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华生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华生司法鉴定一、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这到底是个啥?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一聊一个大家可能都听过,但不一定完全懂的概念——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别着急,咱们慢慢说。
什么是医疗损害呢?打个比方,你去医院看病,结果因为医生的失误或者医院的设备故障,治疗效果反而让你更糟糕,甚至可能让你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嗯,是不是有点听起来让人心里发毛?这就是所谓的医疗损害。
当你碰到这种情况,咋办呢?找医院理论?大部分医院的态度是“我没问题,你别闹。
”如果事情真的到了法庭上,怎么办呢?这时候,咱们就得用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了。
简单来说,司法鉴定就是一个第三方专家给出专业意见,告诉你这次医疗事故到底是医生失误还是设备问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它就像是一个公正的裁判,给出一个公平的结果。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像是“找个靠谱的评审员帮忙打分”?对!就是这么回事。
二、为什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这么重要?嗯,这个问题问得好!大家想一想,医院是一个技术性极强的行业。
医生看病是靠经验和技术,但再怎么牛的医生,也不可能每次都做到百分百完美。
可是,问题是,一旦出了差错,患者该怎么办?咱们也知道,医院是个“巨无霸”,有时它的力量很强大,普通患者想单打独斗打赢它,可不是件容易事。
而司法鉴定的出现,就给了患者一个公正的机会。
它通过专家的意见,告诉法官和社会,究竟这次医疗过错是不是医院或者医生的责任。
举个例子,假如你因为做了手术后,身体出现了无法解释的症状,你去找医院,医院可能就跟你说:“这正常,手术风险嘛。
”但是,你觉得怪怪的,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看看是不是医院的操作出了问题。
要是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生操作不当,那患者就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这样,不仅能帮患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医院知道自己哪儿出了问题,避免下次再犯错。
对不对?一个公正的结果,总是让大家都放心些。
三、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它到底咋操作的?知道了司法鉴定有多重要,咱们再来看看,整个过程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医疗损害指的是医疗过程中对患者造成身体上或心理上的健康损害。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医疗损害的鉴定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和相关问题。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1.受理阶段:当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同时,医疗机构也有义务协调相关材料、证据以及医疗记录的提交,并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权。
2.鉴定机构选择阶段:受理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协商选择具有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鉴定委托协议并向选定的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5.诉讼程序阶段: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对于协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进行诉讼,并要求法院对相应的医疗损害进行赔偿。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中的相关问题1.鉴定机构选择问题: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要考虑其资质、能力和独立性等要素。
协商一致的选择鉴定机构有利于增加程序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证据材料的提交问题:在鉴定前,双方需要协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保证鉴定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好患者的医疗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4.鉴定报告的权威性问题: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需要具备权威性。
鉴定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并且鉴定报告应当合理、科学、客观以及公正。
5.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可以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有关方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赔偿,以减轻患者或其家属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对于确定医疗损害和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程序中,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保护好证据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性和权威性以及合理进行医疗损害赔偿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通过完善的鉴定程序,可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稳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意见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意见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意见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具有专业知识和资格的医学专家,对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害程度、赔偿范围等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法院审理该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判断医疗事故是否存在、责任归属、损害程度、赔偿金额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因此,在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往往需要聘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和提供意见。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根据病历、证言、相关医学文献等资料,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医疗事故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同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首先,立案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一步,当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发生时,受害人或其家属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便会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后续的鉴定程序。
其次,鉴定申请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提出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鉴定申请应包括被鉴定人的基本信息、鉴定请求的具体事项、鉴定方法及证据等,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第三,鉴定组成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核心环节之一、法院会按照规定从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鉴定经验的专家、鉴定人员中抽取并组成鉴定组。
鉴定组成员通常由多名鉴定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医学专家、法医鉴定专家、律师等人士。
鉴定组成员应独立、客观地进行鉴定工作。
其四,鉴定过程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关键环节之一、鉴定过程包括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查、采集及分析相关证据、查阅相关医疗记录、审查医疗经营行为等。
鉴定过程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鉴定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第五,鉴定结论及报告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最终结果。
鉴定组根据鉴定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数据,经过专业研究和评估,作出鉴定结论,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
该鉴定结论在医疗纠纷案件审判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大影响。
总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其过程需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鉴定过程,才能确保医疗纠纷案件的公正、公平解决,维护受害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
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
