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法规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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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课件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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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 城乡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旨在规 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其特点包 括:综合性、基础性、科学性、民主性等。
02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城乡规划的制定程序
规划立项
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城乡发展
现状和存在问题。
规划编制
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多 方案比较和优选,形成
规划草案。
规划审批
将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 关,经过审查后批准实
施。
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
某居住区详细规划案例分析
总结词
该案例以某居住区为例,探讨了如何根 据《城乡规划法》制定详细规划,以满 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首先介绍了该居住区的基本情况和 规划背景,然后阐述了规划的编制过程、 主要内容和特点。接着,通过具体的规划 图纸和数据,详细说明了居住区详细规划 的住宅设计、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 方面。最后,总结了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存 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包括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 设施等。
包括拒不履行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等行政决定的行为等。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 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 拆除,并处以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如 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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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 城乡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旨在规 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其特点包 括:综合性、基础性、科学性、民主性等。
02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城乡规划的制定程序
规划立项
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城乡发展
现状和存在问题。
规划编制
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多 方案比较和优选,形成
规划草案。
规划审批
将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 关,经过审查后批准实
施。
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
某居住区详细规划案例分析
总结词
该案例以某居住区为例,探讨了如何根 据《城乡规划法》制定详细规划,以满 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首先介绍了该居住区的基本情况和 规划背景,然后阐述了规划的编制过程、 主要内容和特点。接着,通过具体的规划 图纸和数据,详细说明了居住区详细规划 的住宅设计、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 方面。最后,总结了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存 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包括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 设施等。
包括拒不履行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等行政决定的行为等。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 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 拆除,并处以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如 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ppt课件
5、建筑材料和构造的基本知识 5、1 建筑材料 5、1、1 建筑材料的分类 5、1、2 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5、2 建筑构造 5、2、1 研究对象 5、2、2 建筑物的组成构件
7、3 文艺复兴时期建筑(15~19世纪) 7、3、1 文艺复兴建筑 7、3、2 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实例 7、3、3 巴洛克建筑实例 7、3、4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4、2 建筑与城市道路、交通的关系 2、4、3 要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5 场地总平面设计 2、5、1 功能分区 2、5、2 建筑布局 2、5、3 竖向设计 2、5、4 场地排水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1、5 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 1、5、1 纵坡的确定 1、5、2 竖曲线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5、3 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 5、3、1 防水构造 5、3、2 防潮构造 5、3、3 保温构造 5、3、4 隔热构造 5、3、5 变形缝构造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5、2 建筑构造 5、2、1 研究对象 5、2、2 建筑物的组成构件
7、3 文艺复兴时期建筑(15~19世纪) 7、3、1 文艺复兴建筑 7、3、2 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实例 7、3、3 巴洛克建筑实例 7、3、4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4、2 建筑与城市道路、交通的关系 2、4、3 要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5 场地总平面设计 2、5、1 功能分区 2、5、2 建筑布局 2、5、3 竖向设计 2、5、4 场地排水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1、5 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 1、5、1 纵坡的确定 1、5、2 竖曲线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5、3 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 5、3、1 防水构造 5、3、2 防潮构造 5、3、3 保温构造 5、3、4 隔热构造 5、3、5 变形缝构造
第五章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ppt课件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二、详细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
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
环境和各项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区:指城市 市区、近的区域。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 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
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 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二)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 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 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 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 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 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 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 布局。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一、总体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
城市总体规划培训课件(ppt 28页)
1. 年龄构成
① 指城市人口各年龄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②一般分6组:托儿组(0-3岁)、幼儿组(4-6岁)、小学组 (7-11岁)、中学组(12-17岁)、成年(Male:18/19-60,Female: 18-55)、老年组(Male:61以上,Female:56以上)。 百岁图、年 龄构成图
城镇体系规划
