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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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

TD/T 1001-2012编号:地籍调查表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年月日xxx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填表说明1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1 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1.2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1.3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4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5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1.6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1.7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1.8 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C)。

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2.1 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1)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按照4.4.1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2.2中的1)。

2.2 基本表(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埴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籍调查表(样表)

地籍调查表(样表)

地籍调查表(样表)
点号 01 点号 02 点点名名及及类别铁钉类别木桩种种类类
X=280986.772m X=281025.559m 坐标坐标 Y=463866.641m Y=463953.915m 所在地探工所食堂前斜坡拐弯处所在地探工所门口路北
(略图)北北宿舍(略图)大
7.30m 门
01? 11.80m
1.50m ? 食堂电杆
点号 03 点号 04 点点名名及及类别铁钉类别木桩种种类类
X=281018.924m X=281145.419m 坐标坐标 Y=464012.446m Y=463995.241m 探工所东北角所在地探工所门口十字路口东侧所在地围墙外马路边(略图)
北(略图)北
地籍分幅结合表
281200 永寿寺龙山北电炉室尖峰山 281000 龙山龙山东探工所 301高低280800 龙山南中心煤矿河滩北路周口河 280600 猿人洞供销社塔山街镇北
路 280400 猿人洞南卷扬机厂周口村周口村东 270200 463400 463650 463900 464150
编号地籍号土地使用者
1 10-(3)-01 周口店中心煤矿
2 10-(3)-02 国土资源部探工所
3 10-(3)-03 中国地质大学(实习站)
4 10-(3)-04 张三。

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

填表说明
1、说明:变更地籍调查时,将原使用人、土地座落、地籍号及变更之原因在栏内注明。

2、宗地草图:对较大的宗地,本表幅面不够时,可加附页绘制附在宗地草图栏内。

3、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记录在权属调查中遇到的政策、技术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如存在遗留问题,应将问题记录下来,并尽可能提出解决意见等;记录土地登记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的填写与调查核实的情况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根据调查情况作更正说明。

4、地籍堪丈记事:记录堪丈采用的技术方法和使用的仪器、堪丈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遗留问题及提出解决意见等。

5、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即对地籍调查结果是否合格进行评定。

6、表内其他栏目可参照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说明填写。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县 (市、区) 街道号
年月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
初始、变更。

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初终)表

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初终)表
不动产权利关联信息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权利人
登记时间
登记机构
-
-
-
-
-
矿业权关联信息
勘查/采矿许可证号
探矿/采矿权人
地址
矿种
勘查/矿区面积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
-
-
-
-
-
-
取水、排污权关联信息
取水许可证
取水权利人
取水地点
取水量
然资源地籍调查(初)表
(试 行)
登记单元名称:
登记单元号:
调查单位(机构):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元信息表
一、基本状况
登记单元号
登记单元名称
坐落
单元四至
北:
东:
南:
西:
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其中
国有面积
集体面积
争议区面积
二、权属状况
所有权主体
全民所有
代表行使主体
自然资源部
权利行使方式
直接行使口
代理行使√
代理行使主体
行使内容
三、自然状况
单元内自然资源总面积(公顷)
其中
水流
湿地
森林
草原
荒地
其他
单元内耕地、建设用地等非自然资源总面积(公顷)
四、关联信息状况
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规定等关联信息
区块编号
面积(公顷)
用途管制、特殊保护要求等内容
划定/设定时间
设置单位
-
-
-
-
-

宗地地籍调查表

宗地地籍调查表

宗地地籍调查表编号:地籍调查表_______市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___巷年月日初始、变更封面:(1).编号:这是宗地的正式地籍号,但区(县)编号可省去括号。

(2). 区(县)街道号:该宗地使用者通讯地址。

(3). 年月日:现场权属调查时间。

地籍调查表(1).初始、变更:若初始地籍调查时,在“变更”二字上划一从左上至右下的斜杠,反之则在“初始”二字上划斜杠。

(2).土地使用者(A)名称:单位全称(即该单位公章全称)、个人用地则填户主姓名。

(B)性质: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个体企业或个人等。

(3).上级主管部门:与单位有行政、资产等关系的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用地时此栏可以不填。