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在医疗纠纷中,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就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做出探讨。
一、医疗伤害定义医疗伤害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的错误行为或疏忽造成的患者伤害。
医疗伤害可分为意外伤害和非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伤害,非意外伤害是指医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错误操作造成的伤害。
二、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根据医疗伤害的本质和特点所制定的,其主要目的是评估医疗事故的责任和损害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标准医疗伤害的鉴定需要依据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标准。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存在疏忽或错误操作。
2. 国家标准在医疗伤害司法鉴定中,还需要参考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
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纠纷鉴定技术规范》提供了鉴定医疗伤害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 可比对性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要求鉴定结果具有可比对性。
即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相同情况下的医疗伤害进行鉴定,结果应保持一致。
4. 综合评估医疗伤害司法鉴定需要进行综合评估,考虑伤害的严重程度、后果及其对患者的影响等因素。
鉴定人员应将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贯穿整个鉴定过程。
5. 相关证据医疗伤害司法鉴定需要依据充分的相关证据。
包括医疗记录、病案资料、检查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鉴定人员应对这些证据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估。
三、医疗伤害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伤害司法鉴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鉴定请求当发生医疗伤害纠纷时,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
司法机关会确定是否受理该请求,并告知相关程序和要求。
2. 分派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请求的需求,司法机关会指派相关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由法医、法学、医学等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的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指导,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裁决结果。
下面将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标准和程序、鉴定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是否造成损害、损害是否与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
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是根据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医疗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医疗决策是否符合医学常识等进行鉴定。
对于过错行为是否造成损害,需要从损害情况、损害程度、损害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而损害是否与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则需要通过医学分析和证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判断。
这三个方面的标准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核心,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
其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依法组成鉴定组,由法医、医学专家等组成,进行集体讨论和独立鉴定。
鉴定组应当依法听取案件相关方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全面搜集和审查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
在鉴定的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态度,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再次,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需要注意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有很多。
首先是对医疗行为的事实调查,需要充分了解医疗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过程,搜集相关的医疗记录、诊疗资料等证据材料。
其次是对医学知识和医疗常识的准确运用,需要依据医学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鉴定,不得随意臆断和主观臆测。
再次是对证据材料的全面审查和分析,需要对医疗过错案件中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查,排除不实和虚假的证据。
最后是对鉴定结论的科学和严谨,需要对鉴定结论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和科学论证,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指导,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裁决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医疗损害鉴定与司法鉴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陈述材料
医疗损害鉴定与司法鉴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陈述材料尊敬的法院/委托方:我受法院/委托方的委托,就涉及医疗损害的情况进行了鉴定,并就此提交以下的陈述材料:一、鉴定背景1. 委托方及被鉴定人的信息;2. 医疗损害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等相关信息;3. 申请鉴定的原因和目的。
二、鉴定过程1. 对被鉴定人的医疗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2. 查阅相关的医学文献和先进的医学技术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3. 聆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4. 参与其他专家的讨论和研究,形成鉴定意见。
三、鉴定结论经过以上的调查和分析,本次鉴定得出以下结论:1. 对事件的经过和相关的医疗记录进行了核实和分析;2. 对可能存在的医疗过程中的瑕疵、失误和不当行为进行了分析和评估;3. 根据相关的医学知识和鉴定标准,判断医疗损害事件是否存在,并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4. 对可能存在的医疗损害的原因、性质、范围和后果进行了评估;四、鉴定意见基于以上的鉴定结论,本次鉴定给出以下意见:1. 对于存在医疗损害的情况,给出对损害程度和损害后遗症的评估;2. 对涉及医疗人员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进行评估和建议;3. 对委托方提出的其他有关问题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建议。
五、鉴定依据在鉴定过程中,本次鉴定依据的主要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据材料;2. 相关的医学文献和专业知识资料;3. 鉴定人员的专业经验和学术背景。
以上为本次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陈述材料,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鉴定细节和鉴定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请与我联系。
感谢法院/委托方的信任,我将尽职尽责,为各方提供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
鉴定人:日期:。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课件
案例二:因果关系判定案例
总结词
因果关系判定案例主要涉及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中的重要环节。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通过对患者伤情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判断医疗过错行为是否是导 致患者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鉴定机构在因果关系判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诊 疗过程、医疗过错行为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案例三:伤残等级评定案例
总结词
伤残等级评定案例主要涉及对患者因医疗过错导致的人 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赔偿依 据。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根据患者的伤情和治疗结果,参照国家颁布 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患者的人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 评定。鉴定机构在伤残等级评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 的病情、治疗过程、康复情况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 和经验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伤残等级评定结果也是医 疗机构和患者之间赔偿纠纷的重要依据。
