物多样性的杰出例证:该地点是生物多样性的杰出例证,包括珍稀或濒危物种。
4、地球历史的杰出例证:该地点提供了地球历史、地质过程或生态系统演变的杰出例证。
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1、代表一种人类的创造性天才杰作。
2、在一定时期内或在世界某一个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能为一种现存的或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类型建筑物或建筑群或科技成就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的作品。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使用地或海洋利用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代表人类与环境的融汇,尤其在不可逆转的变化之下容易损毁的地点。
6、与具有突出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着直接和实质的联系。
(注:一般情况下,此条不能单独成立,必须和其他五条结合使用。
)其中:第1条强调艺术成就第2条强调重大影响第3条强调文明或传统的见证第4条注重的是建筑上的范例第5条中心是关于人类的居住文明第6条主要与历史事件、特殊历史阶段和特殊人物密切相关世界文化遗产的类别1、文物古迹:从历史、艺术和科学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部件和结构、铭文、洞穴、居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组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和科学的角度看,在建筑形式、统一性及其与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体。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工程或自然与人类的结合工程以及有考古发掘遗址的地区。
世界遗产标志的含义象征着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象征,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
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表示全世界,也表示着它需要人类给予保护。
世界自然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 1、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录、发展中重要的地质演变过程和具有重要的地貌或地质特征。
2、构成代表具重要意义的发展中的生态和生物演化过程,代表陆地、淡水、沿海和海上生态系统的动植物群的演变及发展中的突出例证。
世界文化遗产的详细资料
世界文化遗产的详细资料世界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历史文化上的宝藏,记录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以及艺术发展的历史;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旅游等多方面的重要资源。
自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以来,世界各国超过1800个历史文化古迹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古迹、古建筑、历史遗址、文化景观、文化习俗等,反映了人类发展历程的全貌和多样性,也成为了人类文化遗产的宝库。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世界文化遗产资料的性质特点、评价标准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来详细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魅力。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特征1. 反映人类历史文化的变迁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文化上的宝藏,记录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以及艺术发展的历史。
它们代表了历史、文化、宗教、社会、技术等方面的成就和特点。
例如,中国的故宫、泰姬陵、长城、潍坊古城等,它们都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不同阶段和文化的不同特征。
西方的文化遗产如德国的科隆大教堂、意大利的罗马古迹、希腊的雅典卫城等,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们记录和反映了世界文化的发展和变迁。
2. 具有代表性和价值世界文化遗产以其具有代表性和价值而得到认可。
它们被认为是表现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杰出例证,代表了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
凭借其独特性、稀缺性、文化地位和保存状态,它们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旅游是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实现的途径之一。
每年,数百万游客从世界各地前来参观文化遗产景点,增强对世界历史和文化的了解,也从经济上带来了利益。
3. 具有多元性和普遍性世界文化遗产具有多元性和普遍性,反映了多种不同文化和宗教的声音和特征。
无论是亚洲、欧洲、非洲还是美洲,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遗产。
这些古迹和建筑,不仅反映了当地的历史和文化,也展示了当时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情况。
它们也让人们了解到了其他地区的文化,扩大了人类文化的视野,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2.评定依据及条件 依据: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 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条件:见后面各个不同遗产类型的条件
3.世界遗产的类型 (1)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建筑群,遗址
(2)世界自然遗产:由自然和生物所组成的自然面貌、 濒危动植物的生活境区或天然名胜等。 (3)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即双重遗产,兼具文化遗产 和自然遗产的特色。 (4)文化景观遗产:包括由人类设计和建设的景观,以 及关联性文化景观等。这些景观大多与宗教、自然因素、 艺术或文化有直接关系。 (5)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语言 、文学、音乐、 舞蹈、游戏、神话、礼仪等等
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
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 洛阳龙门石窟 青城山-都江堰 大同云岗石窟 高句丽王城遗迹 澳门历史城区 安阳殷墟 开平碉楼与村落
1994 1997,2000 1997 1997 1998 1998 1999 2000
文化遗产 自然遗产
自然遗产
福建土楼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 黄龙风景名胜区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 云南三江并流保护区 四川大熊猫栖息地 中国南方喀斯特(石林,荔波,武隆) 三清山
列入时 间 2000 2000 2000 2001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992 1992 1992 2003 2006 2007 2008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
目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
化遗产,四者如计算在内,我国的世界遗产总数即 达到42处之多,成为国际旅游的重要吸引力资源。
中国世界遗产分布图
历史文化遗产类别与保护等级
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华⼈民共和国⽂物保护法》第⼀章第三条规定,按照历史⽂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划分不同的保护类别和管理层级,根据保护类别,实⾏分级管理。
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历史⽂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规划管理措施。
1.历史⽂化遗产类别 (1)我国的世界遗产分类。
截⾄2007年,我国列⼊《世界遗产⽬录》的物质遗产分为四类,即世界⽂化遗产、世界⽂化与⾃然遗产、世界⽂化景观遗产、⾮物质⽂化遗产。
其中我国已列为世界⽂化遗产项⽬共24处,以列⼊《世界遗产⽬录》时间为序,包括长城;明清故宫(北京故宫、沈阳故宫);陕西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肃敦煌莫⾼窟;北京周⼝店“北京⼈”遗址;西藏布达拉宫(⼤昭寺、罗布林卡);河北承德避暑⼭庄和周围寺庙;⼭东曲⾩的孑L庙、孔林、孔府;湖北武当⼭古建筑群;⼭西平遥古城;云南丽江古城;江苏苏州古典园林;北京颐和园;北京天坛;重庆⼤⾜⽯刻;四川成都青城⼭—都江堰;河南洛阳龙门⽯窟;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清东陵、清西陵、明孝陵、⼗三陵);安徽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西⼤同云冈⽯窟;⾼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澳门历史城区;河南安阳殷墟;福建开平碉楼与村落。