(4).土地坐落:此宗地的坐落。

(5).法人代表或户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一致)或户口簿上的户主。

(6).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7)、预编地籍号、地籍号:预编地籍号是指在工作用图上预编此宗地的地籍号。

地籍号是指通过调查正式确定的地籍号。

(8).所在图幅号:(A)未破宗时,即为此宗地所在的图幅号。

(B)破宗时,应该包括此宗地各部门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9).宗地四至:具体填写邻宗地的地籍号及四至情况或注“详见宗地草图”字样。

(10).批准用途、实际用途、使用期限:批准用途是指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的此宗地用途。

实际用途是指现场调查核实的此宗地主要用途。

使用期限是指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此地块使用的期限,如“20年”或“50年”等,没有规定期限的可以空此栏。

(11).共有使用权情况:指共用宗地时,使用者共同使用此宗地的情况。

(12).说明:说明初始地籍调查时,注记此宗地局部改变用途等;变更地籍调查时,注明原使用者、土地坐落、地籍号及变更的主要原因;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

编号:地籍调查表区(县)街道号年月日宗地草图填表说明编号:地籍调查表封面的编号是本宗地的地籍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共用宗时在本宗地的地籍编号后加“()”,内填共用权利人数量。

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土地所有权人名称: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填写全称。

单位名称以《北京市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公章为准。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港澳台、涉外、股份制或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土地座落:根据地名办提供的名称进行现场核实后填写。

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使用权”。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及编码。

预编地号:在外业调查工作开始前,根据基础图件资料,预先设定的地籍编号。

地号:是指本宗地的地籍编号,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填写。

图幅号:标注宗地最左下角所在相应比例尺图幅的图幅号。

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

宗地面积: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

宗地四至:填写相邻土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如宗地外侧是道路、河流等线装地物应填写地物名称;如宗地外侧是空地、荒山、荒滩等无法确定时,要用相应准确的文字标注,不得空项。

批准用途:填写经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没有的按照申请书中的土地用途填写。

实际用途:填写经现场调查后宗地的主要用途。

按《全国土地分类》(报批稿)填写至三级类编号。

使用期限: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

尚未规定期限的暂不填写。

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的终止时间,未明确的,暂不填写。

共有权利人情况:此栏要填写清楚共有权利人的名称(应填写全称)以及土地面积分摊原则;如因权利人名称字段过长填写不下时,可写简称;如因权利人过多填写不下时,可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共有权利人情况栏填写不下时在“备注”栏中将详细情况填写清楚。

没有的此栏填写“无”。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DOC)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DOC)

TD/T 1001-2012编号:地籍调查表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年月日盐源县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填表说明1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1 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1.2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1.3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4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5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1.6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1.7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1.8 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C)。

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2.1 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1)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按照4.4.1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2.2中的1)。

2.2 基本表(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埴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用于收集和记录土地相关信息,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情况、边界标志、地貌特征等。

以下是一个地籍调查表的模板,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拓展。

调查表标题:
地籍调查表
调查对象:
(填写被调查的地块或土地所有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
调查日期:
(填写调查表填写日期)
调查人员:
(填写进行地籍调查的人员姓名)
地块基本信息:
1. 地块编号:
2. 地块位置:
3. 土地面积:
4. 土地用途:
5. 土地等级:
土地所有权信息:
1. 土地所有人:
2. 土地使用权是否转让:
3.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 土地使用期限:
5. 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纠纷:
地界标志:
1. 北侧边界标志:
2. 南侧边界标志:
3. 东侧边界标志:
4. 西侧边界标志:
5. 边界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地貌特征:
1. 地势高低:
2. 土壤类型:
3. 水源情况:
4. 坡度与坡向:
5. 地表覆盖情况:
其他备注:
(如有其他需要记录的信息,可在此处添加)
签名:
(调查人员签名)
以上是一个地籍调查表模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模板中添加或删除相关字段,以满足具体的地籍调查需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以备将来使用。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模板】
地籍调查表
编号:( )第号
土 地
使用者
名称
性质
土地
座落
法 人 代 表 或 户 主
代 理 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委托以上代理人出席该宗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的地籍调查事宜,代理人在地籍调查中的行为及其结果我单位(个人)予以认可。
(签名、印章)
日期
土地权
属性质
使用权
类型批准用途实际用途使用期限
共有使
用权情况
地上建筑物情况:
调查人员签名 日期
界址标识和权属变化情况:
调查人员签名 日期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日期