模拟鉴定法
总结词
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对医疗行为进 行再现和验证,以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 害。
VS
详细描述
模拟鉴定法是一种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 的方法,对医疗行为进行再现和验证,以 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害的鉴定方法。这种 方法通常需要建立模拟实验或模拟场景, 尽可能还原真实的医疗环境,然后通过观 察和记录医疗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对是否 存在医疗损害进行评估。
鉴定的依据是医学科学原理、 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 规定。
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 存在过错,为医疗损害赔偿纠 纷提供证据。
因果关系判定
因果关系判定是指对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参与度规范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参与度规范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参与度规范指南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手段。
医疗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虽然两种鉴定结论都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甚至直接被人民法院采认为定案依据,但二者在鉴定程序和实体审查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影响到鉴定人员对医学事实和法律事实的认定,也影响到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以及各省市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
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医学会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文件。
该指南主要就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存在问题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说明,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的医疗行为,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可靠、公正开展。
在范围上,指南涵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所涉及的各类医疗活动,包括医疗服务、科研活动、教学活动等。
在原则上,指南强调了司法鉴定的诚实审慎、公正客观、适度谨慎的原则,以及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技术性、专业性要求。
在方法上,指南提出了根据损害程度或责任关系确定鉴定内容、采用综合分析、结合临床、科学研究成果、遵循诊断和治疗指南等方法进行鉴定的要求。
在程序上,指南明确了请求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组织、鉴定程序等内容。
在存在问题上,指南指出了一些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不良现象,如鉴定人失职、鉴定机构违规、提供虚假证据
以及不履行司法鉴定义务等,并对这些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对该指南的解读: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和技术能力,鉴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鉴定程序和鉴定标准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结果应当客观、准确、科学、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规范要求。
三、鉴定内容和鉴定方法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等。
鉴定方法应当包括临床医学、法医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
四、鉴定报告的撰写和鉴定意见的采纳
指南规定,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简明、规范,鉴定意见应当经过专家讨论和审查,并在法庭上得到充分的听取和辩论。
五、鉴定结果的异议和复议
指南规定,鉴定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复议或者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课件
现状
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起步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
探索
目前,我国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已经覆盖全国范围,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
现状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制定时间:2002年
制定部门:国务院
主要内容: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处理程序、赔偿标准等
影响:为医疗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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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时间:2018年
主要内容: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和调解等
制定部门:国务院
影响: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指导,有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04
CHAPTER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实践与应用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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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某医院因误诊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某医生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产品缺陷导致患者受到伤害
医疗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患者知情权
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鉴定程序规范
建立专业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团队,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
定义
具有法律效应,为司法机关处理医疗损害案件提供证据。
性质
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程度,为司法机关处理医疗损害案件提供依据。
目的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意义
受理鉴定委托、审查鉴定材料、实施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意见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意见
作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我的意见和职责是根据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专业经验,就涉及医疗损害的案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鉴定结论。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我作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可能提供的意见:
1. 诊断和治疗错误:我会根据病历资料、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评估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诊断或治疗错误。
我会考虑医生是否采用了标准的诊断程序和治疗方法,以及这些错误是否导致了患者的损害。
2. 医疗事故和责任:如果有医疗事故的指控,我会调查相关的医疗记录、证据和目击者证词,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
我会评估医生是否违反了专业标准,并确定医生是否应承担责任。
3. 患者损害评估:我会评估患者的损害情况,包括身体损伤、疼痛与苦楚、残疾程度、精神状况等。
我会根据医学知识和专业标准,判断这些损害是否与医疗错误或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 赔偿与赔偿额评估:根据损害的性质和程度,我会评估患者应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精神痛苦赔偿等。
我会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结合专业知识,提供合理的赔偿额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家,我的意见仅供法院或相关司法机构参考。
具体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仍然由法院负责,我的意见只是作为其中的专业参考之一。