以区域为整体,建设良好的区域化基础设施和 生态环境;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和时 序进行引导、协调和控制,防止对区域整体 发展不利的开发活动;引导投资活动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概念:
既满足当代人的要求,又不影响子孙后代的需求能 力的发展,应是支持型发展;少用不可再生资源; 减少污染;基本内涵是生态的可持续性,还扩展 到社会、文化、经济领域的可持续性;核心是发 展,但要从全局、长远观点认识发展。达到可持 续发展是最本质的战略目标。
总之,确定城市性质时不能就城市论城市;既要避免把现状 城市职能照搬到城市性质上,又要避免脱离现状职能。
对城市性质的描述要简明,一要突出特色;二不回避难 免的“雷同”;三要避免罗列。同时在城市性质的 表述中对城市 的主要职能的概括深度要适当,城市性质所代表的城市地域要明
§4-4城市人口构成与规模
• 城市人口的含义 • 城市人口调查研究的意义 • 城市人口的构成与素质 • 城市的流动人口 • 城市人口规模
b.劳动人口(按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
基本人口:指在城市的主要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 它不是由城市的规模决定,相反的对城市的规模起决定性的作用。
服务人口:在为当地服务的企业、机关、文化、商 业等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其多少随城市的规模而变动。
② 劳动构成:(人口构成)指人口按分类在人口中的比例,是 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 ③影响因素
① 指城市人口各年龄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②一般分6组:托儿组(0-3岁)、幼儿组(4-6岁)、小学组 (7-11岁)、中学组(12-17岁)、成年(Male:18/19-60,Female: 18-55)、老年组(Male:61以上,Female:56以上)。 百岁图、年 龄构成图
城镇体系规划
以区域为整体,建设良好的区域化基础设施和 生态环境;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和时 序进行引导、协调和控制,防止对区域整体 发展不利的开发活动;引导投资活动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概念:
既满足当代人的要求,又不影响子孙后代的需求能 力的发展,应是支持型发展;少用不可再生资源; 减少污染;基本内涵是生态的可持续性,还扩展 到社会、文化、经济领域的可持续性;核心是发 展,但要从全局、长远观点认识发展。达到可持 续发展是最本质的战略目标。
总之,确定城市性质时不能就城市论城市;既要避免把现状 城市职能照搬到城市性质上,又要避免脱离现状职能。
对城市性质的描述要简明,一要突出特色;二不回避难 免的“雷同”;三要避免罗列。同时在城市性质的 表述中对城市 的主要职能的概括深度要适当,城市性质所代表的城市地域要明
§4-4城市人口构成与规模
• 城市人口的含义 • 城市人口调查研究的意义 • 城市人口的构成与素质 • 城市的流动人口 • 城市人口规模
b.劳动人口(按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
基本人口:指在城市的主要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 它不是由城市的规模决定,相反的对城市的规模起决定性的作用。
服务人口:在为当地服务的企业、机关、文化、商 业等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其多少随城市的规模而变动。
② 劳动构成:(人口构成)指人口按分类在人口中的比例,是 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 ③影响因素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pptx
第十一条建筑平面不规则的,以各立面宽度与其延长线形成的剖面宽度之和为建筑间距计算面宽,并按照本规 定分别确定其最小间距。
第十二条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的高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最 小间距的规定确定。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中对多层公共建筑 与相邻建筑最小间距的规定确定。
第六条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附录(计算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附表2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配建标准,按照附表3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按照附表4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建筑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基础上,最小间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之间平行相对布置时,最小间距应满足以下规定: .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按照附表5的规定执行;
(四)入口门禁系统距离小区内部道路不宜小于10米,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宜小于20米。出口门禁系统应设在 平坡段或缓坡段(坡度小于或等于3%)。
第十六条高压走廊宽度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架空线路其他规划管控要求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类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规划保护范围按照附表9中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贵安新区可以参照执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在次干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上游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下游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三)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离主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距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离支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2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第十二条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的高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最 小间距的规定确定。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中对多层公共建筑 与相邻建筑最小间距的规定确定。
第六条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附录(计算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附表2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配建标准,按照附表3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按照附表4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建筑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基础上,最小间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之间平行相对布置时,最小间距应满足以下规定: .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按照附表5的规定执行;
(四)入口门禁系统距离小区内部道路不宜小于10米,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宜小于20米。出口门禁系统应设在 平坡段或缓坡段(坡度小于或等于3%)。
第十六条高压走廊宽度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架空线路其他规划管控要求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类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规划保护范围按照附表9中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贵安新区可以参照执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在次干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上游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下游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三)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离主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距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离支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2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演示稿PPT课件
► 中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及城乡 建设形势;
► 社会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现有城乡 规划法律制度难以协调日益明显的利益冲突;
► 全球化,与国际接轨;
► 十七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五个统筹(城乡、区域、 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关注民生问题
► 2000年起草《城乡规划法》。
► 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 初审。
► 2007年8月,第二次审议。
► 2007年10月,第三次审议。
► 2007年10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现行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
9
四、基本框架
.