地籍调查表-样表20

地籍调查表-样表20

界 址 线 类 别
铁 围 栅 红 界 篱 丝 内 中 外 墙 栏 线 线 笆 网
备 注
界 界 址 点 号 界标类型 钢 混 石 喷 凝 灰 钉 土 柱 涂 界标 间距 (m)


示 界址线 位 置
界 址 线 类 别
铁 围 栅 红 界 篱 丝 内 中 外 墙 栏 线 线 笆 网
备 注
界 界 址 点 号 界标类型 钢 混 石 喷 凝 灰 钉 土 柱 涂 界标 间距 (m)
共 有 使 用 权 情 况 说 明
权属调查记事籍调查员意见:
调查员签名: 地籍勘仗记事:
日期:
勘仗员签名: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日期:
审核人签章:
日期:
界 界 址 点 号 界标类型 钢 混 石 喷 凝 灰 钉 土 柱 涂 界标 间距 (m)


示 界址线 位 置
界 址 线 类 别
铁 围 栅 红 界 篱 丝 内 中 外 墙 栏 线 线 笆 网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本 宗 地
日期
界址线 终 起 点 点 号 号
邻 宗 地 地 界 界

地籍调查表 样本及填写说明

地籍调查表 样本及填写说明

初始、变更
填表说明
1、说明:
变更地籍调查时,将原使用人、土地座落、地籍号及变更之主要原因在此栏内注明。

2、宗地草图:
对较大的宗地,本表幅面不够时,可加附页绘制,附在宗地草图栏内。

3、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记录在权属调查中遇到的政策、技术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如存在遗留问题,将问题记录下来,并尽可能提出解决意见等;记录土地登记申请书中有关栏目的填写与调查核实的情况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根据调查情况作更正说明。

4、地籍勘丈记事:
记录勘丈采用的技术方法和使用的仪器;勘丈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等。

5、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对地籍调查结果是否合格进行评定。

6、表内其他栏目可参照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填写。

编号:
地籍调查表
东台市东台镇街道(村)学府东路街(路、弄)47 号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地籍调查表(使用权)

地籍调查表(使用权)

建筑占地总面积(㎡)
建筑总面积(㎡)
/
/
/
界址标示表

界标种类

点 号
钢 钉
水 泥 桩
石 灰 桩
喷 涂
无 标 志
J1
J2
J3
J4J5J6J7源自J8J9J1
界址
间距 (m)
界址线类别
围 墙
墙 壁
栅 栏
铁 丝 网
两 点 连 线
其 它
界址线 位置
内中外
说明
界址线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界址签章表
邻宗地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宗地/宗海代 码:
调查单位(机构):
调查时间:
年月日
所有权
权利人
使用权
权利类型
坐落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

宅基地使用权/房 屋(构筑物)所
有权
/
代理人姓名
/
权利设定 方式
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代码
预编 宗地代码 不动产 单元号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图幅号
宗地基本信息表
权利性质
权利人类型 证件种类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指界人姓名 (签章)
本宗地
指界人姓名 (签章)
日期
调查审核表


经现场核实,申请书上有关栏目填写正确;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到现场指界,调查员对X
调 查
个界址点均设置界址标志,实地丈量了X条界址边长、建筑物边长及界址点的相关距离等。经 核查该宗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可进行细部测量。


调查员:
日期:
年月日


测量前经检查,本宗地共 X个界址点,界址标志完好,使用全站仪采用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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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地籍调查表
区(县)乡(镇)街区(村)街坊(小组)
年月日
初始、变更单位:平方
共有使用权
情况
说明
3 2
宗地图
|
|
|
|
| 宗| 地| 图| 粘| 贴| 线|
|
地籍调查表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1.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 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按各共有使用权人的土地情况分别填写地籍调查表。

3. 地籍调查表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4. 界址标示、指界人签字盖章及界址点成果表不够填写时可另行加页。

5. 本表经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单位盖章有效。

、填写说明
v1.0 可编辑可修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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