在提供意见时,我将尽力客观、准确地提供专业的医学鉴定意见,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伦理规范。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一、背景介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由我国法医学会主编、全国法医学会医学责任专业委员会编写的一项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和统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指南的出台对于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维护医疗纠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南内容解读1.鉴定范围《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明确了鉴定的范围,包括医疗损害的认定、损害类型的确定、医疗行为的评价、医患关系的协调等内容。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范围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鉴定原则指南提出了鉴定工作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依法依规等,这些原则为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引。
在进行具体的鉴定工作时,鉴定人员应当严格遵循这些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和公正。
3.鉴定程序指南对鉴定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鉴定的申请、资料的收集、鉴定意见的形成等环节。
这些程序的规定有助于保障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为鉴定结论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4.鉴定要求指南对鉴定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鉴定人员的资质、鉴定时效、鉴定报告的格式等内容。
这些要求的规定有助于提高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鉴定结论的准确和科学。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循这些要求,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五、文章结尾以上是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简要解读,通过对指南的内容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中的精髓。
指南的出台对于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推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一、指南的重要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出台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医疗损害的认定和责任的界定,而这些工作需要经过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间接经济损失估算
结合患者年龄、职业背景等因素,估 算因医疗损害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 间接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考量
根据患者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适应能 力下降情况,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金额。
综合因素调整赔偿额度
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医方 过错程度、患者自身因素等综合因素 ,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调整。
1 2
了解仲裁机构
在选择仲裁机构前,应了解仲裁机构的性质、职 责和仲裁规则等,确保选择的仲裁机构具有合法 性和权威性。
选择专业仲裁机构
医疗损害争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应选择具 有医学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注意仲裁协议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注意与医疗机构签订仲裁 协议,明确仲裁事项、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等。
教训二
某医院对医疗损害处理不当,导致纠纷升级。该教训表明,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损害处理机制,及时、公正 、合理地处理医疗损害事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趋势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将更加注重技术层面的分析和评 估,对医务人员的专业要求也将更高。
趋势二
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法律保 障。同时,医疗机构也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防范,以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风险防范措施提示
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沟通与交流
医患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遵守医疗秩序和诊疗规范。
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告知病 情、治疗方案和风险等信息,共同制定合 理诊疗方案。
完善医疗文书
投保医疗责任险
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 书写、保存和提供医疗文书,确保医疗文 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医疗损害鉴定全面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鉴定全面指南》解读关于医疗损害鉴定,最新的指南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SF/T 0097—2021),以下是对该指南的详细解读:一、发布背景与意义●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发布机构:司法行政部门。
●意义:填补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空白,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适用范围●●主要适用对象: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或行政处理、调解、仲裁机构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
●●鉴定内容:1.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3.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明确同意的义务。
4.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三、鉴定程序与方法●●申请与受理:o明确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如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等。
o提交申请材料,如病历资料、诊断证明、鉴定申请书等。
o鉴定机构受理申请的条件,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等。
●●专家组成与职责:o专家的来源,如医学领域的权威人士、专业机构推荐的专家等。
o参与鉴定的专家数量和结构,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o专家的职责,如审查病历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出具鉴定意见等。
o专家在特定情况下的回避与更换制度。
●●鉴定实施:o包括初步审查、现场调查、专家讨论、出具鉴定意见等环节。
o遵循医学诊断标准、医疗损害评定标准等。
四、损害评估与因果关系判定●●损害程度评估:o评估患者生理功能受损程度,如肢体残疾、器官功能减退等。
o评估患者心理创伤程度,如焦虑、抑郁等精神障碍。
o评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受限程度,如工作能力下降、社交障碍等。
●●因果关系判定:o考虑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的时间顺序。
o依据医学科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分析医疗行为是否可能导致损害结果。
o排除其他可能导致损害结果的因素。
五、法律责任与赔偿问题●●医疗机构法律责任:o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关于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资料
2023关于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资料篇一: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司法鉴定。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差异性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
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
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司法鉴定《医疗司法鉴定》。
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
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医疗损害案件的司法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本文将对该指南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该指南所涵盖的内容和作用。
一、背景介绍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职业技能不当而造成的患者身体损伤或疾病进一步恶化等不良后果。
医疗损害案件常常涉及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医疗损害的成因和后果。
二、指南的制定目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损害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保障。
该指南对于全面、规范地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南的主要内容1. 鉴定范围《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明确了司法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患者的身体损伤、疾病进一步恶化等医疗损害情形。