列为⽂化景观遗产的有1处,为江西庐⼭。
列为⼈类⼝述和⾮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有4项,即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
(2)我国的⽂物保护分类。
我国对物质⽂化遗产保护统称为⽂物保护。
全⾯解释⽂物保护的法律是《⽂物保护法》。
该法第⼀章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受国家保护的⽂物有下列五类: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窟寺和⽯刻、壁画; 2)与重⼤历史事件、⾰命运动或者⼈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艺美术品; 4)历各时代重要的⽂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产、社会⽣活的代表性实物。
世界遗产ouv标准
世界遗产ouv标准
世界遗产是指具有特殊文化或自然价值的地点、建筑或景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具有世界重要性的人类遗产。
为了评定世界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一套标准,即世界遗产评选准则(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简称OUV)。
世界遗产OUV 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A 确定的准则:
- 准则一:必须展示出人类的创造性天才。
- 准则二:代表在地球上的人类历史、文化、自然进化显着成就的示例。
- 准则三:代表深刻影响过大批人口的重大人类事件的示例。
- 准则四:与至今不同的文化传统或现存民族之传统建立联系的明显区别。
2. B 具有符合准则的世界遗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条件一:关于历史、概念、美学、强调清晰性和意识形态之文献得到保留、完善或传播。
- 条件二:具有比较长的时间周期。
3. C 履行存在困境的遗产。
- 遗产园管理補助:为改善可持续发展所接受的援助和技术知识。
- 保持合适的经济盈利能力:使根本需求获得满足,增加可持续发展容量。
世界遗产评选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评定的遗产具有普遍性价值,可以作为整个人类的共同遗产。
同时,这些标准也帮助保护和管理遗产,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世界遗产的标准
世界遗产的标准两个前提:①真实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护管理(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法律规章还有经费)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共有六个,符合其中任意一条(除了第六条不能单独存在)就可以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A.代表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例如金字塔,长城。
B.在一定时期内或在世界某一个文化区域内产生过重大影响——例如:凡尔赛宫(欧洲建立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布局和规格影响欧洲两三个世纪)C.一种文化的特殊证明,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宫是波斯帝国时期留下的,壁上的雕刻反映了波斯当时的情况,各国进贡情况,是文化证明。
复活节岛,只遗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没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来研究当时的历史。
D.一个历史时期的典范。
区别于第二条,典范是指更多方面的影响,例如梵蒂冈,影响6-7世纪,所有东西都是精华E.难于保存的突出例证,例如印第安人保留区;F.与某些重大事件或先行传统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着直接和实质的联系。
此条款不能单独成立。
例如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自然遗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给自然遗产的定义是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1、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独特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遗址。
这些文化遗产代表了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杰出成就,是人类共享的宝贵财富。
为了确保世界文化遗产得到充分保护和传承,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评价标准,以评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价值。
以下是从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保护价值、社会价值、教育价值和旅游价值等方面对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的概述。
1.历史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是指其记录和见证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事件、社会变迁和文化传承。
这些遗产代表着不同时期、不同文明和不同地域的人类活动,是研究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库。
2.文化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是指其反映和表现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交流与融合。
这些遗产代表着不同文化的独特特征和贡献,是研究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发展的重要资源。
3.艺术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是指其具有独特的审美和艺术表现力。
这些遗产包括建筑、雕塑、绘画等艺术形式,代表着人类创造力和审美观的巅峰,是研究人类艺术史和美学思想的重要对象。
4.科学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是指其具有独特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
这些遗产包括科技发明、天文观测、医学研究等成果,是人类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5.保护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价值是指其珍贵性和濒危性,需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这些遗产由于年代久远、自然侵蚀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面临着濒危甚至消失的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保护和维护,以确保其长期存在和传承。
6.社会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是指其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和影响。
这些遗产代表着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人类智慧和创造力,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力量。
同时,文化遗产还是人类文化和身份认同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7.教育价值世界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是指其对于提高公众文化素养和促进知识传播的作用。
这些遗产是开展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教育的重要教材和教学资源,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拓宽知识视野。
世界文化遗产的分类
世界文化遗产的分类
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文化、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代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和成就的重要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文化遗产的性质、类型和特点,世界文化遗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历史建筑类:指代表历史建筑、城市、古迹、建筑群、城市规划等建筑物类文化遗产。
如中国的故宫、埃及的金字塔、巴黎的圣母院等。
2. 自然景观类:指代表自然地貌、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湖泊、河流等自然景观类文化遗产。