7
二、意义
►新时代、新形势迫切需要新法律。
►打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 进入城乡统筹规划时代。
►是现阶段我国规划政策、思想、理论的集中 反映。
►是中国城乡规划体系的基石。
►是所有城乡规划行为的依据。
.
8
三、出台历程
►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规划界陆续提出城市规划 法存在诸多缺陷,很有必要出台新法;
.
10
新法规的新规定
► 新法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 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 施作了明确规定。
► 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安排了专门的章节,大大加强了 法律的可操作性;
► 总则: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 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突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法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ppt课件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应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各 种资源,注重保障和落实城乡关键基础设施的布 局。防止其他建设活动侵占上述用地。
案例:改变用途、规模、位置,不符合保护 要求进行建设。
.
36
➢ 第三十六条 需要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
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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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3、部门规章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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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1、基础标准
➢ 《城市规划术语标准》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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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通用标准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 《村镇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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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法律
➢ 《公路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人民防空法》 ➢ 《防灾减灾法》 ➢ 《消防法》 ➢ 《军事设施保护法》 ➢ 《保守国家秘密法》 ➢ 《物权法》 ➢ 《循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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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法律
➢ 《立法法》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处罚法》 ➢ 《国家赔偿法》 ➢ 《公务员法》
.
9
➢ 第五等级:行政规章
规章以部门令或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包含 两类: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以令的形式发布 的,如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 绿线管理办法》;
地方规章:有权发布规章的省、市以政府 令的形式发布的,《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 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
城乡规划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ppt课件
5.2 行政行为的效力
• 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 • 行政行为主体合法 • 行政行为客体合法 •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 • 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 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5.3 抽象行政行为
指法定的行政行为主体制定普遍适用具有法律效力 的行政法律规范文件的行为。特点是针对不特定的人或 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
第二节 行政法学有关知识
•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行政法是政府 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依法行政是城市规划管 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1 法律与行政法 1.1 法律的概念
广义:国家机关制定并哟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范的总称。
狭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
① 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②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旨。
2.2 行政合理性原则
•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的产生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 自由裁量权是制在法律规定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其合理 的判断,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人作为的权利。
• 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几种情况:
2.2.1 在法律没有规定限制的条件下,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 提下,采取的必要措施。
1 行政与行政管理
1.1 行政的概念 • 广义行政是从属于社会的政治活动,
是政府行为,是围绕执行社会公共权威 而展开的活动;是为实现政治目标、社 会计划和推动具体过程有关的活动。 • 狭义行政主要是指与政府执行部门担 负的社会职能有关的组织、人员、计划、 程序和实践。
2.1 行政组织
2.1.1 行政组织的基本概念 • 组织结构 • 组织行为 • 组织环境 • 组织意识
如:行政立法行为,制定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城市规划管理概述PPT课件( 104页)
城市规划立法
A、1909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城全国城市规划会议。此
后,德国、瑞典、日本等国也相继通过了城市规划法案 。 C、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希腊首都雅典集会, 制定了第一个世界性的城市规划大纲,即《雅典宪章》 。它明确地把城市功能分为四个方面:即居住、工作、 游憩和交通。城市规划的目的就是保证这四大功能的充 分发挥。 D、1989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它标 志着城市规划管理被纳入了法制化道路。 E、传统城市规划主要关注于城市用地规划和建筑布局 ,而当代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平衡 发展,并在这个原则下合理安排城市用地和建筑分布。
在直辖市中,北京、上海两市的政府设置了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 划管理中的决策、协调、制定地方行政规章等工作,另设城市规划管理局,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天津和重庆在市政府的城市建设委员会下设城市规划 管理局,
省、自治区政府的建设委员会或城乡建设厅负责省、自治区内各城市的城 市规划管理工作,并下设城市规划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它们的管理是间 接管理,主要负责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检查执行城市规划活的情况,制定 本省、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等,对城市用地、建设等直接的规划管 理由各城市的政府负责
山东青岛铁道大厦被成功爆破
问题三:政绩之殇
22层无锡市原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使用仅7年,政府就决定将 其爆破拆除,在原地新建一座250米的高楼。
问题四:城市短见之殇
湖北首义体育培训中心综合训练馆 楼龄10年
问题四:城市短见之殇
重庆永川市地标建筑-渝西会展中心 楼龄5 年
问题四:城市短见之殇
合肥维也纳森林花园小区 楼龄0年
2、特点 ------政策性 ------预见性 ------综合性 ------区域性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1)用地与建筑管理PPT课件
3.5
2.5
5
3.5
5.5
0.7-1.2(1.0) 1.0-2.0(2.0)
3.5
3.5
3
6
4
6.5
1.0-1.5(1.2) 1.2-2.5(2.5)
*
16
建筑基地指标说明
❖ 注: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附录A之A.0.1的规定, 江苏省位于Ⅱ类气候区的城市包括 连云港、徐州的全部辖区,宿迁大部(泗洪除外),涟水,滨海、 阜宁、射阳、响水;其他地区都位于Ⅲ类气候区。
*
13
建筑基地指标
❖ 2.3.3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应超 过表2.3.3的规定。编制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 街区等特殊地区详细规划时,可参考表2.2.3, 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旧版:
❖ 2.3.4 ……编制特大城市的中心区详细规划、城
市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容积
❖ 住宅和特殊建筑的日照
❖ 公交与停车配建
❖ 地下空间规划管理
*
7
二、讲解的主要内容
❖ 总则 ❖ 用地管理 ❖ 建筑管理 ❖ 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
8
(一)总则
1.2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和县城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在 此范围内制定规划、进行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 市、县城区以外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参照执行。
旧版: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
