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免考条件

合集下载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专业开设及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详见附表)。

“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

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考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五条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六条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八条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

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第九条申请免考“英语(一)”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前置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科目。

2.课程代码与名称相同:免考的科目必须是报考科目名称或代码与原学历中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科目完全相同。

3.成绩合格:原学历中申请免考的科目必须是成绩合格的科目。

4.办理免考手续:申请免考需要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特定条件免考:某些特定资格证书持有者,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持有者可以免考相应的英语科目;另外,某些专业的学生因专业特点可能享有一些特定的免考政策。

6.实习及毕业论文:通常,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7.已停考课程:已停考的课程通常不可申请免考。

8.相同学历免考限制:持有自学考试学历的人员,通常不能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西藏的考生注意了!小编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西藏已正式开展2023年4月自学考试转、免考工作。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文章“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考籍转出条件考生如需将考籍从我区转至外省(市)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全部课程的;2.已在转入省(市)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成绩的;3.没有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4.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考籍转入条件考生如需将考籍从外省转至我区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须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2.满足外省转出条件的。

课程免考条件具备以下资格证书以及具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考试科目。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736实践)》课程。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4.10•【字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07年4月10日)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类: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等;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物理(工)、大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3、专业基础课;4、专业课;5、实践性环节。

第六条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1、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七条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高学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工专):1、数学类专业专科、理工类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

福建省自考英语免考新规定

福建省自考英语免考新规定

我省自考将实施英语免考新规定
来源:福建自考办
从2006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将实施新的免考规定:
1、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

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其年龄暂不作限制。

2、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可在其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已开考的课程中自行选择若干考试课程,既可以选本专业原定的免考英语(二)加考课程,也可以参加基础科段的课程考试,但不能参加专科或独立本科段加考专科课程的考试。

凡选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的可免考英语(二)课程,不必再办理免考手续。

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3、已申请准予免考的课程不能再用作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凡已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的,其已修过的成绩不能再用来申请免考英语
(一)、英语(二)课程。

此外,凡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其已修过的成绩(英语课程除外)也不能用来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一、免修条件:
(一)取得同类普通高等学校专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

同学历同科次科目可办理免考。

(二)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该课程单科合格证。

(三)复学、转学学生应修课程原考核成绩75分以上者。

(四)学生在与学校签有互认协议的学校修读相应课程,其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的。

(五)最近五年内,通过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的学生,可办理免修外语手续
免修课程成绩以该课程原考试成绩记载,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字样。

二、课程免修办理手续
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和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或本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学院网站上下载),在新生报道后两周内,交学院院长审批,学籍办留存,逾期不予办理。

三、本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以往有和此发生冲突的,以此条例为准。

2013年7月1日修订。

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专业开设及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详见附表)。

“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

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考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五条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六条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八条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

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第九条申请免考“英语(一)”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
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具体院校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
1. 英语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同等水平。

3. 通过托福、雅思、剑桥商务英语证书高级考试(BEC高级)、国际商务英语证书高级(LCCI高级)或同等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院校的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查看具体院校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招生办公室,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部分申请免考的条件第一条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高校就读学生含成人高校脱产班学生(简称在校生)以及持有有关“非学历证书”的考生,可按本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无我省电子考籍档案(含注销的准考证号);二、个人信息不完整(无身份证号、图像信息);三、无法认定证书;四、无法认定在校生资格;五、考查课免考非公共政治课;六、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加考课程;七、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未开设课程;八、学士学位外语证书;九、学历证书为二○○三年以后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含按专业免考课程);十、虚假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申请免考第三条申请免考所需材料一、《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二、使用毕业学历证书申请免考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毕业证书号,同时需提交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发布后,如证书无法通过查验的,需补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在校生申请免考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录取考生号。

《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发布后,如录取考生号无法通过查验的,需补充提交教务部门盖章的录取底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有核对人签字。

四。

使用毕业学历证书或在校生申请免考的,还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提供的,加盖骑缝章的《学籍登记表》(其中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及考试形式等内容)复印件,复印件封面上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有核对人签字。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课程免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

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五、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皖考委〔2013〕1号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有关委托开考厅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建设,规范免考管理,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2.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2013年4月15日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

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

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

改革后四六级成绩不能免自考外语 七种情况可以免考

改革后四六级成绩不能免自考外语 七种情况可以免考

改革后四六级成绩不能免自考外语七种情况可以免考最近,不少自考生来电咨询本报,改革后的四六级成绩能否免考自考外语课程。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四六级计分办法改革之后取得的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外语(英、日、俄)课程。