如美国的大峡谷国家公园、中国的黄山、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等。
3. 艺术品类:指代表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等艺术品类文化遗产。
如意大利的梵蒂冈、法国的卢浮宫、俄罗斯的埃尔米塔日博物馆等。
4. 习俗与传统类:指代表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节日文化、口头传统等文化遗产。
如中国的昆曲、印度的瑜伽、日本的歌舞伎等。
5. 科学与技术类:指代表人类科技文明、发明创造、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文化遗产。
如英国的牛津大学、美国的霍普金斯大学、日本的东京大学等。
以上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五大分类,这些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和成就,对于保护和传承人类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世界文化遗产评定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评定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评定标准》是根据《世界遗产公约》制订的评定标准,旨在保护世界
航空发展的文化遗产,是进一步审查和评估世界文化遗产提交者和其他种类的文化遗产的
理论基础和实践工具。
该标准是国际象征,表明世界文化应该受到更好的保护,成为各国
遗产保护政策的指导思想。
根据标准,评估文化遗产有六个基本要素:发现、原始特色、适应性、保护特殊的地
理环境、未来的维护和保护及其可持续发展。
一、文化遗产的发现:文化遗产是指国家或个人在探索、历史、宗教、艺术等领域发
现的重要纪念物或可见性代表。
发现的文化遗产必须有实质价值,以及特定的影响、学习,研究和兴趣。
二、文化遗产的原始特色:文化遗产是指无论何时,原始性和完整性都存在的可见性
标志物。
原始特色代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色,比如文凭、纪念碑、雕像、古迹等;完整性
可以包括它的空间组织或边界、场所或其他特定环境。
三、文化遗产的适应性: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取决于它的可持续性和能力来满足民众的
目的和需求。
文化遗产应具备和保持其特色,而且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必须具有适应性,
以适应新的要求、环境和资源。
四、保护特殊的地理环境:文化遗产的遗留值,在一定地理环境中一般可以体现出来,文化遗产应保护其对特殊地理环境的影响。
五、未来的维护和保护及其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的发展仍有它的历史传统以及政策
目标,因而必须把文化遗产的未来的维护和保护及其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估。
世界遗产必须具备条件
世界遗产必须具备条件申遗要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世界遗产的标准】两个前提:①真实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护管理(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法律规章还有经费)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和文化景观。
世界遗产具有明确的定义和供会员国提名及遗产委员会审批遵循的标准。
1.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其标准有:(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问。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和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名录》的理由)。
2.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其标准有:(1)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及价值
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及价值一、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及特点世界文化遗产最权威的标准,是1972年11月16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世界遗产公约》,这是世界各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依据评定的标准。
另外就是后面通过的一个补充文件:《执行遗产公约的操作准则》。
具体来讲,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第二,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个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第三,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征的见证。
第四,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还有,它可以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者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也就是我们讲的,有的是处于濒危状态,再不保护就不行了,这种当然具有优先性。
水可以变成蒸汽、蒸汽可以变成水,这是可以循环的,但是一个建筑物或者一个景观,变化是不可循环的,只能延缓或以某种方法取代。
最后一项是特殊的,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
比如近年来纳粹屠杀犹太人的集中营,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主要是特殊意义事件。
当然仅是这样还不行,还要跟前面联系起来,至少前面要符合。
很多世界文化遗产处于濒危状态中。
比如在苏丹北部的努比亚遗址,我是2003年去的。
这片遗址非常大,文化非常有代表性,而且急需要保护。
有大片的金字塔,但是这金字塔不像埃及大金字塔,比较小,而且我们在那里几天几乎很少看到人家。
大家可以看到照片(见图A),有的金字塔已经坍塌。
有古代留下的神庙,基本上只剩下遗址,可以看到两根柱子。
我们到里面去,外面的墙也是保护性的,周围都是荒芜人烟的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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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分类及评定标准
分类:
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复合遗产和文化景观。
具有明确的定义和供会员国提名及遗产委员会审批遵循的标准
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以及其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方。
其标准有:
⑴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⑵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⑶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⑷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⑸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⑹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和实质的联系。
自然遗产: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其标准有:
⑴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⑵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⑶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⑷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混合遗产:
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简称“混合遗产”、“复合遗产”、“双重遗产”。
按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只有同时部分满足《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定义的遗产项目才能成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
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这一概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有以下类型:
⑴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
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
⑵有机进化的景观。
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当前的形式。
⑶关联性文化景观。
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