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 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PPT城市规划依法行政案例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2、综很强的工作 。城市规划要协调处理城市发展中远期与近期、 需要与可能、生产与生活、局部与全局、地上与 地下、平时与战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 效益以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各种关系; 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各项建设活动。因此,规划 规划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特征,城市规划 依法行政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效益和整体 素质水平。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4、长期性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城 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长期性,使其成 为一项经常性的不间断的工作。在 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要熟悉城市的 沿革,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前景,要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承继过去、创造 今天、预测未来的重要指导作用。 要维护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和权威性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建设案
2、一审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对房屋建筑进行规划管理是被告依法履行职
责的行为。原告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搭建房屋,违 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违法建房行为进 行处罚符合《城市规划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 应予维持。原告认为建房解决漏水问题已经开发商同意,且 建房用于联通公司新建移动通信基站,无须再经被告审批的 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 持被告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2007年1月8日作出的赣市规建 罚字(2007)第3-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诉讼费50元由原 告承担。
第六章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
第一节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特点
城市规划依法行政具有全局性、综合性、
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现实性、地方性 和群众性等特点。它的对象是整个城市,是 要通过依法行政把城市规划与当前建设紧密 结合起来,保证城市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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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律的一种行为规则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律是与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规范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二)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整体的基本要素或单 位会关 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有国家强 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证。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三个问题: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法规
精品资料
你怎么称呼老师?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教师的教鞭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引导作用——将城市规划的意图、原则和知识贯彻 于城市建设的活动和过程之中,建立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的规范。 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是规范性的而不是支配性 的。
控制作用——法律所赋予的控制机制。 在我国主要 是通过“一书两证”的制度来得到保证的。
。
二、城市规划体系
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基本方面:
规划运作(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 规划行政 规划法规
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 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
城市规划管理概念:组织编制和审批城市 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 安排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四)法律规范的效力
法律规范的效力就是法律的约束力,是国 家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强制力,是国家权力的 体现。包括:
(1)等级效力
(2)效力范围
(1)等级效力 是指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法律形式的法律在规范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一是,首先决定于其制定机构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制定机关的地 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就越高。 二是,在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 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 三是,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法律 规范时,后来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即“后法优于 前法”。 四是,同一主体在某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通 常优于一般性立法,即所谓“特殊优于一般”。 五是,某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法律、 法规时,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法 规。
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 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构成要素,但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
(三)法律规范要素 所谓法律规范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规范的因素。 法律规范由假设、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1.“假设”。是规定了适用法律规范的空间条件、时间条件和行为条
件。
2.“处理”。是指当某种条件或场合出现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当 事人)应当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也就是规定了当事人如何享 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案例:
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 现已初具规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 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划 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审查,要求兴建一懂三层 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建筑工程许 可证。
案例分析: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名执法 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程正在砌四层 墙体,有的已砌到了2米多高,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工 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下室,并且还在该楼的每个房间 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此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工 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在核对、查清事实后, 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3.“制裁”。通常表现为“罚则”,是规定在某种条件或者场合出现 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假设”、“处理”的规定,没有作出应当作出 的行为,或者作出了禁止做的行为时应负的法律责任。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 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
假设、处理、制裁这三个要素紧密相联,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行 政法律规范。
(一)城市规划的作用
1. 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城市规划 2. 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工具的城市规划 3. 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城市规划
3. 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主要是通过社会所赋予的权力,运用控制性的 手段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的管理,将它们纳入到法定 规划所确立的未来发展方向上。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空 间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城市建设活动的引导和控制上。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道路桥梁工程规划管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4)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概述(4) 第三章:城乡规划法(2) 第四章:《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与规章(2) 第五章: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2) 第六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2) 第七章:城乡规划发展政策(2)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4) 第九章: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2) 第十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2) 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监察和法律责任(2) 第十二章:城乡规划行业职业道德(2) 案例分析(2)