该指南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损害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以便进行科学、准确的鉴定工作。
2. 鉴定原则该指南明确了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独立性。
科学性要求司法鉴定应该基于充分的临床资料和科学依据进行,公正性要求司法鉴定应当客观、中立,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3. 鉴定程序《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详细规定了司法鉴定的程序。
从鉴定委托、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资料的收集以及鉴定报告的编写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4. 鉴定技术方法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对鉴定所需的技术方法进行了明确说明。
例如,通过临床资料的分析、相关检查的开展、专家评估的进行等手段,可以确定医疗损害的成因和后果,并帮助法院做出准确的判决。
四、指南的意义和影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发布对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当事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可以依据指南规范行政管理,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可以依据指南进行内部管理和职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由司法机关委托医学专家根据案件材料、法律规定和医学知识,对医疗事故的原因、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鉴定的一种司法活动。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涉及到对医疗损害的认定、医疗过程中的错误和责任划分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方面进行论述的文章。
一、医疗损害的认定医疗损害的认定主要包括对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医师的职业水平和医学诊断的准确性等方面的评估。
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时,鉴定人员需要仔细分析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手术操作等,并结合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
医疗损害的认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医师的过失或错误行为对患者造成的影响,并与医学诊断的准确性进行对比和判断。
二、医疗过程中的错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手术错误等。
对于这些错误,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通过核实医疗记录和相关证据,判断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失误或违法行为。
如果医师的行为无法符合医学标准或存在明显的过失,那么可以认定为医疗错误。
当医疗错误导致了患者的损害时,可以认定为医疗损害。
三、责任划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根据医学鉴定结论和法律规定,需要对责任进行划分。
医疗损害的责任划分一般分为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三个层面。
医疗机构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机构管理、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医生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患者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是否存在自己的过错或未按医嘱配合治疗等方面。
四、医疗损害的判定力大小医疗损害的判定力大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医疗鉴定结论应基于可靠的医学证据和法律规定,以科学的态度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尽可能准确地反映医疗事故的真实情况。
2.医疗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医疗鉴定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且不受外部利益的干扰或影响,以便确保鉴定结论的权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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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
技术优良享誉中外的专家教授 刚出道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 负责诊断和治疗的医师 专司护理的护士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涉及的医院科室类别
急诊科 五官科 儿科 其他
骨外科 脑外科 泌尿外科 胸外科
普外科 心内科 烧伤整形科 其他内科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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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案件涉及的司法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 型:
,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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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组织实施 11、医疗损害鉴定书应当有鉴定专家签署姓名、专业和职称,加盖+++的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用章。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协调配合
18、人民法院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的,医学会应当组织鉴定专家出庭。鉴定专家确因特殊原 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况
1《侵权责任法》实施前鉴定概况 2《侵权责任法》实施后鉴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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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5、人民法院需要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确 有必要委托进行其他医疗鉴定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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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件医疗纠纷案件来源分类
新城 雁塔 碑林 灞桥 莲湖 未央 长安 临潼 户县 蓝田 闫良 高陵 中院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涉及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技术先进的三级甲等医院 技术和设备简单的乡村 诊所 公立的国有医疗机构 合营或个体医疗机构 面向社会承担全民医疗保障的社会医疗机构 定向服务的职工医院、学校医院和军队医院
二、患者系他人锐器伤及左大腿根部后大出血,初步处理后病情已稳定,探查证实 为股静脉损伤,如果首次手术能认真探查、彻底止血,再考虑转入有条件的医院行血管 吻合修补,患者可能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由于甲医院术中止血不彻底,术后在患者伤 口出血不止的情况下止血措施不得力,患者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3、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问题规 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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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涉及的鉴定 法医类:法医病理 法医临床 法医精神病 法医物证 法医毒物 物证类: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等 声像资料类:录音带、录像带等
(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前: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死亡原因;
伤残等级;
后续治疗评估; 康复评估;
护理依赖评估;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
药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
对病历等书证真伪性进行的文件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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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
医疗行为是否与当时医疗水平相一致; 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医疗行为是否为合理诊疗; 患者所患疾病是否是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输给患者的血液是否是合格的血液; 医疗机构给患者提供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应当承担责任的过度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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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2010年10月11日 苏高法[2010]16号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1、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医学会应当受理。 2、医疗损害鉴定一般应委托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等