根据教育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精神,市自考办对四六级免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英、日、俄)成绩作出调整。

在教育部改革四六级规定之前已取得四六级合格证的考生,凭专科、本科毕业证或普通高校学生证和四六级证书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自考外语(英、日、俄)课程免考手续。

在教育部改革四六级规定之后,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外语(英、日、俄)课程。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考生可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等来免考自考外语课程。

据了解,往年用四六级合格证办理自考外语课程免考手续的考生占一定比例。

据统计,仅20xx年,用四六级合格证办理自考外语课程免考手续的考生达3566人,占全年免考总人数的35%。

其中英语(二)课程,用四六级合格证办理自考外语课程免考手续的为2803人。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四六级考试已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考委会从没有委托任何培训学校组织社会考生报考四六级。

七种情况可免自考外语第一种:考生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本科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专科英语(一);第二种: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第三种:已有本科学历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学自考英语专业,可用原来所学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免考自考第二外语,其中第二外语必须是规定的36种可作第二外语的语种;第四种:英语专业外的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自考英语专业,可免考第二外语;第五种: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各专业专科学习,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第六种:已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参加自考,可免考已学过且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第七种:凡现行考试计划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无论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考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且不用办免考手续。

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专业主考院校:现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考查合格的“考查”课程和民办高校的“校考课程”不属免考范围。

第三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1.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3.专业基础课;4.专业课。

第六条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1.各类高校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的教育方式,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了更大的学习自由度和更强的个性化学习经验。

为了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旨在为合格的学习者提供免考机会,推动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这一细则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探讨。

一、概述《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是指江苏省教育部门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学习者,将其同时参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予考试的具体规定。

该细则的出台,旨在为具备相应知识背景和能力水平的学习者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学习途径,进一步促进成人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适用于以下情况的学习者:1. 已经在相关学习机构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学生;2. 通过其他考试或评估获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学生;3. 在相关学习机构修读过或参加过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4.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经过相关机构或部门审核认可的学生。

三、免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习者可以申请免考:1. 已经在相关学习机构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或学位;2. 通过其他考试或评估并获得相关学分或学位;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经过相关机构或部门审核认可。

四、免考程序学习者在申请免考时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成绩单、工作经验证明等;2. 填写免考申请表,注明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和学分;3. 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至省教育部门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学习者将获得免考资格。

五、实施效果自《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出台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 提高了自学考试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满足了学习者的个性化需求;2. 缩短了学习者的学习时间,提高了学习效率;3. 刺激了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4. 推动了成人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进一步发展。

陕西省持四六级证书自考英语可申请免考

陕西省持四六级证书自考英语可申请免考

已取得四六级证书的考⽣,可凭四六级证书、⾝份证、⾃考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原规定办理⾃考英语免考⼿续。

但就考⽣们关⼼的教育部改⾰四六级规定之后参加四六级考试的考⽣免考政策如何办理,据了解⽬前我省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西安市⾃考办相关负责⼈指出,考⽣可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来免考⾃考外语课程。

陕西省出台的以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替代⾃学考试中公共英语课程考试成绩的具体规定为:⼀、⾃学考试考⽣参加PETS-2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替代⾃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课程(7学分)考试成绩,同时获得相应学分。

⼆、⾃学考试考⽣参加PETS-3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替代⾃学考试本科公共英语课程(14学分)考试成绩,同时获得相应学分。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登陆【官网】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登陆【官网】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效劳平台登陆【官网】引导语:大家知道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效劳平台在哪里进入?怎么操作?下面是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效劳平台登陆窗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欢送点击查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考范围1、国家教育部成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根底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2、国家教育部成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3、国家教育部成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根底课。

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等课程;英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等课程;日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二)( 00840)”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根底(含实践)(00018,00019)”课程;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04729)”课程等等。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根底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xx年下半年以后毕业的);外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者,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需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免考条件
要知道某些选课课程是可以免考的,那么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英语(一)课程,英语(一)作为选考的科目,学分一般是3—5分左右,各个专业都是不一样的,想了解更多内容的考生请看下文。

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strong style="white-space: normal;">自学考试英语(一)怎么备考</strong>
自考英语(一)主要是语法,而且英语考的是平时积累,积累词汇对提升英语考试很重要的,在复习的同时还需要积累一些课外知识,能提高阅读理解解题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