试问: 1、该工程被查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擅自改变标准 、设计图纸)(2
分) 2、自行增加层数(扩大面积)(2分) 3、擅自增加卫生间,改变建筑使用性质(2分) 4、已构成违法建设(2分) 5、拆除第四层墙体(1.5)和增设的卫生间(1.5分) 6、对地下室依法罚款后(1分)补办审批手续(1) 7、对工程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分)
第一章 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
第一节、行政法学基本知识 第二节、行政立法 第三节、行政许可
第一节、行政法学基本知识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学基础 三、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行为 五、行政程序 六、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制监督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一) 法律的概念
广义:泛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二)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整体的基本要素或单 位会关 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有国家强 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证。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三个问题: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法规
精品资料
你怎么称呼老师?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教师的教鞭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引导作用——将城市规划的意图、原则和知识贯彻 于城市建设的活动和过程之中,建立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的规范。 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是规范性的而不是支配性 的。
控制作用——法律所赋予的控制机制。 在我国主要 是通过“一书两证”的制度来得到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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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规划体系
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基本方面:
规划运作(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 规划行政 规划法规
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 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
城市规划管理概念:组织编制和审批城市 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 安排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
(四)法律规范的效力
法律规范的效力就是法律的约束力,是国 家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强制力,是国家权力的 体现。包括:
(1)等级效力
(2)效力范围
(1)等级效力 是指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法律形式的法律在规范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一是,首先决定于其制定机构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制定机关的地 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就越高。 二是,在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 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 三是,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法律 规范时,后来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即“后法优于 前法”。 四是,同一主体在某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通 常优于一般性立法,即所谓“特殊优于一般”。 五是,某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法律、 法规时,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法 规。
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 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构成要素,但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
(三)法律规范要素 所谓法律规范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规范的因素。 法律规范由假设、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1.“假设”。是规定了适用法律规范的空间条件、时间条件和行为条
件。
2.“处理”。是指当某种条件或场合出现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当 事人)应当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也就是规定了当事人如何享 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案例:
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 现已初具规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 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划 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审查,要求兴建一懂三层 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建筑工程许 可证。
案例分析: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名执法 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程正在砌四层 墙体,有的已砌到了2米多高,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工 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下室,并且还在该楼的每个房间 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此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工 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在核对、查清事实后, 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3.“制裁”。通常表现为“罚则”,是规定在某种条件或者场合出现 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假设”、“处理”的规定,没有作出应当作出 的行为,或者作出了禁止做的行为时应负的法律责任。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 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
假设、处理、制裁这三个要素紧密相联,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行 政法律规范。
(一)城市规划的作用
1. 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城市规划 2. 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工具的城市规划 3. 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城市规划
3. 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架构的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主要是通过社会所赋予的权力,运用控制性的 手段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的管理,将它们纳入到法定 规划所确立的未来发展方向上。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空 间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城市建设活动的引导和控制上。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道路桥梁工程规划管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4)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概述(4) 第三章:城乡规划法(2) 第四章:《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与规章(2) 第五章: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2) 第六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2) 第七章:城乡规划发展政策(2)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4) 第九章: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2) 第十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2) 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监察和法律责任(2) 第十二章:城乡规划行业职业道德(2) 案例分析(2)
试问: 1、该工程被查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擅自改变标准 、设计图纸)(2
分) 2、自行增加层数(扩大面积)(2分) 3、擅自增加卫生间,改变建筑使用性质(2分) 4、已构成违法建设(2分) 5、拆除第四层墙体(1.5)和增设的卫生间(1.5分) 6、对地下室依法罚款后(1分)补办审批手续(1) 7、对工程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分)
第一章 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
第一节、行政法学基本知识 第二节、行政立法 第三节、行政许可
第一节、行政法学基本知识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学基础 三、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行为 五、行政程序 六、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制监督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
(一) 法律的概念
广义:泛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