医疗过失鉴定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且该 过失与就医者所诉损害事实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就医者自身疾病、损伤与医疗过失的 各自参与度,伤残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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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2010年6月30日)
1、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 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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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主要过错:第一、患者急性起病,频发头痛、呕吐,检查时一侧肢体肌力减弱等临床表现已
提示有颅脑疾患,但医方未能作出正确判断。第二、医方未对患者进行及时、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也未进行必要的 会诊或者转诊,因而出现延误诊断和治疗。第三、医方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胃肠型),但用药不当,所用低分子右 旋糖酐、碳酸氢钠都与所诊断疾病无关,但都有扩张脑血管作用,有可能加重原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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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技术上的高度注意义务,具有违背当
时的医疗水平的技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1、最佳注意义务;2、危害结果回 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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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义务:是法学上的一个专业术语,指一个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时, 应该给予高度的谨慎和注意,以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 。欠缺或违反应负的注意义务即构成过失。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 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均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 ,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具体的讲,医务人员在应当 对患者的病情做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评价,并根据医学理论和诊疗水平提出切 合患者情况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对于所实施的诊疗方案存在的风险应当有清 楚的认识,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尽己所能建议避免。同时在 具体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采取了措施避免了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就属于尽到 最佳注意义务了和危害结果回避义务。注意义务是医疗过程中的一种法定义 务,是确保医疗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已经成为法 庭判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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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疑难、复杂、关注的焦点
3、多因素导致的损害后果
4、争议的焦点
医学问题
争议问题性质---高度的专业性
审判程序---需鉴定
审判结果---依据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 者问: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认定,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一般都 要通过鉴定才能认定,诉讼中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最终依据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核心证据。
2、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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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类别 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结果
件数
比例
32件
6%
495件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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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二 西安医学会对495件案件审查鉴定结果
类别
件数
不受理
80件
中止鉴定
52件
已鉴定
3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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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液输血抗休克措施不当,对出血不止,大量失血达8000多毫升的病人,一直无 血常规检查报告。在输入悬浮红细胞约4000毫升和大量晶体液的同时,忽略了补充足够 的血浆等胶体液及血小板等成分,也是休克长时间不能纠正,转入外院时患者已出现严 重的凝血功能障碍,多器官功能不全的原因之一。
3.患者在该院术后伤口一直出血不止,至离开前近8个小时时间。对未能尽早转院的 原因,医患双方各执一词。但本鉴定组认为:无论患者未能及早转院原因如何,患者术 后在该医院住院期间,对其仍持续出血的伤口,医方虽限于条件无能力做血管吻合术, 但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止血治疗,积极纠正休克,或考虑请上级医院会诊。不 应单纯等待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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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一患者以头痛、头晕3天之主诉到某医院就诊,该患者3天前受凉 后出现流鼻涕、鼻塞、 头痛头晕、乏力伴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4次,无 发热、抽搐及意识障碍,无心慌、胸闷及气短,无腹痛及腹泻。查体:生命 体征正常,呈急性病容,神志清楚,精神差,一侧肢体肌力减弱。医院诊断 :上呼吸道感染。给予低分子右旋糖酐、碳酸氢钠等治疗,未作必要相关检 查。2小时后,患者出现呕吐,给予肌注爱茂尔,症状缓解。5小时后,患者 突然心跳停止,意识丧失,呼吸慢而不规则,急测血压0/0mmhg,积极抢救 无效死亡。患者从入院到死亡5小时,患者死亡后经尸检死因结论为:脑血 管畸形破裂出血而死亡。
结论:患者的死亡与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医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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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患者系左大腿根部刀伤后出血不止于2005年5月24日22时45分急诊于甲医 院,5月25日18时30分转入乙医院,于26日2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临床考虑为 外伤后失血性休克导致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三)医疗机构举证不能---病历资料的涂改。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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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是《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核心。
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医疗过失给患者损害后果 。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诊疗行为时,没有履 行其应尽的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
16、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有关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的,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
17、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又申请就医疗过失进行司法鉴定的, 不予支持。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申请就医疗过失进行司法鉴定, 确有必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患者身体遭受的伤害,是否同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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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前医疗损害鉴定的的机构
1、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2、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